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11 11:44:52 制度 我要投稿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

  具体规定如下: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HRM部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9.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10.禁止攀爬及破坏门窗、阳台、防护网。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动物体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11.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宿舍,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请主动上交保卫,若查到将至少给予警告处分。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2

  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之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为预防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加强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为此特制定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请矿属各单位及全体干部员工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则

  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包括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互检、自检、抽检)、观察预警、识别研究、评审等。对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追究执行矿安全问责制度。

  二、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

  1、安监科作为本矿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全矿井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矿、区队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均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现场作业中首先要确保个人按章作业,同时也要互相监督提醒其他人员不违章作业。

  2、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周三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职能科室人员、机关跟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3、定期检查每周与综合管理体系检查相结合,具体由各专业检查组组长召集,检查线路、人员安排由专检组组长安排。

  4、动态检查除矿领导及各职能部门、专检人员日常随机进行检查外,还要以“小分队”的形式组织突击抽查,“小分队”的检查具体由安监科负责牵头组织,检查成员根据检查范围和专业由组织人随时召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机动性的组合。

  5、不定期检查要重点突出中夜班的检查,“小分队”检查频次原则上每旬组织一次。

  6、检查必须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程措施、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进行,要高标准、严要求。

  7、检查要把重点放在采掘、“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辅助运输和外委施工队伍现场管理上,对于井下重点工程和安装回撤、打眼放炮工程、大型器材长距离运输等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作业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8、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提出经济处罚、待岗培训直至行政处理意见,并要及时通报全矿。

  9、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业区域存在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一切作业活动。

  10、各单位每周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一次定期的针对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巡查工作,巡查要覆盖所管辖区域生产作业全过程、全方位。

  11、跟班队长负责对每班人员的作业行为不定时的进行巡回检查,特别对重点岗位、关键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对本单位不安全行为人员要给予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监科进行处理。

  12、区队要建立自检记录,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存在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区队要建立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台帐,对不安全行为要有分析改进计划。

  13、班组长为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随时了解掌握本班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察觉他们工作中的情绪变化。不定时对全班人员作业行为进行抽查,不时提出要求,提醒注意事项,超前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事故的发生。

  14、班组成员要相互关照,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给予警告或提醒,必要时要进行强行制止。班组作业岗位各自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又相互制约,必须形成无隐患、无缺陷、无违章的作业氛围。

  15、每周班组要在区队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一次安全活动,组织讨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日常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班组成员要客观的指出,力求今后工作中杜绝。

  16、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不安全行为管理分析会,对本单位出现的不安全行为从制度、岗位职责、人员家庭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防范措施。

  17、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等日常检查要使用文明用语,检查要遵循平等、尊重员工的原则,不能给被检违章人员造成心理压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发二次违章造成事故。

  18、各部门对每次检查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监科,由安监科建立台帐,具体要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违章时间、违章情况、处理结果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三、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与预警

  健全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机制,通过观察及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纠正不安全行为,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率。

  1、针对新上岗、经常出错、喜欢冒险等容易出现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各单位要制定作业任务观察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由单位的管理人员按照规程、任务工序对观察对象的作业全过程进行观察。

  3、观察时要根据编制的观察表进行,确认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并详细记录。

  4、观察结束后,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将观察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控制措施和处理意见。

  5、班组要按拟定的控制措施进行分解落实,限期纠正,对于当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6、在不安全行为管理例会上,对发生频率高、危险性高、涉及到多工种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重点通报,明确不安全行为的纠正焦点,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扭转不安全行为频发的趋势。

  7、通过征集和民主讨论,掌握易于操作、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改进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工作。

  四、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识别与研究

  1、行为痕迹主要是看不安全行为发生后是否可追溯。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人员发生不安全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会留下一定的行为痕迹;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只有在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才能发现,而不会留下可追溯的痕迹。

  2、针对不安全行为痕迹的特点,对于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控制必须要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安全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

  3、对于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不安全的行为痕迹后,要立即通知当班职能科室、机关跟班人员到现场进行责任认定。

  4、职能科室、机关跟班人员到现场后,要及时联系责任区域跟班队长到现场,根据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及责任区队。对于痕迹的认定存在技术难度的,要通知矿生产办、设备办等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认定。

  5、对于一般的不安全行为,按照不安全行为处罚条例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处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重大以上机电运输事故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落实,并下发通报进行处理。

  6、采掘、机、运、通各专业检查人员,必须对所管范围进行经常性抽查,及时准确进行不安全行为痕迹识别,对易发生事故地段要重点监督,对有不安全行为迹象的人员进行特别关注,反复提醒警告。

  7、对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识别主要管理部门为安监科,要建立“三违”及事故管理台帐,划分不安全行为类别,通过对不安全行为的研究,找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规律,制定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

  五、员工不安全行为评审

  1、安安监科每月对各单位员工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汇总,分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规律,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2、通过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针对不安全行为情况的动态分析等管理审查,寻找工作上的差距,提出具体的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

  3、每年底对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进行研讨,找出不安全行为引发的心理状态,掌握发生的规律,为制定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4、安监科每年底对全矿不安全行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于管理制度、措施、检查考核等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修订完善和改进。

  5、日常员工安全行为规范按照《员工岗位行为规范》执行,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要不断进行补充完善。

  六、员工不安全行为奖罚考核办法

  为了激励员工自觉做出安全行为,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实行奖罚考核。

  1、根据《员工主要不安全行为表现及其分类》,对各类不安全行为进行量化奖罚。

  1)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特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XX元;不安全行为累计罚款达到XX元人员定为“三类不安全人员”,停止工作,离岗培训XX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XX元。

  2)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重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XX元;不安全行为累计罚款达到XX元人员定为“二类不安全人员”,停止工作,离岗培训XX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X元。

  3)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中等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XX元;不安全行为累计罚款达到XX元人员定为“一类不安全人员”,停止工作,离岗培训XX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XX元;

  4)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一般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XX元,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XX元;

  5)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低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XX元,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XX元。

  2、不安全行为考核方法

  1)

  全矿不安全行为考核管理由安监科统一负责。安监科建立不安全行为人员档案,专人负责罚款登记,每月公布一次罚款情况。

  2)

  连续一年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井下作业人员给予XX元奖励,地面作业人员给予XX元奖励;对于连续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井下作业人员每增加一年奖励金额递增XX元,地面作业人员递增XX元。

  3)

  对于年度每发生一次不安全行为的人员,全年绩效安全奖按30%扣除兑现,不得进行评优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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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凝土工

  1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2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3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4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5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6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篷、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7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窑(池)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窑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

  8使用震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9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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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保护员工身体不受意外伤害

  范围:冲压生产

  一、具体措施:

  1、进入工作场地工作前必须认真穿戴好劳保用品(包含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劳保护腕、劳保护颈、安全帽六种劳保用品)。

  2、毛刺钳工工作时,必须戴护目镜。

  3、手套划破时应及时更换,禁止戴破手套操作。

  4、模修人员从事电焊作业时,必须使用护目罩。

  5、模修人员从事车、铣、钻机加作业时,严禁戴手套。

  6、工作场地禁止有积油、积水产生。

  7、禁止非小冲人员和大冲班长以下人员操作电瓶叉车。

  8、行车工发现模具吊绳钢丝断裂有10根以上时,应及时更换。

  9、必须有效使用光电保护装置。

  10、小冲操作人员尽量使用镊子和吸附钳等二类工具,只有在条料落料工序时,在手不伸入模区条件下,在使用光电保护器不能操作时,经组长同意,方可关掉光电保护器生产。

  11、吊运材料时,人员严禁站在材料无约束方向,以避免材料滑出伤人。

  12、大冲操作人员禁止用手抓边料,必须用废料抓钩,清理工作台及模具上的边料。

  13、滑块在下行过程中,禁止将手伸入模区纠正工件位置。

  14、取放零件时,必须轻拿轻放,禁止抛甩。

  15、吊运模具离开工作台时,应先检查确认螺栓是否拆出完毕。

  16、模具吊运到存放区域时,需重叠的应当重叠平稳,重叠数量不能超过3层,只能小模具重在大模具上,避免中心偏移而造成模具滑倒。

  17、模具吊上工作台定位时,使用的模具定位键必须有手柄。

  18、吊运模具一次只能吊运一副,禁止2副以上重叠吊运。

  19、必须严格按作业标准书设置参数,禁止私自更改作业参数。

  20、严禁酒后上机操作。

  21、严禁疲劳上班。

  二、检查方式

  1、日常检查:组长、安全员负责检查,并将检查到的问题报告课长。

  2、专职检查:由制造厂谭克宇负责检查出问题并报告相关课长及制造厂。

  3、不定期抽查:由冲压课课长和助理负责。

  三、处罚方式:

  1、安全员、组长查出的违章由组长提出处理意见(只处罚当事人),报课长。

  2、课长及助理抽查出的违章,当事人和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和机长一并受罚。

  3、公司、工厂检查出的违章,课长、班组长、机长和当事人一并受罚。

  4、凡是安全违章,一律公布在冲压课安全违章曝光栏中。

  四、处罚金额

  1、不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者,一项一次罚50元。

  2、要求使用而未使用光电保护器者,一次罚50元。

  3、私自更改作业参数者,一次罚50元。

  4、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自己承担30%医疗费用。

  5、野蛮操作伤害他人,承担50%医疗费用。

  6、相关责任人,按逐级减半原则进行处罚。

  7、凡是违章直接责任人,每次扣2分,作为薪资调整考核减分依据。

  本办法如与公司安全管理条例有抵触,以公司安全管理条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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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工

  1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5使用蛙式打历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6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7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8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9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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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个人的防护

  l.安全措施,从员工本身做起,适当地防护上班,工作服整洁舍身,帽子或发罩、发网固定在头部;

  2.鞋子要穿得舒适,鞋跟必须坚固,鞋带亦要扎牢,防止拌倒;

  3.带有危险物品如随身饰物、别针等,必须避免或清除,以免不慎掉落食品中或机具内,造成严重的后果。

  第二条行进的方向

  1.具有规模的餐厅都订有安全规则,重视员工的动线安排,厨房动向设定成“单行道”方向行进;

  2.厨房在尖峰时间,要在忙碌中仍有秩序,如在拐弯转角处或上下楼梯先打招呼,保持靠右方单行道的走路习惯,并且速度不要过快,以免碰撞;

  3.端送热的盘子要格外当心,除提醒对方外,自己也要用毛巾垫住并拿稳;

  4.注意地上的障碍物,通道若有积水潮湿,应即清除,以免绊倒滑跤。

  第三条机具的操作

  l.做好安全装置,如压力容量、压力负荷量表、蒸气锅炉隔热自动开关等;

  2.熟谙操作方法,如搅拌机的正确操作,用瓢勺喂进,切忌直接以手接近;

  3.熟悉电气用具电锅烤箱、电扇厦工作灯等之电线收藏,用电常识,湿手不得接触电源插座厦开关,以免触电。

  第四条刀具的使用

  1.刀具的方法要正确,握刀永远握住刀柄,锐面朝下,不要急抓乱摸刀口,并握牢置平,以防掉落或割伤;

  2.不得以刀具作为开罐器或螺丝刀使用,不用的刀具要稳当放置安全刀架上,不得隐藏在橱柜或抽屉,以免误伤。

  第五条物料的搬运

  1.考虑人力的负重力量,应以普通人力能予以移动的重量与客积程度为宜,因为起卸、移动、过碍、堆高、整理等,端赖普通人之体力能移动的时候较多;

  2.使用手推车,注意搬运路线的障碍以免碰翻滑倒;

  3.物料箱或不可堆置过高或堵塞通道及出入口处,造成工作的不便利;

  4.破损的玻璃器及陶瓷器或迟钝的刀,不宜勉强使用,以免造成割伤。

  第六条升降梯使用

  1.升降梯可协助将物料食品运至高层楼,注意其安全性,不可将头、手伸出升降梯外;

  2.普通攀高梯子的使用,采用人字形梯,事先要检查梯子的接头处有无脱节,摆放地面要平坦而平衡稳固,融免梯子倾斜或滑倒,阶梯处均须有显示标示。预订踏空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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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防止发生种类安全事故。

  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二条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人走时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关闭灯具,禁止使用热得快、电褥毯、电炉子、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违者将按酒店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三条禁止将电源插座放在床铺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起火,违者将给予50元致100元以上的罚款;请使用酒店配发的电源插座,不得使用伪劣电源产品。

  第四条严禁员工室内烧煮、烹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电线及装接电器,不得使用或存危险及违禁物品,违者没收并按酒店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禁止在床位上抽烟,违者将给予当事人200元以上的罚款。

  不在规定区域内吸烟的给予30元的罚款。

  严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杂物、垃圾、烟头等其它物品以免发生伤人事故;

  第六条禁止在宿舍区城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宿舍内酗酒闹事、赌博、偷东西、打架及做有伤风化之事,违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过失处分直至终止劳动关系。

  第七条宿舍属公共场所,现金及证件要随身携带,请锁好酒店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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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员工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一条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入住前学习本管理制度及相关宿舍管理规章,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二条入住员工即代表已明确此文规定,并自愿遵守规定。

  第三章消防安全规定

  第一条人离开宿舍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灯具等;尤其是手机充电器、电脑电源不拔等情况,易导致“电火灾”。

  第二条禁止使用热得快、电褥毯、电丝炉、自制电器(拖线板)等,违者规定将按酒店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没收设备。

  第三条禁止购买使用劣质不合格的拖线板,更不允许私自将插座改造成拖线板,容易有触电、短路、起火的危险。请选用合格的拖线板插座,并正确使用。

  第四条禁止将电源插座(拖线板)放在床铺及潮湿地面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短路起火,电击事故,违者将给予处罚。

  第五条选用拖线插座应注意功率范围,禁止将多个大功率电器插在同一线路上同时使用;避免超负荷使用时过热起火。

  第六条严禁员工私拉乱接插座及线路,如必须增设线路请向管理员说明情况,联系酒店电工进行安装;违反致事故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七条电瓶车充电需由公司统一安装固定的充电插座,严禁私拉乱接插座。

  第八条损坏的电气设备及发现电线破皮或插座打火熏黑应及时停用并报管理员安排人员检修,确认安全或更换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九条国家、公司规定的`违禁物品、危化品等严禁带入公司宿舍;违反致事故发生者,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正确使用蚊香,燃着的蚊香应尽量远离易燃物品,人不在宿舍尽量熄灭蚊香等明火。不在床上抽烟,使用烟灰缸存烟蒂。禁止使用明火烹调食物。

  第十一条严禁破坏、挪用、堆堵、盗卖宿舍内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监控等;一经发现核实后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宿舍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上报酒店保安部。如火情无法控制经酒店保安部经理上报总经理后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第四章安全防盗管理规定

  第一条同寝室内的员工应该团结互助,每次最后离开寝室的员工应随手锁门。

  第二条非本寝室员工不得单独进入室内,或在寝室内长时间逗留。

  第三条员工洗涤的衣物应在本寝室内晾晒,如因滴水可晾在集中晾衣区,本人应该随时查看,就寝前必须收入室内;如有遗忘,请互相关照、帮助收进室内保管。

  第四条如发现物品被盗,应第一时间通知宿舍管理员和酒店保安部,保安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到员工宿舍进行处理。

  第五条所有住宿员工应互相监督,如发现可疑人员或事件,以及盗窃线索,应向酒店保安部举报。

  第六条宿舍人员严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堆杂物、垃圾、烟头等,宿舍内卫生、安全工作由宿舍管理员不定期监察;责令整改并依据有关酒店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条宿舍严禁黄、赌、毒、酗酒、赌博、盗窃、斗殴等事件,违者视情节严重移交公安处理并终止劳动关系。

  第八条员工宿舍钥匙严禁私自复制、转借等,更不允许社会人员未经酒店批准入住宿舍,由此导致财物失窃,人员安全事故等将追究其相关责任。钥匙遗失上报宿舍管理员进行复制,搬离宿舍需办理手续并归还钥匙。

  第九条员工宿舍属公共场所,现金等贵重物品最好随身携带,宿舍丢失个人物品,酒店保安部将协助调查,但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员工在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第十一条员工宿舍属酒店直接管理,发生盗窃等安全事件应首先通知酒店保安部,重大事件由保安部联系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与酒店其它管理规章制度及规定合并互补执行。其他未尽事宜,视情况由酒店行政管理层商讨处理。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和酒店保安部共同监督实施。

  酒店保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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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安全生产积分管理规定

  1目的

  1.1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细化落实全员安全责任,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有效的预防安全事故,更有效保障公司各阶段安全目标达成,促进公司安全、稳定发展。公司安委会结合公司各部目前实际情况,特制定《员工安全生产积分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2.2公司安委会建立全员安全积分卡,对公司员工的基本情况进行备案,建立个人安全积分档案,积分情况将与员工月度工资、年度安全奖考核挂钩,并作为人事任免、业绩考评、评先评优的依据。

  3职责权限

  3.1 安环组负责统筹监督公司“积分制”考核工作,并负责对考核争议项目的最终裁决;

  3.2 管理部负责“积分制”涉及部门与个人规定奖惩内容的具体执行;

  3.3 安环组负责实施安全“积分制”考核,并协助和监督相关部门落实奖惩;

  3.4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对本办法的执行。

  4具体工作内容

  4.1安全积分制考核由安委员统筹,并由安环组每月统计与汇总后提交管理部进行审议,确认无误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通报全司。

  4.2设立安全红线预警,主动控制安全管理预防,凡积分低于-1分的员工将组织培训并作为重点监测对象。

  4.3安全积分考核周期以年为单位进行,并实行月积分,年度总评的方式进行考核,年度积分考核结束后,所得分值将归零后重新积分,每个独立积分考核周期结束后由公司安环组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积分内容和标准。

  5积分标准

  5.1.见附件表格《安全积分及奖惩记录对照表》;

  5.2以下八类潜在“不安全行为”(简称“八不准”)公司将重点对其进行整治,违反人员除了按公司奖惩制度处罚外,另将额外扣除该员工个人积分,每项5分;

  5.2.1 厂区内非吸烟区吸烟;

  5.2.2非特殊工种或特种作业人员擅自操作特种设备或作业;

  5.2.3违规存放、使用危险化学品;

  5.2.4擅自拆除、封堵、停用安全装置或冒险操作故障设备设施;

  5.2.5未经培训合格或授权,擅自操作非本岗位设备设施及进入危险区域;

  5.2.6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

  5.2.7违规丢弃或倾倒废弃化学溶剂及物品;

  5.2.8擅自挪动、使用及故意破坏公司消防器材设施。

  6奖惩措施

  6.1员工安全建议所得积分立即计入员工安全档案,奖金于次月工资中发放。

  6.2员工个人安全积分将一并纳入年终绩效评定,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时将计入加分项。

  6.3年度考核周期结束后,对于积分排名第一的员工颁发“安全生产卫士”证书,并给予现金奖励。

  6.4 凡员工违反安全巡查项目,扣除当月绩效20元/条;其直接部门主管负管理责任,扣除当月绩效20元/条。

  6.5 凡员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造成工伤,其直接部门主管负管理责任,并受工伤人数扣除当月绩效200元/人。

  7相关事项补充说明

  7.1积分项目涉及员工个人隐私或保密内容时,经安环组领导审批,可不予公布具体加分内容或人员姓名,直接标注加分分值即可;

  7.2由于预期取得政府社保部门伤残鉴定结论时间较长,故事故发生后将由安环组依据国家《工伤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进行评估判定;

  7.3考核周期内,积分人员因人事及归属发生变动,个人积分不变。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消防法规。

  2、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3、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宣传。

  4、坚持经常性对电源、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室内,严防事故的发生。

  6、安全出口禁止堆放物品或堵塞,保证出力畅通无阻。

  7、坚持夜间定人值班,严防盗窃和其他的事故发生。

  8、下班时对场所内认真细致检查,落实断电制度。

  9、加强消防器材管理,定期危险保养,保证性能良好,随时使用。

  10、自觉接受主管单位和公安机关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切实配合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网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新员工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脱岗转岗员工上岗前进行专项安全教育;新员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

  2、教育培训要有记录;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入住

  入住公司宿舍时,均应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和相关物品使用手续。

  三、日常管理

  1.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入住外人。

  2.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员工离开住所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或大门。

  3.宿舍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加装电器,禁止使用电炉、私接电路。

  4.入住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

  5.入住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6.入住人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牲畜,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7.集体宿舍建立值日制度,值班者负责责任区公共卫生、水、电设备状况。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8.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或停止入住。

  9.入住人员应根据公司规定缴纳水、电等费用。

  四、退房

  1.入住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离开公司、辞职、解聘时,须交回其住房,不得无理占用。

  2.入住人员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作价赔偿。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2

  起重工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到全面工作的起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 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6编结绳索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7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8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

  9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10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11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12起吊物体,应合理设置溜绳。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3

  钢筋工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入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3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4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5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6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7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8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9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10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以内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4

  为规范职工食堂安全行为,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管理处所有职工食堂餐饮安全的控制。

  处机关食堂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食堂的管理。

  1 食堂工作人员

  1.1 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食堂工作。

  1.2 上班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换衣,严禁佩带手链、戒指等装饰物品。

  1.3 要注意安全操作,严禁持菜刀等利器嬉戏打闹,不得在厨房吸烟。

  1.4 在厨房和餐厅内严禁穿拖鞋、短裤和赤膊。

  1.5 严禁在操作间内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1.6 生病时应及时就医,不准带病上岗。

  2 食品制作场所环境

  2.1 应设置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品制作区。

  2.2 应设置纱帘、纱门、纱窗、防鼠墙裙及门挡板,配置灭蝇灯。

  2.3 饭、菜、汤等食物应加盖或纱罩,以防蚊蝇叮咬食物和跌入菜中。

  2.4 食堂内严禁存放化肥、农药、强酸、强碱等有害物品。

  2.5 食堂应配备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设备,垃圾箱和泔脚桶要加盖,并当天清理。

  2.6 操作台、地面保持全天无积水、整洁;排油烟器要定期清洁,不得有明显的积油流淌现象。

  2.7 厨房间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和灭火毯。

  2.8 坚持每餐餐后清扫,每周一次大扫,保证室内外清洁;

  2.9 下班时,要关闭煤气、水电,在确保无异常情况后锁好门、关好窗。

  3 食堂炊食用具

  3.1 餐具、杯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

  3.2 食堂盛器、容器、食品等不得着地存放。

  3.3 餐具、炊具、菜具、熟食容器应在使用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4 食品原料的采购

  4.1 定购熟食品应当确认生产经营者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把好食物采购关。严禁腐烂、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入库。

  4.2 购买肉类及其制品时,必须购买卫生免疫部门检验合格的。

  4.3 严禁购买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水产制品。

  4.4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5 食品加工过程

  5.1 蔬菜清理后,应先洗后切,菜要洗净,防止泥土或昆虫夹杂在菜中。

  5.2 对直接入口的食品,应使用专用餐具盛装、发放。

  5.3 在切制食品时,应生熟分开,菜板和刀具保持清洁。

  5.4 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隔餐隔夜须回烧。

  5.5 使用明火时,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6 食品存放

  6.1 食物应在专门的库房存放,实行“三隔离”,熟与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

  6.2 食品入库后应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出库时要做到“先进先出”。

  6.3 需冷藏的原料、食品应进行冷藏。

  7 刀、机具的操作

  7.1 刀具操作时应注意力集中,防止切割手指;刀具应放置在刀架上并防止刀具掉落,不得放置在橱柜或抽屉内,以免误伤;不得以刀具代替开瓶器;破损的玻璃器皿及陶瓷器皿或迟钝的刀具,不得勉强使用。

  7.2 要熟悉机具的操作方法,熟悉安全装置及知识,使用压力锅、蒸饭箱要正确开启,防止蒸汽烫伤。

  7.3 熟悉电气用具用电常识,湿手不得操作带电设备和接触电源插座及开关,以免触电。

  7.4 严格遵守液化气、煤气安全使用规定,做到勤检查、不泄露,使用后关闭气阀,防止火灾。

  8 监督检查

  8.1 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品质量卫生、食堂卫生及工作人员卫生要进行日常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2 办公室及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餐饮卫生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提出整改的问题应跟踪解决。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 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 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

  (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五)维修车间应当对车间内的机器设备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总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 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各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E及时更换并协助维修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单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枪、水袋必须配备齐全,必须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六)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晒、防潮、防冻)。

  (七)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八)各部门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相必须的消防设施;各部门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

  (九)各部门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且必须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分库存放。

  (十一)各种电器、电线必须定期检修(每月不少于两次)。

  (十二)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违反以上条例的部门,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条 驾驶安全事故预防

  (一)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定期维护车辆方向、刹车、车灯和机油等部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服用精神或麻醉品,如果驾驶员有影响驾驶的疾病或疲劳驾驶,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定期开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训,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 工伤事故划分及认定

  第九条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伤害程度分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伤:9-10级、7-8级、5-6级、3-4级、1-2级。(以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二)重大安全事故:员工死亡、发生重伤(工伤级别:3-4级、1-2级)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条 工伤的认定

  (一)工伤的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四)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管理小组与人力资源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第六章 工伤的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 申报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十二条 申报范围:

  (一)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二)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三)申报内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

  2、事故(疾病)人家属联系方式及电话、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

  4、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

  5、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

  6、上岗前是否受过该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培训;

  7、是否有从事该项工作的国家承认的操作证;

  8、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9、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四)受理部门及责任:

  1、人力资源部是本办法规定的受理部门,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人力资源部的任何一个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施救组织;同时负责对保险公司报告并进行理赔。

  2、报告对象是“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3、因推诿受理或受理后瞒报、缓报而导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责任受理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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