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作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14 10:00:29 制度 我要投稿

临时作业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临时作业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临时作业管理制度

临时作业管理制度1

  1、目的

  做好临时动火安全措施,保证大厦的防火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内临时动火作业的审批、监护与检查工作。

  3、职责

  3.1管理中心经理负责各项临时动火作业的审批工作。

  3.2运行班长负责确定各项临时动火作业所需采取的各项安全措施。

  3.3运行值班员负责现场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动火现场巡视检查工作。

  4、工作流程

  4.1动火前的检查工作

  4.1.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不动火。

  4.1.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4.1.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1.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火。

  4.1.5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车间和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排除不动火。

  4.1.6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动火。

  4.1.7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时不动火。

  4.1.8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不动火。

  4.2动火中的工作要点

  4.2.1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持岗位。

  4.2.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精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

  4.2.3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4.2.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3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后才能离开。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临时动火作业审批表》

临时作业管理制度2

  1 总则

  1.1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作业队和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1.2各工区对作业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

  1.3各工区不得将工程交给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作业队施工。

  2 对作业队的安全生产监管

  2.1作业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工区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服从工区管理、监督。

  2.2作业队的`主要负责人是该作业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作业队的安全生产负责。作业队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满足需要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机构设置及人员名单应报工区安全质量部备案。

  2.3 作业队必须按规定对新入场人员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2 .4 作业队必须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被考核人员名单和成绩必须报工区安全质量部备案。

  2.4工区应监督作业队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吸纳作业队参加安全活动,及时向作业队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规定等,并监督贯彻执行。

  2.5对属于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工区工程技术部应审查作业队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2.6与作业队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

  2.7作业队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工区安全部门应对其进行监督。

  2.8对不服从安全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年累计二次及以上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作业队,应责令其停产整顿,限期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必须立即与其终止合同,限期退场,并向项目经理部汇报。

  2.9严禁作业队将所承建的工程再行转包。

  3 其它

  3.1作业队资质审查内容:

  3.1.1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1.3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部门证明的施工业绩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3.1.4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持有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持有资格证书;

  3.1.5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配备情况;

  3.1.6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3.1.7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3.1.8其它。

  3.2 各工区招聘的临时工,必须严格按照对本单位职工安全管理的办法进行管理,且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2.1按规定签订用工合同;

  3.2.2体检合格,并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且考试合格;

  3.2.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3违背本办法规定,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依据项目经理部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临时作业管理制度3

  人员管理:

  1、所有施工单位必须合理配置专职暂电操作人员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操作人员(暂设电工),暂设电工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并按期参加年审及相关的安全培训。

  2、暂设电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好绝缘鞋,戴好安全帽,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高压操作必须先检查安全工具、绝缘垫、绝缘台、绝缘拉杆、绝缘靴、绝缘手套等,使用工具必须使用带有绝缘手柄的工具,绝缘拉杆、绝缘靴、绝缘手套应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

  4、需要上杆工作时,检查脚扣和安全带,必要时戴好绝缘手套。脚扣和安全带应做到各部位灵敏可靠安全,并且绝缘。

  5、高压停电操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步骤应为验电、停电、验电、放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拦、悬挂标示牌。在开关手柄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在遮拦上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志。

  6、高压操作时,先穿好绝缘用具再进行操作,操作时不能少于二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合闸时,配电柜操作应先合隔离开关,再合断路器,停电时顺序相反。跌落式熔断器先合两个边相,再合中相。有风时,先合上风口,再合下风口,再合中相,停电时顺序相反。

  7、杆上作业时,穿好合格的脚扣,系好安全带,戴好手绳。大的料具用小绳系好,小的料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递完料具后,要离电杆3米以外,禁止上下投掷料具。

  8、施工现场暂电人员经常对配电箱内的闸具进行检修及清扫工作,检修时应做到:

  a)必须停电,严禁带电工作;

  b)悬挂停电检修标志牌或派专人看护;

  9、检修人员必须服从组长或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10、暂设电工人员对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缆的走向和上级变压器的情况,必须掌握熟悉,对特殊部位加强巡视,对漏电开关经常检查试验,达到灵敏安全可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设备设施管理: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执行三项五线制。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和tn-s保护系统。

  12、施工现场使用的电闸箱,按照临时用电平面图所标位置砌筑平台,并搭设防雨及防砸棚,周围设围栏,刷红白相间油漆。箱内闸具安装牢固,工作灵敏安全可靠,不能带病操作。电缆及胶皮线必须由箱下方进出,穿管保护并单独固定好,所有电闸箱统一编号,每个电闸箱必须能上锁。电闸箱漏电开关必须由指定厂家生产,所接设备必须挂牌标示。

  13、电焊机必须标明现场统一编号,负责人姓名等。一次线长度不能大于5米,二次线长度不能大于30米,要压好线鼻子,连接牢固,严禁使用t型螺栓压线。一、二次防护罩齐全,达到双线到位,电焊机保护线压实,必须安装焊机专用保护器。

  14、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制度,严禁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电闸箱内应保持清洁,闸箱内不准堆放任何杂物。闸箱闸具不准破损露铜,严禁一闸压双路。

  15、现场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合理,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100~50ma,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秒。

  1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经,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黄绿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使用黄绿双色线作为负荷线,不得混用。

  17、施工现场使用小型电动工具,电缆线必须使用皮护套铜芯电缆,中间不能有接头,严禁乱拉乱扯,车辆来回碾压。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符合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必须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

  现场照明:

  18、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严禁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施工结构、宿舍及工具房内,应使用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的低压照明。低压照明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变压器,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米,并有防雨及防砸措施。以上所有照明都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电缆敷设:

  19、施工现场电缆采用暗敷设,电缆沟深不能少于0.7~0.8米。电缆上下方要垫10厘米厚的细沙,沙层上盖红机砖或盖板,再用细土填实。电缆走向需设电缆标志桩,电缆上方不能有建筑物及堆放材料。

  20、电缆、胶皮线架空时,应沿着墙壁或电杆敷设,两头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吊挂距离超过10米,必须采用铅丝或钢丝绳吊绑,以减轻电缆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米以上。电缆接头处应牢固可靠,做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

  资料管理:

  21、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应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执行用电申请审批制度。不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设备、无审批手续用电、暂设电工不得进行带电接线作业,必要时可做停电处理,直到满足规定方可使用。

  22、分包或外协单位用电必须签定集团统一格式的用电协议书。

  23、暂设电工人员负责现场的安装接线与维修工作,记录有关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24、所有相关资料必须整理齐全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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