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

时间:2023-07-17 19:23:38 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 篇1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幼儿健康成长,确保国家(园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安全工作由园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室向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幼儿园每月要对幼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幼儿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有重大事故立即上报。园内外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二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日;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幼儿园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得将幼儿赶出教室、幼儿园。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幼儿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镇教管中心领导批准、园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幼儿参加救火、救灾等。

  7、幼儿园还要教育幼儿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幼儿园要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镇政府和教育局。

  9、幼儿园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 篇2

  1、工作日期间,各部室人员要提高安全保卫意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可疑和异常情况,及时查清,妥善处理并向办公室报告。

  2、法定节假日,由机关领导带班,各部室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负责,不许擅自离岗。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离岗,应请示带班领导,并由机关人员暂时代岗。

  3、外来人员以电话、慕名前来等形式找机关领导,应先与办公室联系,未经允许,不得引见机关领导,也不得告诉机关领导的电话和住址。

  4、机关财务室、档案室等重要场所要进行防盗处理。

  5、办公室内无人时应随时锁门,下班时必须关闭办公室电灯、空调、计算机等电器以及窗户、房门等。

  6、办公室内电器设备要共同维护、正确使用,发现损坏,应及时通知办公室进行维修。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 篇3

  一、成立由园长、总务及部分园务委员组成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值日周制度,每天有两位园务委员及一位级组长负责值日巡视全园幼儿活动情况。

  三、定期对全体老师、幼儿进行安全工作教育,增强全体教师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组织老师、幼儿进行园外活动时要落实好负责安全的.人员及安全措施。

  五、定期对全园校舍进行检修,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不测。

  六、经常对园内各类活动器械进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停止使用。

  七、加强防火工作,安全用电,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八、做好全园水井、窨井、化粪池的安全,全部加盖,以防意外。

  九、加强防盗工作,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对全校有关室内防盗。

  十、严格门卫制度,节假日有人值班护校。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正常办公秩序,确保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职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市级机关办公区,是指市委机关办公区、市政府机关办公区。本制度适用于在市级机关办公区办公的所有部门、单位及进出市级机关办公区的所有人员、车辆。

  第三条市级机关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坚持“履职尽责、齐抓共管、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物防、技防和人防相结合。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四条市级机关办公区部门、单位应当将新增、借调人员信息及时通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便办理出入证件。

  第五条市级机关办公区工作人员出入,保安员问询时应予以配合。

  第六条市级机关办公区部门、单位使用设备维修、工程施工等临时工作人员,应坚持先审查后使用的原则,对审查不合格或未经审查的人员不得使用。对使用的人员,要指定专人管理。

  第七条其他市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进入市级机关办公区应当出示有效证件。

  第八条办理正常业务的外来人员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说明事由,征得受访单位同意,凭有效证件办理来客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第九条严禁收废品、推销人员进入,送快餐、送水等为市级机关办公区提供工作、生活保障的',经许可后方可进入。

  第三章车辆出入、停放管理

  第十条非机动车辆应当放入自行车车棚或指定区域,不得占用机动车辆停车位,不得乱停乱放。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放的通行证进入市级机关办公区。

  第十二条除正在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其他无证机动车辆须履行登记手续,换发临时通行证之后方可进入。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进出市级机关办公区限速5公里,禁止鸣笛,避免发生擦碰。

  第十四条车主不得带入上访人员,不得从事与公务、业务往来无关的事项。

  第十五条凡有货物运出车辆,须持有相关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品名、数量),保安员查验属实后,准予放行。运入货物的,收货单位须提前通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十六条机动车辆停放应当遵循“先公后私、公近私远”的原则。

  第十七条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或车流量过大而对机动车辆的进出、停放实行交通管制时,驾驶人员应自觉服从。

  第四章会议、活动秩序管理

  第十八条在市级机关办公区组织、召开有外来人员参加的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提前1天通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十九条外来人员凭会议通知或会议证件进入,应当自觉遵守机关办公区安全保卫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检查、考察、参观或其他来访的客人,接待单位应当提前1天通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五章消防管理

  第二十一条机关办公区各部门、单位内部消防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公共区域消防管理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第二十二条机关办公区不准乱接电线,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应当将燃烧物熄灭后放入垃圾筒,不得随意丢弃。

  第二十三条公用消防器材、器具不得随意挪动或遮挡。

  第二十四条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在门厅、楼梯、过道内堆放物品,消防通道不得停放车辆。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单位对发现的公共区域消防隐患应当及时通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发生的火灾有义务先行组织施救并报警。

  第六章公共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食堂、锅炉房、配电室、机房等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第二十七条各类密级文件的处理按《保密法》规定执行。严禁在机关办公区焚烧废弃物品。

  第二十八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进入机关办公区。

  第二十九条实行市级机关办公区公共区域昼夜巡逻制度。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保安服务公司是市级机关办公区安保服务主体,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履行指导、监督职责。

  第三十一条市级机关办公区各部门、单位应当明确一名安保联络员,负责本部门、单位社会治安综合防治及消防工作,负责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保科的沟通协调工作。

  第三十二条违反人员、车辆进出管理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通报至所在单位、部门,由所在单位、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的,视情形将作出暂扣、没收通行证及下年度通行证停办处理。

  第三十四条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因失职、渎职造成火灾等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市委、市政府机关办公区信访维稳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市政府综合办公区(原师专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 篇5

  一、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带幼儿外出活动,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并随时清点人数,严防幼儿走失。

  二、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解决。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教育幼儿不带危险品来园,每天晨检时要注意幼儿所带物品;中午入睡室前应检查幼儿身上有无小物品等;午睡时注意观察幼儿手里是不是有不安全物品,发现后及时收起来。

  四、外来人员必须登记经允许方能入园,一般情况正在带班的老师不能会客和接电话,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将幼儿交给陌生人防止冒领。

  五、必须妥善保管好消毒用品、药品。班级人员按时按量给幼儿服药,内服外服药要有名称、标记,防止错服漏服。热水、热汤应放置适当位置,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烫伤、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应关(锁)好门窗、风扇、厨房煤气等,做好巡视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切实做好保卫工作。

  七、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进出要锁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避免砸伤、摔伤等事故发生。

  八、幼儿在园发生意外事故,当班人员必须立刻向园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家长并将幼儿送医院就诊。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 篇6

  为了加强保卫消防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综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

  2、行政主管领导、法人代表对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各室主要负责人对各室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3、各室经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

  4、各室须明确一名同志协助负责保卫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验,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

  6、对各办公室的降温、取暖用电、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等电器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7、不乱拉、乱接电源,严格控制大功率用电设备,电源设备由专人负责。

  8、在走道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牢、电源是否切断。

  苏州工业园区东港实验幼儿园

  二〇〇五年九月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 篇7

  一、严格遵守我园作息时间,上午7:40分迎接幼儿入园、下午5:30分幼儿离园。

  二、严格实行早晨入园晨检制度,由行政值班人员、保健医生、门卫把关,密切观察幼儿身体情况、严防不法人员混入、防止闹情绪幼儿跑出等情况。

  三、门卫、保卫人员严格把关,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有权对携带大小包裹入园的人员进行开包检查。对公事来访者问清事由后仍需进行指定登记(来访单位、人数、来去时间等)。教职工上班时间严禁私人会客,严禁私人串门者及推销人员进入园内,幼儿在园时间段我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卡制度,幼儿家长进出园门一律出示接送卡,特殊情况由别人代接送的`,更应认真检查接送卡和随身物品,否则一律不予放行。

  五、门卫、保卫人员上班时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串岗,擅离职守。幼儿上课期间幼儿园大门、小门必须上锁,出现意外必须及时汇报,不得隐瞒。

  六、严禁上课期间教师带幼儿外出散步,在操场进行户外活动前讲明要求,清点人数,注意安全,以防事故发生。

  七、严禁教师安排幼儿独自送餐具到厨房或倒垃圾以及到园内任何办公室替老师办事。

  八、实行全天制行政值班人员轮流值班,处理突发事件。

  九、教师必须加强对幼儿进行各方面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教育幼儿知道幼儿园名称、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单位及电话号码。

  十、教育幼儿不得带尖锐和危险物品入园,有因带病带药入园的幼儿早晨入园时家长必须亲自将药物交给班级教师。幼儿午睡时间及中途一律不接待家长送药。保健医生、教师对带药幼儿作好记录,以免服错药。

  十一、如果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教师必须保护好周围的幼儿。

  十二、我园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对园内房屋结构,设备、桌椅、床、玩具等每周检查一次,发现损坏及时报告、修理,消除不安全隐患。

  十三、禁止腐烂、变质等一切不符合卫生要求及幼儿生长发育的食物进入幼儿食堂。

  十四、全园教职工必须按照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有责任、有义务同一切不法行为作斗争。

  xx年五月十三日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 篇8

  1、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安全工作由园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形成党政联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抓,各部门和班级细致实施的管理网络,职责明确,层层有效落实。各部门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加强教职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坚持逢会必讲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每月安全专项主题学习活动和每日安全巡检制度,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通过深入宣传,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安全方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幼儿园每月要对幼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幼儿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园内外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校公安处,一份报后勤处,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专业保安护园制度;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幼儿园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校公安处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校公安处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得将幼儿赶出教室、幼儿园。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幼儿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批准、园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幼儿参加救火、救灾等。

  7、幼儿园还要教育幼儿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按时到园、按时离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幼儿园要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局。

  9、幼儿园要经常检查园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检、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幼儿园施行封闭式管理,制定专项的《幼儿园门卫安全防护制度》,督导门卫严格查验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幼儿园内。幼儿园日常出入采取持安全接送卡出入制度,出现传染病检疫期间,幼儿园采取封园管理,由教师接送幼儿,家长须与教师打电话确认后,教师负责接送幼儿,外来办公人员须登记打电话核实后方可进园。

  11、有效建立有效地建立了警园联防机制。与校公安处建立治安防控体系联络网,做到快速有效处理应急事件发生;

  12、保证园(班)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保证每天定期由专人检修并有详实记录,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活动场地:

  幼儿厕所、盥洗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电源插座应放在1.6米以上地方,要有警示标示;幼儿接触到的设施设备应进行软处理,清除房屋、场地不安全因素。对幼儿园的房屋、场地、家具、大型玩具、运动器械等设备,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定期检修大型玩具,张贴玩具安全使用温馨提示标志,发现隐患停止使用;各项活动均要以幼儿为中心,保教人员要密切注视幼儿的各项活动,总务人员应该经常检查大型设备是否完好,并及时组织联系维修。教师组织户外活动时,应事先观察好场地,清楚不安全因素,不得玩忽职守和搞“放羊式”的活动。不准私自带幼儿去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幼儿玩耍时,要有人在旁照顾;经常检查电器、电线是否漏电,室内电器插座应安装在1.6米以上,不允许幼儿进入食堂、库房等地。

  生活用品及玩具:

  教师、保育员必须明确掌握班内设施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每月做好班级安全自查表记录工作,并逐一制定防护措施,不允许幼儿佩戴项链、耳环、手镯等。热水瓶、壶、电器、火柴、刀剪等放到幼儿取不到的地方,以免发生烫伤、烧伤、触电及割伤。不给幼儿体积小、锐利、易破碎、带有毒性质的玩具和物品,以免误塞、误吞,造成伤害。玩具破损后及时修理替换。幼儿午睡之前,检查幼儿的手、口是否有异物,摘下幼儿头上的装饰物。

  药物

  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吃药时必须认真核对,剧毒药品要专人专箱管理,并放置在幼儿不易接触的地方,班内不许存放剧毒药品,消毒液禁止放在幼儿的卧室及活动室。使用灭鼠、灭蚊药时,要有措施,有记录。保教人员请家长写清药名、用药时间、用药量等,合理用药、喂药,认真计算用药剂量,幼儿服药前要仔细核对,并做好交接班。

  食物

  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幼儿就餐管理制度,并由经办人每餐予以鉴字备案。组织进餐时注意观察幼儿,幼儿不能说笑、打逗,以防止食物吸入气管。粥、汤、开水等易烫食物必须放在安全地方,进行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幼儿饮用。

  防止幼儿走失

  接送幼儿时老师应与家长见面,并以《接送卡》为凭证接送幼儿。换人接送幼儿时教师要和家长做好沟通。外出活动时,做到随时清点人数,交接班也要清点幼儿人数,保安时刻注意观察幼儿园大门,禁止幼儿单独外出。

  13、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按照季节或根据需要联系消灭蚊蝇及其它传染病用的药剂和喷洒工作,对传染病及其它疾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宣传卫生及防止流行传染病的知识,认真执行膳食分析,做好营养计算,做好食物原料的检查和监督器具消毒工作;把住工作人员、幼儿的体检关;妥善保管药物;坚持深入班级进行检查和指导教师进行晨检。定期学习幼儿常见意外事故急救处理方法,避免伤亡,减少全并症的发生,提高急救处理的成功率。

  14、带班人员对在班人数了如指掌,带班教养员不得脱离班级而使幼儿无人照看,不得使任意幼儿长时间脱离视线,不得指持有儿倒垃圾和干超过幼儿能力的活。班内不准留园外人园谈话,食堂不能作为行人通道。

  15、各班对个别哭、闹、跑的幼儿应有针对性措施,认真排查教职员工中和家长中重点人群,其中严重者应向园长汇报并制定措施。

  16、班级下班前各班要认真检查室内是否有人,并处理好门窗、水、电等事宜。离园后应有门卫专人检查门窗、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电、防台、防汛、防盗工作。

  17、值班人员应清楚掌握火警、匪警、防台、防汛电话号码,按时开关园门,不得在班上喝酒,九点前不应睡觉,睡前应巡视全园门窗、水管、煤气、紫外线灯、电灯、录音机,拉电闸。

  18、要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与家长签署安全接送协议,不允许幼儿自己来去,特殊情况需有家长说明、备案,不允许将幼儿交付给生人带走,家长委托他人接送幼儿必须亲自打电话给教师经核实确认后,持亲笔委托字条交给老师备案。保安人员要把好大门,工作时间不能脱岗或干其它事务,有值班记录。

  19、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20、对园(班)内出现的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根据情节大小,分故意伤害、责任事故、工作差错、自然事故四级处理。

  21、每年进行一次全园性防火逃生演习,职工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幼儿园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并妥善存放,要定期检查、更换灭火器。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 篇9

  1、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2、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3、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4、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5、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6、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7、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8、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

  9、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10、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人。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务室,必要时送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 篇10

  为加强委内部治安保卫管理,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特制订本制度。

  一、治安保卫任务

  1、治安保卫工作是机关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专人负责、分级管理。依靠全体工作人员,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落实措施。

  2、委办公室是实施本制度的职能部门,对机关内各处室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3、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是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处室实施,将治安保卫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中,教育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4、委机关治安保卫工作主要任务:

  ⑴贯彻执行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 ⑵开展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动员和依靠全体工作人员参与内部治安管理,开展群防群治,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⑶认真落实“四防”的.各项具体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安全检查,整改“四防”工作中的隐患。

  ⑷参加当地公安机关统一组织的治安联防活动;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⑸维护机关内部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负责机关内部各种临时工的治安管理。

  二、治安保卫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好机关治安保卫“创安”活动工作计划,并与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考核,与机关其它工作同计划、同检查、同总结。

  2、健全机关保卫组织,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通讯器材,创造必要的运作条件。

  3、组织机关各处室,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各种措施,切实搞好内部综合治理。

  4、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研究处置突出的治安问题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隐患。

  三、治安保卫工作措施

  1、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结合本委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使之有章可循,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2、加强值班,严格执行门卫出入登记制度,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3、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的原则,正确确定委机关要害部位、重点部位和消防重点保卫目标,年初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每季一次的定期检查、年终奖罚兑现。

  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 篇11

  一、全园教职工应严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人身安全,严防幼儿走失。

  二、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鞋带、异物,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解决。要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

  三、带幼儿外出活动,请示领导,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要随时清点人数,走路时注意幼儿不离队,不掉队。

  四、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一般情况当班教师不会客不接电话。健全幼儿接送制度,对陌生人接幼儿一定要问清情况,防止冒领。

  五、单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区域,严禁进入园内活动场所或停放走道。

  六、一切消毒液、杀虫剂、灭鼠药,药品都由专人妥善保管并且上锁。园内热水明火(营养间的煤气)放置适当位置,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电源应及时切断,严防烫伤火灾和中毒事件。

  抓好食品验收验质验量,规范操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

  七、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应关好门窗,门卫每日巡回检查,节日安排好值班人员,切实做好保卫工作。

  八、职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

  九、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的、安全,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填写好安全检查各项记录。定期维修,避免砸伤,摔伤等事故发生。

  十、幼儿在园时发生骨折,缝针等重大事件事故,除由幼儿园负责送医院治疗外,每天给幼儿增加一定的营养,直到拆线,并及时做好家访工作,当事者应及时汇报,并写出事故发生情况,根据情况轻重,给予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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