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21 20:03:32 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1

  为加强我园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完全完整、账实相 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 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1)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层层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园长是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的总负责人,财产保管 员为具体管理负责人,各部门、办公室、班级人员为具体财产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2)制订固定资产各级管理人员职责,每学期与各班级签订固定资产责任卡,使各 部门、各班级人员明确各自负责的内容和要求。

  (3)成立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清查小组,制订清查小组职责, 协助财产保管员, 实施好固定资产管理与清查的整个过程,并对下一年固定资产管理提出建议。

  2.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调拨

  (1)购置的物品单必须有申请人、总务主任、幼儿园负责人三人的签名。

  (2)对于社会捐赠物品要及时入账,并附有捐赠协议和交接清单。对已投入使用, 但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固定资产,可按市场估价入账。

  (3)固定资产需要转移的,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协调处理,填写"幼儿园设施设备 调拨单" ,经调出、调入部门管理负责人签字后,再由调拨负责人以及单位负责人确 认。

  3.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1)各部门、班级应根据责任书内容落实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在使用过 程中,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报损维修。

  (2)财产保管员对于公共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时常检查、清点。根据各部门固定资产 的报损情况,及时安排人员维修。

  (3)幼儿园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者出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借的,应由出 借单位提供借用申请,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审批,园长签字后方能出借。借用方要按 我园外借固定资产要求办好手续,收回时由财产保管员进行勘验,有损坏的要依据 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4.固定资产的清查与整改

  (1)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每学期清查一次,每年年底进行总清查。

  (2)幼儿园每学期的财产清查工作先由各部门(班级)进行自查,再由幼儿园财产 清查小组人员共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后,再由清查小组进行复查。

  (3)清查工作要对固定资产实物及所有台账进行检查,做到账账、账表、账实一致, 做到固定资产所有采购、入库、使用、维修、报废程序的完整和手续的齐全。

  5.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

  (1)对于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财产保管员要统一进行登记,上报园长,进行报废 处理。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废单要由财产清查小组、后勤部门、幼儿园负责人共同签字,说明报废物品和 原因,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并经区国资办审核批准报废。

  (3)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2

  门卫值班制度

  一、门卫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确保教职工及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园产的安全

  二、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幼儿活动室、寝室及幼儿园食堂、物品保管室等。

  三、外来(家长、教职工或其他办事人员)人员到我园办事,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要注意行踪,来园时间、离园时间、找谁、办什么事,核实登记,发现行为异常或携带不明物入园要提高警惕,有情况要及时报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入园。

  四、平时要关锁好大门,不得让幼儿擅自离园或让陌生人接走,密切注意幼儿的出入,防止幼儿走失,中途有幼儿的亲人来接幼儿,门卫值班人员要仔细询问事由并作登记,还要与被接幼儿的当班教师核实,严禁幼儿误接和丢失。

  五、门卫人员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严禁各种车辆进入幼儿园大门外,要保证幼儿园大门、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发现幼儿园周边环境存在着安全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

  六、管理好消防大门及各道大门钥匙,严禁乱放及丢失。

  七、每天做好幼儿园的防火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八、下午下班之前要做好清园工作,并与值班教师进行交接。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食物、饮用水、用电及消防、学生公寓、体育场馆和器材、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二、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三、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四、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六、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七、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八、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五、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六、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组织自查并会同各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3

  一、财产管理形式

  1、采用分级管理制度,总务处负责管理全园财产。

  2、各组、室所属的财产由组室负责人负责,组室全体人员共同执行保管任务。

  3、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老师和保育员负责保管。

  二、各种物品领用

  1、园内各类财产统一由总务处管理,领用(借用)物品必须登记,如有各组调动要办理财产移交手续方能离园。

  2、领用物品如有自然损坏(质量问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能修复再用的一律不予领新的,做到物尽其用;不能修的应以物调换。如遗失或人为损坏时,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3、克服随意挪用他室物品并养成用毕归还原处的好习惯。

  三、物品使用与保管:

  1、建立财产登记制度,财产在学期初发放、在学期末验收入库。如有缺损应查明原因加以处理。

  2、全体教职工都要爱惜园产,注意保管,防止遗失。

  3、办公室中的贵重物品要小心保管,防止失窃,教室中的电教仪器要经常擦拭及时加盖布,延长使用寿命。

  4、财产的自然报废要填写报告单,经领导批准后登记注销。

  5、每学期结束前贵重物品应上交保管员,不得放在办公室或教室中过假期。

  6、带班教师变动前应办好移交手续。

  7、注意安全使用电器。

  四、财产、物品外借的规定

  1、幼儿园的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向总务处借取,并开出门证,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员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2、幼儿园财产出门必须要有出门条,如无出门条,门卫人员有阻止的权力。

  五、对贵重仪器、物品的管理规定

  1、对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

  2、使用时一定要按照其说明书上指定的使用方法使用,借用时交接清楚,办理手续。

  3、园车的出借必须规范,任何人都不得随意使用,园领导使用公车必须严格执行上级部门要求。

  六、仓库保管

  1、根据不同财产进行分类,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三本帐。

  2、每学期进行核对,做到帐目清楚,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验收、领用、保管、出借都要登记。凡办公需要的用品,应及时供应,做好记录,注意节约。

  4、对各组、室所保管的物品,要做到心里有数,每年年初登记,年终核实,如有缺损应追查责任并赔偿。

  5、仓库每天打扫一次,玻璃窗应保持清洁。

  6、进仓库的财产应分类,放整齐,保持仓库整洁。

  7、运用园局域网建立财产信息,做好资产的登记,便于财产保管与使用。

  七、财产防盗

  1、养成随手关门的习惯,谨防外人进入室内实施盗窃,贵重物品应上锁。

  2、安装自动报警系统,门卫负责早、晚关启报警装置开关,严防盗窃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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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到校后不得随意外出。

  1、确实有事需要中途回家的,要由班主任老师与家长取得联系,征得家长同意,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方可同意离校,并由家长亲自接离幼儿园。

  2、幼儿园大门要设立专职门卫,24小时轮流值班,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或者验证制度,严防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区。

  3、幼儿来回幼儿园的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要“一慢、二看、三让、四通过”,不坐无牌、无证或其它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不在途中逗留,不吃陌生人给的食物,不与陌生人游玩。

  4、教育幼儿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做到:不玩攀越栏杆、窗户等有危险性动作的游戏;不到水库、溪河、湖泊、池塘等地玩耍、嬉水和游泳。

  5、学校老师要与家长及时沟通

  幼儿园和老师要将规定的到园和放学时间、幼儿非正常缺勤,应及时与家长联系缺勤的原因,说明幼儿幼儿安全的信息。

  幼儿园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幼儿,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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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各项经费,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2、严格按照财政所的各项规定使用与注销票据。

  3、各项账册登记规范,日常收支日清月结,账目准确无误。

  4、预支款项必须由园长批示方可办理,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挪用和预支现金。

  5、报销凭证一律使用财政税收票据,签字手续齐全方可兑现。

  6、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各种凭证妥善保管,确保安全不遗失。

  财物管理制度

  1、各项财物实行分类管理,登记入帐,每学期末清理检对。

  2、财物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借还制度。

  3、实行赔偿制度,无辜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4、定期做好财物检查维修和防盗安全工作。

  5、对折旧损耗物品写出清理报告,经园长审批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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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等部委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实行属地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坚持“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

  学校安全管理经费应当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公办学校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承担,民办学校安全管理经费确有困难的,政府可以适当补贴。

  第四条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学校安全。

  市、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司法、财政、卫生、建设、城管执法、房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校园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学校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学校的校(园)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学校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制定学校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三)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激励机制,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依法进行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并依法先期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第七条各级政府与学校应按照规定落实校方责任保险。各级政府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应按照规定落实校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学校应当鼓励引导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全办公室合署办公。

  第九条学校和在园幼儿200人以上的幼儿园应当设立安全保卫科室,配备男性专职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在园幼儿虽不足200人,但所在区县政府教育、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应当设立安全保卫科室。

  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按照下列标准配备:

  (一)在校学生200人以下的配备1名;

  (二)在校学生200人以上(含200人)1000人以下的配备2-3名;

  (三)在校学生1000人以上(含1000人)的配备3-5名。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保安队伍要专业化。

  保安公司应当依照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对学校、幼儿园自行招用的保安人员进行审查,并加强对学校、幼儿园保安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聘用专职保安人员按下列标准配备:

  (一)在校学生2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2名;

  (二)在校学生200人以上(含200人)5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3名;

  (三)在校学生500人以上(含500人)的,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

  (四)寄宿制学校应当增配保安人数,以适应安全保卫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根据本校实际,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有关人员定额规定设立卫生室。学校应当至少配备1名具备医师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寄宿制学校应当至少配备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1名具备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聘请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兼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应当指导、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学生犯罪、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等工作。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月至少到学校工作1次,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协助处理。

  第三章安全设施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配备满足安全保卫工作要求的警用钢叉、警棍、对讲机、防割手套、催泪喷射器等警用器械和物品,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十五条学校围墙应当设置安全防护网。学校内的操场、教室、仓库、实验室、大型会议室、食堂、公寓、校园出入口及围墙周边等关键要害部位,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红外线报警系统,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

  第十六条各学校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学校的建筑物应当依法取得消防审核验收手续。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定期对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十八条学校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实验用品,实验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学校教学所用的辐射材料、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器具等应当有明显标识,并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对其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统一收集、分类贮存,并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和处置。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校车应当符合校车管理有关规定,保证车辆状况良好。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

  第四章安全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教学区和教职工宿舍区隔离。建立外来人员信息登录和持证出入制度,外来人员经允许只能进入学校办公区,并由专人引领陪同。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进入校园,禁止将非教学和生活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第二十二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上下学接送的交接制度,设立隔离线,杜绝学生在校门口排队等候入校现象。对一时无人接送的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要有专人集中看护,杜绝放任、失管。

  第二十三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学校应当建立巡逻制度,实行24小时巡逻、守护。

  第二十四条学校组织大型校外活动,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并向同级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报告,由办事机构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五条建立教职工健康检查制度,对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教职工,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采取调整工作岗位、离岗治疗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教学楼、办公楼、图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楼等建筑物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用水、用电、用气等设施安全。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校内的特种设备、特殊训练场地、器械等设施、设备应当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第五章环境安全

  第三十条教育、公安、司法、财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环保、安监、城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第三十一条公安、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贴近学校围墙或建筑物建设工程;禁止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对现有不符合学校安全要求的建设工程和设施,应当限期进行整改。

  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三条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停车泊位等。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四条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六章安全教育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开展学生生存教育、自护自救能力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避险、逃生和报警方法。

  第三十六条学校安全教育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开学初、放假前,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二)每学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周活动;

  (三)每月开展一次用水、用电、防火、防盗、人身防护、疾病预防、饮食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预防溺水、心理健康、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等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全方位、系列化的学生安全教育活动;

  (四)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演练;

  (五)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洪水、地震、消防演练。

  第三十七条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应当每学期对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校(园)长、校园专职保卫干部进行一次安全业务培训,参加业务培训的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第三十八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学校安全知识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和新聘教师、新任班主任的岗前培训内容。

  第三十九条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维护人员、校车驾驶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应当依法持证上岗。

  第四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保安人员的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会同公安、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助学校对教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掌握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二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牵头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宣传方案。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应当定期开展学校安全知识宣传,播出或者刊登有关学校安全的公益广告。

  第四十三条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第七章监督考核

  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标准,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其法律和行政责任。

  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学期组织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隐患登记、整改、排除全过程受控。对隐患排查治理中整改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实施责任倒查,严肃处理。

  第四十七条对学校安全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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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组织领导制度

  (一)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

  (二)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部门,落实到教工,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学校各项制度和规范,把文明学校的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根据上级关于创建文明行业的部署,认真完成创建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五)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二、分工负责制度

  (一)建立创建文明学校工作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二)主要负责人总揽文明学校创建的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三)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文明学校创建的共建任务。

  三、会议制度

  (一)定期召开创建文明学校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创建文明学校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每学期召开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动员学习会,对创建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对创建意义深入学习,鼓励全体教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创建工作中。

  四、检查督导考核制度

  (一)每学期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强化社会监督,对创建文明学校实施全面监督。

  (三)采取座谈会、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五、奖惩激励制度

  (一)每学期开展“文明教工”“微笑教工”“爱心教工”“师德标兵”等评比活动,对成绩突出的教工给予奖励,提高广大教工创建积极性。

  (二)创建文明学校工作与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挂钩。

  (三)建立创建文明学校经费保障机制,保证给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创建文明学校工作有序开展。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8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广大青少年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按照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园健康管理制度制度。

  一、幼儿健康管理

  1、加强园内卫生工作,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卫生方针。疫情期间,自备口罩上学,严格按照正确的七步洗手法,饭前便后要及时洗手。

  2、建立幼儿健康档案,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每学年对幼儿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

  3、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利用广播、橱窗等宣传形式对幼儿进行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宣讲。

  4、及时处理意外伤害事故,必要时立即护送至医院诊治。

  5、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加强幼儿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幼儿合理营养,平衡膳食。

  6、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注意用脑卫生,提高学习效率。

  7、做好园内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幼儿人人讲卫生。

  9、定期对幼儿进行心理健康疏导。

  二、教师员工健康管理

  1、幼儿园为每位教职工建立健康档案,教职工健康档案属个人隐私,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为其保密,不得泄露,违者将根据情节追究其相应责任。

  2、安排教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

  3、关注教师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培训、疗愈等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作用,对有需要的教师进行心理关怀。

  4、教职工家人中如有新冠肺炎、麻疹、水肿、红热、流行性腮炎、小儿麻痹、传染性肝炎、肺结核、艾滋病等传染病者时,必须报告保健室或学校负责人,再酌情处理。

  5、教职工若本人有病,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如患传染病应立即停止工作,按照疾控部门要求进行隔离治疗,待身体痊愈后经医学检查符合要求再返岗。

  三、健康档案管理

  1、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对幼儿在校期间的健康状况、疾病诊治、预防接种等情况做好记录。对记录结果定期统计分析,用以指导防病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

  2、对患病或体弱的幼儿实施医学照顾,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休息、治疗意见。对因病不能或不宜坚持在校学习者,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提出休学或退学意见。

  3、对患病或体弱的幼儿,针对具体情况分别提出健康指导意见,帮助幼儿提高健康水平,顺利完成学业。

  4、建立幼儿健康档案数据库,以方便幼儿健康档案的管理、疾病防治、传染病防控工作及其统计分析。

  四、传染病管理

  1、密切注意社会上各种传染病的流行趋势,接受上级疾病控制机构的指导并保持与之联系,以使我校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有的放矢,主动有效。

  2、对食堂的环境卫生、原料贮存与加工、出售、食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校内商店所经营的食品实施卫生监督,预防食源性的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对校园内的环境实施卫生监督,消灭蚊蝇滋生地,预防肠道传染病和虫媒传播。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9

  晨、午检要求:

  每天幼儿入园,须在园门口接受值日教师的晨间、午间检查。晨、午检内容:

  一摸:幼儿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

  二看:一般情况下,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三问:个别幼儿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迅速处理。

  晨、午检记录:晨、午检后,班主任需将健康观察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登记下来,并关注当日幼儿情况,如有异常情况,班主任视情况决定幼儿入园或去医院诊治。晨、午检结束后,还要详细登记患病幼儿的病状、体征,视病情进行全日观察和追踪,明确最后诊断,为学期或年度多发病、传染病的病率统计提供依据。

  为此,希望家长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1、来园时必须带孩子参加晨、午检。

  2、疑有疾病或传染病迹象,应主动与授课教师联系,我们将视病情进行全日观察、追踪、隔离。

  3、不要让孩子带危险物品。

  4、每天带手帕或餐巾纸,勤剪指甲、勤理发,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10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园内行驶车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儿的车辆,行驶车速严格按照规定行驶。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随意变更不是专用校车司机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园所各负担一半。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幼儿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园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四、司机接送幼儿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可打电话通知家长,无人接幼儿必须送回园里,绝不可以让幼儿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反交规情况下经园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幼儿,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4、未成年人不允许接送幼儿,若要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委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

  五、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路边或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总务主任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否则后果自负。

  3、除幼儿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园里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六、司机的职责

  1、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幼儿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不开赌气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园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11

  第一部分常规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政治学习:园长主持,组织全体教工参加;

  (二)学术学习:园长或教学主管主持,全体教工(或分组)参加,各组根工作需要,在例会时间安排各自的学术学习内容;

  (三)会议要求:要求有会议记录,重大事件签字制度,每次要有两个以上议题。会议组织者必须做好充分准备,熟悉掌握学习内容与要点。

  二、会议制度

  (一)全园会:

  1、园长或教学主管主持(做好会议记录);

  2、全体教职工参加;

  3、每月月底召开一次;

  4、内容是总结本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公布全园应了解的大事。

  (二)园务会:

  1、园长主持(做好会议记录);

  2、教学、行政主管、保健组长、财会等人员代表;

  3、每两周一次;

  4、内容是对全园目标规划,计划,总结,人员奖惩,财务预算和决算,制度的建立、修改、废除及其他涉及全园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及时研究日常工作中的问题。

  (三)教研会:

  1、教研组长主持(做好会议记录);

  2、教师参加;

  3、每两周一次;

  4、内容是研究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困惑问题。

  (四)保育保教会:

  1、保育组长主持(做好会议记录);

  2、保育员参加;

  3、每两周一次;

  4、内容是研究保育工作中的问题,并对保育员进行培训。

  (五)班务会:

  1、主讲教师主持(做好会议记录);

  2、本班教师、保育员参加;

  3、每周一次;

  4、内容是研究班级保育工作的问题。

  (六)伙委会:

  1、行政主管或保健组长主持(做好会议记录);

  2、园长、保健医、厨师班长、教师、保育员、家长代表;

  3、每月一次;

  4、内容是向家长宣传幼儿教育理念,向家长汇报教育教学工作并征求家长的建议。

  三、文件处理办法

  (一)文件的收发:

  1、文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办公室负责外部转来的公文,统一收发、分发、传递;

  3、用印、立卷和存档,负责内部形成的公文用印和归档。

  (二)收文处理程序:

  1、凡是上级单位的信函和各类文件,应登记并归案;

  2、办公室负责文件处理的人员,收文后立即拆封,分类登记;

  3、做好公文催办工作,领导批阅的文件,应在当日传递,上级布置的工作,应在两日内传达;对重要公文、函件应及时复制,分送有关领导或部门;

  4、办公室人员应认真理解领导批示,办理完毕应做好归档工作。

  (三)发文程序:

  1、领导签批后打印、复印发文;

  2、发文签字后即为最后定稿,办公室负责登记、编号(行政系列)发文稿编号后印刷;

  3、编号后的正式文件必须加盖公章;

  4、发文部门在分发的同时将原稿及一份正式文稿交办公室归档保存;

  5、指定专人负责文件管理;

  6、上级下发的正式文件,要进行登记;

  7、登记后交主管领导阅批,承办人负责文件传阅及催办工作;

  8、办理过的文件要妥善保管,定期整理、编号、装订、归档或退还。

  四、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的使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打印机:

  1、设专人管理;

  2、凡需打印的正式文件、材料,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打印、复印;

  3、下班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4、各部门的总结、计划,未定稿的材料不批印;

  5、与工作无关的材料不打印、不复印;

  6、做好印件登记、统计工作;

  7、做好成本核算,杜绝浪费,节约材料。

  (二)计算机:

  1、设专人管理;

  2、杜绝使用计算机上网,查询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3、严禁办公室人员使用计算机看VCD;

  4、严禁将来路不明的光盘、软盘插入计算机,防止病毒传播;

  5、禁止上班时间用计算机玩游戏。

  五、办公用品使用规定

  (一)办公用品的购置:

  1、用品的购置,由各部门在每月25日前填写采购需求单;

  2、特殊情况、急需物品,可以临时申报,经领导审核同意后,交由行政部,根据所购物品种类,进行价格咨询,统一购置。未经深情和批准擅自购置的物品,费用自付。

  (二)办公用品的保管:

  1、专人对所购置的物品进行验收、分类、登记入帐、妥善保管;

  2、各类物品领用后,由领用人自行负责保管;

  3、对办公桌椅、固定资产等物品,由财务部定期清点,详细登记、编号,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严加管理;

  (三)办公用品的使用:

  1、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到物尽其用,杜绝浪费;

  2、领用时,应根据各部门所报购物计划和上月库存情况,定向发放;

  3、物品管理人员要对使用人单独建立帐目,领用时必须签字。

  (四)办公用品的移交:

  1、工作变动离开原岗位者,需将所领用的公物进行移交;

  2、由行政部按物品领用账目清单,逐件做好清点,移交无误后,办理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五)办公用品的维修:

  1、部门到办公室填写维修单,提出维修意见;

  2、行政部门负责维修;

  3、正常操作损坏的物品,由部门报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进行维修;

  4、因其它情况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的,要先查明丢失、损坏的原因及责任,报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再进行批准。

  六、交接班制度

  (一)各部门岗位交接:

  1、按时、按要求做好交接班工作;

  2、认真填写交接班本,按栏目要求填写。

  (二)班级教师交接:

  1、幼儿出勤人数,健康情况,服药次数、数量及时间,家长嘱托内容;

  2、中途接走的幼儿姓名以及有关教学内容;

  3、采取记录机口头介绍交班方式;

  4、主管领导要审阅交接班记录,并督导教师处理待办问题。

  七、幼儿作息制度

  (一)教职员工:

  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幼儿作息时间;

  2、按照幼儿一日生活各环节要求,准时安排各项活动,可根据幼儿情况进行调整,要适宜幼儿。

  (二)幼儿进餐:

  1、幼儿两餐间隔不能少于3—5小时,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提前或推迟开饭时间;

  2、幼儿进餐时间不得少于25分钟,不摧饭。

  (三)幼儿睡眠:

  1、按照幼儿园规定的午睡时间进行;

  2、幼儿要按时上床、起床,不得提前或错后起床。

  (四)幼儿户外活动:

  1、保证日托幼儿每天有两小时户外活动,其中有一小时为体育活动,一小时为分散游戏活动;

  2、保证幼儿有充分的游戏活动时间;

  3、游戏活动要过渡自然,减少不必要的等待。

  (六)幼儿饮水:

  1、适应期的幼儿要保证充足的水量;

  2、每日安排上午、下午各三次饮水时间,做到随渴随喝;

  3、夏季饮水量与次数相应增加;

  4、幼儿可根据需要喝水和排便。

  八、幼儿一日生活制度

  (一)就餐制度:

  1、根据婴幼儿年龄不同,要求准确开饭时间,以及所采取的进餐方式,进餐所用餐具;

  2、早餐8点,中餐11:40,晚餐4:30。每餐间隔不少于

  3、5—4小时,进餐前15分钟,不做剧烈活动;

  3、严格执行餐前消毒制度,做好每餐餐前、餐后的消毒、卫生工作;

  4、餐前,指导值日生工作。值日的幼儿能做的请幼儿自我服务;

  5、教师指导幼儿餐前洗手,做到边洗边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6、进餐时间教师不摧饭,不处理幼儿问题,保证进餐时间不少于25分钟;

  7、负责分餐的教师,要佩戴围裙、帽子,做好自身的卫生工作。

  (二)幼儿睡眠制度:

  1、婴班幼儿保育员做好睡前准备(拉窗帘、铺被),小、中、大班幼儿自己铺被,并培养良好的睡前常规;

  2、按照作息时间组织幼儿午睡,值班教师巡视幼儿午睡情况,关注幼儿睡眠姿势,培养幼儿良好的睡眠习惯;

  3、按时起床,不拖延起床时间,教师指导幼儿整理床铺、穿衣、袜、鞋等生活活动;

  4、培养幼儿定时大小便的习惯。

  (三)幼儿卫生制度:

  1、幼儿的大小便,由保育员专门负责,关注幼儿遍后的清洁;

  2、幼儿每周四为幼儿剪指甲;

  3、婴班幼儿,三餐后漱口;三岁以上幼儿三餐后刷牙;

  4、夏季户外活动后,教师要为幼儿用温水擦洗;

  5、户外活动时,保育员注意随时提醒幼儿擦汗,即增减衣服。

  (四)幼儿健康制度

  1、夏季开空调时,室内温度保持在26—28度之间;

  2、冬天户外要给幼儿穿上棉背心;

  3、教师、保育员要关注体弱、肥胖、生病幼儿的护理工作。

  九、舞蹈教室的管理

  (一)使用范围:

  1、有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

  2、舞蹈、亲子等集体教学活动;

  3、教职工的培训、会议、娱乐活动等。

  (二)卫生清洁:

  1、卫生工作由园保洁工负责每天打扫;

  2、活动结束后,组织者负责所用设备、电源的安全检查;

  3、厅内的物品不可随意挪动,需经园办公室签字同意,使用后及时送还。

  十、艺术教师的管理

  (一)使用范围:

  1、班级教学活动;

  2、第二课堂课程活动。

  (二)卫生清洁:

  1、卫生工作由园保洁工负责每天打扫;

  2、活动结束后,组织者负责所用设备、电源的安全检查;

  3、厅内的物品不可随意挪动,需经园办公室签字同意,使用后及时送还。

  十一、接待室的管理

  (一)使用范围:

  1、接待来园的幼儿;

  2、接待咨询的家长;

  3、接待来访、参观的人员;

  4、对外工作的接洽。

  (二)卫生清洁:

  1、保洁人员负责每天卫生清洁;

  2、保安负责每天晚上下班后关门、窗、切断电源、消除安全隐患。

  十二、教科研制度

  (一)按学科成立教研组:

  1、选派教育理论基础扎实、教学经验丰富、组织能力强的教师担任教研组长;

  2、教研组长根据教师现状,与教师共同研究确定学年(学期)教科研课题,制定教研工作计划;

  3、教研计划要重点明确、措施具体、可操作。

  (二)教研组活动:

  1、每两周一次,全体教师参加;

  2、教师按时、积极参与,迟到或早退按照出勤制度处理;

  3、教研活动要有原始记录,记录教研的全过程;

  4、学习、交流、观摩先进教育经验,教育活动。

  十三、图书资料借阅制度

  (一)借:

  1、借阅图书资料时需填写借阅单,办理借阅手续;

  2、每次借阅图书数量不超过5册;

  3、借阅时间为两周,逾期未还者将给予经济处罚。

  (二)还:

  1、图书如有损坏、遗失,需要照价赔偿;

  2、每学期末借阅的图书、资料均要按期归还;

  3、图书资料须本人借阅,不得委托他人借阅。

  十四、家长联系制度

  (一)新生:

  1、对新入园的婴幼儿,教师在幼儿入园之前,进行家访(或电话),提前了解婴幼儿的个性、习惯、特点等,幼儿入托后,便于教师对幼儿的呵护,是幼儿尽早地适应幼儿园的'生活;

  2、幼儿来园两周之内,教师需要每天与家长联系,认真填写家长联系册,使家长了解孩子的情况,让家长放心。

  (二)幼儿:

  1、班级教师应了解幼儿的发展情况,每天利用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与家长沟通幼儿情况;

  2、对当日缺勤的幼儿,又没有接到家长的请假,教师在当天与家长联系,了解幼儿缺勤原因,关注幼儿的情况;

  3、每月教师要运用多种形式,与本班幼儿家长进行沟通一次,确保信息的畅通;

  4、各班建立家长联系园地,介绍教育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幼儿发展状况、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的方法等等;

  5、每学期召开两次集体家长会,一对一家长会;

  6、园长建立接待日,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7、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园务会、伙委会,参与幼儿园的管理;

  8、杜绝教师收受家长的礼品

  第二部分后勤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

  (一)纪律

  1、严格执行财务政策及有关规定,管理好现金和支票;

  2、配合财务部组做好年度预算和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

  3、按教委规定做好年度审计工作。

  (二)要求:

  1、财务人员要做到帐目清楚,票据齐全,手续完备,使自准确,日清月结;

  2、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向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

  3、每月公布幼儿或市账目。

  (三)报销:

  1、严格执行一支笔制度。所报销发票要有经手人、执行园长签字,并有入库单,最后经董事总经理审批,财务经理批复方可报销;

  2、凡购买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医药用品、图书等应先现将物品入库,验收后再办理报销手续;

  3、幼儿发生事故,幼儿园没有校车,去医院打车,费用实报实销;

  4、外出办事、参观、学习等,要经园长批准,方可报销;

  5、外出办事,中午的误餐费按补贴规定执行。

  (四)安全:

  1、为保证安全,取送大额现金必须有两人同行;

  2、妥善保管好财务档案;

  3、财务人员定期向园长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二、财产管理

  (一)固定财产:

  1、保管员对全园财产负责管理;

  2、建立幼儿园固定资产总帐级财务分类账,总帐由财务部负责,分类帐由保管员负责;

  3、保管员每学期与会计对帐一次,每学期与使用财产部门的负责人核对一次,核对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字;

  4、有损坏、丢失情况,保管员上报园长,根据情况赔偿。

  (二)维修与使用:

  1、保安定期检查维修大型玩具、办公家具、设备等,确保安全;

  2、幼儿园的固定资产,教职工只有保管和使用权,没有处理和外借权;

  3、幼儿的劳保物品,每月20日,由各部门写出预算报表,上交行政部门,30日幼儿园根据预算发放幼儿的劳保物品;

  4、保管员每月清点结算,做到账物相符;

  5、幼儿园固定资产出园,由园长开出门条,保安方可准予放行。

  三、库房管理制度

  (一)采购领用程序:

  1、每月20日各部门填写下月物品预算表,报行政经理;

  2、保管汇总后,于25日将采购计划上报财务部审批;

  3、物资部采购,验收后入库,使用部门领取;

  4、所有过程以签字为准;

  5、各部门急用办公用品需填写采购申请单。

  (二)管理要求:

  1、库房管理人员在验收入库时,应该对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并登记入册;

  2、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自行进入库房区用物品。

  四、厨房库房管理制度

  (一)健全账目:

  1、建立库房管理责任制;

  2、库房管理人员要职责明确;

  3、每天登记帐目,不漏帐,不错帐,做到账物相等;

  4、按定量食谱严格出库,不超不负;

  5、每星期小盘库,上报出入库单,财务、厨师班长及库房管理员每月底进行月盘库。

  (二)食品卫生要求:

  1、库房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符合卫生要求;

  2、成人、幼儿物品摆放严格分开;

  3、防鼠、防蟑螂,保持清洁及通风;

  4、库房不虚报,不漏报,以保库存充足;

  5、食品按保质期食用,积压不得超过半个月;

  6、严格入库检查手续,不收腐烂变质食品、过期食品和无商标食品。

  第三部分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工作涉及到各个部门,因此,要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重视安全工作。园长是幼儿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随时督导、提醒、检查教职工,做到人到心到,不擅自离岗,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一、行政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1、从思想上入手,重视抓好安全教育,加强全体教工的安全意识,抓安全做到全员参与;

  2、每月对全体教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讲座与实操相结合。

  (二)落实安全责任制:

  1、园长、行政经理、班级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依据职责分工,承担相应安全责任,对单位安全工作负责;

  2、创建和谐园所,做到自解矛盾,安全自保。

  (三)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不得让任何外人来园。

  2、熟悉幼儿园的环境,并明确紧急电话的联络方式。

  3、认真学习有关紧急情况的预案,当发生情况时能保持镇定,并在第一时间联络相关人员。

  4、白天值班人员,每半小时巡视园舍和操场,随时发现不安全因素。

  5、住园值班人员,每晚要巡视检查园舍,同时检查门窗、电器、火种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情况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处理。节假日值班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

  6、节假日值班做好报纸、信件的接收工作,并做好登记。

  7、节假日值班时间不接待亲友,不带家属。并注意保持园舍环境清洁。

  8、住园人员不得带外人到园留宿。如果外出必须按时返回(晚9点以前)。

  9、工作人员值班一律不得因私接待客人,不能让外来人员在园内自由出入。

  (四)检查制度:

  1、各部门每天写安全记录本,方可离园;

  2、对安全工作要每天检查,每周一次综合大检查;

  3、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解决,情况严重的要给予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罚;

  (五)门卫制度:

  1、保安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必须有人替班;

  2、对出入人员情况要非常熟悉,对外来人员加强控制,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接送幼儿的家长须持卡接送卡入园接送幼儿,保安坚持认卡不认人。

  (六)外来人员接待制度:

  1、对公务来访人员热情接待,保安要认真查询,并主动联系,来人需填写会客登记表,并留下证件;

  2、离园时必须交回接待人员签名的会客登记表;

  3、来访人员没有得到批准不得进入班级;

  4、各类推销人员,为经园长同意不准进入大门,经园长同意后应在接待室等候;

  5、没有总部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园所内外拍照、摄像等活动。

  (七)请示报告制度:

  1、各校园要加强请示报告,一般情况下,应先请示后处置,情况紧急时,可以边处置边报告或先处置后报告;

  2、保安人员对当天情况要及时进行认真登记,对所办事项认真交接。

  二、幼儿安全制度

  (一)幼儿园出入安全细则

  出入幼儿园环节是确保安全工作的最重要环节,门卫是幼儿园的一道安全屏障,门卫最主要任务是保证幼儿园的安全,因此要做到:

  1、门卫、保安人员的选择:幼儿园有责任对门卫进行考察,严格按照伊顿幼儿园的标准,了解人员背景,确保保安人员本身不出问题。

  2、园门必须有人值班,如值班者有急事离岗必须找人代替值班。

  3、除幼儿和内部员工之外,没有园长同意,其他人均不可进入幼儿园。

  4、幼儿无家长带领不得走出园门。

  5、接送时间,门卫有责任维护门口秩序,提醒家长按秩序接送幼儿,禁止拥挤。

  6、进入幼儿园的来访人员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在规定的区域内参观、洽谈。

  7、门卫每半小时到操场巡视一次,有衣冠不整者、神情可疑者接近幼儿园时,应提高警惕。必要的时候与所属小区物业保安部门或当地派出所联系。

  8、在节假日、值班人不在门岗时必须将门锁好,听到按门铃及时开门。

  9、不熟悉的外来人不得进园,让其在门厅等候,锁好门,通报有关人后再做答复、处理。

  10、后门、旁门、车门等没人看管的门必须锁好,随用随开随锁。

  11、每天静园后,检查操场、院落有无不安全因素,锁好通操场的所有门。

  (二)校园日常生活安全细则

  每位伊顿员工都有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的义务,新员工应经过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做到幼儿园的一切活动要以幼儿安全为中心,符合幼儿特点。每位员工都应做到:

  1、创设良好的卫生的物质环境

  室内安全设施,物品做到无棱无角,摆放适宜,椅子在室内不得椅腿朝上,不坐的椅子插在桌下,保证幼儿活动场地安全、宽畅。

  成人使用的剪、刀、热水瓶及幼儿携带的药品应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教师及保育员要经常检查并上报电线、电器的损坏情况,特别注意有无漏电现象。

  室内暖气要有安全设备,电器插座要安装在距地面1。6米以上的地方。

  保育教师要时时注意房舍、场地、家具、用具、玩具的安全性,每月对大型玩具进行检查,及时报修、更换破损的玩具和活动设施,在没完全修好前不得让幼儿使用。

  每周检查大型玩具、用具要有详实的纪录,并出示警示牌,提醒家长、儿童注意安全。

  消毒液、盐酸、灭蝇、灭鼠、灭蟑螂的药品必须由医务室统一保管,随用随取,班内不得留存。

  做好消毒卫生工作,饭前消毒水擦桌子,五分钟后再用干净清水抹布擦干净,水碗用具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传染病流行季节,增加消毒液浓度和消毒次数。

  在晨、午、晚检及户外活动回来时,班级教师要检查幼儿口袋中有无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必须及时处理。

  被褥枕芯保证每周或隔周晾晒一次,床上用品两周清洗一次,要有晾晒、清晰的纪录。

  传染病流行季节,增加每天开窗通风换气的次数,使室内空气流通,起到净化作用。如果人多空气不好,又不便开窗可用加湿器,空气清洁器。夏天经常开窗通风换气。各季幼儿户外活动时,室内进行15分钟的通风换气工作。白天宿舍要开窗通风。

  夏季要根据室内外温差及时调节空调的温度,室内保持温度在28摄氏度,并适时开关空调。

  2、创设温馨的心理环境

  教师要尊重幼儿,关心幼儿,做到蹲下来和幼儿讲话。

  教师是幼儿的朋友,与幼儿是互动关系,是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平等地对待班里每一个幼儿。

  教师应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不说反话,尊重每一个幼儿心理健康成长。

  伊顿教师要发自内心地喜欢每一个幼儿,使幼儿感到老师爱我,我是好孩子,确保幼儿幼儿园心情愉悦。

  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幼儿,幼儿进餐时不允许处理幼儿问题。

  3、加强对幼儿的护理及照顾

  注意增减衣服,了解每一个幼儿的生活习惯(如冷、热等),根据季节、天气及个人习惯不同,提醒幼儿注意增减衣服。

  幼儿体育活动出汗过多,老师应带上毛巾随时给幼儿擦汗(头上、脖子、后背等处)。回班后检查幼儿,如果衣服湿了及时更换。

  睡觉时要注意为幼儿增减被子,冷了盖严些,热了盖少些或往下盖被,幼儿出汗要及时擦干。

  保证幼儿饮水量,每天保证六次定时饮水,并能做到随渴随喝,保教人员要注意水温、水量,定岗定位。

  就餐时,教师端饭和汤,禁止从幼儿头顶穿过。不拿烫水烫饭菜进入教室,防止幼儿接近热的饭、菜、汤。

  控制进食量,肥胖儿先喝汤,多吃菜,细嚼慢咽。瘦弱儿加强进餐照顾,注意增强幼儿食欲。体弱、易感儿,外出活动给其多带水带衣服。(如有过敏的贫血的,爱流鼻血的便秘的等幼儿)

  午睡前检查幼儿有无携带物品上床,睡眠时,随时观察幼儿睡姿及体温,防止抽风、窒息、异物入口耳鼻的情况发生。

  幼儿午睡时,值班教师要随时巡视幼儿有无异常,不要让幼儿用被子蒙头、面睡觉,发现幼儿有异常现象时,如抽搐、惊厥、高热等症状时,随时报告值班保健医生。

  对于个别幼儿包教人员要心中有数,多观察、多照顾、多关心。

  4、教学活动安全细则

  教育教学工作是幼儿园的主要工作,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保证幼儿的安全也是至关重要的。

  强化教师和保育人员的安全意识,在各个环节中均注意安全因素,使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1)合理科学的作息制度:

  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动静交替。安静活动不得长于40分钟,室外剧烈运动不得超过20分钟。

  (2)科学、合理使用教学设施和工具

  室内教学活动时,有意识的引导幼儿学习各种工具的使用。刀、剪、针等危险性教学工具应符合幼儿园安全标准,在使用过程中应教给幼儿正确的操作方法。如递剪刀、刀的时候,要手柄朝着对方。

  合理选择活动内容,使活动对幼儿有一定的挑战性,又不因为难度过大,造成对幼儿的伤害。

  玩大型器械及做一定难度的动作,教师应注意在旁边保护。

  上下楼梯、进出大门、食梯、食堂、大型玩具、公共区域均有警示提示牌。

  (3)做好各项活动的交接,随时关注幼儿安全

  户外教学活动及交接班时教师要注意清点人数,防止幼儿单独离开集体走失。

  当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上下楼梯和转换活动内容时,教师要使幼儿情绪镇静下来,有秩序的进行下一个环节。

  幼儿在进行各项活动时,教师要将幼儿组织在视野范围内,禁止幼儿独自在操场和楼道里奔跑。

  无论有几位教师同时在场,无论教师怎样分工,在任何活动中教师不得扎堆聊天,防止幼儿发生摔伤、碰伤及溺水等意外。

  班级教师或保育员不得把幼儿独自留在班内,不得让幼儿单独进卫生间、睡眠室、较封闭的活动区域超过3分钟。

  (4)教师要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教师要根据不同孩子的需求,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活动。

  例:参观消防队、紧急逃生等活动。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如:不要把扣子、别针、纸团、线团等东西塞入口、鼻、耳中;不要把塑料袋套在头上;不要把绳子套在脖子上;游戏时不猛跑,不挤推;吃饭时不大声说笑,安静进餐等。

  (5)加强体育锻炼

  1、早晨7:30入园,在操场进行游戏活动,跑步做操,跳集体舞。

  2、每学年组织春秋季运动会,以幼儿趣味运动会、亲子运动会等形式,进行体育游戏活动。

  3、不同季节要举行不同的单项体育活动比赛,如冬季大班跳绳,中班、小班拍球,大中班赛跑等,每班每季主要的体育运动项目不得少于两项。

  4、坚持组织幼儿参加特色体育活动:幼儿体操、轮滑、水冰、游泳等活动。

  第四部分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是教育机构办学情况的历史纪录,是上级管理部门对教育机构进行督导和评估的重要参考资料,是衡量幼儿园管理水平的文字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档案管理人职责

  (一)管理人职责:

  1、专人监管此项工作;

  2、归档资料要完整、系统;

  3、保管资料要集中、立卷,一事一卷,案卷编页,防止资料丢失和损坏。

  (二)长期保存的资料:

  1、幼儿园申办、变更的申请及审批材料;

  2、上级管理部门下发的政策法规文件;

  3、幼儿园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4、幼儿园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的材料;

  5、幼儿园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专项检查报告;

  6、幼儿园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及其批示;

  7、设计幼儿园的教学计划、课程大纲、自编教材、讲义和典型教案;

  8、幼儿园举行的大型活动记录(录像、照片、简报、奖章、奖品等);

  9、幼儿园基本情况登记表,幼儿班级名册,幼儿毕业证书等;

  10、幼儿各种测评量表。

  (三)保存三年的资料:

  1、教职工的招聘合同;

  2、招生广告和简章;

  3、课程设置表,幼儿、教师考勤表,幼儿作息时间表等;

  4、教学日志,听课记录等;

  5、家长的反馈意见;

  (四)保存五年的资料:

  1、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各种记账凭证和报销单据;

  2、幼儿园根据情况在规定归档的范围。

  二、文件管理制度

  (一)公文:

  1、办公室人员负责收文后立即拆封,分类登记;

  2、编号并归档。

  (二)园方文件:

  1、办公室人员负责等级归档;

  2、园长审批后发文,原稿和一份复印件编号存档;

  3、应聘教师的资料归档。

  三、教学学术档案制度

  (一)教师学术档案:

  1、教师学术档案由园长或教学主管负责收集填写;

  2、学术档案是反映教师学术水平的依据;

  内容:

  (1)教育教学论文;

  (2)专题研究成果;

  (3)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

  (4)个人工作考核纪录;

  (5)优秀观摩活动记录。

  3、教师学术档案由资料是保管。借阅学术档案须经园长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借出。

  第五部分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一、班级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一)班级精神面貌:

  1、婴幼儿的情绪、情感表现情况;

  2、教师之间的团结与配合;

  3、参加园内和社会大型活动的表现。

  (二)四率情况:

  1、幼儿出勤率;

  2、幼儿发病率;

  3、幼儿事故率;

  4、幼儿获奖率。

  (三)家长工作:

  1、家长投诉率(电话、面谈、网上);

  2、家长表扬(电话、面谈、网上);

  3、家长联系册的反馈情况;

  4、生病问候、生日问候、节日问候、缺勤问候、昨晚接待与家长沟通的情况。

  (四)常规培养:

  1、生活常规培养;

  2、学习常规培养。

  (五)婴幼儿发展:

  1、教学目标的完成情况;

  2、幼儿参与校园活动获奖情况。

  (六)教材教具准备:

  1、教学资料的使用;

  2、教具准备的丰富性与层次性;

  3、自制教具的评比情况。

  (七)教育环境:

  1、适宜、促进幼儿发展的教育环境;(自然角、墙饰、活动区、展版等);

  2、按要求更换内容。

  (八)卫生情况:

  1、日常卫生检查记录;

  2、婴幼儿卫生;

  3、教师个人卫生。

  (九)消毒工作:

  1、消毒柜消毒(水杯、漱口杯);

  2、紫外线消毒;

  3、远红外线消毒。

  (十)物品管理:

  1、班级财产;

  2、幼儿用具;

  3、幼儿衣物;

  4、玩教具管理。

  (十一)班级档案:

  1、教师教学方面的档案建立(班务工作计划、教育教学计划、教研工作计划及幼儿发展的各种记录、总结等);

  2、班级活动档案;

  3、幼儿作业档案;

  4、婴幼儿个案档案。

  (十二)教材开发:

  1、班级参加园所教材开发的情况;

  2、现代教学手段的参与情况。

  二、教师工作质量评估:

  (一)工作态度:

  1、敬业精神,职业道德;

  2、钻研精神,创新意识;

  3、奉献精神,主动意识。

  (二)教育态度:

  1、爱心、耐心、诚心;

  2、教育责任程度。

  (三)教学情况:

  1、教案准备:活动设计、目标把握、教学内容、教学形式;

  2、教材、教具:年龄特点、多功能、创造性、物化目标;

  3、教学活动:教师主导、幼儿主体、教师教育技能;

  4、教学反思;

  5、园内培训:参与培训、做教师培训

  6、参加园内外教育活动。

  (四)生活活动:

  1、晨、午、晚检;

  2、进餐、喝水、入厕、洗漱、起床;

  3、室温控制、幼儿衣物的增减。

  (五)考核情况:

  1、基本技能考核;

  2、基本能力考核;

  3、专业理论考核。

  三、保育员工作质量评估:

  (一)工作态度:

  1、工作责任心;

  2、工作主动性;

  3、节约意识。

  (二)教育态度:

  1、对待幼儿爱心,能放手让幼儿做自己能做的事;

  2、平等的对待每一位幼儿,关注个体差异。

  (三)生活护理及生活环节的组织与管理:

  1、餐前盥洗、入厕、进餐环节、户外活动、午睡、起床、离园;

  2、对体弱、丙

  二、肥胖儿的护理;

  3、关注室内温度的调控。

  (四)家长工作:

  1、热情接待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与建议;

  2、细心处理好家长的嘱咐;

  3、真实地反映家长交给的工作。

  (五)业务考核:

  1、理论与专业考核;

  2、幼儿健康成长评价。

  (六)卫生工作:

  1、班级日常卫生;

  2、班级日常消毒;

  3、幼儿衣物清洗、被褥、日常用品。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12

  1、幼儿园成立创安领导小组,未保领导小组及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及护校队。安全工作层层负责、落实到人。

  2、及时传达、宣传和学习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

  3、定期对全园教职工进行消防讲座等培训。

  4、建立和执行房屋、设备、消防、防盗交通等各项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执行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安全工作每日巡查制度。

  5、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卡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平时要关好门,对来访者进行询问登记,严防幼儿走失。

  6、食堂定点采购,并实行查证制度,四十八小时留样制度。食堂对食物的操作与保存应注意卫生,以免食物中毒。

  七、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及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做好春、秋传染病高发期的消毒工作。医务室按时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并把好晨检关,以免传染病蔓延。

  八、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体检。

  九、利用活动、游戏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范的教育,防止发生触电、走失、摔伤、烫伤、食物中毒、吞食异物等事故。

  十、定期检查更换重点部门(财务室、电教室、档案室、广播室等)的消防器材。

  十一、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启动预案。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13

  1、教职工因事假必须经园长批准,病假须出具学校医务室的转诊证明及医院病假单方能生效,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2、因事需临时调班,必须保教主任批准,无大事不能随便调班。

  3、凡园规定的学习教研活动时间及集体活动时间,晚到者以迟到论处,不到者(特殊情况除外)按旷工论处。

  4、当班或值班时间,一律不接待亲友,不接私事电话,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5、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教师保育员要以幼儿为中心。关注幼儿在各项活动家中的安全。

  6、上班人员交接时一定要认真清点幼儿人数,户外活动外出返回均要认真清点人数,激来接孩子一定要按学校的接送程序进行,不能违返。

  7、值午睡班时,工作人员勤巡视,细心观察防止幼儿在被窝内发生意外。

  8、经常检查幼儿的口袋,不让幼儿玩带玻璃、硬币等呈尖角的危险物品,以防伤害幼儿。

  9、必须妥善保管药物,喂药时要仔细核对,有毒物品由专人管理,严禁在班上存放,药物的保管和服用由医务人员负责。

  10、开水瓶要加锁,热汤热粥时要加盖,防止发生烫伤和中毒事故。

  11、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用具、玩具、活动器械、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每月检查一次,大型体育器械、电器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避免触电、砸伤和摔伤等事故发生。

  12、发生人身事故的必须交医务人员处理,由校医室诊断伤势。

  13、事故责任人必须在一天内写出报告,园内召开事故分析会,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

  14、每天召开一次全园安全工作会议,由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安全小组,加强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5、任何人不得私自留人在幼儿园住宿,如有亲属要暂时留宿,必须先报告给园长审批同意后方能留宿。

  16、幼儿园安全检查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幼儿园电路、电器、防火设备情况,做好记录,消除隐患。

  17、幼儿园的所有电器(电热水器、电吹风、洗衣机、电视机、录象机等)在用完后,马上拔出插头并要放置在干燥地方,以保安全。

  18、保育员下班前,要关好所有电器,电热水器每天晚上要切断电源,不能开过夜。

  19、各班睡室、活动室之间的门口,通道要保持畅通,孩子在室内时,不准上锁,发生火灾事故时,教师、保育员要沉着镇静,迅速从安全通道疏散幼儿,不能丢下孩子不管。

  20、经常对幼儿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幼儿懂得不能玩电插头,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大人。、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放脏东西和危险品在口袋里;不离开老师。

  21、带班时间不得与人聊天,不得离开幼儿;不允许幼儿离开老师的视野。一般情况下,不接电话和会见客人。

  22、活动前做“三检查”(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衣着);“一交待”(向幼儿交代纪律与玩法);活动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后清点幼儿人数并讲评。

  23、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安全防火知识,学会消防栓、灭火筒操作,学会保护孩子。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14

  为进一步强化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权益特制定以下陪餐制度:

  一、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须指定1名负责人进行陪餐,并制定陪餐安排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二、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负责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陪餐记录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陪餐记录由陪餐人员在当次陪餐后详细记录。

  三、陪餐人员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

  四、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食物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节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五、陪餐实行成本核算制和自费制。食堂每月根据食品成本进行核算后统一收取陪餐人员的陪餐费用。

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15

各系(部)/校区:

  为落实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学院四校区内体育馆、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库房等场所的防控管理和日常巡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自即日起,教务处对学院教室、实验室、实训室及校内实训基地等教学场所实行巡查日报制度。各系(部)/校区做好本单位所属上述场所巡查工作,从疫情防控的大局出发认真检查,实事求是上报,出现瞒报、漏报、误报等情况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清河校区、北苑校区还需要填报公共教室日常巡查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日常巡查

  对本单位管理的教室或实验(训)室进行日常巡查,根据要求填写巡查报表,做好每天巡查记录。

  二、封停管理

  各系(部)/校区管理的实验(训)室,目前未使用的,进行封停,上贴封条。

  三、使用申请

  疫情防控期间,教室、实验(训)室必须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四、使用要求

  已在用的教室/试验(训)室公用物品、教学品须根据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卫生消毒工作方案》进行消毒,做好每日卫生消毒记录;每天至少通风两次,每次通风30分钟;到岗人员一天两次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记录,全面掌握人员行动轨迹,确保“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初三、高三开学方案》和《教育局高三初三开学准备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校门管理

  (一)前门口

  正常开放

  (二)后门口

  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二、车辆管理

  禁止校外、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校或物资采购、运输货物的,请对接部门与政教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须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三、人员管理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向门卫出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佩戴口罩。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件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进行登记,随同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离校。

  (五)无有效证件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进入校园。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科学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坚决杜绝学生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特制定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如晨检、板报、宣传橱窗、开学第一课等,对学生进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好以新冠肺炎疫情为重点的健康知识教育。

  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做好学生的体温记录及健康监测工作。

  三、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检查督促学生做好教室、寝室,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继续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保证教室、寝室常通风,做好消毒工作。

  四、教育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科学防控: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不吃生食、不喝生水;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充足睡眠,不熬夜。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

  五、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六、加强学生饮食管理和营养指导,教育学生均衡营养,合理膳食,了解合理饮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七、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开学前对有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要告知家长安排学生居家休息、治疗,待身体完全康复后再返校上课。

  八、严格执行学校防控期间应急工作预案,发现在校学生有发热(腋下体温超过37.3度)、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等,及时送隔离观察室,马上报告并联系就诊,做好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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