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6 19:24:08 制度 我要投稿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文件、档案管理

  本制度所称安全文件、档案是指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及企业安全生产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管理体制与职责

  3.1公司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工作的领导,指定一位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3.2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应具有安全生产及档案专业知识,集中统一管理本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对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档案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3.3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员职责

  (1)凡是企业生产及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与安全关联性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应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协助各职能部门、车间对收集的安全关联归档材料的完整程度、准确性以及保存价值进行审核。

  (4)公司办公室负责收集公司领导在企业安全管理和参加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4.档案的范围、收集与移交

  4.1安全生产档案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基础档案

  (1)企业基本情况;

  (2)厂区平面布置图;

  (3)主要管理人员登记表;

  (4)企业证照文书;

  (5)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6)职业危害申报表及申报回执单;

  (7)应急预案备案回执单;

  (8)重点部位、关键装置和危险岗位一览表;

  (10)特种设备登记表;

  (11)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附操作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

  (1)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图;

  (2)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3)关于任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决定;

  (4)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5)其他与安全组织有关的内容。

  3)安全职责

  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4)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规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操作规程

  6)教育培训

  (1)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3)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卡;

  (4)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6)复转岗、“四新”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及总结;

  (8)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及总结,

  (9)其他安全培训记录。

  7)安全检查

  (1)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所发的安全检查指令书、整改通知书等各类执法文书;

  (2)企业执行各类执法文书所采取的措施及上报主管部门的报告;

  (3)安全监督执法方面的其他文件、文书和记录。

  (4)安全检查及整改通知书(企业自检部分)。

  (5)车间(部门)、班组例行安全检查记录;

  (6)各专项安全检查的计划安排、检查记录;

  (7)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季度、年度安全检查记录;

  (8)各项安全检查的处理情况及整改验收记录;

  (9)各项安全检查的总结汇报材料;

  8)安全投入

  (1)全年安全投入的计划及专项安全投入计划;

  (2)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投入的情况记录;

  (3)安全隐患整改方面的投入记录;

  (4)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投入记录;

  (5)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方面的投入记录;

  (6)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安全文化建设的投入;

  (7)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投入。

  9)“三同时”

  (1)有关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职业卫生方面“三同时”项目的文件、资料;

  (2)“三同时”项目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3)“三同时”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

  (4)其他与“三同时”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10)防护装置(含职业卫生设备、下同)

  (1)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的种类及型号等基本情况资料;

  (2)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情况记录;

  (3)应急救援设备的种类、数量、型号及管理部门、状况记录;

  (4)其他与安全防护设备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11)特种设备

  (1)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及维护保养记录;

  (4)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12)安全用电

  (1)变、配电室运行状况记录。

  (2)临时用电申请及拆除记录;

  (3)配电柜(箱)、控制柜(箱)等用电设施运行记录;

  (4)变配电室平面图及供电系统图。

  13)工伤保险

  (1)参加工伤保险员工的名单;

  (2)企业为员工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或单据;

  (3)发生工伤的员工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的凭证或单据;

  (4)其他与工伤保险相关的文件、凭证或单据。

  14)职业病防治

  (1)本公司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情况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种类;

  (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预防措施情况;

  (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定期检测检验报告;

  (4)接触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员工及其身体检查情况;

  (5)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情况及其身体检查、治疗记录;

  (6)其他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文件、材料。

  15)劳动防护用品

  (1)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2)员工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记录;

  (3)其他与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的文件、材料。

  16)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调查收集各类证据;

  (2)事故调查的相关会议记录;

  (3)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表);

  (4)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文件;

  (5)其他与事故相关的文件、资料。

  17)消防安全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记录;

  (2)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岗位职责;

  (3)消防设施、器材平面布置及应急疏散平面图;

  (4)火险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框图及实施细则;

  (5)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及其消防装备情况;

  (6)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7)消防设施、器材及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8)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测试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9)有关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10)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11)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18)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

  4.2收集与移交

  (1)归档材料应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记录、台帐、规章制度、原始资料、图片、图纸、技术资料等。

  (2)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反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用纸、用笔标准(不用铅笔、圆珠笔),字迹清晰。

  (4)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5)本公司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应随时归档,对基础建设、物料购置与处理、产品生产等活动中形成的与安全相关材料,可在项目结束后整理归档。

  (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负责有关归档材料的审核。

  (7)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应对各部门送交的各类安全生产档案认真检查。检查合格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一式二份)上签字,正式履行交接手续。接受电子安全生产档案时,应在相应设备、环境上检查其真实有效性,并确定其与内容相同的纸质安全生产档案的一致性,然后办理交接手续。

  (8)在资产与产权变动时,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按国家有关法规做好善后工作。其安全生产档案由接受单位或原主办单位保存。

  5.档案处理

  1)根据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安全管理档案建档,与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一致,设立以下档案类别,并根据其归档内容分别编制档案目录。

  (1)法律、法规和标准

  (2)机构和职责

  (3)风险管理;

  (4)管理制度;

  (5)培训教育;

  (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7)作业安全

  (8)职业健康

  (9)危险化学品管理

  (10)事故与应急

  (11)检查与自评

  2)特殊载体安全生产档案(录像带、照片、磁盘)可按载体形式、所反映问题或形成时间进行分类编目,并分别保存,注明与相关纸质档案文件的编号。

  3)档案保存,设专用柜屉,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档案安全。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安全生产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4)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五年)、短期(一年)三种。

  5)对保管到期的安全生产档案,由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档案工作人员进行鉴定,对经过鉴定后已失去保存价值的安全生产档案,应写出鉴定报告并编制销毁清册,经鉴定人员签字后,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审批。销毁安全生产档案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由两人以上监销,销毁清册长期保存。

  6)安全生产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完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6.档案利用

  (1)安全生产档案的借阅、复制必须经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批准。

  (2)在提供、利用、公布安全生产档案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应积极主动地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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