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3-09-15 09:45:4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推荐)采购合同10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推荐)采购合同10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买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卖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保洁用品及耗材并进行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货物,货物的规格、数量、价款等见附件1《采购清单》。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1年 ,即自20xx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 20 日止。

  三、合同价款

  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单价见附件2《货物价格表》。

  2、乙方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同一商品市面最低零售价格,甲方有权对价格提出质疑,乙方有义务对此作出合理解释。甲方如在其他处获知的货物价格低于乙方的供货价格,甲方有权按最低价格结算。

  3、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货物价格下调,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改《货物价格表》,同时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上调货物价格。

  4、甲方所需的货物如果《货物价格表》中未列出的,乙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该产品价格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询价、比价后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采购。

  四、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在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交《采购清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承担运费和装卸货费用。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交货地点:

  收货人:

  联系方式:甲方应在从乙方领受货物后当日进行验收。如甲方验收发现货物规格、质量、数量等不符合《采购清单》要求,乙方应在当日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没有在约定日期内对货物规格、质量、数量等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并不代表甲方确认乙方产品完全无质量问题,如在质保期内货物发生甲方检验时无法发现的质量问题,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向甲方完成货物交付后,货物所有权从乙方转移至甲方。

  五、结算方式

  1、月付。每月月初前十个工作日(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工作日)甲乙双方通过上月的《采购清单》确认上月所产生的采购费用。

  2、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3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以支票的方式支付。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时付款。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逾期每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0.3%违约金。

  (2)接受货物。如果由于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而拒绝接受货物,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乙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发票,导致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金。

  2、乙方责任

  (1)按时交货。如果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且甲方不能接受新供货期的.,逾期每天应向甲方支付未交货物价款0.3%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货物是全新的,各方面符合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质量、规格要求。

  (3)“三包”条款。乙方提供的货物质保期根据乙方承诺或该产品标示的日期为准(取二者中最长的期限)。乙方保证在货物的质保期内,对货物进行“包修、包换、包退”的三包服务,直至货物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乙方经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 盖章: 日期:

采购合同 篇2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厨房设备,乙方供货安装等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一条 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品牌:

  ____________公司生产的__________品牌系列厨房设备产品,具体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以货物清单所列为准。

  2、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

  设备的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并具有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

  第二条 货物的包装标准

  1、按国家相关标准或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无相关标准或规定的,采用足以保护货物不受损的包装方式。

  2、货物的包装所需用料及包装由乙方负责,乙方须确保其货物包装的安全、耐用,安装前设备在保管、装卸、拆包装过程中,如因乙方包装质量缺陷而导致的货物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第三条 货物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1、交货方法: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并负责卸货、二次运输、安装、设备的调试,直至整体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2、运输方式:乙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确保货物按期送达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运到。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的交货时间

  乙方须在甲方支付预付款后___日内将厨房设备清单所列的全部设备运送至甲方工地现场。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乙方将设备送至交货地点后,甲方对实到设备的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验收,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安装人员进行安装。设备数量和外观质量的验收不免除乙方对设备整体质量保证的责任。

  2 、甲方发现设备外观有质量问题(如设备缺陷、损伤损坏、锈蚀、受潮等现象),认为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在甲方拒绝接收后24小时内派人处理。

  3、双方在设备的调试及整体质量验收时,对质量有异议时,交由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资格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质量检验,以其检验报告为准,设备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支付,设备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接到检验报告后24小时内派人处理,承担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验收时乙方须随设备提交的'附件包括: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合格证书、保修书、安装说明书、设备使用手册、设备出厂测试报告、设备质量证明书等。否则,视为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5、甲方对货物的验收、认可,不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缺陷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 合同价格

  1、设备的价格: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合同包干总金额为:_____元。

  2、包干总价包含设备出厂价、包装费、运输费、卸车费、场内二次运输、安装费、调试费、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设备使用培训费、各类风险、利润等其他一切相关的费用,该包干总价已经包含税金,本工程税金由乙方承担支付。

  第七条 货物的付款方式及时间

  1、甲方在支付乙方每笔款项时,乙方需提前___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相应同等金额的合格发票给甲方。

  2、合同签订后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人民币:___元)作为预付款;全部设备在约定时间内到达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人民币:___元),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人民币:___元)。

  3、余款人民币___元作为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乙方货物质量保证期为两年,均自设备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接收之日起计(质保期内维保内容及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内免费保修,产品终身维修。

  2、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属乙方设备质量缺陷的,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换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如属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仍应及时负责修复或更换,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更换,否则视为授权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的,所发生费用及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前述情况下所发生的维修工作量及费用以甲方与负责维修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及费用为准,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对延迟维修及质量缺陷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第九条 禁止转让、分包、贴牌生产

  1、乙方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3、甲方任何有关分包的同意,不免除乙方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乙方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4、乙方不得有将设备委托第三人生产后贴用合同所指定品牌的行为。

  第十条 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1、甲乙双方验收确认货物并交付由甲方接收时起,货物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2、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验收合格并接收货物前由乙方承担,接收货物后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无正当理由无权拒收设备及逾期付款,否则应承担相应后果。

  2、货物送达交货地后,甲方指定堆放、安装地点。

  3、将厨房水源、电源、气源连接到所需位置。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所供设备为符合本合同约定品牌、规格、产地等条件的全新产品,并保证所有设备来源合法,保证任何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2、在设备交货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负责设备的使用及维护现场培训,确保产品及时投入正常使用。

  3、乙方必须保证在合同约定的送货时间将全部货物送抵供货,并在货到工地后天内安装完毕。乙方未在规定时间送货或安装的,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总货款1%的违约金。若乙方延误供货超过___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同时向甲方支付总货款30%的违约金。

  4、乙方负责安排专业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配合甲方进行管线施工安装技术指导。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

  1、乙方的通讯地址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乙方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日期: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

  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家具名称 树种名称 树种产地 规格型号 商标 辅材/

  五金 边材

  状况 油漆 数量 单价 总价

  验收

  说明

  □ 验收合格 □ 问题及解决方案:

  □ 货款两清

  □ 拒收及原因: 买方 送货时间

  送货员 年 月 日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xx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 %(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 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 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主办单位(签章):

采购合同 篇4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一等品生产,颜色、手感、品质按甲方确认的为标准。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五、包装标准: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购货方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立即通知供货方,供货方在得到通知后立即解决并保证不影响购货方的.交期.。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合同签订日支付30%定金,货到甲方仓库后天凭全额增值税发票、结款。

  八、违约责任:交货期每延迟交货壹天,每日按合同总价的2%计算违约金,由乙方支付甲方。如因数量/质量等问题因供方原因造成客户拒收货物/退货/索赔或扣款等,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九 如有违约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购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十、其他约定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组成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询标纪要、投标文件、采购合同、书面承诺等相关的补充文件。

  二、合同标的物

  1、本合同标的物为

  3、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应当符合以下第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 — 执行;

  (4)甲方要求按 GB172565-20xx、GA/T73-94 标准执行及现场封样为准。

  4、乙方向甲方提供之标的物应由具有相应生产资质的企业所生产。

  三、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为: 20xx年10月10日—20xx年11月10日 ;

  四、交货及验收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至工地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不负责卸货。

  (2)乙方送货至工地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

  (3)甲方自提自运。

  2、到货地点 验货人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的规定及计算方法: 取小数点后两位 。

  4、甲方与乙方签订采购合同后28天内送货完毕。货到时,甲方负责提供放置货物的场地和运输货物所需通畅的道路。

  5、乙方送货途中由于损毁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6、乙方将标的物送至合同约定的地点后,甲方检验收货:

  (1)货到后,乙方提供货物清单,由约定的验货人在 24 小时内组织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标的物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相关资料等。

  (2)甲方(项目部)验收货物时乙方应有相关人员在场,验收合格正式接收后,双方负责人员在货物清单上签字相关数据。

  (3)经双方负责人员签字后的货物清单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凭证之一。

  (4)货物验收不合格的(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定不符等),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的货物。乙方应于24小时内负责处理,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随货提供的资料有

  五、货款的确认与支付

  1、乙方每月请货款支付。甲方(项目部)对乙方要求的款项在 / 日内核准后,在付款申请书上签字确认,乙方凭此付款申请书要求甲方付款,甲方应于 / 天内付清双方确认的付款金额。

  2、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货时,货款的结算:当市场价格上涨、下跌时,仍按原合同约定单价结算。

  3、货款的支付方式:安装完毕、初步验收合格支付该批次货款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货款的9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交房后付至总货款的95%,余款5%待质保期满后10天内付清(无息)注:每月付款按业主付款同步支付。

  4、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天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税务发票。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时、如约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甲方违约。

  2、甲方有权确定和要求乙方送货时间和送货地点。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送货物进行检验,对检验不符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物,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部分损失。

  4、对因乙方所提供产品不符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否则乙方违约。

  2、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合理的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送达货物。否则,乙方违约,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原因除外。

  3、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已送货物的款项。如未及时支付供货期顺延。

  七、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的,应承担不能付款部分 1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伪造数据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 1 ‰。

  2、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的合同总价,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乙方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3、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以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十年未遇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3、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和验收等问题)。

  九、其他

  1、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乙方是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乙方属个人的,应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

  (3)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订本合同的,还应当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载明代理人授权范围;

  (4)乙方提交产品的生产厂家名称、生产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关说明等,以便甲方备案使用。

  2、本合同签订时需甲方公司盖章及项目部经理签字认可,否则本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3、除甲方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认可外,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不能代表甲方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甲方不予认可,且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十、补充条款

  期内凡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承担相应责任。料、构件、配件等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保修并承担相应责任。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甲方将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14天内来不及纠正,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到期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对于这种终止,甲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单,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乙方负担。利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乙方的终止部分款项索回。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 合同履约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来往帐单、支付证明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项目经理: 签约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6

  甲方(采购方): xx中学食堂

  乙方(销售方):

  为搞好我校学生生活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明确安全责任,减少采购中间环节,减轻学校负担。我校决定对食堂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干菜、调料品)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特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要求

  1、乙方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2、乙方所进食品原料的单位(或个体)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配送具体要求

  1、乙方根据学校的需要(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电话通知乙方)将调料等物品按所需数量不计运费配送到学校,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复核验收并在食堂原材料采购凭证上签名认可后到食堂经费管理人员处付款。

  2、乙方所配送的调料等物品,应有出产检验合格证,不能过期。若因乙方提供的物品导致的中毒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货物送达时,在乙方、学校证明人、经费管理人员的相互监督下进行计量并结算货款。

  4、乙方所配送的食用油等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或略低于市场价格),并随市场的波动而变化。

  三、在合同期间因政策性、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性的外因需要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应及时终止合同并共同协商处理好相关工作。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xx学校

  乙方:

  甲方为服务学生需要,决定向乙方采购蔬菜,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有选择地从乙方订购新鲜蔬菜,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2、乙方所供蔬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卫生质量安全标准,不得三无、糜烂、变质、过期等不合格商品送进学校。如因乙方供货卫生质量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都有检查验收权利,凡是不合格商品有权拒收和拒绝付款。

  3、甲方每次提前订好次日所需货单,如市场短缺,甲、乙双方可作适当调整,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货单内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乙方必须确保按合同要求在每天上午8时前将食堂当天所需商品免费送货上门。所送商品必须经过校方食堂管理人员检查、过称、验收、签名后,方可进入结账程序。否则,学校不予认可和付账。

  5、如乙方不能按本协议认真履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结账方式:每星期结一次帐,现金付款。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并盖章):

  乙方(签字并盖章):

  20xx年2月26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产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总经销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由乙方自行选定。

  二、供货价格:具体价格参见乙方提供的价格表。

  三、产品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四、送货及验收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________市区的超市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附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或异地开店,则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上,甲方代办托运,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市场维护: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不低于甲方供价的____%-____%之间进行销售,以免因销价低而影响整体市场或因价格过高而导致商品滞销。

  七、退换货规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持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离商品保质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换货,否则,甲方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换货。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换货。

  5.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出甲方货款。

  八、价格调整: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此期限内全力配合甲方调整供价及零售价格,否则甲方不对因价格不附停止送货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关于订货: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十、乙方配合: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应重视所供货商品,给甲方系列商品提供较好的陈列位置,且保证合理的陈列面,并在店内条件允许情况下,给甲方商品提供免费堆头或端架,以达到最佳销售效果。

  十一、促销支持:在合作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数量及厂家政策支持等情况,合理给予乙方促销政策支持,对甲方给予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全力配合执行,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支持,并不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款项保证: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三、关于费用: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入场费、促销费、检验费等),必须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乙方无权单方面从甲方货款中扣出。

  十四、合同执行

  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若双方在合作期内有分歧,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导致清场的,则双方应在清场后一月之内货款两清,否则,违约方每天应按未付款____%赔偿对方违约金。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执行。

  十五、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

采购合同 篇7

  《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适用于按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完成光伏电站备案,向公用电网供电的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签订购售电合同。

  本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购电人:,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输/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税务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

  售电人:,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本合同所指光伏电站(阵列)(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税务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

  双方提供联络通信及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购电人名称:

  收件人:电子邮件:

  电话:传真:邮编:

  通信地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售电人名称:

  收件人:电子邮件:

  电话:传真:邮编:

  通信地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鉴于:

  (1)售电人在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兆瓦(MWp)的光伏电站(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售电人在拥有并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兆瓦(MWp),本合同为期兆瓦(MWp)的光伏发电站。

  (2)光伏电站已/将并入购电人经营管理的电网运行。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定义和解释

  1.1 本合同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 光伏电站:指位于由售电人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兆瓦(电站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一,光伏电池阵列地理分布图详见附件二)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本合同为期兆瓦,装机容量为兆瓦的发电设备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备。

  1.1.2 年实际上网电量:指售电人每年在计量点输送给购电人的电量。电量的计量单位为兆瓦·时(MW·h)。

  1.1.3 年(月)累计购电量:指本合同第4.1款规定的购电量的全年(月)累计。

  1.1.4 购电人原因:指由于购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购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5 售电人原因:指由于售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售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6 计量点:指附件三所示的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点。一般情况下,计量点位于双方产权分界点;不能在双方产权分界点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安装位置。

  1.1.7 紧急情况:指电网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断面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

  1.1.8 技术参数:指附件一所述的电力设施(包括光伏电站设备和并网设施)的技术限制条件。

  1.1.9 发电功率申报曲线:指光伏电站在发电功率预测的基础上,向电网调度机构申报的发电计划建议曲线。

  1.1.10 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如约定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则支付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1.11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1.2.5 本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2章双方陈述

  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2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4 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章合同双方的义务

  3.1 购电人的义务包括:

  3.1.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售电人光伏电站的电能。

  3.1.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运行、维护有关输变电设施,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1.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电力调度及信息披露,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有关用电负荷、备用容量、输变电设施运行状况等信息。

  3.1.4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向售电人提供启动光伏电站电池阵列及其他必需的电力。

  3.2 售电人的义务包括:

  3.2.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购电人出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电能。

  3.2.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统一调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调度规程运行和维护光伏电站,确保发电机组的运行能力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则的要求,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3 按月向购电人提供光伏电站可靠性指标和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提供设备缺陷情况,定期提供光伏电站检修计划,严格执行经购电人统筹安排、平衡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电池阵列及公用系统检修计划。

  3.2.4 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经营直接对用户的供电业务。

  第4章电力电量购销

  4.1 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全额保障性收购。

  4.2当电网能够全额消纳光电时,电网调度机构根据光伏电站发电功率申报曲线下发调度计划曲线。

  4.3当电网输送能力不足或其他电源没有富裕的调峰、调频能力,无法满足光伏发电时,电网调度机构根据输送能力或调峰能力空间制定下发调度计划曲线,光伏电站应严格执行电网下达的调度计划曲线。实际发电能力可能超出电网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计划曲线,应报告电网调度机构,由调度机构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确定。

  第5章上 网 电 价

  5.1 上网电价

  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光伏上网电价为:元/(MW·h)。

  其中,购电人结算电价即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确认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元/(MW·h);可再生能源补贴为:元/(MW·h)。

  5.2 电价调整

  合同期内,如遇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上网电价,按调整后电价标准执行。

  第6章电 能 计 量

  6.1 计量点。

  光伏电站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计量点设置在以下各点(详见附件三):

  (1);

  (2);

  (3)。

  6.2 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

  6.2.1 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

  电能量远方终端是指具有接收电能表输出的数据信息,并进行采集、处理、分时存储、长时间保存和远方传输等功能的设备。

  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是指能够实现对远方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分时存储、统计、分析的系统。

  6.2.2 电能计量装置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xx)进行配置。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不得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不得接入任何形式的电压补偿装置。

  6.2.3 电能表采用静止式三相四线多功能电能表,原则上按主副表配置,准确精度为0.2S,《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22部分:静止式有功电能表(0.2S级和0.5S级)》(GB/T 17215.322—20xx)和《多功能电能表》(DL/T 614—20xx)要求。电能表配有不少于两个标准通信接口,具备数据本地通信和(或通过电能量远方终端)远传的功能,并接入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具有负荷曲线、零点冻结、失压记录和失压计时、接受对时命令、失压断电等事件记录功能,对于影响计量的电表事件,应能够以计量数据质量码的形式随计量数据上传至电能量远方终端和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具有辅助电源,且辅助电源优先供电。

  电能量远方终端的技术性能应满足《电能量远方终端》(DL/T 743—20xx)的要求,支持《运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传输规约 第102篇:电力系统电能累计量传输配套标准》(DL/T 719—20xx)通信协议,能够采集电表中负荷曲线、零点冻结值、告警事件等电表中形成的数据,并传送至主站和当地监控系统;具有接受唯一主站对时命令功能,能够给电能表发布对时命令。支持双平面网络通信方式,支持拨号通信方式,可至少同时与两个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通信;兼容性好;具有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非授权人进入。

  如果电能表的功能不能完全满足本款要求,则电能量远方终端必须具备电能表欠缺的功能。

  6.2.4 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或购电人负责在光伏电站并网前按要求安装完毕,并结合电能数据采集终端与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进行通道、规约和系统调试。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由合同双方依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xx)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业已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参照本款要求,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对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性能及管理状况进行技术认定;对于不能满足要求的项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限期完成改造。

  6.2.5 在同一计量点应安装同型号、同规格、准确度相同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主、副表应有明确标志。

  6.2.6 在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同一计量点,应安装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电能表,电能表应满足第6.2.3款的要求。

  6.2.7 电能计量装置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并施加封条、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动电能计量装置及其相互间的连线或更换计量装置元件。若一方提出技术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另一方同意且在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并须按第6.2.4款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2.8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安装具有双向计量功能的计量表计,分别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

  6.3 上网、用网电能计量装置原则上按照产权分界点或按照双方约定付费购买,其安装、调试和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双方约定。

  6.4 电能计量装置的检验。

  6.4.1 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检验,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承担,双方共同参加。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6.4.2 任何一方可随时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以外的检验或测试,检验或测试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进行。若经过检验或测试发现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达不到规定的精度,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若不超差,则由提出检验的一方承担。

  6.5 计量异常处理。

  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发现电能计量装置异常或出现故障而影响电能计量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和双方认可的计量检测机构,共同排查问题,尽快恢复正常计量。

  正常情况下,结算电量以贸易结算计量点主表数据为依据;若主表出现异常,则以副表数据为准。如果贸易结算计量点主、副表均异常,则按对方主表数据确定;对方主表异常,则按对方副表数据为准。对其他异常情况,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根据失压记录、失压计时等设备提供的信息,确定异常期内的电量。

  第7章电 量 计 算

  7.1 上网电量或用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实现日清月结,年终清算。双方以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月末最后一天北京时间24:00时抄见电量为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据以计算电量。用网电量计量事项由供用电合同约定时,遵循供用电合同的约定。

  7.2 结算电量数据的抄录

  7.2.1 正常情况下,合同双方以主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副表的数据用于对主表数据进行核对或在主表发生故障或因故退出运行时,代替主表计量。

  7.2.2 现场抄录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远方终端投运前,利用电能表的冻结功能设定第7.1条所指24:00时的表计数为抄表数,由双方人员约定于次日现场抄表。

  7.2.3 远方采集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双方同意以该系统采集的电量为结算依据。若主站管理系统出现问题影响结算数据正确性,或双方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不一致,或售电人未配置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时,以现场抄录数据为准。

  7.3 电量计算

  7.3.1 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为光伏电站向购电人送电、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出电量(正向)的累计值,上网电量的抄录和确认应当在次月5日前完成。

  因购电人穿越功率引起的光伏电站联络变压器损耗由购电人承担。

  7.3.2 用网电量

  用网电量为光伏电站启动调试阶段或发电量无法满足自身用电需求时,电网向光伏电站送电的电量。用网电量为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入电量(反向)和所有启备变压器输入电量的累计值(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7.4 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分别结算,不能互相抵扣。

  第8章电费结算和支付

  8.1电费计算

  8.1.1电费以人民币结算,电费确认应当在电量结算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8.1.2上网电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上网电费=上网电量×对应的上网电价(含税)

  其中,购电人承担的上网电费=上网电量×对应的结算电价(含税),此处结算电价为当地燃煤火电脱硫标杆上网电价或政府价管部门认可的结算价格。

  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承担的上网电费=累计购电量×[上网电价元/(MW·h)-购电人结算电价元/(MW·h)]

  8.2 电费结算

  8.2.1 双方按第7.2条完成抄表后,按照双方约定,售电人向购电人报送上网电量。购电人按月填制电费结算单,售电人确认并根据电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

  8.2.2 售电人根据购电人确认的《电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送交给购电人。购电人收到正确的《电量结算单》、《电费结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分两次付清该期上网电费:①上网电费确认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上网电费的50%;②上网电费确认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该期上网电费剩余的50%。

  若购电人因故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清上网电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0.3‰~0.5‰加收违约金。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具体约定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加收违约金。逾期天数从第二次支付截止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

  8.2.3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承担的上网电费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8.3 计量差错调整的电费支付

  根据本合同第6.5条约定,由于计量差错,购电人需向售电人增加支付款项或售电人需向购电人退还款项的,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在次月电费结算中一并清算。

  8.4 用网电费的支付

  用网电费的支付根据本合同第7.3.2款计算的光伏电站用网电量,按国家价格有关部门电网目录电价核算电费,光伏电站应在下一个月内支付。光伏电站与当地供电企业另行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应按照该合同的约定支付用网电费。

  8.5 违约金、补偿金的年度清算

  对于没有按月结算的违约金、补偿金等,合同双方应于次年1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清算工作。

  8.6 付款方式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应付另一方的任何款项,均应直接汇入收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户,或选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结算方式支付相应款项。当收款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开户银行或账号时,汇入变更后的银行账户。

  收款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银行账户应与本合同提供的或书面变更后的相同。

  8.7 资料与记录

  双方同意各自保存原始资料与记录,以备根据本合同在合理范围内对报表、记录检查或计算的精确性进行核查。

  第9章不可抗力

  9.1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9.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对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信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应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9.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9.4 如果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9.5 因政府行为、法律变更或电力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售电人或购电人不能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售、购电义务,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协商解决。必要时,适当修改本合同。

  第10章 违约责任

  10.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购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10.3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售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10.4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0.5 在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1章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11.1 光伏电站并网所需的各项政府批文均已签署且生效;若属于特许权招标的项目,该项目特许权协议已生效。已签署并网调度协议。

  11.2 本合同在11.1前提下,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3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1.4 在本合同期满前个月,双方应就续签本合同的有关事宜进行商谈。

  第12章适用法律

  12.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3章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13.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生效条件同第11.1及11.2条。

  13.2 售电人和购电人明确表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所有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13.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变动;

  (2)国家能源管理机构颁布实施有关规则、办法、规定等;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3.4 合同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日后终止本合同:

  (1)一方破产、清算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2)一方电力业务许可证被撤销、撤回、吊销、注销,或光伏电站首次并网后未在能源监管机构规定时间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3)一方与另一方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4)双方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终止;

  (5)由于售电人原因,光伏电站持续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发送电;

  (6)由于购电人原因,购电人持续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接受电力电量;

  (7)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事项:。

  第14章争议的解决

  14.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能源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条处理:

  (1)双方同意提请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5章其他

  15.1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5.2 合同附件

  附件一:光伏电站技术参数(略)

  附件二:电站光伏电池阵列地理分布图示(略)

  附件三:电站主接线图及计量点图示(略)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合同目的协商确定。

  15.3 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所有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协议和合同。

  15.4 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帐单、资料或文件等应发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当该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发往变更后的地址。

  15.5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5.6 文本

  本合同共页,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分别送

  能源监管局/办备案。

  购电人(盖章): 售电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采购合同 篇8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湖北省省级政府统一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及乙方与省招投标中心签订的协议,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办公设备和办公自动化耗材明细单

  二、产品保修期:按照产品生产厂的标准质保条款执行,同时履行乙方在合同中的承诺。

  三、交货时间、地点:乙方按甲方要求送货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作为预付款;

  2、所有网络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的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剩余尾款。

  3、对于本合同约定内容之外的应用需求变化,可由双方x协商,根据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视工程的工作量免费或另行收费。 附乙方开户信息

  户 名:武汉浩普数码科技有限公司xx

  开户行:兴业银行江岸支行 帐 号:41606 01001 00100 xxx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未按约供货部分货款0.5%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10天以上未按约供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请求仲裁处理。

  六、验收标准:

  1、甲方各端口、网络、电话均运行正常。

  2、甲方各端口、网络、电话均可受控。

  七、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9

  产品购销合同

  需 方:XXXXX股份有限公司 供 方:XXXX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在签订合同前,需方对供方产品已充分了解与认可,确认满足需方要求。 二、设备名称、数量及金额:

  三、交付约定

  1、发货时间:20xx年9月22日

  2、交付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杨柳路6号。(准确、详细)

  3、运输方式:由供方指定。运费由供方负责。如需方有特殊要求,另行约定。 4、合同中以上发货信息无法确定的,需方应在发货前3日内将详细的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并加盖公章。

  7、供方按约定交运货物,如果需方变更到达地点及收货人的,应在发货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并加盖公章,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需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一次性结清,款到按约定时间发货。 五、产品质量标准和质保期限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2、质保期限:质保期为发货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供方负责产品的质量责任,但不包括以下原

  因造成的产品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未按说明书操作;现场维护及保管不善;人为更改及

  损坏产品等非质量问题的原因;不可抗力的因素。

  六、验货

  1、设备运抵现场后,需方应目测检验外包装,如无破损,应签收。签收后应妥善保存设备。

  (备注:收货人如遇外包装严重破损情况可拒收,并及时与供方联系。)

  2、设备的开箱检验应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如果在联合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严重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双方代表签署一份详细说明,作为退换货依据。如果确认为供方责任,供方应尽快补充或替换设备。

  3、如供方不提供现场服务,需方自行开箱检验的,发现货物有严重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应立即联系公司销售人员,协商解决。

  七、安装调试与验收 □供方负责安装调试

  1、设备安装前需要现场应具备一定的安装条件。具体见本合同附件。需方应在 15日 内按要求准备好设备安装条件。之后与供方销售人员联系安装事宜。供方提供一次免费安装调试服务。

  2、需要供方配合需方验收的,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3、需方应在收货三个月内应做环保验收,超期不验,供方则视为验收合格。

  八、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发生的供方产品质量问题,一般情况下由供方为用户提供服务。确实需要支持的,供方在8小时内作出响应,进行技术指导,若有必要应在约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并提供免费的维修及更换配件服务。属于非供方产品质量责任的.,供方可提供有偿服务,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2、质保期满后,供方可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和相应的有偿服务。 九、违约责任

  供需双方未按合同执行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因需方原因造成合同履行延误问题,责任由需方承担;除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外,需方每天还应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供方。

  因供方原因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供方承担;除尽快履行合同外,供方每天还应按合同

  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需方。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终止,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8小时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含有的补充协议、技术协议视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需提供原件,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三、其他约定

  供需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负责。超出合同范围的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所涉及的内容及费用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者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或者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20xx年9月15日

采购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项目---设备采购(或制作)合同:

  第一条 乙方供货设备名称、数量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清单或供方报价单)

  第二条 合同价款

  (一)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合同价款含17%增值税税金、保险费和设备运输费用等采购合同范本第三条 供货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设计供货。(根据具体情况详细规定质量技术条款)

  (二)在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内的运行过程中,乙方应负责处理出现的设备缺陷和技术服务问题,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因甲方操作失误造成的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予以解决,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四条 交货日期、方式和地点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及时供货,并将合同标的物于---前运至---。

  第五条 验收办法、

  (一)到货验收包括数量、规格、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随机技术资料、装箱单等。

  (二)产品交付后,由甲方对产品进行完好性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视为交付完毕。

  (三)上述凭现状的初步验收,不能解除安装、调试直至最终验收过程中乙方对货物的内部缺陷应负的责任。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一)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中货物单价、总价是按合同交货期交货的结算价,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受任何调价因素的影响,为最终不变价,在履行合同的'整个期间内有效。

  (二)设备运至甲方现场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

  (三)甲方安装调试完毕合格,乙方开具全额合法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四)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满12个月后,如设备运行正常,无任何设备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10%质量保证金。

  第七条 违约和索赔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送至甲方。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货,应及时以方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在3天内复函是否同意,如不同意,乙方应按原合同履行;如同意,其函件应作为修改合同的依据。反之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或延迟交货,也应按此办理。

  (二)除不可抗力事故及前条规定外,甲方、乙方若未履行本合同义务,均属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违约罚款可按下列方

  法处理:

  1.如乙方逾期交付,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付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按1000元/天计算,甲方可在设备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尚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2.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付,或不履行售后服务,甲方有权自行请其他供货商消除乙方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对货物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相符合负有责任,或者如因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遭受重大损失,甲方有权在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期间内和质量保证期内向乙方提出索赔。

  (四)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被乙方接受。如乙方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5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款,如果质量保证金尚不足以赔偿,甲方保留进不步追偿的权利。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一)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则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供需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可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不可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

  (二)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九条 技术保密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合同涉及的任何技术秘密,也不得将甲方技术用于其它项目。否则,甲方将追究供方的法律责任。(本合同不涉及任何技术或商业秘密)

  第十条 争议解决

  (一)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经协商10天内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法院裁决。

  (二)本合同裁决应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进行。

  (三)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合同应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开始生效。

  (二)在不违背上述合同条款的原则下,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和对合同条款的必要修改,双方应互相谅解,遵循合同法有关内容友好协调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记录在案,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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