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06 18:58:33 制度 我要投稿

车管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管管理制度

车管管理制度1

  为改善员工上下班交通条件和工作中用车状况,公司鼓励员工自购车辆,并就具体购车补贴、用车津贴及使用情况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购车补贴及用车津贴

  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总经理助理、地产编制的物业公司副总人员购车,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十万元,同时提供借款四万元,但须购买十二万元以上的车辆,公司每月给予用车津贴1200元。

  2.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部门经理、副总工程师、地产编制的物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和购车,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七万元,同时提供借款四万元,但须购买价格在十二万元以上的车辆,公司每月给予用车津贴800元。

  3.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主管人员、部门副经理、地产编制的物业公司职能部门经理购车,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五万元,同时提供借款两万元,但须购买价格在八万元以上的车辆,公司每月给予用车津贴500元。

  4.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其他员工购车,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四万元,同时提供借款两万元,但须购买价格在六万元以上的车辆,公司每月给予用车津贴400元。

  5.员工只可享受一次购车政策,一次性补贴和借款标准以员工享受此规定当时的岗位为准。如员工购车后岗位有调整,每月津贴会随岗位变动而调整,一次性补贴和借款标准不作调整。员工全月休假时无月津贴。

  6.夫妻双方均在公司工作,购买车辆时只可单方享受此规定。

  7.购车价格标准,可包含车辆购置附加税。以上所有补贴中,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

  8.员工购车自购车当月起六年内不得转卖。如在六年内中途离职者,根据提前离职的时间,每提前一年须退还公司一次性补贴的六分之一款项。以上时间不足一年按月计算。

  9.以上所有借款均从借款当日起在四年内分月还清。如在四年内中途离职,须一次性还清所有欠款。

  10.以上所有人员购车后,除公司规定的停车位外,公司不提供其它车位。在用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维修、保养及其它使用费用,个人自理。

  11.员工用自购车因公非本市的出差,根据出差批准单在出差过程中发生的'汽油费,公司根据百公里耗油15升给予相应补贴,过桥过路费实报实销。本市是指:南京市鼓楼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江宁区。

  二.相关手续办理程序

  1.员工向公司提出购车借款和补贴申请,需在办公系统上填写《员工购车补贴申请表》,提供所购车辆的型号、价格等相关材料,并提供本人驾驶执照的扫描件作为附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财务提供支票办理购车手续。购车后员工须将购车发票和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交公司财务部备案,购车发票和车辆行驶证必须为员工本人姓名。

  2.员工自购车在完善相关手续后,须在取车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总经理办公室办理用车津贴核准手续。财务部根据总办审批后确定的用车日期,按公司规定给予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3.员工办理津贴报销手续时,须提供与车辆使用相关的正式费用票据(保险费养路费除外)。

  4.员工在用车津贴核准手续办完之后,自用车日期之日起每月办理一次相关车辆津贴报销手续。

  三.车辆使用规定

  1.享受到公司相关政策购车的员工,车辆必须本人上下班和工作中自用,不得在购车后转让他人使用。

  2.上班外出办事时,公司不予派车,亦不报销出租车费用。如遇两人以上同时外出办事,其中有购车员工,须同时带上未购车员工,在车辆座位能坐下的情况下,公司不予派车。

车管管理制度2

  1、上班前把工作场地打扫干净,调试机器,泡沫充足,工具到位。做好当天工作的准备。

  2、下班后关好设备、收好所有工具并在规定位置摆放整齐,需要维修保养的工具、设备上报主管并做记录。

  3、工作时间分工不分家,相互协作,配合工作,服从领导分配。工作时间工作场合不得吸烟。

  4、在雨天或工作不忙时组织学习,新老员工多沟通,做好带头模范作用,提高积极性。

  5、下班后美容主管进行检查监督,若发现毛巾没洗,机器没保养,工作场地卫生没打扫,机器设备没关闭,一次每人乐捐20元,在洗车过程中若遇客户投诉,扣20元

  6、薪金待遇:主管,基本工资850元、加班工资150元、岗位工资150元、全勤考核100元、月度考核100元。美容技工,基本工资850元、加班费150元、技能工资0-500元、全勤奖50元、月度考核元、每洗一辆车提成2元(内部洗车不计)、推荐升级美容服务提成5%、推荐相关产品销售1%,月底随工资发放。学徒工由专职师傅指导并接受考核,考核通过上岗后按相应工资发放。

车管管理制度3

  Ⅰ目的: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及乘车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乘车时不礼貌的现象发生,确保乘车员工按时上下班。

  Ⅱ范围:公司班车

  Ⅲ执行者:所有乘坐公司班车的员工

  1)职责:

  1.1办公室为公司班车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班车管理及调度

  1.2公司班车的行车路线经公司研究确定,不得随意改动,如需变动必须报请公司研究确认后方可实施,同时应及时告诉所有员工;

  2)管理要求

  2.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停车地点上下车,如有迟到者后果自负;因为司机操作不当造成员工迟到的,按照每人10元对司机进行处罚;

  2.2乘车人员必须遵守班车纪律;上车时应相互礼让,不得拥挤、争抢,不得乱动班车上的设施。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班车上的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3乘车人员应讲究礼貌乘车,不得提前在班车上占座;乘车员工需要爱护班车上的`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杂物,不得抽烟、打牌,更不得在班车上躺卧;

  2.4乘车员工应服从班车司机的管理,如有问题,应向办公室反映,不得随意处理;

  2.5班车司机应控制班车时速在60km小时之内并自觉理解乘车员工的监督,如果班车司机违章,乘车人员能够制止并及时向办公室反映;

  2.6司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违章后果自负。

  2.7班车到达公司后,司机要及时清理车内卫生。

  2.8司机负责班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遇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修,严禁擅自拆卸。

  2.9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严重,每次给予20至100不等的罚款乃至辞退等处分。

车管管理制度4

  1、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论处。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总务处协同查处。

车管管理制度5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当班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三、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做记号确认。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

  六、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须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八、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相关老师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在各接送点提前候车。

车管管理制度6

  1、救护车专供抢救运送病员使用,不得调作他用。车辆除公用外,私人一律禁止使用。特殊需要使用,须经领导批准。

  2、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救护车由医务科调度,运输车辆由总务科掌握使用,无派车通知,司机不得私自开车。夜间遇有特殊情况须紧急出车,可由院总值班人员直接派车。保证会诊用车。

  3、车辆平时停放车房内,做好检修、清拭保养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使用。

  4、要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

  5、车辆行驶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载、超速,做到安全行车,节约用油。

  6、救护车外出救护应按标准里程由司机统一收费,回院后及时将现款上交财务部门。

  7、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立即开车,有事离开时应向值班人员说明去向。

车管管理制度7

  一、幼儿园在新生入园时给每个家庭发放接送卡,加盖幼儿园公章为有效卡。

  二、非指定接送人持卡须凭接送卡上注明的.指定接送人的。委托电话或嘱托才能领走孩子。

  三、幼儿园有权阻止未带接送卡的人员入园,来访者如欲强行进入校园,有责任予以阻拦,并视情况报警。如果幼儿园遇到未持卡的幼儿亲戚(或离异父母)来接孩子,教师可以拒绝。

车管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提高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用户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个体业户(以下简称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出租汽车,是指按照乘客和用户意愿提供客运服务或者车辆租赁服务的客车。客运服务是指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送服务,并且按照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车辆租赁是指向用户出租不配备驾驶员的客运车辆,并且按照时间收费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的管理。

  第四条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城区出租汽车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公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的治安管理。交通、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城建、规划、税务、环保、财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应当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模、数量和车型实施宏观控制。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客运出租汽车的发展规划以及客运出租汽车的数量、乘降点及停车场(站)的年度发展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应当实行统一管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方便群众的原则。客运出租汽车的营运定额和税费标准,应当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管理,秉公办事,依法维护经营者、乘客、用户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经营资质管理

  第八条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经营者所取得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正式营运半年后,经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批准,方可有偿转让。经营权使用期满,由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使用期限、有偿出让、转让的方式、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条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数量和质量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地和经营场所;

  (三)有达到规定标准的管理人员和驾驶员;

  (四)有与经营方式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

  (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个体业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地;

  (三)有达到规定标准的驾驶员;

  (四)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十一条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籍或者暂住证;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龄满2年以上;

  (四)经客运服务培训合格,领取《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准驾证》。被取消营运资格的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取消之日起3年内不得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经营者,按下列程序办理经营手续:

  (一)企业持营运申请报告,公民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持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核发的经营权使用证和客运出租汽车审批表,到有关部门办理车辆牌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

  (三)到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领取《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营运证》。未办理以上手续的,不得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接到客运申请报告后,应当在5日内做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本人。

车管管理制度9

  一、本单位车辆由镇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统一调派,按先急后缓、保证重点的原则,确保镇班子和重要工作任务用车。

  二、车辆外出(县外)公务活动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驾驶员凭镇办公室派车单报销过路费或其它费用(包括办事处车辆)。因用车紧张需租用其他车辆的,由镇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登记,私自用车的不予核销。

  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对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由驾驶员负责,单位不予报销。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责任,对驾驶员作出相应处罚。

  四、严格控制公车私用。车辆实行专人驾驶,定点维护保养。

  五、驾驶员双休日及因事、因病请假的,车辆钥匙必须交镇办公室保管。在节假日、双休日确需工作用车的,需经镇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用车。

  六、日常车辆由驾驶员负责维护管理,车辆要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确保正常工作用车和行车安全。

  七、油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发放油料充值卡,实行专卡专用,不得擅自提供其它车辆使用。充值卡费用使用完后需充值,经镇办公室登记后,再进行充值,镇办公室应对公务车充值费用进行登记,以便全面了解车辆油料使用情况。

  八、车辆需要保养和维修时需报镇办公室,保证维修费用清楚。

  九、驾驶员将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或其它人驾驶,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驾驶员和驾车人承担。

  十、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办事处按照执行。

车管管理制度10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幼儿园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园内行驶车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儿的车辆,行驶车速严格按照规定行驶。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交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车辆如在接送幼儿途中遇到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幼儿园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三、车辆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工作,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接送幼儿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园长。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完好,方可签字提车。

  四、司机接送幼儿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可打电话通知家长,无人接幼儿必须送回园里,绝不可以让幼儿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反交规情况下经园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接送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幼儿,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4、接送幼儿一律实行接送卡接送幼儿,无卡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委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

  五、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路边或幼儿园操场。

  2、除早、晚接送幼儿外,司机不得将校车驶出幼儿园,否则后果自负。

  3、除幼儿或幼儿园老师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园里有关规定惩罚。

  六、司机的.职责

  1、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校车管理条例。

  2、司机应爱惜校车,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幼儿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园长,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车门。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

  七、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园长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

  8、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9、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八、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 对家长要热情有礼貌,对幼儿具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

  2、 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经调查属实将按相关制度处罚。

  3、 司机应熟悉每位接送幼儿及家长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幼儿,要提高警觉,并向幼儿证实接者身份,并要求家长来电说明,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幼儿。

  九、随车人员规定

  1、随车人员必须是本园教师或幼儿园负责人,要建立上下车点名制度。

  2、随车人员要对定点人员的纪律、卫生、精神状态等给予高度关注,及时处理偶发事情。

车管管理制度11

  1.0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1.1地下停车场按月/季/年出租,并签定正式车位租赁合同,车位租金按深圳市物价局、住宅局有关规定执行,每月30日前收缴下月租金,租金只能预交不可拖欠。拖欠租金按合同规定执行。

  1.2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在道口岗亭或地下停车场进口处领取《车辆出入卡》,方可进入地下停车场停车。

  1.3出场车辆必须在道口岗亭或地下停车场出口交回《车辆出入卡》,车管员在对车辆、司机、停车证、查验无误码后方可放行。

  1.4车场停车证由车主在汽车挡风玻璃左侧醒目处,以便于识别,车辆入场后停车证由车主妥善保管,作为出入地下车场存、取车凭证。

  1.5凡与车位登记牌号不同的车辆不得停放在地下车场。

  1.6车主不得把贵重物品放的`车内,要关好车门、车窗,做到车停人走。

  1.7车管员必须严格履行车辆出入登记手续,认真执行规定,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1.8车主停车证一旦遗失,要立即向管理处申明,并要求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2.0地面停车场管理规定

  2.1地面停车场车辆停车半小时以内不收费,超过半小时按深圳市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2.2长期使用地面车位的用可购买月/季/年卡或临时停车卡,收费标准参照深圳市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每月30日前到管理处办理下月停车卡,停车月卡可使用到次月3日。

  2.3车辆进入车场道口,必须用行驶证换取临时停车证或月卡车位牌方可进场停车,出场时凭临时停车证或月卡、车位牌换回驾驶证。停车期间由车管员打卡计时。

  2.4停放在车场的所有车辆,必须关锁好车门(窗),防止车内物品丢失。

  3.0其他

  3.1除公司领导、管理部工作人员和管理处领导外,任何人无权查阅相关记录或资料。

  3.2如发生车辆丢失等紧急情况,管理处领导须在第一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写出情况说明,同时搜集其他证据,并尽快报告公司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

车管管理制度12

  为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发挥小车使用效益和确保用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局领导及各科室需用车时,应提前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公务用车应遵循先领导后科室,先急后缓,统筹安排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必须由专职司机驾驶,严禁外人驾驶。

  四、司机对车辆有爱护、养护和车身安全责任。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公车私用,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的',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五、车辆的燃油、维修费用由办公室结算。车辆维修应事先报告,并填报《车辆报修登记表》。维修费用在500元以内的报办公室同意;500元至3000元内的报局分管领导同意;3000元以上的须报局长同意。

  六、个人私事原则不得派车,特殊情况需用车的,须报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方准派车。并由使用人交纳油料费(以10公里为计费单位,四舍五入,每10公里5元)和路桥费。

车管管理制度13

  绞车房属重点防火单位,为确保正常运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工作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内。

  2、在绞车房外悬挂消防重点警示牌。

  3、绞车房内严禁吸烟。

  4、禁止人员接近高压设备,必须用隔离板把高压设备隔离开。并在隔离板上悬挂防火、注意安全等告示牌。

  5、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佩带绝缘安全手套。

  6、定期检查线路绝缘外皮、开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绞车房内灭火器材齐全,至少有两瓶以上灭火器,0。2m3砂箱,部分砂子用易碎的'砂袋装好。

  8、经常观察房内设备及电阻箱,温度升高时应注意通风,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异常情况。

  9、外来人员进入绞车房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入内,离开时须签字方可离开,闲杂人等严禁进入绞车房内。

  10、绞车房内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认真做好交接班任务,做到绞车房内时时有人。

  11、多雨的季节要做好绞车房防雨的工作。

车管管理制度14

  为了保证油区接卸车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发生火灾事故,结合锅炉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 卸油前需要检查卸油站台照明充足,站台周围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冬季应及时清扫冰雪,并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

  2. 卸油机车与油罐车之间至少有两节隔离车厢方可允许取送油车。在进入油区时,机车烟囱应扣好防火丝网,行驶速度应小于15km/h,不准急刹车,挂钩要缓慢,车体不准跨在铁道绝缘段上停留,避免电流由车体进入卸油管线。

  3. 工作人员应待机车与油罐车脱钩离开,采取制动措施后,方可登上油车,开始工作。

  4. 打开油车上盖时,严禁用铁器敲打。开启上盖时应轻开,人应站在侧面。卸油沟的盖板应完整,卸油口应加盖,卸完油后应盖严。卸油过程中,值班人员应经常巡视,防止跑、冒、漏油。

  5. 油车卸油时严禁将扎有铁丝的胶皮管或铁管接头伸入仓口或卸油口。

  6. 油车、卸油加温时,应严格控制温度,柴油不超过50摄氏度,进入油罐的燃油蒸汽加热温度不超过250摄氏度。

  7. 在卸油中如遇雷雨天气或附近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卸油作业。

  8. 卸油区内铁道必须用双道绝缘与外部铁道隔绝。油区内铁路轨道必须互相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并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5欧姆。

  9. 卸油站发生火灾时,如油槽车正在卸油应立即停止卸油,关闭上盖,防止油气蒸发,设法将油槽车拖到安全地区,如油品外溢起火可用砂子、土围堵将火势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然后用足够数量的泡沫、干粉灭火器和消防水扑救。

  10. 油区值班员及卸油人员在卸油期间,必须遵守卸油规程,安全规程及本制度。

车管管理制度15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运行工区驾乘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1 安全行车规定

  1.1 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

  1.1.1 工区所有车辆的驾驶人员(含操作队值班车辆)均应由公司批准的具有驾驶资质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驾驶工区机动车辆。

  1.1.2 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1.1.3 操作队值班车辆驾驶人员应服从驾驶班班长、操作队队长、当值值班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做到出车及时、驾驶安全;工区生产用车驾驶人员应服从驾驶班班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不得私自出车;

  1.1.4 操作队值班车辆应履行车辆每日交接手续,确保油料充足,车况良好,不符合车辆交接条件的,接班人员应及时指出,并向驾驶班班长汇报。

  1.1.5驾驶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工区、操作队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1.1.6 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1.1.7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1.1.8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

  1.1.9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1.1.10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1.1.11 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1.1. 12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1.1.13 车辆的出行执行派车单制度。

  1.1.14 驾驶班应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1.1.15 执行行车任务时,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工区规定的行车路线,驾驶途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16不准酒后驾车,驾驶中不准打手机,不准吸烟,不准与同车人说笑、聊天。

  1.2 乘车人员安全规定

  1.2.1 乘车人员有提示、督促驾驶员安全行车的义务。

  1.2.2 乘车人员应提前告之驾驶员的行驶目的地,并不得要求驾驶员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2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2.1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丢损;

  2.2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2.3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2.4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2.5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2.6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3 安全行车奖惩

  执行公司及工区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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