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作文

时间:2023-06-26 19:07:43 话题作文 我要投稿

【精华】话题作文集锦9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话题作文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话题作文集锦9篇

话题作文 篇1

  喜欢一个人,是一种美好的负担。

  如果在这个花季年龄里,每个少男少女心中只想着学习,不去想早恋,不要动心,那么熬到最后,是不是就没有伤痛和遗憾了?

  多想知道,如果我不是现在的我,没有动过心,没有喜欢过人,没有那么多伤感的心情和悲戚的话语,只是一个单纯得发白的小姑娘,简简单单,一身白裙,站在天空下,静静地看日落。

  不会期待,会等到陪自己一起看日落的那个人。

  一个人的生活,幸福,自由。

  我对同桌说,在这个即将落叶纷纷的'秋季,同桌们的感情迅速升华。

  秋季,是我最喜欢的季节,也是我最害怕的季节。害怕一到秋天,我的伤感就泛滥。别人是春天荷尔蒙剧增,而我却在秋天伤感如泉涌。我不喜欢自己一直被伤感的气氛包围,那样会使人变悲观。可是我同样喜欢,沉浸在伤感其中妙不可言的美感。甚至会觉得,多愁伤感是一种机不逢时的美好。就好像我喜欢跑步,喜欢累极快撑不下来却仍逼着自己跑到终点的感觉,同学妙不可言。如果说是我喜欢窒息的感觉,别人会以为我是自虐狂。为了避免误会,我还是少说两句。或许我喜欢的,仅仅是目标给我的源源不断的动力,喜欢成功的幸福感,尽管其中包含苦痛。

话题作文 篇2

  日本有一家只有七个人的企业,其产品是有些人看来不值得一提的哨子。可你千万别小看这些小玩意,它一年竟创造了7000万元的利润。原来,这家企业的产品特别“专一”————只生产哨子。他们动用了300多名专家研究哨子,最贵的哨子卖到2万美元一个。在世界杯足球赛上,所有裁判用的哨子都是出自该厂。更令人称奇的是,他们的哨子种类已达上万种,有给美国警察生产的专用哨子,还有给狗生产的无声哨子,世界著名的马戏团大多使用该厂生产的无声哨子,可以说,哨子让他们给做绝了。

  麦当劳品牌的创始人是雷。克罗克,他以非凡的经营才能,把麦当劳兄弟的小餐馆变成了世界快餐第一品牌,自己也成为美国及至全球著名企业家之一。

  据说,当年从麦当劳兄弟手里买下特许经营权的`除了克罗克,还有一个荷兰人。

  两人走的是完全不同的经营之路,克罗克只开麦当劳店,让加工牛肉、养牛的钱都由别人去赚,荷兰人却不仅开麦当劳店,还投资开办了牛肉加工场,后来他又办了养牛场,资金投入很大。多年过去,克罗克把麦当劳开遍全世界,荷兰人却仍窝在荷兰的那个农场里养着那200多头牛。

  这正如《淮南子》中提到的:目察秋毫之末,耳不闻雷霆之声,耳调玉石之音,目不见泰山之高。所以,我们在学习和工作的时候,必须要专一,如果三心二意,必然一事无成。

话题作文 篇3

  哎,过了这么久了还是没有忘记,我怎么会这样,远远超出了自己的意料之外。

  不想自己停下来,可是每次都在自己闲暇我的时候有那么多的回忆,人生真的需要那么多 回忆吗?

  我在想,如果不是冰,我想我早就离开了,回到那个我认为自己该去的地方,上天喜欢作弄人,把不该留的留下了,不该离开的离开了,我不知道该对冰说什么了,20年里我三次面对死亡,20年里我四次面对死别,20年里我又了一些自己永远都忘不了的事,20年里我遇到的人只有两个知心朋友,可是当我们约定一起走完人生的时候,两位好友已经不再了。

  没想到是现在的我是那么喜欢听忧伤的`歌,我觉得那些歌背后都好像有一个故事在述说。

  我忘了我以前是个快乐的人,我会笑的对朋友说,世上无难事,万事皆可,我忘了我喜欢交朋友,喜欢和那些朋友开玩笑,喜欢偶尔捉弄他们,喜欢在他们背后吓他们,可是现在我已经看不到以前的那个我了。难道这个就是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吗?难道我回不到以前了吗?

  我没了以前那种热情,不再想去交朋友,不再想去理会以前的事,我甚至一个朋友我都不想要。孤僻了,心也定了。

  想做点什么?想抓住点什么?想改变点什么?想能不能回到过去?现实回答我,无能为力了,是无可救药了。

  哎,没有十全十美的人生。

话题作文 篇4

  经过一个星期的训练和努力,我们终于等到了今天——军事检阅的这一天。

  我们三(1)班全体同学戴上白色的帽子、手套,准备好一面面鲜红的小国旗,端端正正地坐在教室里等待着老师的统一口令。1:20分到了,老师响亮地说:“我宣布军事检阅坐姿比赛正式开始!”我们一听到这句话,每个人的.胸脯都挺了挺,自信地等待评分老师。评分老师来了,我们的胸脯和肩膀又挺了挺,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哪怕脚被蚊子咬了我们也丝毫不动,因为我们都想得第一名。

  来到操场上,我们大家用整齐又响亮的口号声喊着:“一,一,一二一;一,一,一二一……”我都快把喉咙喊哑了!走过主席台前,我们的声音变得更整齐更响亮了,这是最关键的时刻,我们一定要做好!每个人心里都这样想着。我们听到周易飏他们大喊着:“一、二、三、四”时,我们又接着喊:“一、二、三、四;一、二、三、四,祖国万岁,万岁,万岁;三一,三一,勤学守纪,三一,三一,勇争第一。一、二、三、四,一二三四。”然后又大声重复地喊着,直到走到了指定的位置,我们才坐下来。

  接下来,我们就坐在操场上看四、五、五六年级的军事检阅。我一看,哇,都傻了眼,他们有的拿着旗帜,有的拿着彩条,还有的举着牌子,大喊口号,真是太精彩了!看着他们轻快整齐的步伐,我不禁赞道:“啊,好棒哇,真是我们的榜样。”

  四、五、五六年级的军事检阅完毕了,他们又给我们表演,我看得津津有味,真佩服他们。

  开始颁发奖状了,我的心情一下子变得紧张了,我的心里一直念叨着:“三(1)第一名,三(1)第一名……”

  最后,我们谁都没想到我们班竟然是三等奖,真丢人啊!我们失望地回到教室,每个人的心里都十分难受。后来,我想:我们面对失败,不应该只是伤心,“失败乃成功之母”,我们应该把伤心化作力量,更加努力,争取在以后的比赛中勇争第一名!

话题作文 篇5

  光,给人们带来光明;光,给人们带来温暖;光。照亮了人们的心灵。光,是璀璨的。

  在茫茫大海中,光,为迷失方向的人们照亮前方的道路,哪怕这一丝光很微弱,也能放射出最美的光芒!在荒无人烟的沙漠中,面对渴死、热死、累死的种种困难,光,点亮了人们疲倦的心,这道光,是希望,是重燃生命的耀眼光芒!

  每当夜幕降临,太阳带走了城市的最后一缕阳光。夜,笼罩了整个大地。霓虹闪烁的街头,编织了夜的美,昏暗的街头遭到了人们的冷落。但一位“光明使者”——路灯,默默燃烧着自己的生命,为经过道路的人们带去光芒,它,无怨无悔。即使将要油尽灯枯,也持续照亮着,照亮着。直到生命走到尽头,光线才逐渐黯淡,慢慢地消失。它,始终坚持着自己的工作,从不缺席,也从不休息。它为了什么?为的是人们能在伸手将不见五指的黑夜里不害怕,不焦灼,能在光亮处安安稳稳地走过。路灯的亮光,亮进了人们的内心。

  漫步在历史的长河中,我遇见了少年匡衡。那时他穷困潦倒,但却从未放弃读书,在家中墙壁上凿了个小洞,借助邻居家的光照到书本上,刻苦钻研,勤奋苦读,成为了一代伟人。勤奋好学、不畏艰难,正是这光亮映照了他辉煌的'前程!

  光,是逆战一切的自信光芒!

  生活中,老人摔倒,众人不敢扶,这体现了人性的丑恶。但凡出现有人站出来,将老人送进医院,其家属也会不分青红皂白地臭骂一顿,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是邪恶的,在这个美好的世界中,善良的人远胜于心怀叵测之人。这是一种文明的表现。文明的光会照进彼此的心灵,文明,是一种素质,更是人性的表现。文明,是一道自律之光,主持公平公正,竭力打击不良行为。文明,也是一种美德。

  光,闪耀绚烂……

话题作文 篇6

  人们追求完美。空想社会主义创始人之一托马斯.阿奎那把完整或完美作为美的第一要素。中国有成语"十全十美"。但又有"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之说,哲人又有"完美是毒,缺陷是福"之言。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之物,"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饱含着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完美不可能达到至美的境地,事物中留有一丝瑕疵,也不能不说它不美。这是认识的辩证法。正确看待完美,才能客观地表现完美。

  渴望完美,代表人们的理想和精神追求。不同时期的人类,对于"完美"的诠释会各有千秋,对于"完美"的追求会异彩纷呈。

  完美是道路的终结,是极致也是死亡。我们永远也达不到它,这是我们的卑微和渺小。然而我们又永远在渴望它和走向它,这是我们的倔强和伟大。

  因为完美,不完美的我们不到最后就不停下。

  因为完美,不完美的我们愿意付出不完美的所有。

  这就是我们唯一的完美吧?

  所以,达利温和地诉说着他自己的真理:"不要担心完美,你永远也达不到它。"是的,我们达不到,而其实我们也不必达到。完美不在我们的眼前,它就在我们的心里。诸多不完美的我们,就是完美的'母亲。

  完美是什么?我不敢妄加定论,这个问题应该留给哲学家或思想家。我觉得,完美应该是我们对提高生命质量的一种追求。这种追求,一旦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就立刻变成了我们的良师益友,启发并推进着我们对生命更高一层的向往。

  有时,完美是一面镜子,在镜子里我们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思想上的不足;有时,完美是一束光,当我们的生活中出现狭隘的隧道时,它照引我们走出黑暗。更多时候,完美则是一种有形却又无形的意向,我们向它靠拢,它就会在我们心里绽放;我们远离了它,它就会在我们心里颓废。完美是堕落的死敌、烦恼的宿敌、残缺的天敌。我们不计较得失,只要我们努力做了,我们心中坦然。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追求生命中的完美,即使是残缺中走出的完美,即便仍带着残缺,也就是完美了。不是吗?

话题作文 篇7

  “出国”一词,由来已久矣。上至班超使西域,苏武牧北海;下至今日声势日渐壮大的出国留学,移民大军。各个历史阶段赋予“出国”不同的内涵,细品起来,颇有一番滋味。

  战国时期,诸侯林立,一座都城便可称之为“国”。出“国”便是荒野泥沼,自然为惩罚人创造了条件——动辄放逐出国,任其自生自灭。在这些悲惨的放逐者中有一个头戴方冠,身佩长剑的人——楚国大夫屈平。他的爱国、他的信念、他无比的悲愤,在山水莽草间化作一篇《离骚》,千古流传,让后代人感悟和景仰。

  时间飞到了汉代,这一天,西域路上呼啸的寒风中忽然传来了清脆的马铃声,一列庞大的车队缓缓驶来,走在前面的是一个面目庄重刚毅的中年官员——班超。他奉命结交西域各国,打通河西走廊。望着眼前景色的萧瑟荒凉,他不禁皱了皱眉:中原,已是春暖花开,草长莺飞了吧。他不知道千年后丝绸路上孤鸿的低鸣,依旧述说着今天西域人的惊奇与敬畏。

  历史的车轮继续前进,似乎一夜之间外国人涌入了中原,学霓裳羽衣舞,吟唱《蜀道难》,大唐多么强盛,华夏人多么自豪,国人出国的闪光已被冲淡到难以察觉,后来统治者索性关上国门,里面的'出不去,外面的却照样挤进来。

  终于到了二十世纪,民主革命的热潮鼓召起青年人出国,向西方寻求救国真理,涌现出无数仁人志士,但也不可避免地夹杂出国镀金者,一如钱钟书笔下的方鸿渐:留学欧洲,却买来了个美国博士文凭。而他毕竟还学会说英语,多少受了些西方文化熏染,当今一书不看就弄来文凭的,还不知有多少呢。

  时隔八九十年,现今的出国热不仅没有丝毫衰减,反而以细菌分裂的速度剧增。这些人中有去留学的,有去淘金的,有要移民的,且不说后两类,单是留学生一去不返,就着实令人慨叹。目前中国本科以上的人才留在美国的已有45万人,我们不能说中国地大物博,人才车载斗量,有他们不多没他们不少,但提到挽救办法却尚不明了。唯一可确定的是中国必须与国际接轨,抓住发展机遇,改变落后面貌,凤栖择枝,人亦此理。

  总之,出国只是一种方式,它对每个时代,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义。它代表一种寻找、探求,每个人都想从中探求到自己的理想与使命。春去秋来,月圆月缺,也许人们最终会惊觉:“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会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话题作文 篇8

  母爱是没有韵脚的诗歌,读起来却朗朗上口;母爱是朴实无华的翅膀,却不失温柔和体贴;母爱是岁月流热的沙粒,总有些细节被我们错过。

  那年,我和母亲去乡下照顾外公。本以为会好好享受一下,谁知道早已习惯了城市生活的我并不能适应那里,我只觉得那里脏、乱、差,整天粗茶淡饭,除了满街的鸡鸭鹅狗什么也没有。终于,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吃饭时对着妈妈嚷了起来:“这都是什么啊?难吃死了,到底还要在这待多久?我不吃了!”然后我一个人跑出了屋子,留下站在桌前手足无措的母亲。

  我一个人在农村的土路上走了很久,看到一户农民正在犁地,路边还有一群嬉戏的孩子。突然,听到一个孩子喊:“不好了,他家的牛惊了,快跑!”我看到刚才犁地的黄牛扯断了缰绳,疯了一般向我跑来,牛的主人跟在后面大喊:“小孩,快跑,快跑……”其他的孩子一时间都跑得无影无踪,我被吓傻了,呆呆地站在原地,一步也挪不动。这时,我突然感到有人蹿到了我身边,一把将我揽入她温暖、安全的怀抱,“小璐,别怕,妈妈在”。牛从我们身边飞快地掠过,冲向旁边的草垛,强大的冲力几乎把我和妈妈带了一个趔趄。农户赶过去拉住了牛的缰绳。妈妈这才松开我,一边查看我的周身一边安慰我:“没事吧?吓坏了吧?……”后面的话我早已听不清了,我感到一丝温热的液体从眼角滑下,妈妈以为我吓着了,可我知道,那是感动的泪滴。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迈开步子,怎样回的家。到了家只看见桌上已做好了一桌可口的.饭菜,“来,快尝尝,妈给你做了好吃的,可能都凉了,我再热热!”“妈……”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泪水夺眶而出。

  妈妈为我做的一切在我的脑海中如同电影片段般迅速播放,在我成长的路上,多少困难迷惘,妈妈总是我坚实可靠的支柱;多少欢喜荣誉,妈妈总是鼓励我的源泉。原来,妈妈竟是那样无时无刻地关心着我、照顾着我、保护着我、疼爱着我啊。原来,母亲的爱一直都在。

  月光洒在湖面上,留下一片碎银,一切浮华都褪去,留下的只有那被笨小孩错过的母爱,在记忆深处静静绽放爱的花朵……

  冷露无痕,秋水无声,瑰丽月光,婆娑桂影,我站在记忆的古道上,看你陪我走过的春夏秋冬,妈妈,我再也不要错过你的爱……

话题作文 篇9

  在现实生活里,有些人喜欢买书,即使经济拮据,也要买上那么几本。但是买回以后,却又很少去读,不是把它压在箱底,就是堆积在落尘的书橱。更有甚者码在案头作为装饰。实在贻笑大方!这样,未免失去了书的价值。

  丰富的藏书与渊博的知识是不能划等号的。没有细读,苦读,书中的知识自己是不会跑进人的头脑里的,而只有当书中的知识被自己吸收消化,成为人的精神食粮,书才能真正体现它应有的价值!

  马克思说过:“我最喜欢做书的蛀虫。”孙中山也曾说过:“我一天不读书就不能生存。”高尔基更是把书形象地比做“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在那些有志者的成功之路上,无不印满了他们在书林学海中攀登和跋涉的.足迹。我要跟朋友们说的是:金钱只能买到书,苦读才能掌握知识!买书就是为了看,而不是为你充劳什子门面!

  朋友们!愿你家中的每本书都能成为你精神生活的美味佳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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