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12 08:21:35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5篇)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

  上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以薪资为杠杆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高的价值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特做规定如下:

  第一条 基本原则

  第1款 本公司的薪资分配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并兼顾公平的三个基本原则。

  第2款 根据激励、高效的原则,在薪资分配中要把职工的收入与其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及工作业绩挂钩,实行浮动考核。

  第3款 根据简单、实用的原则,公司在建立平等竞争、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及相应的岗位职务系列基础上,倡导实行岗位薪点薪资制以及其他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的薪资分配办法。

  第二条 管理规则

  第1款 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四权一体化的原则,公司总部各类人员、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经理、副经理以及其他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员工的薪资分配统一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薪点薪资制。

  第2款 各分公司、事业部聘任的人员薪资分配办法由聘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第3款 总公司的年度实发薪资总额由董事会决定。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对总公司的年度薪资总额与总公司年度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实行浮动管理。

  第4款 总公司对所属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行浮动考核管理。并要求各分公司、事业部对所属单位实行工效挂钩考核管理。

  第三条 薪资总额的管理

  第1款 总公司的年度薪资总额计划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总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管理。薪资总额及经济指标的核定分别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监控部负责,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于执行年度前两个月度内报公司总经理审定,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2款 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均要严格执行总公司年度分解计划。超工挂钩指标支付薪资或未经公司总部批准在薪资总额外向员工个人发放钱物,均应视为越权行为,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责任人还要受到经济处罚。

  第四条 薪资总额及效益指标基数的核定

  第1款 全公司的薪资总额挂钩基数以各单位实际发生薪资总额的汇总额为基础加以调整确定。全公司的效益指标为税后净利润。税后净利润指标基数以公司下达给各二级单位的计划指标为准。

  第2款 各分公司、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基数在各单位实际执行额度基础上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监控 部审核后略做调整。调整的依据是全公司的平均利润薪资率,即:

  当二级单位的利润薪资率与全公司的利润薪资率发生±5个百分占以上的差异时,就要对其进行调整。在调整工作中,要考虑该单位所在地区的年度薪资水平、该单位历年创利情况及员工构成等因素。

  第3款 全公司的薪资总额基数及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和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基数确定后报公司总经理审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4款 经审核确定的各单位薪资总额基数一般不再调整。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经总公司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修订。

  第五条 工效挂钩的计算

  第1款 职工薪资总额的增长必须以经济效益有较大增长为前提条件。只有全公司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以上,全公司的薪资总额才能增加;各分公司、事业部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1%以上,才能增加本单位的薪资总额。

  第2款 在完成前款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指标基础上,薪资总额与税后净利润紧密挂钩,上下浮动,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第3款 核定各单位下年度薪资总额计划指标的计算依据是各单位的利润薪资率,即:

  所有分项基数的加权平均即为全公司的利润薪资率。

  已核定的利润薪资率相对固定,当实现净利润指标增长或下降时,薪资总额指标相应自动调整。

  第4款 税后净利润指标的调整和完成情况以总公司监控部门的核定为准。人力资源部提出薪资挂钩决算方案,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5款 工效挂钩实行半年预算、年终决算。在计划执行年,如上半年的利润指标不能完成公司下达的进度计划时,本单位要扣发所有人员的半年奖金;当税后净利润比前一年下降时,除扣发奖金外,还要按其利润薪资率调减其下半年的薪资总额。全公司的利润指标下降或增速下降时,全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调减薪资或扣发奖金。

  第六条 薪资构成

  第1款 本公司员工的薪资由以下三个单元构成:

  1、基本薪资(岗位薪点资等);

  2、岗位工作津贴,包括①岗位职务津贴;②公务车津贴;③住房津贴;

  3、奖金。

  第2款 薪资各单元考核结果相加为员工月实得薪资。

  第3款 奖金为年中和年末根据半年和全年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发放。

  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分公司、事业部的总经理及销售人员不参加本单位员工的奖金分配,根据公司预先规定的经营销售标准,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或经营目标责任制奖金制度,其奖惩兑现与本单位奖金分配同步实施。

  第七条 基本薪资制度

  第1款 岗位薪点薪资制本公司首选基本薪资制度。

  员工的月实行基本薪资=本单位薪点值×本人薪资薪点×本期考核结果×职责系数

  月考核系数为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职责系数取值。8,另外。2对应的基本薪资根据年终工作结果决定是否兑现。

  第2款 本单位薪点值是根据员工所在单位的薪资总额与本单位全体员工薪点之和计算出来的,即:

  各单位薪点值变动情况要在实施前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3款 员工个人薪资薪点是根据员工个人的条件或工作业绩决定的下列七个方面薪资薪点之和:

  1、岗位职务薪点

  岗位职务薪点根据员工所在工作岗位或所担任的职务确定。

  岗位职务发生变动,其岗位职务薪点从第二个月一日起调整。

  2、学历薪点

  ①为吸引高素质人才并鼓励在职员工提高自己的素质,特设学历薪点;

  ②学历薪点以国家教育部正式承认学历为准;

  ③学历薪点从中专开始计算;

  ④学历薪点从人力资源部正式认定之日开始享受;

  ⑤员工有义务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凡弄虚作假享受相应待遇,一经查实,即该追偿,并给予相应处分。

  3、岗位年功薪点

  岗位年功薪点只限于在本级别岗位最高薪点档位上工作满2年的员工。

  增薪的标准是:

  ①年终工作业绩考核优秀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1%的薪点;

  ②年终工作业绩考核良好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5%的薪点;

  ③年终工作业绩考核称职者,不增加薪点;

  ④年终工作业绩考核不称职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3%的薪点;

  ⑤凡因本人责任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除给予相应处分和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从处罚之日起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5%至——3%的薪点。

  岗位年功薪点从满岗2年起实施,至调整到高级别岗位为止。调整到高级岗位后,其原岗位薪点按有关规定正常调整,保留岗位年功薪点。

  4、兼职薪点

  兼职薪点是对在工作量满岗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兼职工作的兼职报酬。标准是:

  ①兼任一个满岗业务工作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个小时以上者,其兼职薪点为所兼岗位薪点中档档位标准的1%;

  ②兼任一个满岗业务工作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小时以下者,其兼职薪点为所兼岗位薪点中档档位标准的5%;

  ③一个员工从事两个业务工作或所兼工作不需要经常占用非工作时间者,不享受兼职薪点;

  ④兼任党政工作,需要占用非工作时间每周3小时以上者,兼职薪点为本岗位现档位1个级并非的薪点;

  ⑤兼职薪点从兼职工作的第二个月起执行。兼职工作结束,兼职薪点即行取消。

  5、技能薪点

  ①为鼓励员工的积极钻研业务和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特设技能薪点。每个员工都可以根据本人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取得相应的技能薪点。

  ②技能薪点的取得,需要本人申请,以人力资源部考核或审查认定结果为准。

  6、奖励薪点

  奖励薪点有分配权的业务领导对所属员工工作表现的临时性奖励。

  (1)奖励范围包括:

  ①非兼职工作无报酬的加班或兼职工作超量加班;

  ②近期工作表现优异;

  ③对公司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④在社会生活中,见义勇为等高素质行为,为公司赢得了社会声誉;

  ⑤其他需要表彰奖励的行为。

  (2)奖励幅度从一个本档位级差的薪点至一个本岗位满岗薪点。一般不应奖励过多而造成管理单位的薪点值下降。

  (3)奖励期限分别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4种。期满,奖励自行结束。

  7、特聘薪点

  特聘薪点是对社会热门人才、高新技术人才、有特殊才能的经营管理人才及其他公司需要的各类急城人才在薪酬方面的补偿。

  (1)补偿幅度为该员工应聘岗位全部薪酬与当期此类劳动力市场价格的差额。

  (2)特聘薪点的决定权属有聘雇权的单位主管。

  第八条 岗位工作津贴

  第1款 岗位工作津贴包括:①岗位职务津贴;②公车使用津贴;③工龄津贴。

  实行销售包干提成薪资等承包薪资、计件包干薪资制的员工,其包干薪资中已包含了岗位职务津贴和公车使用津贴,所以不再享受此二项津贴。

  岗位工作津贴是薪资外对员工自费支付工作费用的补偿,所以不与薪资一起发放,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员工业务范围、核 定标准另行按月制表计发。

  第2款 岗位职务津贴根据员工的业务工作范围和等级按实际出勤工作日计发,非因工未到岗工作均不发放岗位职务津贴,特殊情况由本单位主管审批。岗位职务津贴标准详见附件4。

  第3款 工龄津贴按照员工实际工龄每年增发一个薪点。

  第九条 奖金

  第1款 本公司每半年发放一次奖金。公司根据半年和年终业绩报告对企业当期经济效益作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2款 奖金兑现的前提标准是,净资产收益率等经济效益指标达到了董事会的要求。凡未达到分解标准要求的单位一律不得发放奖金,除销售人员外一般都不再补发。

  第3款 奖金支付的标准:

  1、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的经营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按照事先约定的标准兑现奖惩;

  2、其他员工的发放标准:个人本期月实得平均薪资额×加发月数

  加发月数由各分配单位根据实际应分配奖金总额自行决定。

  第4款 各单位应分配奖金总额根据本单位工效挂钩预决算结果在应增资额中列支。

  第十条 试用及新到岗人员的薪资待遇

  第1款 公司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薪资标准按本岗位本档位薪资标准的7%执行。

  第2款 新到岗人员薪资标准从本级别岗位最低档位执行,满一年考核良好以上,晋升一个档位,至满岗为止。同级别转岗执行原岗位新薪资标准。满岗2后没有晋级晋岗的,可依照本规定第七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增加岗位年功薪资。

  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下的薪资计发

  第1款 加班薪资

  1、直接生产、经营、技术服务人员因工作需要,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加班加点,可以依照其加班加点时间计发加班薪资。

  非直接生产经营技术服务办员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工时工作制,每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不扣发薪资,在正常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加点一般也不计发加班薪资。在节假日加班,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可以按照同一标准计发加班薪资。但应尽量先给予休息补偿。

  2、加班薪资的计算标准为:正常工作日加班薪资为本人小时薪资的15%;休息日加班薪资为本日薪资的2%;节假日加班薪资为本日薪资的3%。

  3、由于公司施行薪资制,所以加班薪资也按薪点计算,统一到月薪资中计发。

  第2款 公司安排员工参加社会活动或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参加的各类社会活动应视为正常到岗工作,可享受一切在岗工作的薪资待遇。

  第3款 员工依法享受本公司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丧假期间,不扣发本人薪资。但不得因个人休假影响公司正常工作。

  第4款 员工请病事假,依据本制度第十一第1款规定标准各发薪资。

  第十二条 薪资支付

  第1款 支付时间

  本公司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据上月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资。各独立发薪单位可根据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适当调整发薪时间。并及时发薪时间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2款 支付形式

  总公司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据上月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资。各独立发薪单位可根据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逐步向银行代发薪资的形式过渡。

  第3款 支付责任

  1、薪资要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受其委任的本公司员工、本人亲属以及持有员工本人委托书的其他有关人员。

  2、公司为每个员工设立独立的薪资支付清单。薪资领取人要在薪资清单上签章。薪资支付清单每年一张,长期保存。

  3、薪资计发人员及其他各类公司员工均不得随意打听、传播别人的薪资收入情况,更不得以此要挟公司为其加薪。违者,按严重违章违纪处罚。

  第4款 代扣缴责任

  1、各独立薪资支付单位都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法定薪资代扣缴行为。

  2、 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的,可以在本人月薪总额2%范围内扣缴。

  第5款 最低薪资标准

  1、在员工正常到岗并完成本职工作提前下,月薪资支付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薪资标准。

  2、如发生非员工个人原因一个月以上停工,公司要保证支付给员工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代生活费标准。

  第十三条 附则

  第1款 本规定经公司经理批准,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款 本规定中各条款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部分条款修订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拓展:上市公司薪酬绩效管理的特点

  1、 上市公司薪酬管理比较规范,基本能实现薪酬的激励作用、公平目标

  上市公司薪酬管理比较规范,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薪酬管理有关问题做出了规定,包括《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等文件。比如《在沪上市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中明确要求:公司应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在这个《指引》中,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及职责权限等,都有明确规定。

  作为上市公司,无论从公司行业地位以及管理层能力素质来讲,都是在国内比较优秀的,因此薪酬管理等基础管理水平比较高,薪酬的激励作用、公平目标基本能够实现。

  2、上市公司长期激励机制建设上取得重大进展,但对这些激励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早在20xx年,中国上市公司探索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就开始出现了。由于当时新《公司法》还没有颁布实施,同时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股票激励和股权激励出现多种形式,在股票激励和股权激励中也存在一些“打擦边球”现象,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xx年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试行),这是对上市公司实行股票激励和股票期权激励的指导性文件,对激励对象、激励条件、实施程序等都做出了规定。20xx年,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做了进一步说明。

  以上文件的发布对规范股票激励和股权激励方式,激励上市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投资回报,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不同行业、不同公司差距过大问题(有的年薪几千万,有的几万),有的上市公司因为实行股权激励费用化导致净利润亏损的问题等,这些问题的产生有着复杂的背景和原因,不能一概认为完全不合理,但这些问题会对管理层的管理行为以及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产生影响,因此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3、 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绩效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事实上,激励与约束是辩证统一的。只有约束没有激励就没有积极性和创造力,就不会有超额收益;只有激励而没有约束就会有失控风险,可能把老本赔光。做任何决策都是收益与风险的权衡,对应到企业管理中,就是要建立起以激励为核心的薪酬管理体系和以考核为核心的绩效管理体系。目前,上市公司在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某些上市公司以战略导向为基础,以提高组织和个人绩效为目的的绩效管理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2)对高管层的考核过分注重利润等财务指标,缺乏反映企业长远竞争力的客户满意度、员工满意度等指标的考核,缺乏对重要事项是否达成以及严重失职情况的否决指标考核,此外,对高管层的考核还缺乏阶段过程控制考核。

  3)对普通员工而言,某些上市公司系统的、全员管理的绩效管理体系、绩效考核机制还没有建立和完善。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编制内员工。

  第二条薪酬支付要素

  公司薪酬支付的要素是:职位价值、员工绩效、员工能力素质、同地区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

  第三条管理层级及职系

  公司的各级员工分为四个管理层级:

  1、高层员工:公司副总经理职位起。

  2、中层员工:职能部室、业务部门正副部长职位。

  3、基层员工:公司各部门一般管理职位和业务部门业务员。

  4、初级员工:操作工、见习工等。

  公司的各级员工分为二个职系:

  1、职能部室:包括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物流中心、采购部的员工。

  2、业务部门:包括市场营销部的员工。

  第二章薪酬元素

  第一条公司薪酬结构从整体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

  (一)基本薪酬:包括固定岗位薪酬和定档工资。

  (二)绩效薪酬:包括月度奖金、年终奖金、效益奖金。

  (三)福利及补助。

  (四)其他薪酬:包括特殊奖励等。

  第二条固定薪酬及岗位补贴

  固定岗位薪酬和级别工资通过采取职位分级、级内分档、一岗多薪的方式体现职位和个人技能的差异:根据公司人力资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外部市场薪资水平和岗位评价结果测算得出。

  第三条月度奖金

  月度奖金是根据对非经营部门员工月度绩效的评定,以月度绩效工资的方式发放。

  第四条年终奖金

  年终奖是员工通过努力而取得的薪资单元,由个人的绩效、单位绩效共同决定。

  第五条效益奖金

  指经营部门完成计划任务后对其部门的奖金,可以月为周期,也可以项目为周期。

  第六条福利

  主要指补充商业保险等。

  第七条补助

  一般补助:包括餐补、通讯补助等。

  培训补助:公司激励绩效优异、能力素质突出的员工,对于参加外委、外派等方面培训学习的员工,根据管理层级和绩效对其培训进行补助;

  第八条特殊奖金

  特殊奖金的目的在于对员工个人的优秀表现予以正强化,以激励员工自觉地关心公司的发展。包括评优奖金、特殊贡献奖励等。

  第三章薪酬体系设计

  第一条薪酬体系的职级划分

  根据职位价值的大小,把岗位评价中结果相近的职位划分在同一个范围中,这样的范围就是职级。

  公司的职级划分为六个:a、b、c、d职级,每个职位都被归到相应的职级中,并根据不同职级,确定其薪酬区间。

  备注:以上薪酬区间计量单位为元/月,不含年终奖金和效益奖金。

  各系列相应的职级数及标准如下:高层员工薪金标准分为5档(元/月),档差1000元;中层员工的标准工资分为8档(元/月),档差500元;基层员工的标准工资分为12档(元/月),档差200元,初级员工参照基层员工确定。以上各职级工资标准中均包含上下限。同时,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员工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各层级员工可在相应的调整范围内升档或降档,具体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

  第四章主要的薪酬形式

  公司的薪酬体系分为以下五种薪酬形式:

  (一)年薪制。适用高层管理人员和关键人才,其特征是对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薪资。

  实行年薪制的薪酬=固定工资+岗位补贴+年终奖金

  (二)月薪制。适用于中基层非经营部门中基层管理及技术员工。

  实行月薪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岗位补贴+年终奖金

  其中:

  中层员工薪酬结构为月度固定工资:月度绩效工资=7:3

  基层员工薪酬结构为月度固定工资:月度绩效工资=8:2

  (三)提成工资制。固定工资与效益奖金相结合,效益奖金按销售额或利润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实行提成工资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资+岗位补贴+效益奖金

  (四)特殊工资制。特殊人才是指公司急需或必需而且人才市场竞争又激烈的稀缺人才、现有的薪酬体系不能够包容的职位,按劳动协议确定薪酬的结构与发放形式(一般按年薪发放的形式)。

  (五)固定工资制。保洁、保安、司机、厨师等职位实行固定工资制。

  (六)计件或定额工资制。指作业层。

  第五章薪酬调整机制

  第一条影响薪酬调整的因素

  薪酬调整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内部的变化与个人的变化。

  外部环境的变化主要包括:行业薪酬水平的变化与社会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

  公司内部的变化主要包括:组织结构调整带来的变化;

  个人的变化主要包括:能力素质、绩效的提高与职位的变化。

  第二条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薪酬调整

  行业薪酬水平的变化与社会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带来的薪酬调整,调整周期一般为两年或三年。

  第三条组织结构调整带来职位变化方面的薪酬调整

  组织结构调整带来的职位变化方面薪酬调整的流程:战略规划组织结构调整;人力资源部组织新职位岗位评价、职级和薪档区间的确定;人力资源部提出详细的报告与方案;公司高管层讨论通过后执行。

  组织结构调整带来的个别职位调整可以直接参照相关职位的职级和薪档区间进行确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拟订、修改和解释。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3

  一、工资标准:

  1、实行职务等级岗位工资制;

  2、管理人员以现任职务确定工资等级,职工以现岗位纳入相应工资等级;

  3、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动、职工工作岗位发生变动,自调令发布的下一个月,其工资也将随之相应调整;

  二、工资构成:

  1、个人总收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

  2、基本工资:依据担任职务经过考核确定;

  3、岗位工资:依据岗位职责,技能高低,经过考核确定;

  4、奖金:效益、工作业绩及表现由部门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5、业务提成:为促进一线员工销售的积极性,部份岗位根据其所在岗位的销售特点在达到一定基数后按相应比例提成,激励员工积极促销。

  三、职务岗位变动后的工资级别确定:

  1、职务提升:凡被提升为领班以上各级管理人员,自提升之日,在其所在职位下一级基础上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试合格,方可纳入相应的职位等级;

  2、岗位变动:凡在内部调动,自调动之日起均须经过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试合格者,若原等级低于本岗位者纳入本岗位等级;若原岗位等级与现岗位等级相同者,其级别不变;若原岗位等级高于现岗位等级,按现岗位等级执行;

  四、新进店员工等级的确定:

  1、调入人员:有相同工作经历,调入本店后,经试用期满合格,可参照原工作时间和工作能力,纳入相应岗位等级;

  2、各专业学校毕业生直接来本店工作:所在岗位试用三个月后,根据其条件和本岗位要求,确定岗位等级;

  3、职业高中毕业生、定向培训生:定向培训期间发生活补贴,经实习期满后,享受公司一切待遇,并依其所在岗位要求逐步晋升;

  五、审批权限:

  1、主管及以下的各级员工等级工资的确定,由所在部门根据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考核,提出意见报人事培训部批准;

  2、部门副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等级工资的确定,根据总经理任职命令,人事培训部负责执行。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使员工薪酬福利对内相对公平、对外有竞争力,有效实施岗变薪变,使新员工入职薪酬有所依循,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2.1内容

  各岗基本薪酬标准、绩效薪酬管理、薪酬发放办法。

  2.2适用人员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权责部门

  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

  四、内容

  4.1各岗位薪酬标准:各岗位薪酬标准取决于岗位工作重要度,注重与社会劳动力市场价格接轨。公司总经理以下各岗位薪酬标准由总经理决定,报管理中心人资管理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公司总经理薪酬标准由董事会决定。试用期员工薪酬标准为其岗位薪酬标准的80%。

  4.2员工薪酬实施动态管理:员工岗位调动的,于岗位调整后次月执行新岗位工资。同时,员工岗位薪酬标准根据地区劳动力市场价位变动和企业的经济效益,适时进行调整。

  4.3绩效薪酬:公司应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尽可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员工的工作实绩,使劳动报酬体现劳动价值。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要与岗位职责相联系,不因人而异。

  公司总经理绩效薪酬由管理中心与之签订业绩责任书,约定内容进行考核兑现;

  业务人员(含各级销售经理)绩效薪酬按公司业绩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兑现。

  其它职能人员及业务内勤绩效薪酬=考核得分%×绩效薪酬基数(年度平均2个月加薪)×公司利润指标完成率×本人出勤率

  (以下情况出现,职能人员及业务内勤不享受绩效薪酬:一个考核期内工作不足2/3出勤日;试工期员工;考核成绩70分以下;离职或提出离职人员;公司未完成年度利润指标)。

  4.5各岗位增加工资标准须总经理签批意见后报管理中心人资管理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4.6加班费管理:员工加班须提前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方可作为支付加班费的依据。

  4.7薪酬发放程序

  4.7.1每月25日之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综合管理部将《月度预算呈报表》附薪酬发放明细表和员工出勤表提交管理中心财务管理部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4.7.2月度预算经审批后,综合管理部制作《资金调拨单-上月员工工资》,提交管理中心财务管理部。

  4.7.3每月10-15日,管理中心财务管理部依据财务总监签字的《资金调拨单-上月员工工资》,进行上月薪酬的发放(网银支付)。

  4.7.4绩效薪酬发放:

  4.7..4.1职能人员及业务内勤绩效薪酬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年一月份组织进行上年度考核及核算、公司总经理审批,呈管理中心人资管理部报经总经理核准后,由管理中心财务管理部进行发放。

  4.7.4.2业务人员应每季进行绩效考核,每季度首月兑现上季度绩效薪酬。

  4.7.4.3公司总经理绩效薪酬于每年一月份由管理中心财务管理部进行年度考核核算。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分配的价值导向,建立统一规范的薪酬体系,有效激励员工绩效贡献,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支持公司的运营和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以岗定级,以级定薪:固定薪酬定位基于职等,职级基于职等,以基于岗位价值的职等架构为基础进行薪酬设计。

  (二)控制总额,拉开差距:根据集团公司薪酬总额要求,确定公司薪酬总额、不同岗位类型决定不同的薪酬水平。

  (三)鼓励绩效,提升效率:通过绩效考核结果拉开差距、绩效工资发放和调薪基于绩效评价结果、向优秀绩效、关键岗位进行薪酬倾斜。

  (四)平稳过渡,持续发展:设置合理的过渡方案、调薪后总成本可控,保持未来薪酬调整的空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薪酬组织管理

  第四条公司薪酬领导小组是薪酬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其职责是批准公司薪酬福利政策、分配方案和薪酬标准,指导和监督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是薪酬管理实施部门,其职责是拟定薪酬福利方案,具体组织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六条薪酬序列

  公司的薪酬体系分为管理类、技术管理类和后勤服务类三个序列,管理类薪酬标准设十二个层级(见后附件1、附件2),技术管理类薪酬标准设十一个层级(见后附件3),后勤服务类薪酬标准设五个层级(见后附件4),每个层级设十二个档级。

  公司管理类岗位薪酬标准采用第一至第十二层级,技术管理类岗位薪酬标准采用第二至第四层级,后勤服务类岗位薪酬标准采用第二至第五层级。

  管理类岗位、技术管理类岗位、后勤服务类岗位薪酬层级适用标准详见附件5、6、7。

  第七条薪酬结构

  公司统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员工的薪酬由固定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

  第八条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一)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类别和所对应的层级及档级确定工资标准。

  (二)工龄工资:按员工工龄计算,即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标准×工龄。工龄工资标准:

  1、10年之内(不含10年):20元/年;

  2、10-20年:25元/年;

  3、21年及以上:30元/年。

  第九条津补贴

  津补贴包括管理津贴、专业技能津贴、防暑降温费和取暖费等。

  (一)管理津贴:适用于管理类岗位,根据员工的工作区域确定。

  (二)专业技能津贴:适用于技术管理类岗位,津贴标准:

  1、高级:100元/月;

  2、中级:50元/月;

  3、初级:20元/月。

  专业技能津贴享有标准根据产品经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福利费按国家规定从工资总额中计提,其发放和列支范围执行公司福利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包括月绩效和年终绩效,绩效工资的标准和比例根据员工的岗位类别和层级来确定。具体如下:

  (一)年终绩效

  各岗位层级年终绩效比例统一为年工资总额的10%。

  (二)月绩效工资

  1、部门经理、副经理

  部门经理、副经理月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5:5。

  2、一般员工

  一般员工月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4:6。一般员工不包括销售岗位员工和派遣员工。

  3、销售岗位员工

  销售岗位员工月绩效(量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5:5。

  4、派遣员工

  派遣员工月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3:7。

  绩效工资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最终依据。

  (四)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

  公司实施岗位序列与专业技术序列的双通道绩效工资制,聘任专业技术职称的员工,适用于以下标准:

  职称专业技能绩效工资基数

  正高级部门正职绩效工资的55%

  高级部门副职绩效工资的55%

  中级主管基准档

  初级助理主管基准档

  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专业技能绩效工资基数×岗位层级绩效工资占比

  岗位序列绩效工资与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采用就高原则。

  第十一条总经理特别奖

  公司设总经理特别奖,主要用于对特殊项目作出重大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及公司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的不超过30%比例的员工进行调薪(详见附件8)。计提比例、具体奖项设立与发放金额由产品经销公司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效益、绩效表现、特殊事件、管理需求等要素商议决定。

  第十二条其它奖项

  各种单项奖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新员工定薪

  第十三条新入职员定薪方法如下:

  (一)管理类岗位:公司新入职员工根据岗位任职资格与个人匹配度确定薪酬层级和档级。

  (二)技术类岗位:公司新入职员工根据岗位任职资格与个人匹配度确定薪酬层级和档级。

  (三)后勤服务类岗位:公司新入职员工根据岗位任职资格与个人匹配度确定薪酬层级和档级。

  (四)具有博士学历的新入职员工从高级主办基准档定薪。

  第十四条司机岗位定薪,根据产品经销公司司机定岗标准,公司司机岗位定薪在操作工七档。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内部调入人员,参照新员工定薪办法执行或公司相关决议实施。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外部调入人员,统一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岗位工资按80%支付,绩效工资考核兑现,津补贴享有相应待遇。

  第五章 套改办法

  第十七条工资套改根据现有员工上年度工资收入就近就高套入相应层级的工资标准,津补贴和工龄工资按新标准套改。

  第十八条员工岗位或薪酬层级发生变动,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调整:

  (一)岗位类别调整,根据原工资水平就近就高套入新岗位所属类别的对应层级;

  (二)薪酬降级,直接套入低层级的同档级;

  (三)薪酬晋级,直接套入基准档,如原工资水平高于基准档则就近就高套入高层级的相应档位;

  (四)在同一层级中进行岗位调整,工资水平保持不变。

  第十九条工资套改后,原岗技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根据集团公司调整而调整,计入档案,不作为实际薪资调整依据。

  第二十条公司考核调薪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绩效考核成绩优秀者可晋升一档工资,晋升人员比例不得超过员工总数的30%;已在最高档级者将不予调薪。

  第二十一条工资普调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薪酬支付

  第二十二条员工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实行月薪制,应在月内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按时支付,若遇付薪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

  第二十三条员工工资收入为税前收入,公司将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企业年金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二十四条员工入职、离职当月的工资,根据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员工年绩效工资支付时间为次年,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新入职员工按实际出勤月数折算。

  第二十六条各类节假日、请休假及加班工资支付根据集团公司或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外派人员薪酬支付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6

  薪酬制度是人力资源管理中最重要的模块之一,它是影响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关键因素。薪酬制度既要考虑员工的需要也要顾及企业的利益。既要使得员工在对薪酬的理解后,有足够的积极性投入工作,又让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发挥出最大的效用,给公司带来利润。然而很多优秀员工的流失原因是自己所得到的和付出的不成正比,抱怨薪酬不公平,对公司的薪酬制度存在一定意见。本次调查目的是通过了解公司现有薪酬体系状况,并进行有效的工资制度和福利制度的设计,以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公司的概况

  (一)公司简介

  A公司主要涉及酒店管理、航空票务、广告代理、航站楼计时休息酒店和旅行社等领域。公司资产包括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内的计时酒店和订房及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设在首都机场航站楼及市内多家酒店的票务中心现已发展成为拥有较高美誉度的综合性机场特色商旅管理公司。

  (二)组织结构

  公司采用直线——参谋型组织结构,管理层级少,效率高。职级分为:员工、领班、主管、经理及公司领导。

  部门设置:一线部门:订房服务中心;市场营销部;旅游业务部;广告媒体部。

  二线部门:综合办公室;财务部。

  二、调查报告统计分析

  薪酬调查问卷主要是设计问卷,收集问卷,并对问卷进行统计分析。根据分析的结果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通过问卷收集统计,反映出大部分员工对企业的薪酬制度是持不满意态度的,并且认为个人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主要是薪酬方面。

  从图表中可以看出,基层员工工资水平较低,大部分员工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相差不大,领班及主管工资标准低于行业水平,只有经理级工资标准较符合当前水平。

  从图表中可以看出,专科学历及以下对于薪酬制度满意度较高,主要因为一部分员工工资实行计件制,其它工资内容占的比例较少,因此产生的争议较少。企业的产品是通过基层员工传递给顾客的,员工的满意是赢得顾客满意的基石,赢得了顾客就赢得了市场,企业才能得到真正的利润。

  三、公司薪酬管理体系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的背后归根结底还是对人才的竞争。而能否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关键又取决于企业能够建立一种什么样的薪酬体系。薪酬作为企业必须付出的人力成本,同时也是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最佳方法。

  薪酬管理的重要性在于保持企业内部岗位间具有一定的公平性,对于企业周边或同行间具备一定的竞争力,对企业员工今后的发展具有较强的激励作用。

  (一)薪酬的形式

  薪酬采用结构工资制,主要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其它福利(保留单元、加班工资、防暑费、两费、误餐费)

  1、岗位工资

  20xx年公司岗位工资参照整个首都机场地区职工平均生活水平、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不低于730元以及同行业同类工作的工资水平确定。

  2、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以公司战略为导向,通过个人收益与公司效益挂钩,按照工作业绩,进行月度考核核算。(1)绩效考核办法

  公司级月度绩效考核以部门整体考核为主。月度绩效考核以平衡计分卡思想为指导,采用关键绩效指标考核法,根据部门特点设置不同的指标与权重。

  (2)绩效工资核算方法

  ①部门绩效工资

  部门绩效工资应发数=部门绩效工资基数xx部门绩效考核分数+/—额外奖励/扣款部门绩效工资基数是指考核范围内人员当月出勤日绩效工资标准数之和。

  ②员工个人绩效工资

  个人当月应发绩效=个人绩效基数xx当月部门整体考核分数个人当月实发绩效=个人当月应发绩效xx当月个人绩效考核分数

  3、其它福利内容

  包括保留单元、加班工资、防暑费、两费、误餐费。

  节假日加班按照国家规定计算;防暑费:防暑降温费用分为两档,一档为室内工作人员,标准为1200元;二档为室外工作人员,标准为1400元;物业取暖补贴:劳务派遣员工按照200元/月;公司所有员工餐费:每人每月300元

  (二)薪酬体系的内容

  1、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的比例

  员工及领班级:岗位工资:绩效工资=5:5

  主管级:岗位工资:绩效工资=4。5:5。5经理级:岗位工资:绩效工资=4:6

  2、各职级工资标准

  (1)部门经理级工资标准:

  ①部门经理一:为生产部门经理,订房服务中心经理、广告媒体部经理、市场营销部经理、旅游业务部经理;最低一档月工资标准为6500元。

  ②部门经理二:为保障部门经理,综合办公室经理、财务部经理;最低一档月工资标准为6110元。

  (2)主管级工资标准

  ①主管一:订房服务中心前台主管、综合办公室综合保障主管、财务部总账主管、财务部旅行社业务主管、市场营销部销售主管、旅游业务部票务主管、旅游业务部计调主管;最低一档月工资标准为3680元。

  ②主管二:综合办公室人事主管、综合办公室行政文秘;最低一档月工资标准为3300元。

  (3)领班级工资标准

  ①领班一:订房服务中心前台领班、市场营销部销售代表;最低一档月工资标准为2680元。

  ②领班二:订房服务中心网络管理员、财务部出纳、广告媒体部销售代表、旅游业务部票务领班;最低一档月工资标准为2440元。

  (4)员工级工资标准

  ①员工一:订房服务中心前台接待员、财务部审核员、市场营销售部销售业务员、旅游业务部计调员;最低一档月工资标准为20xx元。

  ②员工二:旅游业务部票务员:最低一档月工资标准为1840元。

  3、其它货币性薪酬

  (1)先进奖励:季度服务标兵50元/人,年度优秀个人300元/人。

  (2)绩效奖:开拓新业务,奖励业务收入的10%。月绩效排名前三的员工,奖励绩效50—200元/人。

  4、非货币性薪酬

  (1)组织员工业余体育活动

  (2)旅游奖励

  (3)外出培训

  四、薪酬调整原则

  (一)影响薪酬战略的因素

  企业文化与价值观:公司的经营状况、薪酬制度、公司文化及人才价值观

  社会环境和经济形式: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地区的生活指数,员工的正常收入至少能支付家庭的基本生活费用;来自竞争对手的压力

  员工对薪酬制度的期望:员工在工作中得到的薪酬,不但是其生存、享受和发展的主要来源,也是生活富足、家庭幸福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增资原则

  公司每三年对一线员工进行一次增资,增资调整的原则为“四挂钩、一注重”:增资与消费指数增

  长挂钩、与承担职责挂钩、与从事业务挂钩、与本公司工龄挂钩,并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和对本公司所作的贡献。

  五、薪酬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的薪酬制度不完善、薪酬管理制度随意化

  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对现代薪酬管理技术相对滞后,缺乏必要的薪酬管理理论与实践知识,从长远看,企业的薪酬制度缺乏战略性规划,不适应企业在不同经营阶段的具体情况。在薪酬决策方面,没有跟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相适应,薪酬标准、发放程序带有随意性和主观性。

  (二)企业薪酬内部缺乏公平性

  企业往往注意到薪酬管理中的同级横向公平和不同级别的纵向公平,却忽视薪酬等级、标准这些直接影响到企业员工最终利益所得的设计。其次,发放程序不透明。对于通过怎样的途径实现这种对等,不够重视。

  (三)薪酬设计与企业发展战略相脱节并且缺乏晋升性

  企业越来越意识到薪酬设计事关人才的保留和吸引。但是,却很少企业将薪酬体系构建与企业发展战略有机结合起来。薪酬晋升渠道不畅,员工对自己的薪资增长的预期不明确,损伤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从而致使员工缺乏工作动力。

  六、改进措施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战略薪酬体系:宽带薪酬

  多个薪酬等级以及薪酬变动范围进行重新组合,从而变成只有少数的薪酬等级以及与之相应的较宽的薪酬变动范围。宽带薪酬打破了传统薪酬的等级观念,提高了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绩效,有利于企业文化的行程,同时让人力资源专业人员更好的处理其核心工作。其次企业也要有健全的人力部门并不断完善其职能。

  (二)完善薪酬制度、建立激励机制

  不断完善薪酬制度,使组织成员随公司的成长及对公司的贡献能获得公平合理的职位升迁,使每一个正直卓越的成员都有公平发展的。在完善薪酬体系时考虑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让员工看到远景,帮助员工开发技能,使员工有明确发展方向。同时,建立员工培训的激励机制,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充分挖掘员工潜能,为企业多做贡献。

  (三)建立公平与透明的薪酬制度

  确保薪酬制度与操作的程序公平与透明,薪酬制度的额公平与否直接关系到薪酬制度所产生的激励作用,直接影响企业绩效目标的实现。

  结论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国有企业遇到越来越多的新问题,如何突破自身的各种局限来提升企业档次,是国有企业面临的转折点。解决这些问题的焦点在于人才,尤其是薪酬管理,对引进和留住人才起着重大作用。因此,一套公平合理并具有激励性的薪酬体系,能够留住和用好人才,这是摆在企业管理者面前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行为,发挥薪酬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保险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参照有关国际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薪酬,是指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因向公司提供服务而从公司获得的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性报酬。

  本指引所称的工作人员是指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包括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独立监事及工作顾问等。

  本指引所称董事是指在保险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不包括职工监事,高管人员仅限于总公司高管人员。

  本指引所称关键岗位人员是指对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有直接或重大影响的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范围由公司确定,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总公司直接从事销售业务或投资业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国有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条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合理的薪酬基准。

  (二)规范严谨。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制定规范的薪酬管理程序,确保薪酬管理过程合规、严谨。

  (三)稳健有效。保险公司薪酬体系应当既能有效激励工作人员,又与合规和风险管理相衔接,有利于防范风险和提高合规水平。

  (四)公平适当。保险公司薪酬政策应当平衡股东、管理层、员工、被保险人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符合我国国情和保险业发展实际。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五条 本指引所指的保险公司薪酬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一)基本薪酬;

  (二)绩效薪酬;

  (三)福利性收入和津补贴;

  (四)中长期激励。

  第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实际和市场水平,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合理确定和适时调整不同岗位的基本薪酬标准。

  第七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应当根据当年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绩效薪酬应当控制在基本薪酬的3倍以内,目标绩效薪酬应当不低于基本薪酬。

  保险公司设立保底奖金的,应当只适用于入职第一年的员工或者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

  第八条 保险公司支付给工作人员的福利和津补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

  保险公司每年支付给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得超过其基本薪酬的10%。

  由外资保险公司股东另行支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受前两款限制。

  第九条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性质的激励措施和现金激励等。保险公司实行中长期激励的,应当报经中国保监会备案。

  保险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由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结果、风险控制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水平。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偿付能力的监管规定限制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

  保险公司不得脱离国情、行业发展阶段和公司实际发放过高薪酬。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基本薪酬按月支付。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风险分期考核情况,合理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随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其余部分在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支付。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薪酬管理制度中规定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促使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期限、各年支付额度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情况保持一致。保险公司应当定期根据业绩实现和风险变化情况对延期支付制度进行调整。

  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应当包括适用人员范围、条件、期限、比例、风险及损失情形、程序、停发等内容。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应当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不低于50%。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风险的持续时间确定绩效薪酬支付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年。支付期限为三年的,不延期部分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年支付,延期部分于考核结果确定的下两个年度同期平均支付。支付期限超过三年的,延期支付部分遵循等分原则。

  第十四条 发生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规定情形的风险及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停发相关责任人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指标科学完备、流程清晰规范、结果与实际薪酬密切关联的绩效考核机制。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公司总体绩效考核指标和每一工作岗位的考核指标。总体业绩指标应当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业务单位、管理部门和岗位。

  岗位考核指标应当明确、清晰,充分体现该岗位的业绩贡献和风险合规要求,并尽可能量化,便于比对和评价,同时与业务单位和公司总体绩效相挂钩。

  绩效考核指标应当符合岗位特点,不与岗位职责相冲突。绩效考核过程中,风险合规指标既可以作为构成性指标,也可以作为调节性指标,但应当保证与绩效考核结果显著相关。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应当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风险合规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的选取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战略。风险合规指标应当重点反映以下风险:

  (一)偿付能力充足率;

  (二)公司治理风险指标;

  (三)内控风险指标;

  (四)合规风险指标;

  (五)资金运用风险指标;

  (六)业务经营风险指标;

  (七)财务风险指标。

  每类风险指标的构成参照中国保监会有关分类监管的规定确定。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再保险公司风险合规指标由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有关监管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规范的考核流程,按照“层层负责、逐级考评”的原则明确考核人、考核对象及考核程序,合理确定考核方式。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应当根据保监会分类监管确定的风险类别进行调整。

  分类监管确定为C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当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不得高于上年度水平。

  分类监管确定为D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当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在上一年度基础上下浮,下浮幅度不得低于5%。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下浮幅度应高于平均值。连续被确定为D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应逐年下浮,直至与公司部门负责人平均薪酬水平相当。但该公司新聘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前两个年度的薪酬不受本条款限制。

  分类监管被确定为A、B类的公司,可以自行根据分类监管部分指标评价结果对相应岗位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进行调整。

  第五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应当区分以下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一)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二)关键岗位人员;

  (三)其他岗位人员;

  (四)不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常任顾问的工作报酬或费用等。

  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对薪酬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履行薪酬管理职责时,应当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发表意见,避免受管理层不当影响。

  董事会应当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中的如下内容进行审核:

  (一)薪酬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年度薪酬激励方案和年度薪酬预算总额;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考核结果和薪酬发放情况;

  (四)按照监管规定提交的薪酬报告。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发挥薪酬委员会的辅助决策作用。薪酬委员会应当对董事会议案进行充分研究和讨论,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可以就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对风险、合规管理的影响及关联性征求其他相关专业委员会意见。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会相关决议。

  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等部门负责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并为董事会及其薪酬委员会工作提供支持。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风险、合规管理和审计部门应当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和绩效目标提出意见,促进保险公司薪酬与风险相挂钩。

  前款所列部门工作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其所监控业务领域的合规和风险状况关联,但相对独立于该领域的财务绩效。其薪酬水平应当得到适当保证,以确保能够吸引与其职责相匹配的专业人员。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违反薪酬管理程序擅自发放薪酬、擅自增加薪酬激励项目或者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对违规发放的薪酬应当予以扣回。

  第六章 薪酬监管

  第二十六条 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依法实施监管,不直接干预薪酬水平。监管内容重点包括:

  (一)薪酬管理程序的完备性、规范性及其执行情况;

  (二)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和绩效目标设定对公司风险、合规管理的影响。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年对薪酬管理工作进行自我评价,撰写薪酬管理报告,按照规定的审核程序和时限提交中国保监会。薪酬管理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薪酬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完备、规范;

  (二)公司总体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和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公司战略,岗位绩效考核指标是否能够充分并准确反映岗位贡献和风险合规状况;

  (三)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是否公正、合理,是否有利于激励工作人员和树立以绩效和风险为导向的企业文化;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业务质量以及业务结构是否匹配,是否对风险具有较强的敏感性,是否会激励过度冒险行为或导致风险损失;

  (五)是否存在管理失当或不符合监管规定的行为;

  (六)其他对公司战略或风险有重要影响的薪酬管理情形。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中国保监会可以采取要求提交书面说明、监管谈话、风险提示、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反馈监管意见、要求公司作为重大事项公开披露等措施进行处理:

  (一)中途改变绩效考核指标或绩效目标,致使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实际薪酬总额高于原指标考核结果的;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风险状况严重不匹配或显著高于市场同等规模和业绩水平公司的;

  (三)薪酬管理行为不符合监管规定的;

  (四)薪酬管理自评与公司实际情形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存在或导致风险,需要进行风险提示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 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现场检查或组织进行监管评价。

  监管评价可以委托独立的中介机构协助进行,保险公司应当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十条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监管规定作出说明或提交相关报告资料的;

  (二)绩效考核以及报送的报告资料弄虚作假的。

  保险公司及相关人员发生上述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照《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三条及其它监管规定予以处罚。

  中介机构在为保险公司服务过程中故意提供明显不实信息,致使保险公司做出错误决策的,中国保监会可以在行业内公布该中介机构名称,其他保险公司不得接受该机构的中介服务。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由救助机构和保险监管部门确定:

  (一)已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他法定机构实施救助或参与风险处置的;

  (二)被中国保监会依法接管的;

  (三)申请破产或被关停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指引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依集团人事管理制度制定,集团从业人员的薪资管理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文件规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系集团各事业部及各子公司薪资管理的总则,其中对集团直属各职能部门的薪资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各事业部及各子公司的薪资管理具体办法另见《事业部薪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权责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颁布,修订,解释并监督施行,集团各部门、事业部共同执行。

  2.修订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意见和集团经营目标调整需要提报修改方案,经集团总裁核准后,方可修订。

  3.此制度经集团总裁核准后,正式生效施行。

  第四条工资构成与定义

  一、业务人员工资

  1.底薪。各岗位根据社会平均水准制定的工资标准。

  2.奖金: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达到一定标准,为奖励员工辛勤工作而设立的薪资项目,奖金设置为月度奖金和年度奖金。

  3.其它奖金:建立新客户开发奖等。

  二、管理类人员工资

  1.底薪:各岗位根据社会平均水准制定的工资标准。

  2.加(降)薪:依据集团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加薪或降薪的薪资项目。

  3.奖金:集团经营业绩达到一定标准,为奖励员工辛勤工作而设立的薪资项目,奖金设置为月度奖金和年度奖金。

  三、定义

  1.业务类人员:创造性的拓展工作,其工作直接影响集团公司关键目标的执行效果。集团业务类人员为:销售人员、生产人员

  2.管理类人员:持续性的管理工作,可确保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其工作的行为、表现及结果对集团的总体业绩发生作用。

  第五条扣除项目

  1.工资收入所得税。

  2.社会保险等相关福利个人支付项目。

  3.其它必要扣款。

  第六条下列情况工资不予扣除

  1.按集团公司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婚假,丧假,公休假等。

  2.因公出差者。

  3.奉调参加培训。

  4.奉派外出考查。

  5.其它不必扣款情况。

  第二章业务类人员考核

  第七条另见《销售人员薪资管理办法》和各子公司的《生产人员薪资管理办法》

  第三章管理类人员考核

  第八条底薪设置标准(略)、加薪(降薪)办法集团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根据有关制度、工作流程、奖惩记录等因素做出的薪资调整项目。

  1.符合以下任意条件的管理类人员可予以加薪。

  (1)连续两个季度人事考评成绩总评90分以上。

  (2)季度内获通报嘉奖两次以上者

  (3)其它为集团或子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并通报嘉奖一次以上者。

  (4)年度内工作成果显著,并无任何违纪等不良纪录,且工作满6个月以上者。

  2.符合以下任意条件的管理类人员将予以降薪:

  (1)连续两个季度人事考评成绩低于70分者。

  (2)季度内通报批评2次以上者。

  (3)季度内累计旷工2天以上者。

  (4)实施其它对公司发展不利的行为。

  3.管理类人员加薪和降薪级差明细表(略)

  4.工作流程:每季度人事考评结束后7个工作日,由人力资源依规定要求将符合标准的人员提报考评组确认,并负责同财务部共同执行。

  第四章晋升与降职

  第九条晋升(降职)定义:依据集团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评估,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由考评小组确认其晋升或降职。

  第十条管理类人员的晋升与降职

  1.符合以下条件可适当予以晋升

  (1)职员应符合加薪条件的一并晋升直至高级专员

  (2)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加薪2次以上的。

  2.符合以下条件将予以降职

  (1)累计被书面通报批评3次以上者。

  (2)连续2次以上降薪者。

  (3)季度人事考评成绩低于65分者。

  第五章月度绩效奖金

  第十一条定义:以体现各级员工个人综合工作表现、行为、成果为基础和体现集团公司整体绩效和营利状况的销售回款比率为依据,依据集团的经营状况确定相应奖金基数为标准,对管理类员工以月度为周期进行的奖励或处罚。

  第十二条关于考核的规定

  1.考核时间:每月1-10日对上月集团公司整体绩效进行考核并实施。

  2.考核权责:本规定要求于每月10日前由营销中心提供上月销售回款完成比率及相关资料至财务部,经财务部测算,报总裁核准后由财务部发放。

  3.考核方式:销售回款比率超过计划70%以上,员工享受300元的奖金基数。

  4.计算方法:个人绩效奖金额=300×回款完成率(%)×职务奖金系数

  第十三条职务奖金系数明细(略)

  第十四条以下人员不享有年终奖:

  1.月度内旷工1天(含1天)以上者。

  2.试用期者。

  3.月度通报批评1次以上者。

  4.月度内事假3天以上者。

  5.有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之行为。

  6.当月度内离职的。

  第十五条作业流程:

  1.人力资源部向集团财务部提交职务奖金系数明细。

  2.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标准进行测算。

  3.计算结果提交总裁经核准后财务部发放。

  4.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将过程中的文件存档。

  第六章年度绩效考评奖金

  第十六条定义:又称年终奖(司龄奖),集团视年度经营状况及员工工作表现,以在集团公司工作的司龄为主要依据发放的奖金。

  1.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由集团总裁确定发放额度。

  2.中层及一般管理人员由公司考评小组确定不同职级司龄奖金的单位额度,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依据进入集团公司的时间和其他评比要求计算奖励额。

  3.发放时间:年假前一周。

  第十七条奖金的计算办法:年终奖金=司龄奖金的单位额度×出勤系数×司龄

  1.出勤系数为本年度应出勤天数与应出勤天数的商。

  2.司龄奖金的单位额度由集团临时组建的考评小组根据本年度集团整体的经营业绩,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确定的额度。

  第十八条以下人员不享有年终奖:

  1.年度事假超过1个月以上者。

  2.年度旷工超过2天以上者。

  3.试用期者。

  4.年度通报批评3次以上者。

  5.年度内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的。

  6.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之行为。

  7.年度内11月30日前离职的。

  第十九条作业流程:

  1.人力资源部向财务部提交年度员工人事考评成绩累积数据。

  2.财务部按照制定标准进行测算。

  3.计算结果提交集团总裁核准后财务部发放。

  4.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将过程中的文件存档。

  第七章薪资保密规定

  第二十条目的

  集团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集团盈利与发展积极作贡献,实施以按劳分配兼顾公平,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度与避免优秀人员免遭嫉妒起见,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的礼貌,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的精神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员的薪资除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或辞退。

  2.探询他人的.薪资者,通报批评。

  3.吐露本身薪资者,通报批评。

  4.评论他人薪资者,予以辞退。

  5.若因以上行为造成其它影响者除以上处理外,将视具体情况予以辞退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此制度自生效之日起此前所有相关制度即刻废止。集团将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此制度的修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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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薪酬管理制度9

  一、休假日

  1、带薪年休假

  在本企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员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注:鉴于实行倒班制及轮休制人员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因此不享受带薪年休假。公司员工福利汇总

  2、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五一”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管理制度《设计公司薪酬福利制度》。

  3、所有假期均应以处理好自身工作为前提,必须做好工作交接,办理相应手续后开始享受假期。延续假期必须先申请批准,申请未经获准而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

  4、集团轮休范围为常年驻外站、办,其他处办、公司不实行轮休。鉴于生产经营单位工作的特殊性,原则上行政职能部门人员双休日不安排休,若在保证生产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适当安排调休,但部门内必须留有值班人员。

  5、所有公司员工都可享有国家规定的每年10天法定带薪假(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员工福利礼品方案

  二、特别休假

  1、婚假

  (1)员工本人结婚可请有薪婚假5天。员工福利制度

  (2)员工子女结婚可请有薪假3天。

  (3)员工兄弟姐妹结婚可请有薪假1天。

  2、慰唁假

  (1)员工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请5天有薪慰唁假。

  (2)员工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岳父母死亡,可请有薪假3天。

  3、产假

  (1)员工生育持医院证明经集团核准可请产假3个月,怀孕3个月以上小产,可请假4周(按病假规定执行)。

  (2)员工配偶生育可请有薪假2天,申办该假期,须附有关出生证明。员工福利方案

  三、劳动保障

  社保福利:集团为保障劳动者工作生活或按国家法律规定应予以交纳各种保险费用。包括各种社会保险、集团给予的各种福利贺金等。

  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具体参保情况结合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0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一)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二)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监事(包括职工监事);

  (三)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四)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五)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技术总监、 公司董事会聘任或确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和业绩的原则;

  (四)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

  (五)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六)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董事薪酬管理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董事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负责制定、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 (除独立董事) 薪酬制度;负责对公司董事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根据董事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薪酬标准。

  (一)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以聘任合同的规定为基础,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依照第四章“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考核后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其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二) 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 7.2 万元人民币(含税)。 独立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三)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年度津贴为 4 万元人民币(含税)。

  第八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 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有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贴的, 公司有权 自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津贴。

  第十条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的发放:

  (一)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公司可以临时的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的薪酬补充。

  第三章 监事薪酬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监事的薪酬方案。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 根据监事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薪酬标准。

  (一)在公司任职的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由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考核后领取薪酬,薪酬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标准。

  (二)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年度津贴为 3 万元人民币(含税)。

  第十五条 公司监事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有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 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的发放:

  (一)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公司监事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第四章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基本薪酬 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绩效薪酬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管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年发放。

  第二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有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二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二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的发放:

  (一)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重大违法违纪事件、严重社会不稳定问题,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资产重大损失的,视情节相应扣减责任人绩效薪酬和奖励薪酬。 第二十四条 薪酬核定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考核指标及各类重大事项情况,各单位应如实及时上报。对虚报、瞒报财务状况及弄虚作假多提多领薪酬等违规行为的,予以双倍处罚。违反公司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企业资产重组或整体改制,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公司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相应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相关事项。

  第二十六条 责任人在任职期间出现本制度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所述情形的,应予以警告,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免职等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八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公司可以临时的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补充。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时亦同 。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

  本制度坚持内部公平、外部竞争性原则。

  本制度所称工作人员是指公司所有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普通工作人员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工作人员。

  公司设立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奖金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编制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

  第二章 薪酬方式与适用范围

  公司的薪酬方式分为四种:月薪制、年薪制、谈判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

  月薪制适用于普通工作人员。普通工作人员的工资管理采取月薪制,根据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按月考核发放。

  年薪制适用于各事业部和子公司总经理、核心副总经理。年薪工资根据年度任务由总经理核定年薪总额。实行年薪制的工作人员,其工资包括三部分:月工资、半年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其工资比例为4:2:4.超额完成任务的在年终按经济责任书规定。

  谈判工资制适用于公司引进的科技及高层管理人才,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

  条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实行上述三类工资制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全部薪酬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特殊奖励等。

  第三章 绩效工资制结构和内容

  根据岗位的性质和在岗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工作人员的工资级别。

  工作人员的工资级别额度指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之和,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二者的比例。

  副总经理级的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部门经理级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7:3;

  普通工作人员级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9:1;

  业绩工资:

  业绩工资=个人标准业绩工资_绩效考核系数(见下表)。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中、高层工作人员业绩工资根据季度指标考核结果和年度指标考核结果分别按季度和年度发放。

  工作人员的工龄工资。

  本企业工龄工资计算标准:工作人员加入新公司签订合同后满一年开始计算本企业工龄工资,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业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为止,以后不再增加。

  工作人员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福利假累计超过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为试用期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年终效益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除以12个月折算。

  论何种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离职的工作人员都不享受当年的年终效益奖金,离职时间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认可的离职时间为准。

  第四章 绩效工资制工资级别

  工作人员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工资级别,各个岗位的工资级别有一定的浮动范围,总经理确定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级别,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普通工作人员的实际岗位级别,报总经理审批。

  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人员工作业绩、态度和能力综合得分决定工作人员岗位晋级或降级。

  工资等级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副总经理层、经理层和普通工作人员层。

  副总经理层分为a、b、c、d、e五级,副总经理层可在五级内晋升或降级。

  经理层分为a、b、c、d、e、f、g、h八级,不同经理的级别不同,可在自己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普通工作人员层分为a、b、c、d、e五级,其中每一级又分若干档次,共28个档。

  工作人员岗位发生调整后,其岗位级别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 试用期薪酬

  公司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以延长到六个月。

  工作人员入职后按月领取约定的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期间的考核依据由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试用期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与试用工作人员单独约定。

  第六章 薪酬组织与发放

  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为公司总经理,副主席为行政副总和财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为执行副主席。

  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总负责提出激励目标,财务副总负责提出薪酬成本目标,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殊津贴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具体工作人员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评结果执行。

  第30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每月薪酬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效益奖金的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工作人员固定工资、工龄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5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一个月5日,季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各部门必须在次月25日前将上月工资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工作人员的超额任务奖金,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第七章 附则

  公司有权自主决定内部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关系、工资标准及其奖惩方案。

  本规定是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个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资给他人,也得向他人询问,相互之间不得讨论,否则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本规定从20__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2

  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二章员工薪金类别

  1、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 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 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 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 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 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 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 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员工薪金管理

  1、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2、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3、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4、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四章员工薪金发放

  1、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5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2、条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3、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4、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5、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第五章员工晋升管理

  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1月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3月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结合上文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各家公司会详细列出基本底薪和各种补贴的发放方式和补给办法。同时也会对于出勤率影响的奖金幅度做出规定,我们的职称评级和职位晋升也是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内容对用工双方都起到了良好作用,形成了积极有效的管理。所以无论我们任职于哪家公司,或是哪家公司制度的制定者,基本内容大致由以上几章组成,各公司会根据自身情况予以增减条文。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3

  一、 保洁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7、 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9、除工作时间外,可在四楼多功能厅休息。

  10、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保洁员工作区域:

  (一)固定区域:

  1、负责董事长室、集团总经理、商务会馆总经理、北辰房开总经理办公室的清扫保洁。

  2、负责办公楼一楼(集团公司)、三、四楼走廊的清扫保洁。

  3、负责办公楼三、四楼厕所的清扫保洁。

  4、负责四楼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的清扫保洁。

  5、负责南侧一至五楼及北侧一至四楼,楼梯通道的清扫保洁。

  (二)临时性区域

  1、负责5楼外审办公室清扫保洁。

  2、负责李福泉总助、修民川总工、张寒总助办公室清扫保洁。

  3、负责三楼空闲办公室(4间)清扫保洁。

  4、负责多功能厅婚宴后走廊地面清扫保洁。

  (三)分工负责

  1、一、三楼保洁员负责范围:

  北辰房开总经理办公室、一楼走廊、一楼接待处沙发、茶几、接待处花卉、荣誉证书柜、三楼走廊、三楼厕所、三楼空闲办公室(4间)、北侧一至四楼及一、三楼临时性的清扫保洁工作。

  2、四楼保洁员负责范围: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四楼走廊、四楼厕所、负责南侧一至五楼及四楼临时性的清扫保洁工作。

  3、保洁共同负责范围:

  商务会馆总经理办公室、董事长室、四楼花卉养护、四楼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和多功能厅。

  4、分工负责实行月轮换制,共同负责范围在轮换时依然共同负责。

  三、保洁员工作流程:

  上午:

  1、7:30—7:40 清扫各自负责的领导办公室;

  2、7:40—7:50 清扫一、三、四楼走廊;

  3、7:50—8:00 清扫共同负责的区域(会议室、接待室、多功能厅和倒垃圾)

  4、8:00—8:30 清扫三、四楼厕所;

  5、8:30—9:00 清扫南北两侧楼梯通道;

  6、9:00—10:00 清扫一、三、四楼走廊;

  7、10:00-11:00 清扫三、四楼厕所。

  下午:

  1、13:00—14:00 清扫一、三、四楼走廊;

  2、14:30—15:00 清扫三、四楼厕所;

  3、15:00—16:00 清扫南北两侧楼梯通道。

  4、下班前清扫各自负责的领导办公室。

  注:以上各项清扫内容除定时、定点清扫外,要随时巡回检查,发现卫生不达标处随时清扫。

  四、保洁员工作标准:

  (一)办公室的清扫标准:

  1、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烟缸、地面、窗台、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翻看。

  3、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干净、明亮,无手印⑽蕹就痢⑽匏迹;窗帘悬挂整齐。

  4、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办公室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施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8、办公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9--11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董事长办公室随时擦拭)。

  (二)走廊及大厅的清扫标准:

  1、一楼大厅的前台、形象墙、荣誉证书柜、接待处沙发、茶几、正门玻璃,每日至少擦拭1次,荣誉证书柜内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洁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2、走廊地面每日至少扫拖2次,随时保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3、走廊内垃圾桶每日至少擦拭、倾倒1次。做到无手印,无杂物、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4、走廊内的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灭火器、配电箱门,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5、走廊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随时清理花盆内烟头等杂物,并保持花

  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走廊及大厅内的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消火栓、照明设备箱、灭火器、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走廊内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13日--15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三)厕所清扫标准:

  1、厕所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应随时清扫,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2、厕所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3、厕所内隔断板、墙面、干手器、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4、厕所内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在蚊蝇活动季节里,每周喷药一次,保证厕所内无蝇、无蚊虫。

  6、每日不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减轻厕所内异味。

  7、厕所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8、厕所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17日--18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四)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清扫标准:

  1、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的桌、椅、地面、门、窗台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内的设备设施(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擦拭时注意对设备设施的保护,以免损坏。

  3、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内的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4、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备设施的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5、会议室、贵宾室、多功能厅除日常定时清扫外,如遇会议、活动等,应在会议、活动结束后及时对会议室、贵宾室、多功能厅进行全面清扫。

  6、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

  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20日--22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五)楼梯通道清扫标准:

  1、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1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2、楼梯通道内的扶手、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配电箱门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楼梯通道内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五、保洁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使用梯子,双脚需同时踏在梯子上,不得单脚踩踏,并保证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伤。

  (三)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四)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五)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闭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六)保洁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应注意洗手。

  (七)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八)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六、监督、检查办法

  人事行政部每周进行两次(每月8次)卫生状况抽查,每次抽查10个点,检查地点详见附表1,抽查时发现卫生不达标处即扣除相应分数,具体处罚标准见《保洁员奖惩办法》。

  七、保洁员奖惩办法

  (一)抽查中,每发现一处卫生不达标,扣1分。

  (二)当月未扣分者,在当月工资中奖励30元。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4

  一、年终普调:

  1、公司原则上每年12月31日前经公司正式任用的在职员工都具有调薪资格。

  2、调薪原则上以员工的考核成绩作为工资调整依据。

  3、调薪基数为员工所处级别之工龄工资。

  4、按年终考核成绩调薪办法:成绩优秀者(91分及以上)调薪额度为:岗位工龄薪资基数* 120%;良好者(81分及以上)调薪额度为:岗位工龄薪资基数* 100%;、合格者(71分及以上)调薪额度为:岗位工龄薪资基数* 80%;70分以下者不升不降、不及格者可考虑辞退处理。特别优异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特别调整。

  5、以下人员不在年终调薪范围内:A、停职达到6个月以上者。 B、服务年资未满6个月者。 C、调薪当月正办理离职手续者。 D、受处分者。 E、考核不及格者。

  二、试用及新到岗人员的薪资待遇:

  1、公司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薪资标准按本岗位本等级薪资标准的80%以上执行或按本岗位最低薪资标准执行,具体可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单位按具体情况确定,试用考核合格后予以升至岗位标准工资。

  2、新升迁到岗人员薪资标准,按本岗位最低等级执行,如升迁后岗位工资低于原岗位薪资水平,则执行原岗位薪资标准

  3、同级别转岗人员,执行原岗位薪资标准。

  4、岗位职能等级薪资:同一级别的岗位薪资共分高、中、低三个等级,因虽然属同一级别但由于不同岗位的工作强度不同,对岗位工作人员的要求不同,因此,实际使用时要灵活处理。

  三、相关资料的保管:

  1、《月度考勤统计报表》:每月月初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监审批签字后,原件报财务部核算工资并存档,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薪资管理人员存档。

  2、《月度薪资调整报表》:每月月底前对于新进员工及薪资调整的员工统一报集团总裁审批,原件报财务部核算工资并存档,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薪资管理人员存档。

  四、本公司从业员工薪金含义如下:

  1、本薪(基本月薪)。

  2、加给:主管加给、职务加给、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3、津贴:机车津贴、伙食津贴、加班(勤)津贴和其他津贴。

  4、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五、从业员工薪金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棱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基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六、员工薪金管理

  1、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2、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遏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3、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4、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5、有关本公司各职等人员考勤加薪规定按国际企业雁员考勤管理制中有关条款计算。

  七、员工薪金发放

  1、从业人员的薪金定为每月5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2、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3、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4、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于核发。

  5、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八、员工晋升管理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1月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3月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工资结构:基本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补贴津贴+奖金

  1、 基础工资:是为保障员工最底的生活需要而支付的工资;

  2、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工作性质、职责、技能、工作难度及行为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和价值而支付的工资。(岗位的价值)

  3、补贴:作为公司给与员工的福利,基本上公司正式员工均享受。我司的补贴具体是:午餐补贴、通讯补贴。

  4、津贴:是为了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岗位的特殊性给与的报酬。我司的津贴具体是:交通能源津贴、领导职务津贴、汽车司机行车津贴。

  5、奖金:是由根据员工工作业绩的优良和公司经济效益状况而支付的工资。

  其支付的额度与企业的经营效益息息相关。我司的奖金具体有:绩效奖金(工作业绩)、总经理嘉奖。

  第二章 具体构成内容

  1.年薪制:年薪收入=∑[月度底薪(标准年薪额×40%÷12)+月度补贴津贴]+年度公司效益奖金(标准年薪额×60%)+年度总经理嘉奖奖金

  2.提成工资制:年薪收入=∑[月度底薪(标准年薪额×40%÷12)+月度补贴津贴]+年度岗位绩效奖金(标准年薪额×60%)+年度总经理嘉奖奖金

  3.结构工资制:年度收入=∑月度收入(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补贴津贴)+年度总经理嘉奖奖金

  4.协议工资制:是指先确定薪酬额,再按照结构工资制或年薪制的内容结构及标准分解薪酬组成的薪酬制度。实行协议工资制属于特殊薪酬情况,一般仅对从公司外部引进优秀人员时适用,需要适用时由人力资源/行政部申请,公司薪酬员会研究通过、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执行。

  5、内容解释:

  5.1 月度底薪:即为每月固定的基本工资。

  5.2 月度补贴津贴(试用期、临时工不享受)见下表:

  ●福利项目 适用人员 标准 备注

  ●午餐补贴 全体正式员工 100元/月 直接用于为员工提供工作餐

  ●通讯补贴 全体正式员工 50元-300元/月 领导300元、销售100元、其他员工50元

  ●交通能源津贴 公司领导 300元/月 下班不便或有私家车员工

  (汽油费) 关键岗位 100元/月 需申请经总经理审批

  5.3年度公司效益奖金:

  与公司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挂钩,在年度结束时统一计算并一次性发放。

  5.4岗位绩效奖金:

  与个人工年度的工作目标业绩完成情况挂钩,在年度结束时统一计算并一次性发放。

  5.5总经理嘉奖奖金:

  诗司总经理或管理执会根据公司本年度的.效益完成情况和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员工所在岗位的重要度和关键度、员工本人的工作成绩和工作表现等,可能在年度结束时统一计算并一次性发放的单项奖金,其每年是否发放、以及如果发放其计发的标准和具体金额等由总经理或执会决定,人力资源/财务部负责计算并备案。

  第三章 薪酬确定

  第一条 公司领导类岗位(即执会成员)人员薪酬的确定

  总经理岗位的薪酬由董事会确定,其它公司领导类岗位的薪酬由总经理在董事会确定的原则内根据本制度支持文件《领导类岗位年薪系数表》的规定和总经理确定的当年年薪基数确定。

  第二条 部门领导类岗位人员薪酬的确定:根据公司的聘任、任命文件,由总经理根据《领导类岗位年薪系数表》的规定和总经理确定的当年年薪基数确定。

  第二条 各领导岗位的年薪额一经确定仅对当年度有效。

  第三条 销售类岗位人员年薪的确定:由总经理根据公司销售指标的情况,结合员工本人上一年度的销售业绩,按照公司《岗位工资对照表》确定,确定岗位等级与工资标准。

  第四条 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岗位工资的确定:由各部门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岗位工资对照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对员工本人工作业绩、能力和态度的考评,确定岗位及岗位工资级别报公司薪酬员会审核,由总经理批准。岗位工资一经确定仅对当年度有效。

  第五条 新进人员工资确定:试用期内原则上以招聘岗位的岗位工资等级内第一档工资的80%发放,具体拭该新员工的能力、工作经验、学历等情况定岗位等级与标准,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绩效)。

   应届中专毕业生实行3-6个月的见习期,见习期间采取固定工资,标准为本科生1200(男1200,女1100),专科生(男1100,女1000)。见习期满根据任职的岗位,进入岗位的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工资对照公司《工资标准对照表》定级定标(同第五条)。

  第七条 实习生只发放基本生活费(基础工资300元)。

  2、公司薪酬管理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根据工作内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切实做到外部具有竞争性,内部具有公平性,切实有效发挥分配的激励机制与约束作用,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此管理规定执行,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本规定执行。

  三、工资结构

  1、一线员工工资

  月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 实习生工资暂定1500元,超出部分计入技术工资。

  2、技术工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技术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为7级,每提高一级加薪200元。 技术津贴标准具体如下表:

  3、样品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技术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4级,每提高一级加薪300元。 技术津贴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4、班组长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200元 管理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5、主管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几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3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服下:

  6、部门经理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5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7、总监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8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四、工龄工资

  1、新员工入职满一年后,至第一个月开始计发工龄,正式员工每人每年加薪200元。

  2、工龄工资计算以劳动合同期限为准,满一年后在第一个月工资内同时发放。

  3、中途离职,按最近一次入职计算。离职前工作不计算工龄工资。

  4、在发放前离职(包括辞职、辞退)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或已经审批同意的员工,不享受工龄工资。当月事假超过7天不享受工龄工资。

  五、工资计算方法

  1、加班工资

  (1)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必须有部门主管(经理)同意,并填写《加班申请单》,无加班申请单按《员工手册》考勤制度4.1条处理。

  (2)公司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不计算加班工资。

  (3)加班工资的计算: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津贴)÷26÷8×加班时数。

  2、事假和筏伤假期间不计发工资,期间基本工资、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为0。

  3、在发工资前请假10天或请假超过30天,且在发工资时仍未上岗。工资暂停发放,到岗后一并发放,社会保险在当月或上个月工资中连续扣除。

  4、试用期员工工资按该员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5、正常离职员工工资在公司发工资时一并发放。没有特批不得立即结算工资。

  六、薪资调整

  1、公司薪酬调整根据职等职级和《岗位异动管理办法》,结合考核结果确定。

  2、根据职等职级进行调薪时每个岗位最多可调整2级。一年之内最多调薪不得超过4次。

  3、同一职等调到最高职级时,薪酬无法再调。

  4、岗位异动,薪酬同时调整,薪酬调整幅度不得超过职等和职级规定的薪资。

  5、原则上薪酬每年只调整1次,根据员工个人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确定。

  6、试用期员工转正:经部门、经理考核合格后,有员工本人填写《转正审批表》,逐级报批后,由行政部通知财务部开始调整薪资的时间,调整后的薪资标准。

  七、附则

  1、本薪酬调整管理规定解释权属行政部。

  2、本薪酬管理规定有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根据法律本管理规定公示7天,7天内员工无异议后只第8条执行。

  3、公司薪酬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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