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

时间:2022-11-26 10:00:43 广播稿 我要投稿

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

  在学校广播站锻炼的同学们,我们广播前一般都会预先做好广播稿,广播稿写得优秀才会有好的节目效果,怎样写广播稿才更能吸引眼球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

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1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下午好。本周是我校的德育主题教育周,按学校规定,今天广播的主题是生命教育。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邓小平爷爷曾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同学们,认真地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谆谆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你们的厚望。 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双亲……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小公民。老师们,同学们,时间过得真快,又到了和大家说再见的时候了。真希望这次的节目能给大家带来快乐,502班的所有同学祝老师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祝同学们快乐学习,健康成长!感谢你们的收听。

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2

各位教师、同学们:

  大家好!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仅得不到自由,并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所以,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

  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能够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一样、出现矛盾,必须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当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我。

  我的演讲完了,多谢大家!

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3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红领巾广播站又和大家见面了,我是今天的广播员:xx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我们小学生应当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邓小平爷爷曾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认真地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谆谆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我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我们的厚望。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小公民。

  今天的广播就到这里,愿您每天都有好心情,再见!

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4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大家要怎么办呢?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2、切莫虚荣攀比。各位同学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3、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同学,如果不是自己的家人敲门就不要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坚决不要接受。

  4、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和朋友。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5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甚至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据了解,我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在这里,我要郑重地提醒我们的同学为确保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到不闯红灯外,骑自行车时不要带人,不要多人并排骑车,更不要逆行车。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样也存在着很多威胁着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赶,上下楼时互相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有的同学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打架斗殴等。在这里我要提醒同学们的是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违法犯罪现象,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在应付各种异常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同学们,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示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希望全体同学都能把安全作为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第一准则。同学们,我想大家对生命都充满了无限憧憬与期望,那就让我们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我们校园的和谐美好,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

  我的广播完了,谢谢大家!

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6

  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理念,县直幼儿园广播站现在开始播音。家长朋友们,大家好!为了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和谐健康发展,让孩子们健康成长,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遵循的原则:①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③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二、全社会对保护未成年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答:①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③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诉;④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怎样履行管教未成年人的义务?

  答:①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并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四、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个人隐私、通信自由?

  答:①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②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开拆。

  五、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如何处罚?

  答: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①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②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7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广播的题目是:知法懂法,争做守法小公民。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知法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

  知法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知法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时期,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知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8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中午好!下面请听广播《学法、知法、做守法的好学生》。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前面,新的《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已经实施了,新的《小学生守则》共有十条,这十条,作为小学生要人人会牢记,并且所有同学都要按照《守则》的要求去做,新的《规范》共有二十条,同样要学,并且要按照《规范》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争做讲文明、讲礼貌,各方面素质都得到发展的好学生。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或盗取别人的钱财。小小的年纪,就沾上了许多恶习。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

  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小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自觉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

  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

  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一些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最终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义气用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9

各位老师和同学们:

  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二)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同学、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不要怕你报告了他们的不法行为后会遭到报复,你越是胆小害怕,他们就越胆大妄为。同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

  同学们,今天你们是在校的学生,明天是祖国建设的栋梁,作为一名学生,有这样美丽的.学校,有这样高素质的老师,有这么好的教育质量,你们是幸运儿,你们应珍惜光阴、努力拼搏。祖国需要你们,明天是你们的!

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10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从本周开始,每周的周三和周五的晨训广播由学校利用。三月的广播由团委负责,由于正逢法制宣传月,我们决定向大家宣传一些相关知识。

  听到“法制”一词,相信很多同学都在心里叹了口气。的确,由于社会和学校近些年对相关主题的宣传力度加大,再加上“法制”本就不像体育、动漫那么吸引学生的“眼球”和“耳朵”, 所以很多人对它已多少产生了倦怠情绪。因此,这次我们决定先绕开“法制”,从它的衍生词——“规则”说起。

  为什么说是“衍生词”呢?我们先来看看它们的定义:所谓“法制”,就是“法律”和“制度”,是统治阶级通过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统治工具,说白了,就是用来约束被统治者的“木棍”,谁违反了它就要“挨打”。它就像一道铁丝网或者一堵高墙,谁要是企图穿越就会体无完肤、头破血流。法制尽管重要,但如果统治者仅仅以这种强硬手段维护统治,那么社会必乱,因此,还需要有一个比法制更人性更易于接受的统治工具,那就是“规则”。

  那么,什么是“规则”呢?“规则”,按照辞典上的解释,就是“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这个定义倒是很有意思的,特别是那个“供”字。有了这个字,就说明了“规则”的非强制性,也就是说东西制定出来了,遵守不遵守是人们自己的事情。如果说法制是“铁丝网”,那么“规则”就是一条画在地面上的警戒线,时时约束着人们的行为,规定着一个限度,但就算有人逾越也不会伤及体肤,至多不过是别人异样的眼光罢了。

  话虽这么说,但规则的重要性却决不逊色于法制,它同样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因素,是群体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约束。而且,它的涵盖面广泛,几乎涉及到人们生活中所能接触到的所有方面。社会有社会规则,集体有集体规则,交通、职业、交际、就餐、比赛、商业交易,就连学习中也处处体现着规则的重要:语文的写作规则、数学的运算规则、英语的发音规则等等,不遵守它们我们就写不出好文章,算不出正确答案,说不了流利的英语,规则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既然规则很重要,那么它就不该是一纸空文,而是要求人们运用于实践并共同遵守的。就拿数学中的运算规则来说,面对那么多繁琐的规则,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四则运算中必须先算括号里的?为什么未知数通常用xyz表示?为什么……?这些规则都是前人制定的,可我们为什么必须遵守?答案很简单:数学问题千千万,做数学题的人更是千千万,如果做四则运算时张三先算乘除,李四先算加减,恐怕人们永远也无法找到问题的正确答案了。所以,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规则,来保证运算的正常进行。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体会:计算过程中哪怕只有一个数字的运算没有按照规则,最后的答案都会和正确答案相去千里。那么,如果把一道数学题比作我们的社会集体,把其中的每一个数字比做我们每一个人,就不难看出,个体对规则的态度对于整个集体来说是多么重要。也许,当你偶尔闯红灯或随地吐痰时,你并没有太过在意,但量变往往引起质变,这些小小的违反规则的做法所引起的后果恐怕是你无法想象的。

  团委本月的“法制与规则”晨训在本学期晨训主题广播中“打头阵”,希望大家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利用这10分钟的时间了解我们身边的规则,并从现在开始努力落实,做一个不仅遵纪守法,而且遵守规则,有高素质的中学生。

法制安全教育广播稿11

同学们:

  你们好。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月,今天,我们借红领巾小广播给大家讲讲这方面的话题。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

  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

  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

  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

  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

  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学们,有的同学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

  下面给大家介绍自我保护12法。

  小学生自我保护12法

  1、课间活动切勿因开玩笑、恶作剧而引起打架、翻脸,损坏公物,造成伤害事故。

  2、行走时,不以跑代走,防止跌倒或碰撞。如有急事可快步走,注意来往行人车辆。

  3、携带劳动工具或用具,应注意误伤他人。

  4、不拿石块、硬棍丢人,不小心摔、砸、碰伤流血时应迅速报告,及时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处理。

  5、离校没有家长接着的要结伴回家,途中不随意逗留,以免受诱骗。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不贪小便宜。不因贪吃、贪玩上当受骗。

  6、当路遇他人索要钱财,要留心坏人的特征,尽量拖延时间,巧设计谋,瞅空溜走报告老师或家长,也可向路人呼救。看到同学被威胁利诱,随行同学应主动迅速报告。

  7、遇到电线断头,切不可随意拉、拔。不熟悉的电器不乱摸,以免危险。

  8、若遇闪电打雷,刮台风,要尽量避开大树和危险建筑物。平时不到建筑工地手脚架下或危墙、广告牌下玩耍。

  9、没有家长带领,不能擅自游泳。

  10、自行参加社会活动,要注意安全,防止被人挤伤踩伤。

  11、不在公共场所、校园内放鞭炮,也不围观他人放鞭炮。

  12、不在楼梯、栏杆旁、阳台上拥挤、打闹、捉迷藏或探头捡东西。不从楼梯栏杆上往下滑。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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