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员工的奖励制度

时间:2023-09-15 10:21:27 制度 我要投稿

激励员工的奖励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激励员工的奖励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激励员工的奖励制度

激励员工的奖励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企业员工奖励暂行办法》,激励广大员工忠于职守、进取创新、甘于奉献,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成员企业集体或个人各类奖项的申报、评审、授奖活动。

  第三条各类奖项的推荐、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的评审制度。

  第二章奖励种类与评审条件

  第四条奖励种类分为创造奖、功绩奖、特殊贡献奖、品格奖四类基本奖项。

  (一)各成员企业可在符合此四类奖项基本评选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奖励的需要进行细化命名。

  (二)以上四类奖项均可以将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合并使用。精神奖励依次分为记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荣誉称号四个等级。

  第五条各类奖项的候选人必须能够模范地践行企业文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拼搏、奉献精神,在所在岗位做出突出业绩并能够起到表率作用。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一)研发或设计的新产品给企业增加显著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集体;

  (二)技术创新成果被企业采用并给企业增加显著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集体。

  (三)管理创新成果被企业采用后,显著提高了企业管理效率并直接或间接给企业增加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集体;

  (四)合理化建议被企业采纳,直接或间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集体;

  (五)通过优化设计院所提交的最终设计方案,显著降低投资或提高使用效率的个人或集体;

  (六)通过创新管理机制,显著提高管理效率,为企业增加显著效益的企业管理人员。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功绩奖:

  (一)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做出显著贡献的先进工作者;

  (二)在提升企业形象或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做出特殊贡献的集体或个人;

  (三)通过优化岗位结构,精干人员编制,提高工作效率,使企业实物劳动生产率连续三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集体或个人;

  (四)在企业有形或无形资产遭受损失之前,提出预警建议或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的个人或集体;

  (五)举荐或选拔的优秀人才为企业管理或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

  (六)在开拓市场或客户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七)执行专项任务超过企业原定预期,取得特殊业绩的个人或集体;

  (八)通过创新管理或提高管理效率为企业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高管人员;

  (九)在节能、减排、修旧、利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给企业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集体或个人;

  (十)在优化产品质量和强化服务以及品牌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或个人。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特殊贡献奖:

  (一)通过产品开发或创新管理,给企业增加的效益连续三年超过企业净利润15%以上的集体或个人;

  (二)当企业取得上年利润50%以上的超额利润时,且其主要原因被认定为团队或个人管理所为的,其企业高管人员可计发特殊贡献奖;

  (三)被授予国家和省部级以上奖励,显著提升企业知名度3

  和无形资产价值的集体或个人;

  (四)在抢险救灾和事故救护中采取得当措施给社会或企业挽回或减少损失的个人或集体。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企业五年以上工龄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品格奖:

  (一)一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个人;

  (二)一贯勇于担当,不向他人推卸责任的个人;

  (三)一贯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个人;

  (四)一贯善于和他人合作共事,且在建设和谐企业或团队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

  (五)一贯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处处做出表率的个人。

  第三章奖励标准

  第十条创造奖按其实际创造的经济效益进行奖励:经济效益在100万元(含,下同)以下的,按其经济效益的5%奖励;500万元以下的,按其经济效益4%奖励;1000万元以下的,按其经济效益3%奖励;3000万元以下的,按其经济效益的2.5%奖励;5000万元以下的,按其经济效益的2%奖励;1亿元以下的,按其经济效益的1.5%奖励;1亿元以上的,均按其经济效益的1.0%奖励。创造奖总额按分段累进计算,单个奖项的奖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经济效益=当年产生的净利润×评估的成果贡献年限×折算比率;

  当年产生的净利润:系指单项受奖成果当年实际产生的净利润;

  评估成果贡献年限:系指经过专家评估,该受奖成果可持续贡献的年限,上限为8年;

  折算比率:系根据受奖成果风险大小按40%—80%折算。

  第十一条功绩奖按其功绩大小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根据受奖人贡献大小由奖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单项奖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一)凡是能用经济效益计算的奖项,可比照创造奖的计算办法进行计算

  (二)不能用效益计算的奖项,其奖励金额由奖励评审委员会根据其无形价值评估确定。

  第十二条特殊贡献奖根据其贡献大小进行奖励,单项奖金额上限控制在500万元,具体奖金额参照创造奖和功绩奖的计算办法确定。

  第十三条品格奖根据奖励对象影响范围大小、示范程度强弱进行奖励,单项奖金额上限控制在10万元以内。

  第四章评审机构

  第十四条为确保各类奖项的评审工作高效开展,集团公司和各成员企业须设立奖励评审委员会和专业评审组。

  第十五条奖励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所属成员企业负责人、企业内外专家、工会组织负责人、职工代表组成。

  (一)奖励评审委员会委员7~15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主任委员一般由各企业总经理或母公司总裁(总经理)担任。

  (二)奖励评审委员会下设奖励工作办公室和专业评审组。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各类奖项评审的日常组织与管理工作。

  (三)奖励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受理奖项申报,包括政府机关等企业外部奖项申报;

  2、确定部分奖项表彰名额;

  3、审定专业评审组的评审结果;

  4、对各类奖项的推荐、评审和异议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5、为完善奖励工作提供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6、对评奖过程出现的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7、研究、解决奖励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

  (四)专业评审组由奖励评审委员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临时聘请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的主要职责是对推荐奖项的经济效益、成果先进性等进行评估、审查,为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奖出具评审意见。

  第十六条参加各类奖项评审工作的人员对候选人和技术机密及评审过程严格保密。

  第五章申报和评审

  第十七条奖项由个人、部门或单位申请、推荐,受奖者所在单位按规定程序初审后方可申报。

  第十八条推荐单位推荐各类奖项的候选人、候选单位应当征得候选人和候选单位的同意,填写由奖励工作办公室制作的统一格式的推荐书,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者评价材料,推荐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并说明推荐奖项的主要创造点、成果的先进性和实用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第三方评价意见等内容。

  第十九条奖项评选流程:个人、部门申请—所在单位推荐—专业评审组出具评审意见—奖励评审委员会按审批权限审定—公示。其中品格奖不需通过专业评审程序。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推荐奖项不予受理:

  (一)项目未通过验收(评估)或验收(评估)不满一年的';

  (二)同一技术内容或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重复推荐的;

  (三)未按规定的时间申报或推荐材料不齐全、未按要求填写的;

  (四)受奖者已解除劳动关系离开格兰系企业的;

  (五)不符合授奖条件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品格奖候选人须经所在企业全体员工表决,员工总数为200人以下(含200人)企业表决通过率须达到90%以上(含90%),200人以上企业表决通过率须达到70%以上(含70%)。

  第二十四条召开奖项评选会议,到会委员须达到奖励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以到会委员四分之三以上同意为有效。

  第二十五条由奖励评审委员会审定的推荐授奖项目,通过OA网在集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第二十六条奖励评审实行回避制度,与被评审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有利益关系的评委不参与该项目的评审。

  第六章异议及处理

  第二十九条集团各类奖项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奖项的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的奖项候选人、候选单位及其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说明原因,并提供必要的书面证明材料;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单位或个人应当署名提出异议。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第三十一条参与异议调查的人员须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

  第三十二条推荐单位接到异议调查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实异议材料,并将调查、核实情况报送奖励工作办公室审核。必要时,奖励工作办公室可以组织评审委员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三条异议处理过程中,涉及异议的任何一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和延误。候选人、候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承认异议内容;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异议。

  第三十四条奖励工作办公室应当向奖励评审委员会报告异议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提请奖励评审委员会决定,并将决定意见通知异议方和推荐单位。

  第七章奖金列支及发放

  第三十五条奖金列支遵照“谁受益谁列支”的原则,由受奖人所在企业、受益企业或表彰主办单位列支;多个企业同时受益的,由受益相对较大的企业列支或者由其母公司列支。

  第三十六条奖金要列入公司当年财务预算,并经年度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

  第三十七条奖金的发放根据奖金类型分年度或一次性兑现。贡献年限超过1年的奖项,其奖金额分年发放,且当其贡献率在以后年度发生变化时,奖金额亦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八条如为集体受奖,其奖金按贡献大小由所在企业总经理(总裁)办公会议、董事长办公会议或董事会确定分配方案。

  第八章监督与罚则

  第三十九条集团公司奖励评审委员会有权对各企业、各类奖项的推荐、评审和异议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十条凡是违反审批程序或弄虚作假滥发奖金的,一经查实,不仅要追回全部滥发的奖金,而且还要追究推荐、审批环节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评先选优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严禁采用“轮流坐庄”的形式推荐奖项。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评审过程文件资料由奖励工作办公室存档,期限为两年以上。奖励文件由所在公司入个人档案。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激励员工的奖励制度2

  一、新员工激励制度

  1、开门红奖:新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能新签合同,并且合同总金额达到3(含)万元以上可以获得“开门红奖”,现金500元;

  2、开拓者奖:新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业务员拜访量最多者(100个为基数),奖励车补200元;业务主管拜访量最多者(120个为基数),奖励车补300元;

  3、千里马奖:新员工在入职二个月内,业绩第一名且合同金额能达到10万以上者,可以获得“千里马奖”,现金1000元。

  4、晋升奖:公司根据市场的调控需要,新入职的业务员在2—3个月的时间内,业绩名列前茅,考核优秀者可以破格提拔为业务主管;新入职的主管在2—3个月的时间内,业绩名列前茅,考核优秀者可以破格提拔为业务经理。

  二、月业绩优秀团队奖励制度

  1、每月团队业绩合同金额(以团队任务为基数)第一名的团队,奖励现金1000元,发流动红旗;

  2、团队成员集体合影,张贴在冠军榜风采栏里。

  三、月、季度和全年业绩奖励制度

  1、每月业绩前3名者,且当月底线合同金额在任务线以上,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

  2、每季度业绩前3名者,且合同金额在任务线以上,分别给予800元、600元、400元的奖励,并和总经理共进晚餐;

  3、年度业绩前3名者,且完成了年度任务,分别给予不低于5000元、3000元、2000元以上的奖励。

  四、重大业绩重奖奖励

  1、在规定的期限内,超额完成指标的团队或个人,给予重奖(根据现实情况而定);

  2、销售额创下历年度当月纪录的个人给予重奖(不低于现金1000元)。

  3、业绩突出,考核结果优秀的人员,作为储备人员优先给予晋升。

  五、长期服务激励奖金

  服务满二年的销售人员(合同内)每年提取总业绩的0.5%存入其长期账户,至其离职时一次性支付,根据其服务年限,可支付的账户总额的比例如下。

  档次服务年限可支取账户比例(%)备注

  12以下0

  22以上50

  33以上60

  44以上70

  55以上80

  65以上100

  六、增员奖金

  销售人员任职二个月后可以引进销售人员,经公司考核后一经聘用,老员工可获取以下增员奖金。

  1、被引进的销售人员进入公司后能达到转正条件,并转正后,老员工可获取增员奖300元(分三个月付清,100元/月)。

  2、老员工可获取所引进人员第一年业绩总和的0.5%作为伯乐奖。

  七、销售人员福利

  1、合同销售人员转正后可享受100元为底数的'基本商业保险。

  2、入职后根据职务不同,享受每月不低于200元的交通补助,不低于100元的电话补助。

  4、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可享受公司规定的自备汽车用车补助。

  5、入职后可享受公司安排资助的团队活动。

  6、销售人员季度业绩超过当季度任务20%,享受旅游表彰:即国内旅行一次,旅行补助2000元。

  7、销售人员年度业绩超过当年总任务的20%,享受旅游表彰:即国外旅行一次,旅行补助5000元。

  8、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享受总经理特别关爱金。(比如:员工结婚、直系亲属去世,以及总经理认可的其它情况)

  八、每位销售人员工作一年以上者,享受工龄工资的待遇,即满一年100元,满两年200元,满三年300元,依次类推,1000元封顶。

激励员工的奖励制度3

  一、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采纳,予以建议奖,奖励6—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奖励10—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3、看房DJ和管家当天拿小费(管家一间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奖励多一分(此分仅作为加分依据不作奖励现金);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屡次(2次以上)有具体事实者;从事某一岗位或某一项目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3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5、节约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遇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做出成绩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予以记大功奖励现金5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6、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业绩优异,一年内记两次大功者;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晋薪晋级;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处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处罚办法

  A、考勤类

  1、迟到:在例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始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动之前私自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计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计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4、调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请调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属上级批准后才可调休,违者按旷工计;

  5、病假:因身体不适或生病不能来公司上班的,在部门早班例会前打电话向直属上司申请,待批准后可上班回来时补办病假手续(病假单、正规医院病历表、药费单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

  6、事假:凡请事假必须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请单征得直属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经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办完手续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罚100元(有薪者请事假几天多扣一天工资,由部门负责人考勤上跟进),由部门直属上司对其开具罚款单;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8、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何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的给予退回;

  9、自动离职:不按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放任何补偿、工资及保证金;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

  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1、罚款单:注重罚款为主,以罚款达到警告的目的,一般卫生方面及事假单(无薪者)处理的计罚款单,不计行政处罚记录及扣分;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三、附则

  1、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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