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1-06-04 09:57:05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不得无故脱离岗位,如有要事离开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2、实行来客登记制度,上课期间不得让非学校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

  3、课前半小时开大门,门卫及学校保安疏导学生有序进入校园,制止非学校人员进入校园。

  4、如有帮助学生打扫卫生的家长进入校园,需要持标志牌方可放行。

  5、上课后关闭大门,学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签名单方可放行。

  6、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学生有序走出校园,制止家长进入校园。

  7、幼儿班放学时,必须有家长在校门口来接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学时间随其他年级离开校园。

  8、放学后,注意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和意外发生的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9、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两放学前的最后一节课,科任教师不得拖堂,保证及时放学。

  2、教师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学生在校园,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学生下楼的护导工作,清点人数,维持路队秩序。

  4、1——3年级要求学生家长在校门100米外接孩子。

  5、值月领导要协助教师整理路队,值月教师、保安、门卫做好门口疏导工作。

  6、高年级学生不得未回家而去其他地方玩耍或者学习。

  7、学校如果临时变动放学时间或者调整作息时间、需提前向家长通知。

  8、幼儿家长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在指定地段来接孩子,以便幼儿顺畅放学。

  9、所有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否则一切后果由其监护人否则。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教师要坚持侯课或及时进入教室,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3、教师在课堂上要盘点学生人数,发现短缺问清学生或班主任。

  4、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或者离开教室。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未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6、当天值日领导和教导主任应随机进入教学楼检查教学情况。

  7、室外课上教师要提醒或者让学生互查是否带坚硬的玩具和活动器具。

  8、实验操作课上教师首先要向学生介绍实验的相关要求,防止对学生造成伤害。

  9、上课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发生,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10、上课教师要留心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状况不佳的学生要问清缘由。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园设施维修小组。

  2、主管领导与值月领导要坚持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学校工人在学校领导指定时间里进行设施设备的维修。

  5、出现较大的设施设备问题,学校将及时进行维修。

  6、每学期开学主要领导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随即进行整改。

  五、用水安全制度

  1、供水工人要维护井口干净,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供水一定要及时,水温适当,防止师生烧伤。

  3、关闭锅炉房,不得让非工作人员进入。

  4、凡在学校洗澡的人员一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发生意外学校不负如何责任。

  5、供水工人要及时维修供水设施设备,保证顺利供水。

  六、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抢行拥挤。

  2、学生提前进入教室,避免铃响后上教学楼拥挤出现意外情况。

  3、学生文明有序活动,不攀爬走廊护栏,不做危险性游戏。

  4、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机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

  5、值月领导与教师课间巡视校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

  6、实行值日生检查制度。德育处要做好值日生的管理工作,发挥他们在课间安全管理时的积极作用。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学校的批准同意。

  3、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进行安全管理。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用电安全制度

  1、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工要做好线路维护,及时开关闸刀。

  5、师生发现用电故障后及时向分管安全领导汇报。

  6、电工要及时维修出现的用电故障,一般情况要当天完成。

  7、全体师生要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电;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止发生火灾。

  8、每学期电工至少三次对学校的用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九、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课堂期间发生意外,上课教师为学生疏导的第一责任人)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

  一、学校租用校车管理制度

  1、新增、租用校车时,要报区教育局、区交巡警大队审核确认,方可投入使用。

  2、校车的车型应当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作校车。严禁租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辆作为校车。

  3、聘用校车驾驶人时,要报区教育局、区交巡警大队审核确认,方可驾驶校车。

  4、校车驾驶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

  (2)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责任事故;

  (3)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

  (4)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学校出租、租赁房屋管理制度

  1、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出租房、经营部由哪个部门负责对外发租、发包,则由该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承租者的经营范围,不得将有损校园安全、师生身心健康的项目引进校园内。严禁将学校房屋、经营部、场地出租给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网吧和娱乐等经营活动的业主。

  2、发租、发包部门对承租、承包方当事人和其所使用的临时人员都应严格审查身份,并及时将审查情况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必须居住在租房、经营部内的人员,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学校总务处办理临时居住登记手续。

  4、部门与其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上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和违章处罚办法,必要时应收取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5、主管部门应定期派员组织用火、用电等安全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和超标准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防止发生事故。

  6、承租经营者不准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质、过期、三无食品,严防发生集体中毒事故。

  7、承租、承包人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承租、承包期内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安全档案建立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做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2、安全档案立卷

  档案人员应按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收集各种安全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入档。

  3、安全档案的保管

  由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指导安排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详实有效,便于安全工作的开展。

  4、安全档案的整理

  定期对安全档案进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体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备案。

  四、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安全保卫工作由总务处主任实施监督,由食堂管理员负责,要定员定岗,责任落实到人。

  2、使用各种炊事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专人使用保养,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准说话聊天,必须戴套袖和工作帽,穿围裙,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

  3、注意用电安全,机器使用后必须关闭总电源,注意节电、节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

  4、使用煤气时要做到“火等气”,发现漏气及时报告修理,火开着人不准离开,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每个人都要学会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记住火警电话110或119。

  5、下班后要检查煤气、水、电、门窗是否关好,做好防盗、防寒等安全工作。

  五、学校机动车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限速20公里。

  2、运送物品车辆须得到学校安全部门准入通知后方可进入,按规定线路行驶,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路面,防止损坏路面、环境、绿化。

  3、机动车应服从门卫人员的指挥,摩托车在车库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汽车一律停在校门外侧的停车位置。

  4、机动车驾驶员应及时将车辆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车辆损失情况与学校无关。

  5、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谨慎驾驶,行人优先通行。学生集会时间禁止所有车辆在校园内行驶,尤其在升旗仪式等教育活动时,门卫禁止放入任何车辆(包括自行车),以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6、汽车应配齐消防器材,电瓶车辆严禁在专用教室和办公室充电,以免发生火灾。

  六、重大节日安全管理制度

  1、凡重要节假日必须由学校做出值班保卫安排,教职工有义务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应依据实际情形周到部署好本校日常安全管理值日、节假日值班。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师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加强巡视、做好记录。

  3、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

  4、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期,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

  5、如确需在节假日期间组织学生参加集会或庆祝活动,必须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安全。

  七、安全工作管理奖罚制度

  1、学校教职员工人人都是安全员,按照学校安全责任区域的划分,该区域负责人为区域范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区域范围内的人、事、物的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及时上报。

  2、第一责任人必须把各自区域的安全隐患以及书面形式及时向安全员或学校安全领导组成员汇报,不报或隐瞒不报者,发生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3、对上报的安全隐患,因安全员、总务处负责人或安全领导组未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人)负主要责任。

  4、因第一责任人敷衍失职、不仔细检查而被安全员或安全领导组查出的未上报的安全隐患,则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5、安全领导组查出的未上报的安全隐患,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安全员负连带责任

  6、对安全管理松懈,事故隐患整改督促不力,安全经费投入不足、人员安排不到位,由主要监督领导负主要责任。

  7、在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部门(区域)负责人,安全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凡被警告或通报批评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对履行安全岗位职责好的有关人员,给予表扬,评优、职务聘任优先。

  八、值班带班制度

  1、学校实行领导带班、中层值班、部门联合值班制度。

  2、带班领导负责全天的值班工作,并负责处理当天值班期间学校所发生的事件。

  3、带班领导负责当天值班人员的分工,负责值周教师、值周学生的考核,负责检查教师辅导情况并做好记录。

  4、负责检查校园安全部门的安全情况,检查值班人员的工作情况。

  5、负责检查卫生、学生安全及学生文明礼仪、纪律等情况。

  6、值班时间:带班领导、值周教师早7时40分到岗,中午13时20分到岗。

  7、值班人员不得私自脱岗,不得迟到。

  8、值班期间如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不得拖延,若因故不能处理,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值班人员因事因公需串班的可自行串班,并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10、带班领导负责值班记录。

  九、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学校的安全工作必须常是抓不懈的日常工作,消除一切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各方面的安全,是学校必须认真努力做好的工作。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

  3、安全工作例会必须认真做到三落实:人员落实、内容落实、时间落实,并认真做好记录。

  4、安全工作例会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工作小组人员参加,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主持。

  5、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参加会议对象为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必要请所有教师参加。

  6、每次例会都要有中心议题。例会内容:

  (1)学习上级文件和相关精神和要求,提高认识,协调工作;

  (2)汇报各分管工作的安全落实情况,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

  (3)要求及时解决的安全问题,布置检查各安全方面的落实情况,布置阶段性的安全工作要求,商讨有关活动的安全防患预案等。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3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对水产路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校园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行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况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二、教师安全管理:

  5、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6、护导教师每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7、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老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8、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9、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10、学校卫生老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11、集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学生安全管理:

  12、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13、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常

  14、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老师在常

  15、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体整队,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不准喧哗。

  16、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4

  一、朱家小学门岗制度

  1、门岗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按学校规定时间上锁、落锁,确保学校公私财产免受损失。

  3、外来人员来访必须登记,坚决执行进出人员检查登记制度。

  4、发现陌生人要进校,需问明情况,让其登记,方可放行。对于行迹可疑者要阻止进入,及时报告,把不安全隐患拒之校门之外。

  5、不到放学时间,不得让学生出校门,确实有事者,须出示班主任或科任老师批准的请假条方可放行。

  6、值班期间,工作人员不得脱岗,接待客人要热情大方、文明礼貌,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7、维持校门秩序,保证门口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8、控制进出校园车辆和人员,但要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

  9、值班人员遇到违纪事件,及时处理;遇到突发事件,果断处理,及时报值日领导及时妥善处理。

  10、值班人员因事、因病等请假,需书面请假说明情况,报学校批准,并按学校请销假制度执行。

  11、坚持报告制度,对重大事情要及时向校领导报告。

  12、严格检查出校门的公物与物品,无许可证明,不得放行。

  13、为了全校师生的安全,在甲型H1N1流感盛行时期,外来人员进校必须进行体温检测。

  二、小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上学、放学途中,不得玩耍或进行危险性活动,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走,按“一看二站三通过”原则过公路。

  2、学生上学不论路途远近,一律不准骑自行车。

  3、在教师未上班的时间内,学生不宜提早到校。

  4、学生在校期间,严禁走出校门。

  5、校园内应文明行走:课间不追逐打闹,爬高上低,在教学楼里活动时,主动让行,不攀楼梯、走廊栏杆和窗台;上下楼时一律靠右行走,应慢行,不拥挤。

  6、校园内严禁玩耍棍棒、砖石、玻璃、小刀等有危险性的玩具和器械。

  7、学生身上不得带有诸如火柴、打火机之类的火种,禁止玩火,防止发生火灾。

  8、学生不得触摸或靠近校内电线、电器等,学校应在这些地方做好标记,提醒学生,预防触电。

  9、学生上操及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都应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下课时不哄散。

  10、学生放学后应及时回家,不准在校园内逗留,在路途中玩耍,或互相串门。

  11、在学校内发生事故,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主动做好缮后工作;对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法规、法律明确责任,严肃处理。

  12、学校、教师要经常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三、学生保护制度

  1、学校要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耐心教育,不得歧视。

  2、学校应该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3、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4、安排未成年人参加聚会、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5、不适易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6、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教育阶段,应根据自身的年龄、认识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危险。

  7、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四、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职权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法规。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管理的内容;

  5、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7、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二)校长授权分管该项工作的校级领导,对自己主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

  三)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积极组织师生开展灭火自救。

  四)教师“谁在岗,谁负责”,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

  五、交通安全制度

  1、全校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

  2、及时宣传并模范地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行为规范》。

  3、如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4、学校内不准骑车,自行车必须放在指定位置。

  5、学校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把安全当作头等大事抓好。

  六、教学活动及教学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2、师生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必须按操作规范去做,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3、学校组织的有学生参加的劳动或者集会、文化娱乐、体育、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要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须的安全保障措施。

  4、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有关设备设施时,要先看说明书,并且检查教学设施的安全性后,方可实施。

  5、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未经允许不许私自动用。正常的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做好指导,易对学生造成伤害的带电、带毒、用明火的设施、设备严禁学生动用。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全校用电由总务处专人管理,并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2、严禁在灯具、电扇、背投、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级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或电工,严禁自行处置。

  6、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7、学校每学期将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凡是出现灯管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八、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1、每位教职工对校园中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的安全隐患负有尽力排除并及时上报责任。

  2、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发现人要立即报告校长和其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学校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对隐患作出整改,发生事故要立即进行保护现场、抢救人员、并且立即上报教育局主管部门。

  九、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报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中心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6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六)其他书面报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

  ①住院治疗要上报。

  ②一次3人就诊要上报。

  ③学校被盗1000元以上要上报。

  ④火灾500元以上要上报。

  ⑤学生非正常死亡要上报。

  ⑥小学六年级毕业后,未到初中报名前发生的溺水死亡要上报。

  十、安全“四防”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师生不受意外伤害,特制定此制度。

  1、学校应经常对师生开展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防火、防盗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2、对教职员工进行经常性电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导,使全体员工懂得电器使用常识,增强防火意识。

  3、未经学校领导的批准,任何人不许私自使用电暖风、电水壶等非教学用电器,一经发现给予批评和罚款。

  5、冬季取暖,教师注意爐火的安全使用。

  6、经常检查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等消防器材,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与清除。

  十一、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门卫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真正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目标

  我校地理位置比较偏僻,交通主要靠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等一些无载人资格的车辆,这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此学校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认真搞好宣传教育,组织学习贯彻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对师生员工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切实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议程。

  二、安全职责

  (一)组织领导: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由学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政教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将经常研究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学期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等活动。

  (二)安全管理与教育:

  1、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了解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等交通常识,记住急救电话。

  2、教育学生不准在道路上骑“英雄车”、不准坐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3、教育学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服从信号和交警指挥,不在道路上玩耍、游戏,列队步行要井然有序。要特别重视学生回家、返校交通安全。

  4、教育师生不乘坐“三无车辆”(无载人资格、无驾驶证、无牌照)。

  5、学校组织校外集体活动时,必须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经学校领导集体落实研究,报教育局批准。

  6、校外活动如需要交通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状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严禁使用“三无车辆”(无载人资格、无驾驶证、无牌照)运送学生。

  7、严禁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8、班主任作为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逢放学、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9、政教处每周升旗仪式和周五早上集合时必须强调交通安全。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往返学校。

  10、值周教师每周必须做好学生往返学校的接送工作,杜绝学生乘坐“三无车辆”而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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