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高中作文

时间:2021-02-22 22:35:38 高中作文 我要投稿

实用的我的同学高中作文合集8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同学高中作文8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的我的同学高中作文合集8篇

我的同学高中作文 篇1

  我有一个最要好的朋友,他叫沈亦飞。他的个子不高,但长得虎头虎脑的。一双大眼睛,特别有神。薄薄的嘴唇一笑就露出两个小酒窝,显得非常可爱。他很喜欢运动,所以特别能吃,一顿饭能吃两三碗呢!大家都叫他“大胃王”。

  沈亦飞是个小书迷。无论在安静的教室,还是在热闹的操场,或是在图书馆,你都能看到他双手捧着书津津有味地看呢。他常常会被书中的人物和故事所吸引,时而哈哈大笑,时而又伤心流泪,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地点。在他的书柜里堆满了小山似的书,有《海底两万里》、《克雷诺夫寓言》、《雷锋的故事》……这些书可是他的宝贝,他走到哪里,都是书不离身,你说他是不是一个“小书虫”。

  沈亦飞还是个乐于助人的孩子。他经常会帮助身边有困难的同学。班里有人没带铅笔,他会主动借给他;路上有老爷爷要过马路,他会热心扶老爷爷过去;只要班里有捐款活动,他总是抢着捐款。老师和同学都很喜欢他。记得有一次,我在上课的时候,突然感到胸部发闷,一阵恶心,我“哇”的一声,吐了一地,顿时,一阵阵难闻的气味扑鼻而来,周围的同学都捂着鼻子躲得远远的,谁也不敢靠近我。这时,只见沈亦飞从座位上默默的站起来,不声不响的从角落里拿来了扫帚,帮我把地上的呕吐物扫掉,老师也向他投去赞赏的目光。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沈亦飞,你们愿意和他交朋友吗?

  说起我们班的劳动明星,非刘子炀莫属。

  刘子炀是我的同桌,是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他个儿不高,皮肤黑黑的,剃着小平头。圆圆的脸蛋,一双眼睛虽然不大,但却机灵有神。小嘴巴能说会道,语文课上,那声情并茂的朗读和精彩的发言常常令同学们敬佩不已。他爱读书,爱画画,也非常爱劳动。

  轮到值日,他总是来得特别早。一天早晨,他早早来到教室,一放下书包就开始扫地。只见他握着扫把,低着头,仔细地扫着。等到另一位值日生小怡到教室时,刘子炀已经把全教室的地扫干净了。大家都以为他要责怪小怡迟到,谁知,他只是笑了笑说:“下次早点来啊!”顿时,小怡的脸变成了一只红苹果。

  不轮到值日的时候,他也很积极。星期五早上,轮到我和小林值日。不一会儿,刘子炀来了,他见地上垃圾很多,就快速交完作业来帮忙。他认真地扫着,不放过任何一点垃圾。我们三个齐心协力,很快就完工了。扫完地,我刚想说“谢谢”,刘子炀又抢着去倒垃圾。过了好一会儿,他还没回教室,我想:倒垃圾要那么久吗?是不是在下面玩啦?于是,我就下楼看个究竟,原来,他在保洁区弯着腰帮忙捡树叶呢……

  刘子炀可真是我们班名副其实的“劳动小明星”!

  在我的身边,有很多特点鲜明的人,他们有的幽默,有的文静,还有的大大咧咧。今天,我就要写写我的“科比”同桌――赵一名。

  赵一名做我的同桌已经快一年了,我对他也有所了解。他有高高的个子、古铜色的皮肤和健壮的身体。他酷爱篮球,每天晚上的篮球赛总少不了他的身影,因为偶像是科比,又常常穿着印有科比球号的球衣,则被同学们戏称为“赵科比”。从他的口中得知,他的网名叫“唯我独黑”,每当同学们取笑他去非洲也没人认得出来是中国人的时候,他总是幽默的回答:“黑色是健康的肤色,我这可是晒出来的,晒晒更健康!”他学习也不错,英语最为突出,常常能考到95分以上。虽然话比较多,但是显著的特征和幽默的性格却为他增添了不少人缘。

  他还有很多外号:“赵小黑”、“赵二墩”、“黑小胖”……其中“黑小胖”这个外号还是科学老师给他起的呢!科学课上,赵一名没带科学课本,摆弄着铅笔盒。科学老师在前面大声地说:“最后面那个黑小胖,认真听讲!”说完,还意味悠长地看了他一眼。同学们的目光齐刷刷聚集到赵一名身上,然后哄堂大笑,此时,赵一名的脸已是红的像熟透了的苹果。之后,“黑小胖”这个通俗易懂的外号便自此流传下来了。

  要说赵一名的性格,最主要的就是幽默无比了。他是我们周围的“开心果”,老师们枯燥的话语在他的口中完全变了一个意思,他还利用下课时间给我们讲搜集来的各种笑话,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他自己的笑声也十分有趣“嘿嘿……哈哈……吼吼……”我还给他编了一句顺口溜:只要“科比”在,我们笑颜开。”是不是十分合适呢?

  这个“科比”同桌,不仅给我带来了乐趣,还教会了我许多问题,相信,他会永远留在我的脑海中,无论分别几度,都是我最美好的回忆!

  在我们班级里,每天总会发生一些令人捧腹大笑的事情,而这些笑料的制造者,十有八九是“雪笋粥”(薛健健、孙志伟、周孔德),其中被我们公认为“搞笑大王”的,就是周孔德了。孔德从外表上看,长得很胖,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高大威猛,玉树临风”了,一双小眼睛,一头浓密的黑发,似乎也并非什么三头六臂的人物,但就是他,让我们班笑声不断。

  今天,我们有一节体育课,而课上的内容,则是令人“闻风丧胆”的“跳山羊”。课上,有许多同学一头栽倒在沙坑里,出了洋相。随后,轮到孔德他们了。孔德,历来是班级中令人关注的焦点人物,不知谁叫了一声:“大家快来看周孔德‘跳山羊’啊。”“唰”,在草坪上玩的不玩了,聊天的不聊了,全以“光速”围将过来,观看孔德的表演。只见孔德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咚咚咚咚……”他很有气势地向“山羊”跑去,一步,两步,三步……“啪”孔德一下子从踏板上“飞”了出去。孔德终于“着陆了”,可惜一屁股坐在了“山羊”上,他眨巴着小眼睛,似乎没想通怎么会把“跳山羊”变成了“骑山羊”的。我们顿时笑翻了天,大家在地上滚来滚去,我笑得肚子都疼了。

  这一天好像不太平凡,好笑的事情接踵而至。下午阅读课时,孔德又惹老师生气了,老师慢悠悠地对他说:“周孔德啊,你整天坐在凳子上,你不累,它也累了,你站起来,让它休息一下吧。”孔德猛一下站了起来,我往后一看,他居然双手抓着凳子,把凳子紧紧贴着屁股,那样子可真像一只顶着螺壳的寄居蟹呀!女生们看了,都禁不住双手捂着嘴,“咯咯”地笑了起来;男生们见了,更是笑得前仰后合。

  孔德,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搞笑大王”啊!

  要说我们班的同桌冤家,那就是属我和我的同桌——周铭杰了。

  这一切都是那条“三八线”惹的祸。开学第一天,季老师安排我跟周铭杰坐在一起,真是够倒霉的。“道不同,不相与谋。”我才不想和这个家伙打什么交道,就在课桌中间画了一条“三八线”,并对他进行了严正警告:“如果你超过这条线,要你好看!”“如果你超过这条线,我也要你好看!”周铭杰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哪知第二天,“三八线”上就燃起了战火。那是在早读课上,我晚来了,在五(6)班门口,就听到我们班同学的读书声。我匆忙跑到我的座位,在放书包的时候,就不小心超了那么0.00001毫米!周铭杰就说我越界了,被他扁一下就算了,还要本小姐说三声自己是笨蛋,是可忍孰不可忍,他不想活了是不是?我便狠狠踩了一脚他的鞋子。霎时间,白白的鞋子出现了一片“乌云”。他不甘示弱,也踩了我一脚,我恼羞成怒,便开始了“踩脚大战”。激战正酣之时,老师进来了,看见我没在读,就气呼呼地让我们抄一遍读的课文……

  “君子报仇,十分钟太晚”,到了下课,我的小宇宙便彻底爆发了,使出我的神功“九阴白骨爪”,我抓,我抓,我抓抓抓!不一会,他就求饶了:“我的姑奶奶哦,我错了行不行?”就这样在他的惨叫声中,我停止了神功运作。

  这样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其实我也有被他整的时候哦!

我的同学高中作文 篇2

  初中遇到位好老师姓周是班主任教数学,她居然占用一周数学、自习课的时间给我们念一本小说,声情并茂地念,念到潘冬子时,我呆呆地听入了神,想起了李敏,想着想着泪水就流到桌面上了。

  后来看电影《闪闪的红星》,银幕上的潘冬子长得太像李敏了,简直是一模一样、一样的俊美、一样的让人感动。

  小学同学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李敏。

  几十年过去了,近些日子李敏的模样时常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在我的梦里浮现:他的双手捧托着两脸,露出两只清冽亮晶晶的眼睛,偏着头,探视我头上的`白发,他的心思难以琢磨,仿佛是要引着我的心魂回到年少的时光,回到我们天真无邪的欢乐和友谊里。

  我们小学的时光真是人生的天堂,是人生天真烂漫的天堂。每一片飘落的树叶始终回不到它最初的地方,就像我们回不到年少。童年是人生最珍贵的阶段,是人生最愿意返往的阶段,也是可以用人的一生、用人的衰老的一生回忆和怀念的阶段。像是我们生命所有的美好和精华都留在哪儿了。

  我们上学不像现在,背着书包剩下的事情就是上学校去玩了。上学作为玩的借口真是太正当不过的理由了。话又说回来我们那时学也没啥正而八经好学的,譬如我们一年级的语文书翻开第一课五个字——“毛主席万岁!”后面这个“!”像棒槌的东西引起了我们的兴趣,老师写在黑板上也只是一竖加一点,额外学会了三个字“感叹号。”听她说:意思是我们当小学生的念这五个字时要带着感情大声朗读。好像别人活一万岁需要我们为他展劲一样。最后一课呢多了五个字——“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后面还是有一个“!”像棒槌一样的东西,孩子们一高兴:“哇!感叹号。”老师说:“错了,这里是惊叹号。”孩子们惊得张大了口。是不是嘛,没啥好学的,还是说说我们玩的事儿吧。

  我们玩的玩意玩得最多的是“逮猫”,为了贴近时势给它附加了一个名称“抓特务”。在上下学的路上,课间的教室过道操场学校四周空荡的场坝田间地头上,到处都有我们嘻嘻哈哈疯疯癫癫追逐的喧哗。只要有李敏参加,当“猫”的就是他了,谁叫他只知道直来直去的疯跑不知道倒拐呢?眼见他要捉住你的衣襟了,你轻松往旁边一闪,见他擦着身直冲冲地冲出去老远老远了,他回过头又欢欣鼓舞地向你追来。有次我站在坡地边,向他招着手心眼鬼怪:“来呀,来抓我呀!”他飞快地奔来,嘴里嚷到“抓住你了!”我往旁边一闪……他滚下坡了,坡里是一片青油油的麦田。一群孩子生怕摔伤了他,惊慌地跟着他像皮球一样滚进麦田里了,大家各自摸摸脑壳嘻嘻哈哈大笑。然而麦苗被我们糟蹋完了。次日教室里来了一个生产队的人,老师介绍他是队长,并说:“是谁昨天破坏了地里的庄稼,自己站出来,破坏公家的财产要赔偿!”大家心里害怕,把头埋伏到桌面下,教室里一片寂静。大叔说话了:“坦白从宽哈……”李敏站了起来怯怯地说:“爸爸是我……”同学们抬起头来,见李敏的爸爸铁青着脸愤愤地离开了。

  转眼春天过去了,马上就要迎来六月、迎来儿童的节日。老师和同学们要我当入红小兵。老师说“六一”那天我要穿上白衬衫、蓝裤子、白球鞋到操场的土台上去戴上红领巾。这可难住我了,三样东西我一样都没有,想要妈妈给我买,见生病躺在床上的母亲又怎好开口呢?何况为了给妈妈治病我家还欠着好些债,那来钱给我买新这些东西。瞧着节日一天一天临近,我心里为难极了,玩的心情也没有了。李敏见我闷闷不乐的样子,对我说:“是不是要当红小兵了,瞧不起我们了?”我不愿意告诉他我的窘境,生着气对他说:“红小兵有啥好稀奇的,我才不稀罕呢,你想当就让给你。”“真的!”他立马兴奋地说。“嗯,我们找老师去。”我说着便去拉他的手。他听出我的话有些不对劲,赶紧说:“别、别、当红小兵是多光荣的事呀,老师不是说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沾染着烈士的鲜血吗?我哪配啦。”我想了想,改口对他说:“这样好不好,戴红领巾的时候你去帮我戴,你想戴好久都成,然后再还给我。”他问:“为啥呢?”我只好向他说出我没有白衬衫、蓝裤子、白球鞋这件事情。李敏笑了笑、偏着头望我笑了笑:“好嘛,我领下来就还给你。”

  “六一”的清晨天空晴朗,阳光灿烂。我穿上自己洗涤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蓝色的小褂子背着书包,心里忐忑不安向学校走去……

  突然李敏从路旁的树林里蹿了出来,他穿着崭新的白衬衫、蓝裤子、白球鞋。拉着我向树林里跑去,一直跑到了学校背后的厕所里。“快!快!我们快点换衣服。”说完他就窸窸窣窣地脱身上的衣服边脱边把脱下的衣服甩给我,把自己脱得精光光的只剩下花花的裤衩,捞出他的小鸡鸡,嘻皮笑脸地捉住小鸡鸡对我说:“咱俩比比,比比谁尿得又高又远。”我的野性子被他调起来了:“比就比嘛。”心想你以为你奔跑不倒拐,未必撒尿也不倒拐嗦。我也三下五去二地脱下了身上的衣服和裤子。我俩站在厕所边的堡坎上开始比了起来,身子使劲往后仰啊,仰到我们的尿尿直直的尿向天空,尿了自己一肚子的尿,差点尿到脸上了。

  两年后的“六一”李敏也当上了红小兵。

  初夏下了一夜的雨,早上仍然在下,低矮的村庄、起伏的山塬笼罩在浓密的雨雾里,天地十分逼仄沉闷让人喘不过气来。“笃、笃、笃……”泥泞的坡道上李妈背着李敏下坡来了,走近身旁,我问:“李妈,李敏咋了?”李妈抬起头来,脸上流淌着雨水和汗水,冒着白色的热气,回我:“李敏病了,我背他去看病。”

  “笃、笃、笃……”踩踏着雨水的足音和倦缩的背影消逝在雨雾的深处。从深处里传来:“亚军,帮李敏请半天假。”李妈依然低低的埋着头,埋着头背着病中的儿子走向雨雾的深处。

  下午李敏没有来上学。次日的上午李敏仍然没有来上学。李敏的坐位在教室里空着,空位异常突兀。

  我望着窗外,——窗外晴朗的天空,阳光照耀着通往校园的道路。我的凝望明亮地呼喊着:“加油!加油!李敏!加油!我等你,快快直直端端跑来抓住我。”

  一个小孩从道路的尽头冒出了黑黑的头颅,直直端端地在阳光照耀下跑来,跑向我欢呼的心灵和窗口。跑来的孩子是李敏的弟弟,上气接不住下气在窗外对我说:“哥哥,哥哥死了,死了的哥哥不闭眼睛,妈妈喊我来请你们。”

  “李敏死了!”同学们从前门和后门蜂拥而出,身后的桌椅板凳乒乒乓乓跟着我们蜂拥而出。来到病房,“我哥哥呢?”整理床铺的护士哽咽说:“送太平间了。”

  李敏睡在白色的床架上,穿着白衬衫、蓝裤子、白球鞋,胸前戴着鲜艳的红领巾,两腮泛起一片潮红,睁着清冽晶莹的大眼,李妈伏在他的面前,抬一次头,对着他的脸说出一位同学的姓名,说着说着李妈的手从李敏的额头抚下,露出泪水滴落在李敏闭合了的眼睑黑油油的睫毛上。李妈舒了一口气,仰起脸,用她抚摸李敏的手掌的手背顺手揩过自己的泪眼对我们说:“谢谢……”

  悲恸的哭声撞击着四面冰冷的白墙,回荡的悲咽离灿烂的蓝天仅隔一面白墙……

我的同学高中作文 篇3

  在我们4班的教室里,有一个她,她善解人意,为人正直。在我述说出自己的心事时,她是我最好的听众;当我遇到不如意时,她也是我唯一可以倾吐烦恼的地方,因为我知道,她不会将我所说的一切心事告诉别人,她就是我的好朋友——李晓月。

  她,一头乌黑的头发直披着,又滑又顺。一张红扑扑的脸上嵌着两只不大不小的眼睛,她一笑,眼眯成一条线,脸上露出深深的酒窝。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好似一位博士生。一张红润的小嘴只有在别人有话题时聊时,才会滔滔不绝。

  李晓月为人正直。

  有一次,Y跑到李晓月面前说了一个小秘密,也许别的同学也相信她,才会对她说的。我一时好奇,就跑过去问李晓月:“她刚才和你说什么呀?”李晓月只是笑了笑,接着就是沉默。“说嘛说嘛”,由于我的好奇心胜于一切,所以就缠着李晓月告诉我“我不会告诉别人的。”看得出来,她是为难的。“我们来说书吧,你最喜欢看什么书呀,我喜欢看……”她故意把话题拉开了。“你就告诉我了吧,我快急死了。”我扯着李晓月的衣服问。“可是,可是……这是秘密呀,不能说的。”她的眼神似乎就这样告诉我。但是,她的脸上依然露出笑容,并没有生气。直到上课铃响了,她还是什么也没说。但我一点也不生气,如果不是这样,我又怎会向她述说自己的烦恼呢?

  李晓月不仅为人正直,而且虚心向上。

  每当他考试考了高分,她都不骄傲,对我们说:“只是偶尔一次,没有什么的。”当她考得不好,她就静静地呆在那里,也许是在反省自己吧!

  李晓月,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善解人意,为人正直,虚心向上。我为有这样一位朋友感到高兴。

我的同学高中作文 篇4

  那年夏天,我步入初三。新学年伊始,我在家人安排下转来了初三12班。起初我是“慕名而来”的,还记得第一天看了分班表,几个熟悉的名字聚集在了一张白纸上,是我们学校的学习尖子,有黄小峰,谢小励等。我带着好奇与憧憬走进了初三。

  时光荏苒,我很快与班上的同学打成一片,包括他。我第一次认真地注视他是在一节体育课上,一个眼神游离而呆滞的同学吸引了我,我打量了他一下,虎背熊腰的身姿,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些许的刘海下是一些青春留下的脚印,双手不自然地放在身后略显拘谨。这不是李某珊的初二同学吗,我有些印象了,他身旁的黄小峰一直围着他团团转,喋喋不休,似乎只想博他一笑。我问身旁的同学,同学说:“他呀,好像是脑子有点问题的。”同学的回答令我对他更诧异了。于是我便跑去向他要了qq。那天晚上,我渐渐在网上打开了他的心扉,原来他是个很健谈的人,其中最经典的台词是:你手机的型号是什么?

  后来我才知道他很正常,而且是个腼腆厚道的高材生。课堂上老师讲授的知识他不仅能很快地理解,而且课后还做大量的习题巩固,遇到不懂的便打破沙锅问到底,誓不罢休。这也是他能取得优异成绩的关键所在吧。在我的记忆中,他从不轻易缺课。有一次晚自修,我见他面红耳赤地插着手,一问才知是发烧了,然而他并没有请假,还干练地完成了两张数学试卷。

  他不但勤学好问,而且低调大度!

  生活中的他是个极富思想和内在潜质的人。即使他的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但他从不夸夸其谈,而是韬光养晦,默默耕耘。还记得我与他同桌那段时光,我的心情常常阴晴不定,三天两头便找他出气。然而他从不责备我,而是一次次地保持沉默,直到我若无其事地又与他谈笑风生。那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

  因而我视其为榜样。那时还常常跟着他去买早餐,课间跑到他座位上吹水,上体育课练习扔铅球。。。于是他便自然而然地成了我最要好的朋友。因为他长得很可爱,闲暇时我总喜欢调戏他,也因此我成了班上广为流传的第二号基佬。暑假或小假期,我也喜欢在qq上找他说话,在yy中与他唱歌,似乎这已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中考如期而至,我没有考上电白一中,没有去他所在的学校读书。我就像少了一个亲人。我在家人的安排下到了电海就读。开学那天,妈妈送我去学校。家渐渐远了,那个夏天,也渐渐在我身后远去了。

我的同学高中作文 篇5

  她有一双大眼睛,带着一个圆框眼镜,圆框眼镜很少有人戴着好看,很多人戴着会有一种不伦不类的感觉,但她戴着却很好看。她很爱笑,也很乐观,她的笑容很迷人。她的头发总是干得很快,所以她就说自己自带一个小太阳,确实像是个小太阳。

  她说话时的样子有点让人想笑,因为她会一边说话,一边摆着手,有时激动了,还会手舞足蹈一番。特别是背英语时,有时卡壳了,她会两手挥摆着。虽然说话时会有动作,但并不让人讨厌,那样的她反而更加好看,自然。这也是她的特点和专利啊。

  她虽然一直表现得很乐观,坚强。但也有悲观的时候,一个英语短文她一直背不下来,大多数人都背下来了,她却失败了好几次。她就一人躲在角落里,偷偷地抹眼泪,我看见了,但没说什么,我该说什么?

  问你怎么哭了?

  还是去安慰她?

  她虽然平常像个马大哈,但是却有强烈的自尊心,和自己敏感细腻的感情,如果我上前去安慰,反而会使她更加难堪。

  到了吃饭时间了,住宿生们都开心地跑出门站好队。与慢吞吞地她性成了鲜明的对比。我轻声叫了她的名字,她愣了一下,才看向我。我看着她略红的眼角,和她眼中的不安,到嘴边安慰的话语被我咽下,她不需要安慰,她不需要同情。

  我清楚地知道了,她不用被安慰和同情。

  “奥,没事。”我敷衍地说着。

  晚饭时间后,她躲在楼道里自己一个人背着短文。第二天,英语短文她背下来了,那个小太阳也回来了。

  莫名想起一句话“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我的同学高中作文 篇6

  我们班的“愣神王——王凯”,可是全校的风云人物。说起他,当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屈指算来,他已有两年的“愣史”了。那发愣的功夫,更是无人能比。

  说话间,您看!好戏开始了。

  “叮铃铃……!”上课了,新来的数学老师细心地给我们讲解着试题。再看我们的主角,跷着二郎腿、两手拿笔、嘴巴大张早已旁若无人般暗自“发功”了。

  “那位同学注意了!”老师委婉的提醒着他。可他哪知道,我们的“愣神王”一旦发功便犹如老僧坐定一般,根本无人能破其功。“同学……”老师的口气已经加重了好多。可是仍没什么效果,我们的愣神王仍在神游太虚。再仔细点,你不难看到他的嘴角已不知何时多出一条细流……“天哪!不是吧?哈拉子……”有的同学已开始呜咽。

  “王凯……”老师已气到极点。怒喝声在教室里响起嗡嗡的回音。许是这么多年来,他还从未看到过有学生听课听到流出口水。“看来今天的事情不能善了了。”我们不禁替王凯捏了把冷汗。

  再看“肇事者”,仍自我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更绝的是,不知有意还是无意,他竟然伸出舌头舔了舔留在嘴角的口水继续保持发愣。

  “我晕!”

  “他没什么事吧?”老师的怒气已转为关心和疑惑。我们爆笑。齐声喊道“王凯,回来了!”更有甚者,用力捏了他的鼻子一下,在他眼前晃晃手掌。

  “要吃饭了吗?”他问道。一副无辜的模样。“哈哈……”我们再次爆笑。

  老师无语。

  呜呼!真不知我们的“愣神王”何日能恢复常态,我为之期盼!

我的同学高中作文 篇7

  前几日得到老家杰的电话,用那种特别低沉的声音告诉我,我的同桌娟走了,永远离开了我们。原本对我来说并不经意的消息,也好像荡起了一点涟漪,毕竟同桌三载,从未分离,心中难免回忆起过去的点点滴滴,我的眼眶湿润了。

  记得刚入校,和娟第一次坐在一起的时候,我的脸有点微红,不好意思的感觉,偷偷瞟一眼,啊!这小女人真的是个美人胚子,嫩白的皮肤如白玉无暇,马尾辫,长长的,一口整齐而又洁白的牙齿,真正的樱桃小嘴,小酒窝居然还是双的,眼睛大而且亮。总之,美,让人心醉的美,让人过目不回头的美。

  和娟同坐三年,总还是有一些故事的,每次考试我都无法超过她,有时心生恨意,这就是一种妒忌吧!高二的时候我从组长升为了化学科代表,而你仍然是文娱委员兼语文科代表,我总是比你少了点什么,心中愤愤不平,总是想给你找一些不痛不痒的麻烦,可你总是不屑一顾的样子,都是我以失败而告终。

  每次你都穿得干净整洁,青春少女的气息不是传入我鼻里,深深呼吸一口,很感叹班主任老师对我的厚爱,给我如此高的待遇,受宠若惊的感觉。一次,我的笔没有墨水了,很无奈的时候,你悄悄地递过来一枝笔,我红着脸接受了,嘴里低声地说着:谢谢,谢谢了。从此我不在为难你了,四六线也回撤到了五五线,你笑了,我也笑了。我的高中生活是那么的甜美,也许有了这样一位优秀的同桌,才激励我努力地向前冲,我从她身上学到了很多优秀的品质,感激你,佩服你,崇拜你,我的同桌。

  娟给我的印象永远定格在了高中时代,因为毕业以后我们几乎没有见过面了,往后的娟是什么样子我就无从知晓了,听说她嫁给了一位交通局的局长,应该是过得很幸福的。

  娟走了,很突然,我一点也没有思想准备,毕竟她才四十四岁,还有很长的人生可以走下去,也算是英年早逝吧!我很遗憾,距离阻挡了我,我不能亲自送你一程,不能为你送上一个花环,不能为你深深地鞠上一躬,再围绕你三圈。我只能偷偷地抹一点眼泪,毕竟我们同窗同桌三载,眼泪虽不是哗哗的流,但也算是情不自禁的流。

  南飞的大雁呀,能不能歇一歇,为我捎句话:同桌安息吧!同桌走好!天堂的大门为你开着,去吧!让你的灵魂得到升华!

  来生还愿和你做同桌!

我的同学高中作文 篇8

  高中时,英就是个美人,因为有点黑,被戏称为黑玫瑰。二十多年过去,我们的黑玫瑰非但没有变老,反倒越发娇艳,而且也不那么黑了。时光只是让她长胖了些,其余没有丝毫的影响。看着她那光滑的皮肤,看不出年龄的脸蛋,哪个女同学心里不是羡慕嫉妒恨呢?

  英在高中时勤奋好学,晚上经常打着电筒看书,后来虽没有考上大学,可她乐观开朗,日子过得比我开心多了,所以我们同学一个个在压力重重下步入中年的老态,唯有她可以永葆青春,红颜长驻。

  英已经离婚几年了,之前听同学说她那前夫待她极好,可她执意要离,江同学痛斥她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都劝她复婚算了。可是那天,我跟另一同学去她家做客,终于见到了那位待她极好的前夫,我终于明白英所说的“没感觉”了。那个男人,老实勤劳,一回来就做饭,可是也太木讷了,一开始跟我们一句话都没有,英指着他跟女儿,说:两个都是二五份子。老天,英那样的活泼开朗,整天嘻嘻哈哈,跟这样木讷语迟的人如何能过一辈子?!我彻底理解英为什么离婚了,而且以后也绝对不会再劝她复婚。果然是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对她再好,没有感觉,话不投机,这日子过得只怕也是郁闷的。挑来挑去,挑了个最差的,英这么总结。

  其实我的比她的更差:既木讷迂腐,还极度吝啬。好歹英的前夫有手艺,对她一心一意,还一点也不小气。英过四十岁生日,并不富裕的前夫送她四千。瞧瞧咱们的英,浑身金光闪闪,俨然一俏丽富婆,哪像我,从脖颈到手,都找不出一样金饰,唯一的结婚戒指,很多年前也被小偷掳走 。

  今天看电视剧,有句台词说得很好:灵魂与灵魂的结合是爱情,身体与身体的结合是性,利益与利益的结合是婚姻。最后这点说得虽有些极端,但这样促成的婚姻比比皆是啊。

  有一定的物质基础,还得心有灵犀,这样的婚姻才有幸福可言,比如江同学的婚姻。

  英,祝福你,愿你永远开心,早日找到真正适合你的如意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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