环境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4 09:32:29 制度 我要投稿

环境管理制度【热】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环境管理制度【热】

环境管理制度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提高师生身体素质,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特订本制度。

  一、教学卫生

  1、教师应保障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适当安排课内外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学生应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和广播操,上好体育体活课,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

  3、教师要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夏季班主任可组织学生进行半小时左右的午睡。

  4、班主任每周要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5、各科教师要严格培养学生正确阅读坐姿、握笔、听讲的姿势。

  二、保健卫生

  1、学校应明确学生个人卫生的.要求,各班班主任要切实做好学生的晨检工作,加强学生个人卫生检查,及时上报因病缺勤学生的名单。

  2、班主任及相关任课教师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工作。

  3、班主任教师要做好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并通过班主任加强学生对常见病的预防进行教育,并确保得病(传染病)学生按规定时间进行休息,防止传染病在校内蔓延。

  4、班主任、体育教师要根据分工组织好学生的体质测试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记录、上报工作。

  5、学校在招生时应及时收取学生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并要求学生进行健康体检。

  6、学校应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建立学生和教职工健康档案并做好保管工作。

  三、环境卫生

  1、学校设立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校的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工作。同时明确环境卫生的包干责任范围和卫生标准,确保日常环境卫生和突击性环境卫生都有教职工负责。

  2、学校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办公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值日人员负责。

  3、全校教职工都应加强学生卫生习惯的教育与培养,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以确保墙壁无手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使校园真正做到净化和美化。

  4、教职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学生的表率。

  四、除灭害虫

  1、学校要落实除“四害”的兼职人员,根据“四害”发生的不同季节,采取不同的方法,开展杀灭“四害”的工作。

  2、定期做好厕所、垃圾箱等地点的消杀蚊蝇工作。

  3、每学期要求投放药物1—2次(食堂使用专门灭鼠工具――粘鼠板)。

环境管理制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为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以及公司发展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和全公司职工及周围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第二条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是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以管促治,讲求实效”的方针,保证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防治“三废”污染、噪音污染,为广大职工创造清洁适宜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生产建设的发展。

  第三条防止“三废”污染,要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尽力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

  第四条凡需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必须选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新工艺,新技术。如有“三废”生产,首先搞好综合利用,而后采取治理措施。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和检举。

  第二章基础管理

  第六条公司成立环境管理委员会(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成员: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对环境保护全权负责。各级领导都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切实把环保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学习有关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标准,正确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有关环保工作。

  第七条公司必须设置专业环保机构安环部,配备专业环保人员,具体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公司生产事业部对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有权监督,应不定期地对公司环保工作进行抽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

  第九条公司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十条具体要求

  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要求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文件发放按照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执行。

  2、相关部门要有相应的制度,要组织学习并熟知。

  3、制度要科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4、制度在运行中如存在问题,应不断修改、补充、完善。

  第三章关于“三废”治理的要求

  第十一条治理“三废”污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十二条加强生产技术管理,杜绝或尽量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制止乱排乱放。搞好技术革新,开展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把“三废”消除或减少在规定要求以内。

  第十三条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烟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使有毒、有害物质达到排放标准,对有利用价值的热能,要因地制宜地充分利用。

  第十四条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水,必须经过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才能排放。

  第十五条凡生产装置所排放的.废渣,不得随便倾倒,应统一放置在指定场所,定期清理或处理。

  第十六条对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公司安全环保部或分管的副总经理要制订排放方案,并报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派专人负责执行。

  第十七条建立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出现环境污染事故,车间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时积极组织处理。大型、重大污染事故,应该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上报公司。生产事业部要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对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颁布的“三废”排放标准,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三废”控制指标,作为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各分子公司应制定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制度,并健全环保方面记录和统计。

  第十九条加强环保监测。公司对生产装置污染源排放点应配备仪器和人员进行按期监测。

  第四章关于防止新污染产生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新上的技术、工艺、产品必须是减少“三废”污染的项目。

  第二十一条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进行设计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安全环保部和生产事业部参加,签署意见后,方可投产。

  第二十二条从国外引进的项目,环保指标要达到国外先进水平。引进生产装置时应同时引进“三废”治理技术和设备。

  第二十三条对“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所需要的资金、设备、材料、施工力量等,公司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给予保证,不得以任何借口把“三废”治理项目挤掉。

  第五章事故管理

  第二十四条环境保护事故分类

  1、操作事故:因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或指挥失误以及运输、装卸原因引起跑料造成的污染事故。

  2、设备事故:因各种生产设备运动系统缺陷、损坏、泄漏等原因引起跑料造成的污染事故。

  3、生产事故:由于开停车及工艺条件、流程等原因导致的排放而造成的污染事故。

  4、意外事故:由于交通、火灾、爆炸、破坏以及外界因素引起的跑料造成的污染事故。

  第二十五条环境污染事故分级标准

  1、小型事故:生产设备或管道发生小的跑、冒、滴、漏,未造成人员中毒和大面积污染现象;污染物排入水体,浓度(检修排污除外),超过排放指标20倍以上30倍以下。

  2、中型事故:生产设备或管道发生大的跑、冒、滴、露,造成厂区内部局部污染,但未发生人员中毒现象;污染物排入水体,浓度(检修排污除外),超过排放指标30倍以上40倍以下。

  3、大型事故:生产设备或管道、贮罐等发生破裂,造成全厂污染,发生人员中毒事故;污染物排入水体,浓度(检修排污除外),超过排放指标40倍以上50倍以下。

  4、重大事故:生产设备、管道或贮罐、运输钢瓶发生破裂、爆炸,造成大面积环境污染,影响到厂区外围居民生活,发生人员中毒,甚至死亡的事故;污染物排入水体,浓度(检修排污除外)超过排放指标50倍以上。

  第六章环境保护工作奖惩

  第二十六条对在保护环境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部门和个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负责监督实施并解释。

环境管理制度3

  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是企业确保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遵循环保法规,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重要规定。它涵盖施工前的规划、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施工结束后的恢复等多个环节,旨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区和谐,以及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内容概述:

  1、前期评估:对施工场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识别可能的环境风险,制定预防措施。

  2、施工规划:制定环保施工方案,包括废弃物处理、噪音控制、水土保持等。

  3、现场管理:设立环保监督岗位,执行环保标准,定期检查施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4、培训与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5、应急响应:建立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快速应对环境突发事件。

  6、后期恢复:施工结束后,进行场地恢复,确保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施工前状态。

环境管理制度4

  一、保洁员岗位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上下班乘坐消防电梯及走员工通道,不准使用业主电梯;

  2、不得在大堂、走廊跑动,大声说笑,聚集聊天等;

  3、同事之间要团结友爱,不制造事端;

  4、对业户要有礼貌,不能与业户发生争执;

  5、非工作需要,不准进入业户房间或向业户索要物品;

  6、捡拾业户的物品、钱币等,一律要上缴;

  7、对小区的设施,设备要有责任心,精心爱护、保养,不能有短缺、损坏等;

  8、清理办公室时,不准翻阅领导的文件,更不准将文件内容传播出去;

  9、不得将小区内的任何物品私自带出;

  10、不得在工作时间干私活;

  11、自己负责区域内的`卫生,须达到保洁标准;

  12、不得损坏保洁物品,如有损坏要赔偿;

  13、上岗前不吃有异味的食物,保持良好形象;

  14、下班前,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检查一遍,如有异常,马上向上级领导汇报;

  15、每天的工作必须完工,将工具收好后,方可下班。

  二、保洁设备领用制度

  1、保洁设备要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

  2、领用设备时,领用人自行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因检查不细,造成病机出库而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3、使用设备工作时,物业管理圈。如设备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因操作不当,发生机具、附件等人为损坏者,按规定照价赔偿;

  5、归还设备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内外干净,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在领用簿上注明损坏情况及原因;

  6、为了计划各部门收入支出,增收节支,使各项物品物尽其用,发挥其最大效率。

  三、清洁用具及消耗品物料使用制度

  1、常用清洁工具由保洁班长办理领用手续,按实际需求分配给保洁员;

  2、申领的工具可存放于工具间,所用工具自行保管,需要使用时自行取用;

  3、使用工具中,应爱护清洁工具,如工具损坏影响使用的,可再行领用,领用时需以旧换新;

  4、工具使用完毕后清理干净及时放回工具间,不可随意放置或丢弃;

  5、对于消耗品物料(各种清洁剂、空气清新剂、香皂、卫生纸等)物业管理圈,由保洁班长办理领用手续,按实际规定分发给保洁员使用;

  5、批准领取的清洁用品必须为清洁专用,不能挪为他用或者私用,一经发现,接受处罚;

  6、所领取物料若一次使用未完,可暂时存放于工具间内,待下一次使用时取出再用,应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不可随意浪费。

  四、设备操作制度

  1、在设备使用前,了解设备的性能、特点、功率;

  2、操作前,先清理场地,防止接线板、电机进水或因电线卷入正在操作的设备中而损坏设备;

  3、各种设备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正确使用;

  4、设备使用后,按要求做好清洗、保养工作。

  五、保洁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一)设备保养制度

  1、吸尘器每次用完后,擦去表面浮尘后,将电线缠好放到指定地点,每周将尘袋清理一次;

  2、多功能单擦机,每次用完后将剩余的保洁剂倒掉并用清水冲净,用抹布将机器里外擦干净,以防碱性保洁剂损伤机器;

  3、吸水机使用完毕后,将污水倒掉,用清水冲洗里外用抹布擦干、上盖打开通风、以防潮气腐蚀电机;

  4、玻璃器使用后需清洗干净,上水器要晾干,清点无短缺后,放回袋内。

  (二)抛光机使用注意事项

  1、抛光前先检查底盘是否上紧,以防抛光垫未夹紧而造成抛光垫变形,或底盘磨损地面;

  2、在抛光过程中注意不要碰到花盆、玻璃门、家具、墙等等一些坚硬物品,防止碰坏物品或滑破抛光垫;

  3、抛光机在工作中发现有异常声音,要立即停机检查,如强行工作会造成机器损坏;

  4、打蜡时,蜡水不易过多。正常一滴蜡水能抛一平米左右的地面;

  5、机器工作中要将电线放在操作者的身后,防止电线缠进机器里;

  6、机器用完要将表面浮尘抹干净,电线缠好收回工作间;

  7、一到两月检修一次(找机器维修人员)。

  (三)吸尘器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吸尘器时,不可吸潮湿地面。吸尘时要注意避开地面的潮湿部分;

  2、吸尘器不得吸大件物品(如,塑料袋、纸屑、铁丁、瓶盖等异物);

  3、吸尘袋和过滤网需定期清理,两台吸尘器相互吸尘;

  4、使用时要轻拿轻放,不能碰撞,以免损坏机器。

  六、清洁工安全操作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2、清洁人员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双脚踏在凳子上,不得单脚踏在凳子上,以免摔伤;

  3、清洁人员在使用机器时,人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4、清洁人员不提私自拔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清洁人员在不会使用清洁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清洁人员应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随意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7、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七、物品摆放标准

  1、灭火器:与墙面一拳距离;

  2、立式垃圾桶:桶口与墙面平行,摆放在电梯按键正下方;

  3、窗户:窗户开放两边大小10cm,约一手掌宽;

  4、劳动工具:日常使用工具摆放在地下一、二层休息室;大件工具使用后放置在保洁库房;

  7、拖布、扫帚、撮子:放在卫生间角落隐秘处;

  8、垃圾桶:统一放置在楼道左侧墙角;

  9、纸篓:放置在便池右侧;

  10、随身使用工具:不得在人员离开时摆放在公共区域。

环境管理制度5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中心所有炊事人员须定期体检,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3、炊事人员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五不(即:不随地吐痰,不抽烟,不用手抓食品,不对仪器打喷嚏咳嗽,不直接用勺尝味);

  4、洗碗池、洗菜池及时擦洗疏通,餐厅每日三擦三扫,做到清洁、舒适;

  5、严格执行双墩、双刀制,生熟分开制,杜绝交叉感染;

  6、餐具、茶具、炊具、灶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7、采购各种肉类,必须坚持索要检疫证件及屠宰证明等制度;

  8、环境卫生要做到无脏、无异味,泔水桶、垃圾车、废品堆、下水道要及时处理清运,保持整洁,厕所应经常冲洗,防堵防漏;

  9、各餐厅及环境卫生要执行分片包干、定人定物、责任到人制度。 餐具清洗消毒制度。

  1、成立消毒检查小组。对各餐厅进行不定期、不定时的检查。(主要检查有无消毒、有无消毒记录)消过毒的餐具的无污染、不否与杂物、药物混放);

  2、各餐厅必须设置消毒专用间,并配备齐专用消毒工具,消毒间必须专人负责。标上消毒人员姓名,消毒时间、记录消毒餐具;

  3、各餐厅必须作到餐餐消毒,对周转快的餐具(如粥碗、筷子)用消毒液随用随消毒;

  4、各餐厅必须按照正确的消毒方法和步骤进行消毒。去污、洗涮、入消毒柜。用药物浸泡10-30分种消毒。用药物消毒去污、洗涮(用药物浸泡10-20分钟)、净水冲洗。

  5、各餐厅消过毒的餐具必须干净卫生,无污垢,无油垢。

  6、未经消毒的'餐具(如碗、盘、筷子、餐勺等)禁止使用,有不消毒使用者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

  7、各餐厅无论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必须认真作好记录、备案、注明消毒方法。

  8、各餐厅所有人员的工作服、工作帽一周必须消毒1至2次。

  9、各餐厅的大厅、操作间、主副食为、毛菜间、消毒间、更衣室、平常每周一期消毒2次,遇有疫情每日必须餐餐消毒。

环境管理制度6

  一、校园环境卫生由学校大队部具体负责管理。

  二、校园环境卫生分区分块管理,并由专人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共分四大块: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专业教室卫生、办公室卫生。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专业教室卫生责任人为专业教师,办公室卫生责任人为各科室主任或组长。学校将与各责任人签订《卫生责任状》,各责任人必须保障在学校正常工作日内与举行重大活动期间,责任区内无纸屑无污迹无死角,无乱扔乱画乱倒行为。

  三、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坚持一日两扫, 学校大队部定时组织检查。

  四、定期大扫除制度。由学校大队部定期或大型活动前出具通知,举行全校大扫除,并由大队部、医务室联合检查。

  五、随查制度。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学校对各班教室卫生区、清洁责任区随时抽查,检查得分纳入各班的班级日常管理。

  六、监督检举制度。发动学生监督检举乱扔乱画乱倒的不文明行为,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检举外班学生不文明行为一次,情节属实者,检举者与被检举者将给予奖分与罚分的处理。

  七、卫生监督岗轮流值勤制度。卫生监督岗由四、五、六年级各班轮流担任,人数20—40人,轮值时间一星期,在轮值时间内,卫生监督员必须对校园内乱扔乱画乱倒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要制止,并登记在案,最后交大队部做出处理,对轮值卫生监督岗的班级,大队部要进行督察,并给出考核得分,得分直接加入期末班主任考核总分。

  八、对能坚持做到“五不”“四见”的学生,大队部与各班级要注意发现,并采用多种形式表彰优秀,树立榜样。

  九、我校教职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应带头执行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十、各办公室卫生,大队部每天随查,大扫除后检查给予评分,评分结果纳入期末“优秀年级组”考核。

环境管理制度7

  一、主要资料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资料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二、定义

  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一天由行政文员进行清扫;

  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一天自行清扫。

  三、制度资料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坚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坚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坚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5)坚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坚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6)坚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坚持清洁、摆放整齐。

  7)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

  3)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4)电脑:电脑键盘要坚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5)报刊:报刊应摆放到报刊架上,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6)饮食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坚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

  7)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3)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4)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5)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总经理办公室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坚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坚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坚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5)坚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坚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6)坚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坚持清洁、摆放整齐。

  7)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8)坚持鱼缸清洁,定期换水和给鱼喂食。

  9)定期给植物浇水、打虫、施肥,保证植物茁壮成长。

  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1)每一天上班后,行政文员及各部门工作人员按要求清扫各自负责的.卫生区,并坚持卫生清洁。

  2)每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应提前一天由行政文员组织全体员工大扫除。

  3)由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清扫总经理办公室的卫生。

  三、检查及考核

  每一天由领导检查公共区域的环境,如有发现不贴合以上要求,罚10元次。

  每周由行政文员对个人区域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有发现不贴合以上要求,罚每人10元次。

环境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校区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校园内公共、办公、教学、实验室等场所。

  第二条本制度由校爱卫会责成总务处、校体卫艺处、政教处具体实施。

  第三条由各部门、各班级对所负责的.卫生区域,按规定进行清扫和保洁。

  第四条各部门、各班级(包括在校区内施工的单位,下同)必须对所划分的卫生责任区定期进行清扫,始终保持整齐、清洁。

  第五条坚持周末卫生日制度,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室内外及卫生包干区进行认真清扫。

  第六条各部门、班级必须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内,严禁随处乱倒,杜绝焚烧垃圾、树叶等污染环境现象发生。

  第七条垃圾要日产日清,及时清运,不得沿途抛撒,经常保持垃圾房(箱)周围干净。垃圾桶要保持外表整洁。

  第八条禁止随地吐痰、擤鼻涕,随地大小便、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和杂物,严禁向楼下泼水、投扔垃圾杂物。

  第九条全校师生员工要爱护环卫设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在各种建筑物、各种设施及树木上刻画、张贴。

  第十条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内不得停放自行车,各楼门前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乱停乱放。

  第十一条凡在校园内施工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及学校有关建筑施工管理规定,坚持文明施工,不允许乱搭乱建、胡乱堆放材料,运输车辆不得沿途撒料、漏料,残土废渣应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在施工场地设置护栏、挡板及警示标志,竣工后对现场及时进行清理和平整。任何施工单位不得在道路上搅拌水泥、制作水泥预制件。

  第十二条凡在校内施工的单位,施工前须到爱卫办办公室办理环境卫生抵押金手续。待施工结束后,根据情况给予部分或全部退还。施工项目完工报审计、财务结算前,须有后勤管理部门对此工程项目的验收意见,否则,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做好除“四害”工作,环境卫生实行分班级包干,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清除绿化带杂物,严格控制蚊、蝇、老鼠等孳生地。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卫生岗位责任制,经常保持卫生责任区整洁、卫生。有计划地组织学生,经常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进行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组织卫生检查,评价卫生效果。

环境管理制度9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标准,制订并完善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知识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清洁生产、

  (4)制订“三废”治理、噪声防治等计划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环境监测和科研工作,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6)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处理本单位内部和本单位与地方之间的环境污染纠纷。

  (7)负责环境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建档工作。

环境管理制度10

  1、目的:建立环境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规范仓库环境和直接接触药品岗位人员卫生和健康状况的管理工作。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职责:质量管理部、储运部、人事行政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4、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仓库环境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仓库环境卫生管理和直接接触药品岗位人员卫生和健康状况的工作。

  5、发放范围:质量管理部、储运部、人事行政部。

  6、内容:

  6.1环境卫生管理

  6.1.1、企业应当具有与其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

  6.1.2、库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应当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防止药品的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

  6.1.3、药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应当与办公区和生活区分开一定距离或者有隔离措施;

  6.1.4、库房的规模及条件应当满足药品的合理、安全储存,便于开展储存作业;

  6.1.5、库房外不宜种植易长虫的花草、树木,无污染源;

  6.1.6、仓库整洁,地面平整光滑硬化、不起尘、无缝隙,无积水、无杂物;

  6.1.7、库房内墙壁和顶棚表面光洁、平整;

  6.1.8、进出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6.1.9、货架清洁干净,无灰尘、污渍;

  6.1.10、各类设备设施应清洁,工具用完后应立即放回指定位置;

  6.1.11、包装物料应存放在固定场所,库房有防止室外装卸、搬运、接收、发运等作业受异常天气影响的措施;

  6.1.12、药品入库上架前,应清除外包装上灰尘,及时清扫货架上药品的灰尘,保证药品的干净、亮丽;

  6.1.13、库房配置粘鼠胶、鼠笼等,每天检查是否捕获老鼠并做好《捕鼠记录》,库房或营业场所根据情况配置电子捕虫灯,门窗及排风扇口加装防虫网;

  6.1.14、各库区的卫生工作应定期检查,详细记录,奖惩落实;

  6.1.15、门窗严密牢固,安装防盗监控器,防止药品被盗、替换或者混入假药;

  6.1.16、非工作人员入库需登记《外来人员登记表》进入;

  6.2、人员健康管理

  6.2.1、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人员包括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保管、养护 和出库复核岗位的人员;

  6.2.2、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人员上岗前要到当地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或健康体检表方可上岗;

  6.2.3、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人员上岗后做好《年度体检工作计划》,过期前二周人事行政部通知其到当地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6.2.4、健康检查的项目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

  6.2.5、验收、养护岗位人员,还应增加检查视力程度(矫正视力不低于0.9),是否患有辨色障碍(色高或色弱)等项目;

  6.2.6、健康检查的报告交由质量管理部分析处理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表》、《全体员工健康汇总表》等健康档案;

  6.2.7、对发现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传染药品疾病的患者,用采取下列程序处理;

  6.2.7.1、对情况轻微的,暂停其岗位工作,进行治疗和复检,复检合格才能恢复岗位;

  6.2.7.2、对情况比较严重的,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6.2.7.3、对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病毒历史的人员入职前应如实告知本企业,如有隐瞒者一经发现做辞退处理;

  6.2.8、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人员平时应注意个人卫生;

  6.2.8.1、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人员应做到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等,进行接触药品的工作应穿工作服;

  6.2.8.2、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人员还应做到上岗不化妆、不戴首饰;

  6.2.8.3、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人员,还应注意进行接触药品工作时洗手,便后也应洗手;

  6.2.9、运输员在办理药品运输工作中,应保证药品不受运输工具及运输辅助工具等的污染和破坏;

  6.2.10、储存、运输等岗位人员的着装应必须符合劳动保护和产品防护的要求:

  6.2.10.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6.2.10.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环境管理制度11

  本环境管理管理制度旨在建立一套系统化、标准化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遵守相关法规,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感。

  内容概述:

  1.环境政策与目标设定:明确企业的环保理念,设定环境保护的目标和指标。

  2.环境影响评估:对生产活动进行环境影响分析,识别潜在的环境风险。

  3.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并实施减少污染、节约资源的.策略和程序。

  4.环保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5.员工培训与参与:提高员工环保意识,鼓励全员参与环保行动。

  6.法规遵从性:监控和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法规,定期进行合规性审查。

  7.环境绩效监测:定期评估环境管理的效果,持续改进管理体系。

  8.应急预案:针对可能的环境事故,设立应急响应机制。

环境管理制度12

  为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给小区营造一个清洁、美丽、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小区住户应自觉遵守小区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好小区的环境卫生,特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住户应讲文明、讲公德、讲卫生,自觉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

  2、住户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需袋装,并扎严袋口,自行投放到楼下生活垃圾筒内,严禁放置在楼道内或垃圾筒外,造成环境污染。

  3、对于所产生的生活及建筑垃圾、杂物,严禁住户或使用人从窗口、阳台向下抛洒,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担当经济、法律责任。

  4、小区内不得随地吐痰、便溺、扔纸屑、烟头和果皮等废弃物品。

  5、住户或外来人员不得在楼宇外墙或楼梯间、电梯内乱写乱画、乱贴广告。

  6、住户不得在公共场所(楼道、地下室、楼顶等)堆放废料及杂物。

  7、住户不得在窗外吊挂有碍小区外貌的物品。

  8、装修的住户应遵守装修相关规定,装修垃圾必需袋装,倾倒到指定位置。

  9、住户饲养宠物时必需根据物业中心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杜绝宠物造成的环境污染。

  10、住户不得随便在楼梯间、单元门前、地下室清洗油烟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清洗;造成污染的,住户必需负责清理。

环境管理制度13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物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围绕公司经营和发展决策,落实各项工作计划和目标,坚持公司管理宗旨和服务理念。

  二、负责小区的.环境管理部工作,严格执行环境管理部工作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证环境秩序。

  三、负责小区日常的清洁卫生工作,按照规定时间、清洁范围、保洁频率、操作方法等要求保证环境清洁卫生清晰干净。

  四、负责小区日常垃圾的清运处理,作到日产日清,保证垃圾不过夜不爆棚。

  四、负责小区的环境卫生消杀工作,制订卫生消杀工作计划,确保卫生消杀符合标准,并作好卫生消杀记录。

  五、负责小区园林绿化的日常养护工作,制订绿化养护方案,保证小区绿化符合规划要求,作好病虫害寒防治,及时修剪施肥补栽。

  六、负责小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设施的维护保养,保证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提高使用效率。

  七、负责作好环境宣传工作,积极倡导文明卫生社区,预防制止纠正违反环境管理规定的行为,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爱国卫生活动。

  八、负责为客户提供清洁求助服务,及时反馈服务信息和汇报工作情况,完成职责范围内和其他交办工作。

环境管理制度14

  1 、目的

  为实现预防为主,有效治理的环境方针目标,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防止工业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属各单位。

  3 、术语和定义

  3.1固体废物

  本标准所称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3.2清洁生产

  本标准所称清洁生产是指在工艺、产品、服务中持续地应用整合且预防的环境策略,以增加生态效益和减少对于人类和环境的危害和风险;通过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综合利用、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改善管理等手段措施,从生产的源头出发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在生产的过程造成污染,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3环境统计

  本标准所称环境统计是指用数字反映并计量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变化和环境变化对人类影响的工作。环境统计可为政府部门制定环境政策和环境规划,预测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等提供依据。

  3.4环境污染物

  本标准所称环境污染物是指由于人类的活动进入环境,使环境正常组成和性质发生改变,直接或者间接有害于生物和人类的物质。

  3.5污染防治设施

  本标准所称污染防治设施是指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所需的各类装置、设备、监测手段和工程等。

  4 、总则

  4.1为保护厂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

  4.2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持续改进的原则,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同步协调发展。

  4.3环境保护管理指标纳入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计划,与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计划同时下达、同时检查、同时考核。

  5 、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职责

  5.1总经理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环境管理者代表由总经理任命。管理者代表负责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等工作,并负责向总经理汇报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5.2其他行政副职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相应责任。

  5.3各职能部门对与本业务相关的环保工作负责。

  5.4成立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委员会,主要职能是研究、决定健康安全和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5安全部是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全的环境保护日常工作。属有关单位配置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日常工作。作业区配置兼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本作业区的环境保护日常工作。

  5.6安全部在主管领导下开展工作,在环保工作方面代表对外、对内协调处理环保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5.6.1组织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环境标准,并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6.2编制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污染治理项目计划,负责污染治理工艺技术方案的选择、参与工程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5.6.3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环保上报资料和环保措施审查工作。督促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参与有关工作。

  5.6.4负责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

  5.6.5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技术交流、争先创优活动,推广先进环境保护技术和管理经验。

  5.6.6负责环境保护监测和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6.7负责向国家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申报环境保护、综合利用相关奖项、示范项目、示范技术等。

  5.6.8负责起草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并负责有关环保的经济责任制考核。

  5.6.9负责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及改进。

  5.7属有关单位(部门),在各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安全部的指导和协调。其主要职责是:

  5.7.1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环境标准及环保制度。

  5.7.2编制本单位环境保护的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5.7.3参加调查处理本单位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

  5.7.4组织实施和地方政府下达的污染治理及限期治理任务。

  5.7.5与本单位有关部门共同协调管理好环保设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5.7.6监督建设项目施工中的“三同时”执行情况、环保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5.7.7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根据环境管理手册的要求,负责与本单位(部门)有关的事务工作。

  5.7.8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和环境统计报表,并定期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5.7.9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8作业区兼职环保员环保业务工作受所属单位环保人员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5.8.1向职工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保制度。

  5.8.2协助所属单位环保管理人员做好本作业区的环保工作。

  5.8.3掌握本作业区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向环保员报告。

  5.8.4经常向所属单位环保管理人员汇报本单位的环保工作情况。

  6 、环境保护管理主要内容

  6.1计划管理。应将防治污染措施及环境治理项目纳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6.2生产管理。树立清洁生产观念,将环境保护纳入生产管理的轨道。要把控制和消除污染列入生产调度工作中,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各种污染事故发生,坚决禁止生产处于非正常状态而大量排放污染物。因原料、产品品种、工艺设备发生变化,环保设施运行出现故障,可能引起超标排放时,应按照应急管理工作程序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或应急预案。

  6.3设备管理。要将环保设备纳入设备管理范畴。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核指标,并与生产设备同时维护、同时检修、同时运转。

  6.4技术管理。按环保要求修订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制定各类环保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及考核指标;对环保设施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环保专业人员素质;建立单项环保设施运行的技术经济分析报告,健全环保技术档案,做好基础数据的收集和处理;加强环境治理的技术开发,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的技术水平。

  6.5指标体系管理。结合实际设立如下指标体系:

  6.5.1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浓度控制指标:排放废气、废水污染物浓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

  6.5.2主要污染物处理指标:污水处理率,废气处理率,固体废弃物处理率。

  6.5.3环境保护设施考核指标:设备完好率,设备运转率,污染物去除率。

  6.6标准化管理。环境保护工作标准化是指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环保有关部门和人员,在进行环境管理工作中所应完成的具体工作任务、内容、职责和必须达到的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6.7环境绩效管理。把环境绩效同经济利益联系起来,把环境保护纳入绩效管理体系进行考核。

  6.8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对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工艺、设施或岗位应制订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及事故处理制度。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7.1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规定,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7.2在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中要积极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设备,严禁使用限期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7.3对现有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要把防治污染作为重要内容,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编制技术改造规划,必须提出防治污染的要求和技术措施,技术改造方案必须符合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的原则;结合技术改造,开展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7.4引进设备必须符合我国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引进污染严重又无防治设施的设备。在考察和谈判时,必须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7.5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要按照国家及所在地政府规定,严格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工作。并及时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和“三同时”手续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7.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流程。

  7.6.1申请审批(含重新审批和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准备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7.6.1.1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

  7.6.1.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同时附电子版)。

  7.6.1.3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增设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提交技术评估机构的评估意见,未增设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提交环评专家的技术审查意见。

  7.6.1.4涉及水土保持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7.6.1.5申请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直接填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同时附电子版)。

  7.6.1.6申请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还需附项目变化情况和周边环境状况变化情况的说明。

  7.6.2建设项目环保申报应提交以下材料:

  7.6.2.1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同时附电子版)。

  7.6.2.2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地区地形图。

  7.6.3建设项目属环保部或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将申报所需材料提交市环保局接件大厅;属区县(自治县)环保局或市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审批的项目,将申报所需材料提交区县(自治县)政务大厅或区县(自治县)环保局(或市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

  7.6.4受理。市环保局接件大厅或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市环保局经开区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初步审查后,作出如下处理:

  7.6.4.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7.6.4.2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7.6.4.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

  7.6.4.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7.6.4.5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部门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许可申请。

  7.6.4.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7.6.5项目受理后,按照许可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审查发现许可事项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应按有关规定分别告知相关人,并按有关规定在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或依法听证后提出审查意见。

  7.6.6受理项目经过审查后,做出如下审批意见:

  7.6.6.1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核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

  7.6.6.2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直接核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7.6.6.3符合条件的,属于环保部审批的项目,由市环保局向环保部报送项目环评初步审查意见;属于市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颁发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或市辐射项目退役环境保护批准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7.7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审批流程。

  7.7.1项目单位填写市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申请表一式两份,需申请排放污染物的,应同时填写市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申请表(建设项目试生产),将材料提交所在市、区县环保局接件大厅。

  7.7.2接件大厅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分别作如下处理:

  7.7.2.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7.7.2.2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7.7.2.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

  7.7.2.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或者不受理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局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7.7.3环保管理部门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

  7.7.4现场勘察后,符合相关条件后下达建设项目试生产批复意见书。

  7.8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审批流程。

  7.8.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7.8.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书、报告表项目)一式五份并附电子版);

  7.8.1.2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站编制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一式五份);

  7.8.1.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只附电子版);

  7.8.1.4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只附电子版);

  7.8.1.5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应提交给有核发排污许可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7.8.2以下同申请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审批流程(6.7.2~6.7.5)相同,批复文件由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批复意见书改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批复意见书。

  8、建筑施工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8.1生产现场的检修、改造项目,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施工现场所在单位联系,针对项目施工过程中每个环节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因素进行评估,提出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方法控制污染,并填写外来施工单位安全作业审批表,由安全部批准并报各中心备案。

  8.2对施工中拆换下的保温材料(如玻璃纤维等),严禁乱堆、乱排和沿路撒落,应妥善收集后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或供应商回收处理。

  8.3在施工中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妥善保管和盛装。一旦有撒落,应及时清理,以免污染环境。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固体废物应由施工单位收集后送指定的单位处理。

  8.4施工单位应将施工中无污染的固体废物收集后送到指定地点倾倒。

  9、污染防治设施管理

  9.1凡内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法规,同时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9.2各单位对污染防治设施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管理,设施所在单位应对设施进行全面管理,具体管理程序为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9.3在用污染防治设施的改造、扩建和新建污染防治设施,按谁污染谁治理和综合平衡的原则,污染物产生单位能自行解决的,应主动自行解决,须由解决的,使用单位按年度提出申请,制造部按轻重缓急的顺序进行综合平衡,列入年度技措计划,经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各单位进行的零星环保设施小改小革项目,由各单位提出方案,报制造部批准后,由各单位组织实施。需要先立项的,在实施前,应报制造部立项。

  9.4凡列入年度计划的环保技措项目,由安全部对技术和工艺审查后,按相关制度实施。

  9.5经验收合格的污染防治设施,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转固等手续,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9.6污染防治设施一旦投入使用,即应纳入生产设备管理,安全部及使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9.7污染防治设施所在单位负责以下管理工作:

  9.7.1按照政府环保部门的规定,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申请、登记,实行建卡管理。

  9.7.2将污染防治设施纳入本单位生产设备日常管理,做好设施的维护检修工作,使其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9.7.3设专人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9.7.4污染防治设施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污染物直排和超标排放。

  9.7.5按照格式作好运行记录、监测记录、维护检修记录等原始记录,对备品备件和原辅材料的消耗量进行登记,做好月和年度统计工作。

  9.7.6由于故障等突发原因造成停运,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并及时组织抢修,避免污染事故,同时报告安全部,报告时限不得超过12小时。

  9.7.7未经安全部同意,不得将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拆除、停运或改变其结构。由于转产、工艺更新或其它原因,污染防治设施需长期停运、报废或改造的,应提前15日向安全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报废或封存的污染防治设施,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9.7.8环境监测站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效果进行监测(包括例行监测和抽查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安全部。安全部应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改进。

  10、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监督管理

  10.1固体废物收集

  10.1.1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的方法,即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分开;工业废物与生活垃圾分开;液态与固态分开。另外还要根据处理、处置或利用的要求,采取具体的相应收集措施,需要包装或盛放的废物,要根据运输要求和废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与包装设备,同时附以确切明显的标记。

  10.1.2包装固体废物的容器及包装材料应与所盛放废物相容,要有足够的强度,贮存及装卸运输过程中不易破裂,废物不扬散、不流失、不渗漏、不释放出有害气体与臭味。常用的包装容器有汽油桶、纸板桶、金属桶、油罐等。 10.2固体废物贮存

  10.2.1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10.2.2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10.2.3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选址要求,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10.2.4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10.2.5除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之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

  10.2.6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0.3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监督管理

  10.3.1内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10.3.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10.3.3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0.3.4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0.3.5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如果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上报安全部。经安全部审核后,按相关程序上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10.3.6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在年初向所管辖属地的环保局递交备案。

  10.3.7内各单位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10.3.8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10.3.9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10.4工业固体废物垃圾处置

  10.4.1垃圾桶(池、场)的设置。在各单位的适当区域设置以下三种垃圾桶(池、场);

  10.4.1.1I类桶(池、场):盛生活垃圾及保洁绿化垃圾;

  10.4.1.2II类桶(池、场):盛一般工业垃圾,并按规定进行标识;

  10.4.1.3III类桶(池、场):盛危险废物垃圾,并进行标识。

  10.4.2垃圾的堆放和倾倒。I类垃圾倾倒在原设垃圾桶(池、场)内。II类和III类垃圾由各单位根据垃圾产生情况,设若干终端收集点,将垃圾暂倒在收集点内,严禁混放、乱堆、乱倒。

  10.4.3垃圾的清收和外运倾倒。I类、II类垃圾由民生实业公司收集,倾倒至生活垃圾场;III类垃圾由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并进行处置。

  10.5固体废物转移申报程序

  10.5.1提交申请。

  xx市固体废物转移申请表填写并加盖鲜章;申请人与接受单位签订的处理处置协议书并加盖鲜章;接受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跨省转移:接受单位具备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理处置该废物的设备、工艺及二次污染防治设施的证明,接受危险废物的单位还必须提供接受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转移废物的种类、数量和实施方案并加盖鲜章,实施方案包括转移危险废物的包装、运输方式及路线,突发事件的救援措施、应急处置设施设备,事故报告等内容]以上材料含电子版(以上材料均应提交两份)。

  10.5.2申请地点。申请人将上述转移所需材料提交所在区县环保局接件大厅。

  10.5.3审查、批准及备案内容如下:

  10.5.3.1所在区县环保局审查提交材料符合要求后,签署同意意见,并留存材料1份备案。

  10.5.3.2另一份返回接件大厅,由接件大厅通知申报单位联系人去领取。

  10.5.4申报。申请人将上述材料经区县环保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提交市环保局接件大厅。

  10.5.5受理程序。接件大厅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分别作如下处理:

  10.5.5.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10.5.5.2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10.5.5.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

  10.5.5.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或者不受理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局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10.5.6审查及决定。审查后作出如下决定:

  10.5.6.1符合条件的,颁发(市固体废物转移许可证)或市固体废物一次性转移备案证明。

  10.5.6.2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1、环境风险源防范管理

  11.1各单位根据使用的原辅料、产品、生产工艺,组织各单位兼职或专职的环境安全管理人员,确定危害环境安全的危险源和危险因素,成为危险源辩识。

  11.2针对对环境安全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确定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根据危险源和危险源的风险评价,要求各单位制定将来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故,预先制定应急程序和应急对策。

  11.3对危险源辨识和确认后,要求各单位针对每一个环境危险源制定一套严格的防范制度,采取相应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危险源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

  11.3.1组织措施包括操作规程、工作职责、人员要求、工作的监督要求及人员的培训等。

  11.3.2技术措施包括使用的化学物质的安全技术要求、设备和场所维护、运行、检查的技术要求等。

  11.4对各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场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的情况,及时纠正和隐患治理;根据可能发生事故,组织各单位或别的企业已发生事故的事故分析,制定各单位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各种原因和事故信息,引起警惕,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各种污染事故的发生。

  12 、辐射安全管理办法

  12.1依照辐射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

  12.2申请领取许可证前,由具备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组织编制或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依照国家规定程序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12.3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要求及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分类管理。

  12.3.1使用Ⅰ类放射源和Ⅰ类射线装置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12.3.2使用Ⅱ类、Ⅲ类放射源和Ⅱ类射线装置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2.3.3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Ⅲ类射线装置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12.4单位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变更,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

  12.5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延续的,应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12.6建立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台帐,记载放射性同位素的枋素名称、出厂时间和活度、标号、编码、来源和去向,及射线装置的名称、型号、射线种类、类别、用途、来源和去向等事项。

  12.7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在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或设备、射线装置上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警示说明,其入口处应当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12.8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12.9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场所,在放射源闲置或废弃后三个月内,送交具备有资质的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并向所在地公安部门、环保部门备案。

  12.10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根据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的风险,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制定事故或故障处置实施方案。

  12.11每年1月31日前向发证机关编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进行上报。

  13、环境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13.1环境统计报表内容

  13.1.1废气排污情况:包括生产工艺废气排污情况,如生产工艺排污环节、生产工艺排污位置、生产工艺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废气排放去向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燃料燃烧排污情况,如锅炉、炉窑燃料的耗量、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气排放去向及设施的运行情况等。

  13.1.2各单位生产基本情况:包括正常生产天数、产品产量、原辅材料等指标。

  13.1.3用水排水情况:包括新鲜用水量、循环用水量、污水排放量、污水中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排放量、污水排放去向及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指标。

  13.1.4固体废物的产生、处置与排放情况。包括各种固体废物的名称、产生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排放量等。

  13.2环境统计管理办法

  13.2.1各单位填写的各种环境报表上报安全部,由安全部进行审核汇总,集中向地方环保部门和公司等部门报送各类报表。

  13.2.2为了使各类报表的填报规范和,建立的环境报表的统计台帐,把环境报表的统计台帐列入环境管理的重要文件管理。

  13.2.3各单位应于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度环境月报表(附录A);于每年1月4日、4月4日、7月4日、10月8日前上报上季度环保工作总结及下季度工作计划。

  13.2.4各单位应于次年的1月10日前上报上年度市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帐(附录B)及次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附录C);安全部应与次年的1月15日前向所在地环保局上报次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

  13.2.5安全部于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向公司报送上季度环境季报表,并同时上报上季度环保工作总结及下季度工作计划;于2月10日前报送上年度的统计年报。同时将定期报表通过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系统报送,其中,季报表、年报表应同时报送纸质报表一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自排放污染物当月开始填报环境统计报表。

  13.2.6各单位应对各类统计报表填报内容进行详细分解,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填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各类数据交由本单位环保管理部门进行汇总后报送安全部;安全部进行汇总后报送公司。各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14 、科研、宣传教育、培训

  14.1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应优先安排节能降耗、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的研究及科技开发项目。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环境保护科研成果。

  14.2在培训干部和员工时,要把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列为基本内容之一。要经常开展环保有关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各级环保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的环境管理业务水平。

  14.3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时机,宣传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和环保参与能力,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15 、考核与奖惩

  按业绩评价标准进行考核。

  16 、附则

  16.1本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化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执行。

  16.2本标准若有与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执行。

  16.3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环境管理制度15

  为防止建筑施工作业污染和扰民,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环境保护措施。

  一、防止大气污染

  1、将现场内的堆土、堆砂用帆布或密目网等进行重叠式覆盖。

  2、施工现场内的道、空地全部硬化,循环道路用c20混凝土浇筑,其他区域地面用500mm×500mm的方砖铺设,局部附以绿化。

  3、清理施工垃圾时,采用容器吊运的办法,严禁任何人随意凌空抛散。采用封闭垃圾站存放垃圾,并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区分存放,及时清运。外运时覆盖严密,确保不沿途撒落。4、施工现场设专人清扫保洁,使用酒水设备定时洒水降尘。

  5、在混凝土输送泵前和混凝土车清处洗设置沉淀地。在混凝土车出场前,由专人对车辆进行清洗,以防止车轮带泥出现场上路行驶。

  6、木工加工棚内产生的木(锯)屑有专人收集装袋,集中送到批定地点。

  7、对水泥、白灰等易扬尘材料,实行轻卸慢放,用封闭式库存的办法,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8、施工作业面做到活完脚下清,及时将建筑垃圾装入容器,吊运至垃圾站处理。

  9、冬季保温措施采用防火草帘,不使用岩棉被,防止岩棉扬尘。

  10、施工现场的施工区、生活区内不得焚烧化学、塑料、橡胶、油料等物品,以防产生有害、有毒的烟尘污染大气,造成毒害。

  二、防止水污染

  1、在小型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混凝土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使排放的废水先经过池内,二次沉淀后再排入市政府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2、针对食堂就餐人员多的因素,我们设置食堂污水隔油池,食堂产生的污水须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放到下水管道,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掏油(每周两次),以防止污染水体。

  3、对现场存放的油料、油剂等,实行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库内不存放其他物料,库房地面和墙面均做防漏的特殊处理。在使用上实施定人限额领用的办法。设立专项检查,以防止跑、冒、滴、漏而产生污染。

  4、禁止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三、防止噪声污染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躁声限值》(gb-12523-90)制定的降躁声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实施以下措施,以防止躁声污染。

  1、人为躁声控制

  (1)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躁声污染的管理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躁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躁声污染。

  (2)在施工现场以及宿舍,严禁大声喧哗吵闹、高声歌唱或敲击工具、餐具等。

  (3)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躁声。

  (4)信号指挥人员在晚22时后,早上6时前,如有起重作业,只可使用对讲机,不得用哨子指挥吊运作业。

  2、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1)作业时间控制在晚间作业不得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得早于6时。

  (2)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晚间作业)的,则应采取有效的`降躁措施,并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同时报工地所在地环保局备案后再施工。

  3、强躁声机械的降躁措施

  (1)对施工现场内的强躁声机械实行封闭式作业,即对电锯、电刨、砂轮机、切割机等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械棚,对地泵实施搭设隔声棚的措施,以减少强躁声的扩散。并同混凝土运输单位洽商,混凝土车进入现场后禁止大油门轰转。

  (2)浇混凝土用的振捣棒,采用低频低躁型。由专业人员操作,不得在振捣作业中撬动钢筋或模板,以防止发出强躁声而污染环境、扰民。

  (3)加强施工现场的躁声监测:按《建筑施工场界躁声测量方法》(gb-12524)实施长期监测,专人管理,发现有超过施工场界躁声限值标准的,立即对现场超标因素进行整改,真正达到施工躁声不扰民的目的。

  四、实行分类管理

  1、避免泄漏现象

  (1)现场储存、使用的化学品(油漆、涂料)和含有化学成分的其他材料,控制泄漏、遗洒挥发。

  (2)对油料、油漆、稀料、冷底子油、模板油、脱模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爆固体、自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等材料严格进行采购、运输、存放、发放和使用控制管理。

  (3)如发生大面积的遗洒、燃烧、爆炸等事故,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的预案实施应急处理。

  2、施工过程做到落地清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3、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区别处置的方法。固体废弃物应严格分类,按划分的相应贮存区域和贮存方式,整齐合理堆放,并有明确标识。

  4、有毒、有害废弃物单独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对其进行全封闭,并注明“有害”字样。

  5、木材等木作工程现场可再次利用的无毒无害废弃物,可就地回收使用;钢筋、包装容器等木作工程现场不能再次利用的可加收无毒无害废弃物,应向公司经营科报批后处理。

  6、可回收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油桶、废塑料布、废灭火器等向公司经营科和安全设备科报批后处理。

  7、对不可回收利用的无毒无害废弃物,应经工程科审批后委托垃圾清运单位处理,并与其签订清运垃圾合同。

  8、对不可回收利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应根据国家法规,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防止二次污染。

  9、生活废弃物经公司安全设备科审批、施工废弃物经公司经营科审批后,委托有资质的清运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10、项目部每月两次对固体废弃物的控制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每季度向总公司工程部、经营部、安全设备部汇报。

  五、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

  对所有的班组成员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定期进行大课教育,并用板报、讲座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应知应会考核,以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共同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尽自已应尽的义务。

  六、现场防尘毒、躁声监督人员名单

  项目经理:

  环保主管:

  安全员:

  生产调度:

  仓库管理:

  后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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