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管理制度最新

时间:2022-12-13 15:00:11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的管理制度最新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的管理制度最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的管理制度最新

学校的管理制度最新1

  一、指导思想

  为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礼仪习惯,提高学生自律能力,以规范学生路队习惯为切入点,将路队建设成全面展示学生文明守纪良好风貌的平台,成为展示我校校园风采的靓丽风景线,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德工处少先队

  三、实施细则

  1、路队管理细化为上学路队、放学路队、课间操、升旗(集会)路队管理。

  2、路队要求

  (1)上学路队

  1、早晨和中午上学,学生在学校指定地点按顺序排成两路纵队,待学校开门后有秩序地走进学校。

  2、学生进校门后,按照行走路线自觉分队,有序行进。

  3、禁止学生行进过程中跑跳、打闹、乱队和随意插队。

  (2)放学路队

  1、上午和下午放学时,各班均要排队放学,做到“快、静、齐”。

  2、各班每一路队,在队伍前后安排两名路队长,协助老师维持路队秩序。

  3、各班路队纵向保持一条直线,队伍横向两两对齐。路队长均手执班牌带队放学。

  4、各班路队要匀速行进,前后学生之间要保持合适距离,行进过程中队伍要保持整齐、安静。

  5、路队行进中若遇多路纵队汇集,应以“先到者先行”为原则,后续队伍应自觉暂停前进。待先行纵队行进完毕,其它队伍再依次尾随行进。

  6、因值日等原因晚回家的学生,在出班级后应自觉形成一队(遇到其他班同学应主动站成一队)。

  (3)课间操、升旗(集会)路队

  1、当集合铃声响起时,学生迅速有序地走出教室,进行整队,做到快、静、齐。

  2、行进时,队伍保持整齐、安静,匀速行进,队伍横向两两对齐,纵向保持一条直线。

  3、队伍到达指定位置,由班干部指挥整队,学生边原地踏步边迅速调整队伍,使队伍前后左右保持一条直线,队伍应始终保持整齐、安静。

  4、待课间操、升旗(集会)结束后,各班整齐有序的回教室。

  四、考评办法

  1、学校采取每天值勤学生定点检查与德工处、少先队抽查相结合考评办法。

  2、每周总结评选一次,每个级部评选出两个“文明班级”,并对正、副班主任及路队长给予表扬。

  3、对连续四周被评为“文明班级”的班级,学校授予“路队标兵班”的称号。

  4、对路队管理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好,实施运行差;学校重大活动,因管理不善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

  5、在学校定期举行的路队、队形队列比赛中,值勤学生日常定点检查与德工处、少先队抽查结果占30%。

  6、此考评作为逐级推选优秀中队辅导员条件之一。

学校的管理制度最新2

  一、寝室卫生要求

  1、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表,由寝室长负责寝室内卫生。

  2、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

  3、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

  4、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5、门框、窗框无灰尘、无脏印,门窗玻璃明亮。

  6、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墙壁上乱刻、乱画、乱踏、钉钉挂物,张贴标语字画。

  7、寝室下水道堵塞首先找出责任人,否则根据情况由整个寝室或所有单元寝室共同承担责任。

  8、注意寝室通风,不得有异味。

  二、监督制度

  1、此规定每个寝室统一发放和粘贴在门后,寝室成员认真学习和领会。

  2、每个寝室统一床位,将编号、学生姓名和班级名称统一进行标识。

  3、各寝室卫生由寝室长负责,寝室长认真做好卫生值日表,提醒值日学生和卫生保洁,值日学生如有异常(如请假回家、生病等情况,由寝室长妥善安排好卫生),如值日生值日后外出,寝室卫生由寝室在场人员负责卫生保洁。

  4、管理员每天负责检查,并作好记录,学生处不定时监督。

  5、对于卫生不合格者,将作出罚扫楼道公共卫生(寝室长连带罚扫地,不通报批评)或其他处理等。

  6、寝室卫生公共部分不合格,则由管理员处罚打扫楼道公共卫生或其他处理等。

学校的管理制度最新3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职工、干部寒暑假期间,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时间由学校或部门安排工作。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1—2节课以内,本人空课者,由年级组长批准;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办公室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奖金;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地区津贴;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请长期病假者,从绺三个月起,除执行上述第三条规定外,发给病假期间工资标准如下:

  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90%(指除工务工资、奖励工资以外的基本工资,下同)。满十年的照发,六个月以上病假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病假期工资,标准如下:工龄不满十年,发给本人工资70%;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6、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7、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8、外省市籍职工,请假赴原籍结婚、奔丧者,根据往返路程、远近往返所需时间,给予路程假。

  9、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着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着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为筹集资金做出突出成绩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7、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9、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的管理制度最新4

  1、校卫队在学校总务处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总务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检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6、注意掌握学校内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

学校的管理制度最新5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中小学财务制度》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报账员必须热爱财务工作,坚持原则,熟悉财经纪律与法规,责任心强,乐于为教师服务,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办理学校的财务收支事宜,负责逐日记好现金出纳账(内容摘要应作详细记载,校长未审批的、违反财经纪律与法规的发票有权拒付),负责记好本校固定资产账。

  二、校公用经费应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开展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教师培训费按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规定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开支。

  三、各校每期收费,由学校汇总后上缴区财政,从区财政拨回后学校方可使用。学校一切财务收支由报账员统一办理,教职工个人在未受校方委托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办理任何收支事宜。学校一切收入必须及时如数入账,不准私设“小金库”。如发现设有“小金库”,追缴现金及支出款,并对第一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学校一切开支本着节约的原则,专款专用,开源节流。对教师极为敏感的开支,事先要在教师会上征求意见,如时间不允许,事后必须向教师加以说明。学校平时开支。

  五、学校要将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六、报账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审批后的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七、学校开支所取得的票据必须为正规税务票据,发票填写内容必须完整(单位名称、日期、摘要、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三章齐全(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审批人)。所取得的发票涂改无效,手续不全、大小写不符者一律拒报。

  八、禁止一切促销征订活动进校园。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辅导教材,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

  九、以上管理制度与上级管理规定有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学校的管理制度最新6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健全竞争激励机制,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完善校长选拔任用制度。

  1、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并正确贯彻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依法管理。

  2、实行校长聘任制。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要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小学校长和副校长由清泉联合校推荐,县教育局聘任。采取在本系统严格考核、择优聘任的办法选拔任用小学校长。

  3、实行校长任期制。小学校长及副校长任期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校长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结束由清泉联合校组织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校长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

  二、健全校长任期考核办法。

  1、清泉联合校成立校长任期考核领导小组,在每届校长任期结束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校长的任期考核工作。

  2、考核对象:小学校长

  3、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和办法参照上级文件进行。

  4、评价结果的评定:考核评价采用量化分形式,总分为150分,按分值确定评价等级:

  (1)、优秀:120分及以上;

  (2)、良好:105---119分;

  (3)、合格:90---104分;

  (4)、不合格:89分及以下。

  5、评价结果的运用:

  (1)、评为优秀等级的校长,清泉联合校给予表彰奖励;

  (2)、评为合格的校长,由考核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3)、评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届评为合格的校长,将解除校长职务,下届不再续聘。

  三、实行校长聘任制的后续管理。

  校长在任期内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校长考核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将予以解聘校长职务:

  1、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严重抵触造成不良影响;

  2、违纪违法,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不良影响;

  3、没有履行校长职责,给学校或师生造成严重损害或不良影响;

  4、违规收费受到处分;

  5、教育教学质量差造成群众意见大;

  6、由于考试组织工作失职,导致教师参与作弊,学生考试成绩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

  四、加强学校中层领导的管理。

  1、按照国家关于小学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根据学校的'规模合理设置学校内部机构,严格控制学校领导职数,做到机构精简、职责分明、管理高效。

  2、学校中层领导的选拔要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先由学校推荐、经校长考核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再由清泉联合校任命。

  3、学校中层领导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结束前由清泉联合校负责组织考核评价,能履行职责可以连任,否则不再续任。

  4、学校中层领导在任期内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校长考核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将予以解除领导职务: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造成严重影响;

  (2)、制造矛盾影响班子或教师队伍团结造成恶劣影响;

  (3)、分管工作有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

  (4)、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班子决定的工作有严重抵触造成不良影响。

  五、学校内部工作分工由学校领导班子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讨论研究决定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六、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建立按劳分配的激励机制。

  1、各校每学期成立教师业绩考评小组。考评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本校教师业绩考评和解释工作。

  2、考评对象: 全校小学在职教师。

  3、考评办法:考评小组参照清泉联合校相关文件及《Xx小学量化实施细则》,每学期对教师的师德、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需报送清泉联合校会审核,作为教师评优评模的依据。

学校的管理制度最新7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副校长负责具体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学校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三、学校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长→当地疾控中心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四、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

  五、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六、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学校的管理制度最新8

  为美化校园,造就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四有新人,学校公物做到个个爱护,人人有责,特制订下列制度和措施。

  一、建立财产登记、报损制度:

  每学年开始总务处对各班、处室所有校产全部按数登记入册,由班主任、处室负

  责人签。如中途有破损及时报告总务处,一周内进行调换或修理。期末按各班、处室入册数检查核对一次。

  二、校产、公物管理要求:

  1、不乱涂乱刻墙壁、门窗、桌凳,不攀折践踏花木。

  2、爱护班内卫生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不挪用别班的卫生工具;若借用学校的。公物必须及时归还。

  3、开关门窗、日光灯、电风扇各班要有专人负责,白天、晴天尽量做到教室内少开日光灯,做到人走灯熄。

  三、公物赔偿制度:

  1、损坏课桌(张)赔偿30元;损坏课凳(条)赔偿5元;损坏教室内卫生洁具(件)赔偿2元;损坏玻璃(块)赔偿15元;损坏日光灯启辉器、开关(只)赔偿3元;损坏录音机(次)20元。

  2、体育器具、自来水龙头无故损坏,视损程度赔偿。

  3、如遇损坏其它班级公物,按上述价赔出外。还要扣除三项竞赛分数。

  四、奖惩办法(班主任):

  校产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经费的开支,这份工作班主任要付出一笔很大的辛劳,故此设立校产管理奖惩办法。首先,与学校的三项竞赛挂钩,视损坏程度每损坏5元扣半分。其次,到学期结束,根据使用保管程度的检查结果奖励经济30-50元,损坏校产比较严重的班级,要扣奖金。

  以上各条希切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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