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

时间:2023-11-02 12:53:27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规章制度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1

  第一章、人事制度

  一、聘用

  员工招聘采取内部选聘和对外招聘两种方式。

  1、内部选聘:从公司内部员工中选拔聘用所需人员。

  2、对外招聘:对外招聘采用媒体广告、人才中介机构、大专院校、相关企事业单位等途径进行,进行初试、复试甄选。

  二、试用期

  1、新进员工须经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试用,试用前签订试用合同。

  2、录用员工正式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

  3、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员工也可以在试用期内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三、转正

  员工填写相关转正资料,由主管上级具体签署意见并与内勤协调,由内勤呈公司总经理核准。

  四、考勤制度

  1、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关系。

  3、服从上级指挥,有不同意见应当面或书面陈述,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一经上级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4、准时上下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保证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5、上班时间不得接待私人来访,不得擅离职守。

  6、下班后、节假日期间或有特殊、紧急需要,服从加班、值日等安排。

  7、工作时间: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周一至周五:早8:00—12:00,工作下午13:00—18:00。

  8、工作考勤规定: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实行打卡或签到,方能出去办理各项业务,如有特殊情况,须主管领导批准,不可迟到、早退、旷工。

  9、考勤管理:上班、下班各打卡一次,每日两次。不具备打卡条件的部门,实行签到(退)制度,时间及规则同打卡。

  10、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及处罚

  (1)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为迟到。迟到一次处10元罚金。

  (2)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因公务需要而擅自离岗,即为早退。早退一次扣发当日工资。

  (3)员工无故不到岗或请假未核准,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次扣发三日工资。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公司可视情节辞退员工,并不予结算任何工资和提成。

  11、休假

  (1)国家法定假:五一(3天)、十一(3天)、元旦(1天)、春节(7天)。

  (2)公休假:每周公休,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3)婚假: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给假3天。

  (4)产假:在集团工作三年以上的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凭证明给假90天;已婚女员工妊娠期内流产,一次给假7——30天;员工之配偶分娩,给假3天。

  (5)丧假

  ①员工父母、配偶、子女丧亡给假5天。

  ②员工兄弟、姐妹丧亡给假2天。

  (6)工伤假:按劳动合同及实际情况给予。

  (7)年休假:年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时,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公司正式员工工作1—3年(不含),每年年休假5天;工作3—6年(不含),每年年休假7天;工作6年以上,每年年休假10天。

  (8)事假:每次最长不超过5天,年累计不得超过10天。

  (9)病假:2天(含)以上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以事假计。

  12、假期工资

  (1)每周公休假、法定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不扣工资。

  (2)30日以内的`产假及工伤假,不扣工资;30日(含)以上的产假及工伤假,假期只发50日基本工资。

  (3)事假期间扣发全部工资。

  13、请假核准权限

  (1)主管级(含)以下员工请假:1—3天(含)由业务经理核准;3—5天(含)、5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2)业务经理级员工请假由总经理核准。

  五、解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实行解聘制度:

  1、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品行不佳,不利于在公司长期发展的。

  3、不能接受企业文化,不适应公司管理模式的。对中止试用的人员,提前一天予以通知,自告知之日起移交工作。

  六、开除员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1、员工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者。

  2、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者。公司辞退员工应于三日前告知员工,并于当日进行工作交接。

  3、无正当理由者,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

  5、严重失职的,营私舞弊的,对公司声誉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离职员工

  1、离职应提前15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

  2、员工离职时应办好离职交接手续。

  3、如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视为自动离职,扣发当月工资。

  八、其他

  1、不管是离职,开除,解聘人员,根据知识产权保密原则,仍对公司的资料,商业秘密,信息,和数据保密的义务,否则公司有权申诉其法律责任。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本规章制度自公示时生效。

公司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营销策划、市场调研、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及客源的组织、开发,产品、服务的推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不仅适用于公司专职营销工作,也适用兼职营销工作(社会兼职人员或本公司员工工作之余的营销行为)

  第二章营销工作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总接待部为昆明金色港湾经贸有限公司营销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部门。

  第四条营销工作的主要任务:

  1、掌握国内、省内疗休养、度假、会议培训等情况,进行市场调研、信息收集、分析,适时提出营销方案,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2、根据公司经营、市场变化、消费群体及季节变化情况,制定不同的促销方案,占领散客消费市场。

  3、制定广告宣传方案,报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4、深入工厂、企业、学校等单位宣传公司的.服务产品,不断开拓新客源。

  5、保持和大客户的长期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为公司改善、提升服务提供参考,并协助财务完成结算工作。

  6、加强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建立一支业务精、作风强、专职与社会兼职、单位业余相结合、相补充的营销队伍。

  第五条营销工作激励机制:

  1、总接待部营销部的月营销指标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完不成指标扣取营销人员当月绩效风险金。每超过0.1万元,计提1的经费作为营销基金,在财务专户管理,营销业务开支经休养院院长审批后列支。

  2、销售部营销月指标超过20万元,超过部分不再计提营销基金,按5的比例提取经费作为营销人员的绩效工资。

  3、社会兼职营销员、公司职工的业余营销行为,按营销营业额的5计提经费,作为奖励。

  第三章营销营业额的认定

  第六条来消费的团体、单位,凭公司统一制作、下发的优惠卡(统一编号,对应相应的营销者)结帐,总接待部前厅工作人员按“消费人天数、消费金额、营销人员”等内容记入统计表的相应栏,作为营销人员的业绩,否则按散客消费对待。

  第四章附则

  第七条此办法自发布之日执行。

  第八条此办法的解释权属于综合办公室。

公司规章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 1 月 1 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第四条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章 资 产

  第五条 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第六条 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一节 流动资产

  第七条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下同)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八条 短期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下同)的投资,如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投资的成本。

  (二)在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三)出售短期投资,出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第九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发生额入账。

  第十条 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 3 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

  第十一条 存货,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以及小企业(农、林、牧、渔业)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消耗性生物资产。

  小企业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一)原材料,是指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二)在产品,是指小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以及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三)半成品,是指小企业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四)产成品,是指小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符合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五)商品,是指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六)周转材料,是指小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且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小企业(建筑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七)委托加工物资,是指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八)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第十二条 小企业取得的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存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存货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经过 1 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也计入存货的成本。

  前款所称借款费用,是指小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三)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确定。

  (四)提供劳务的成本包括:与劳务提供直接相关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五)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包括: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2.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3.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4.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包括: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六)盘盈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第十三条 小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对于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在领用时按其成本计入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周转材料,也可以采用分次摊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不需要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

  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营业成本。

  第十四条 小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

  小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

  (一)属于材料费、人工费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

  (二)属于辅助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的动力等直接费用,可以先作为辅助生产成本进行归集,然后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基本生产成本;也可以直接计入所生产产品发生的生产成本。

  (三)其他间接费用应当作为制造费用进行归集,月度终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产品的成本。

  第十五条 存货发生毁损,处置收入、可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节 长期投资

  第十六条 小企业的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

  小企业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

  第十七条 长期债券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在 1 年以上,下同)持有的债券投资。

  第十八条 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不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的成本。

  第十九条 长期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发生的应收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一)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应当确认为应收利息,不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二)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应当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三)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第二十条 长期债券投资到期,小企业收回长期债券投资,应当冲减其账面余额。

  处置长期债券投资,处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第二十一条 小企业长期债券投资符合本准则第十条所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作为长期债券投资损失。

  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余额。

  第二十二条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的权益性投资。

  第二十三条 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第二十四条 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

  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按照应分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第二十五条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第二十六条 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一)被投资单位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 3 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

  (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 10 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 3 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四)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 3 年以上的。

  (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第三节 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1 年的有形资产。

  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等,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构成。

  小企业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副产品或试车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三)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

  (五)盘盈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者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扣除按照该项固定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确定。

  第二十九条 小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不得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前款所称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成本)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预计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小企业从该项固定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已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计折旧额。

  第三十条 小企业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下同)计提折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十一条 小企业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但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第三十四条 处置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相关税费和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价(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后的金额。

  盘亏固定资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五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第三十六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确定。

  (二)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2.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前款所称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指生产性生物资产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稳定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

  第三十七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小企业(农、林、牧、渔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小企业(农、林、牧、渔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下月起按月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第四节 无形资产

  第三十八条 无形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小企业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十九条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相关的其他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

  (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

  (三)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成本,由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构成。

  第四十条 小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四十一条 无形资产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根据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 10年。

  第四十二条 处置无形资产,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相关税费等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前款所称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无形资产的成本扣减累计摊销后的金额。

  第五节 长期待摊费用

  第四十三条 小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 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 2 年以上。

  第四十四条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其摊销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根据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管理费用,并冲减长期待摊费用。

  (一)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二)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四)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下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得低于 3 年。

  第三章 负 债

  第四十五条 负债,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小企业的现时义务。

  小企业的负债按照其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第一节 流动负债

  第四十六条 小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 1 年内或者超过 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清偿的债务。

  小企业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等。

  第四十七条 各项流动负债应当按照其实际发生额入账。

  小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四十八条 短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在应付利息日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第四十九条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小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小企业的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

  第五十条 小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其他职工薪酬(含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节 非流动负债

  第五十一条 小企业的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小企业的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五十二条 非流动负债应当按照其实际发生额入账。长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在应付利息日计提利息费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财务费用。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

  第五十三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小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下同)、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五十四条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或相关规定投入到小企业、构成小企业注册资本的部分。

  (一)小企业收到投资者以现金或非货币性资产投入的资本,应当按照其在本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计入实收资本,超出的部分,应当计入资本公积。

  (二)投资者根据有关规定对小企业进行增资或减资,小企业应当增加或减少实收资本。

  第五十五条 资本公积,是指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小企业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应当冲减资本公积。小企业的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第五十六条 盈余公积,是指小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小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小企业的盈余公积还可以用于扩大生产经营。

  第五十七条 未分配利润,是指小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本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第五章 收 入

  第五十八条 收入,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

  第五十九条 销售商品收入,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或产成品、材料,下同)取得的收入。

  通常,小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一)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二)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三)销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四)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安装程序比较简单的,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五)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六)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的商品作为商品销售处理,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七)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的收入,在分得产品之日按照产品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第六十条 小企业应当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前款所称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商业折扣,是指小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第六十一条 小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论属于本年度还是属于以前年度的销售),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小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折让,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前款所称销售退回,是指小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发生的退货。销售折让,是指小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第六十二条 小企业提供劳务的收入,是指小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六十三条 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且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的金额为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

  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应当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本年度的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估计的提供劳务成本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营业成本后的金额,结转本年度营业成本。

  第六十四条 小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含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第六章 费 用

  第六十五条 费用,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小企业的费用包括: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一)营业成本,是指小企业所销售商品的成本和所提供劳务的成本。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三)销售费用,是指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商品维修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展览费等费用。

  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也构成销售费用。

  (四)管理费用,是指小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等)、业务招待费、研究费用、技术转让费、相关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产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等费用。

  (五)财务费用,是指小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费用(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银行相关手续费、小企业给予的现金折扣(减享受的现金折扣)等费用。

  第六十六条 通常,小企业的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按照其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小企业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已予确认的,应当将已销售商品和已提供劳务的成本作为营业成本结转至当期损益。

  第七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六十七条 利润,是指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一)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加上投资收益(或减去投资损失)后的金额。

  前款所称营业收入,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总额。投资收益,由小企业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债券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处置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取得的处置价款扣除成本或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三部分构成。

  (二)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三)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

  第六十八条 营业外收入,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

  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通常,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应当在实现时按照其实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十九条 政府补助,是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一)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

  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发生亏损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提供了有关凭据的,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计量;政府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计量。

  (三)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七十条 营业外支出,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出。

  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

  通常,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应当在发生时按照其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十一条 小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确认所得税费用。

  小企业应当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当期应纳税额。

  第七十二条 小企业以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剩余的税后利润,可用于向投资者进行分配。

  小企业(公司制)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第八章 外币业务

  第七十三条 小企业的外币业务由外币交易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构成。

  第七十四条 外币交易,是指小企业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

  小企业的外币交易包括: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借入或者借出外币资金和其他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

  前款所称外币,是指小企业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记账本位币,是指小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

  第七十五条 小企业应当选择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财务报表。

  小企业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小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除外。

  小企业因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应当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

  前款所称即期汇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

  第七十六条 小企业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

  小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

  第七十七条 小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会计处理:

  (一)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前款所称货币性项目,是指小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货币性项目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货币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货币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七十八条 小企业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对外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所有项目进行折算。

  第九章 财务报表

  第七十九条 财务报表,是指对小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附注。

  第八十条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小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货币资金;

  2.应收及预付款项;

  3.存货;

  4.长期债券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6.固定资产;

  7.生产性生物资产;

  8.无形资产;

  9.长期待摊费用。

  (二)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短期借款;

  2.应付及预收款项;

  3.应付职工薪酬;

  4.应交税费;

  5.应付利息;

  6.长期借款;

  7.长期应付款。

  (三)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实收资本;

  2.资本公积;

  3.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

  (四)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应当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合计项目;负债类应当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负债的合计项目;所有者权益类应当包括所有者权益的合计项目。

  资产负债表应当列示资产总计项目,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项目。

  第八十一条 利润表,是指反映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报表。

  费用应当按照功能分类,分为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利润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营业收入;

  (二)营业成本;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

  (四)销售费用;

  (五)管理费用;

  (六)财务费用;

  (七)所得税费用;

  (八)净利润。

  第八十二条 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应当分别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列报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应当分别按照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总额列报。前款所称现金,是指小企业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八十三条 经营活动,是指小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小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二)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三)支付的职工薪酬;

  (四)支付的税费。

  第八十四条 投资活动,是指小企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购建和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处置活动。

  小企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收回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收到的现金;

  (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三)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四)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

  (五)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支付的现金。

  第八十五条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小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小企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一)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二)吸收投资者投资收到的现金;

  (三)偿还借款本金支付的现金;

  (四)偿还借款利息支付的现金;

  (五)分配利润支付的现金。

  第八十六条 附注,是指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附注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披露:

  (一)遵循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二)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项目的说明。(三)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项目的说明。

  (四)利润分配的说明。

  (五)用于对外担保的资产名称、账面余额及形成的原因;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以及对外提供担保所涉及的金额。

  (六)发生严重亏损的,应当披露持续经营的计划、未来经营的方案。

  (七)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

  (八)其他需要在附注中说明的事项。

  第八十七条 小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按月或者按季编制财务报表。

  第八十八条 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前款所称会计政策,是指小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前期差错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应用会计估计错误等。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差错发生或发现的当期更正差错的方法。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九条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九十条 本准则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财政部20xx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公司规章制度4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以收定支,勤俭办事,统筹兼顾,保证重点。

  二、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任负责财务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由办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财务科做好日常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

  三、实行预算管理,一切收支列入预算、严格按预算执行,年初预算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预算金额超过50000元,由办党组研究确定。

  四、严格执行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任何人不得自引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合理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因特殊情况需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标准,必须报财经领导小组批准。

  五、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办理,经办人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六、因公出差、购物需借公款,必须填写借款单,经财务主管主任批准方可借款。借款人在公务结束后一周内办理结帐手续,不得拖欠,做到一事一清。

  七、财务审批实行一支笔批报制度。

  八、财务工作实行职务分离,分工负责,财务印章分开保管,如有重大事项,及时向领导。

公司规章制度5

  通过对《制度有了 怎么去抓落实》的集中学习,本人经过自我理解和同事们在会上积极的讨论,让我对“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意识到规章制度是一个公司高效管理的法宝,立规矩定制度不是约束人而是求团队凝聚,制度的规范化会让公司管理更有效,达到了学习的预期目的。下面是我对这次学习活动的体会:

  都说三分制度七分执行,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在平时工作过程中要明确责任主体不可以拿制度当花瓶,要抱着在平凡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业绩心态,认真去执行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一个公司的管理胜在制度为王,赢在狠抓落实,靠制度打天下,靠落实定江山,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让执行落地,靠落实说话。反对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公司制度更接地气。告别一切责任缺失、拖延内耗,让绩效管理快落地。

  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我认识到,“抓执行”是落实制度的途径。工作中,切忌只喊口号不做事。制度制定以后关键是执行,如果不去执行或执行不到位,那么所有的努力都归于零。“畏法度”是落实制度的保证。“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无规矩,不方圆。”确保每个团队成员在制度、规矩的约束下做事,才会实现令行禁止。“重细节”是落实制度的关键。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只有抓住了制度落实中的每一个细节,才能让管理落地,获取竞争优

  势。有制度不落实,比没有制度的危害还要大。任何时候,落实能力都是决定商业竞争、公司经营成败的根本。构想再伟大,制度再完美,离开强大的执行力也会成为镜中月、水中花。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影响制度落实的因素很多,比如责任缺失、领导无力、中层缺位、意识淡薄、拖延内耗等等。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是许多公司成功的秘诀,但是,仅有科学合理的制度还不够,只有借助强大的执行路,抓好各项落实工作,才能建立竞争优势、创造商业奇迹,正所谓“制度打天下、落实定江山”。

  “三分制度,七分执行”,制度是基础,执行是关键。一个公司的兴衰与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实现有序管理不仅需要科学完善的制度,更离不开有效得力的执行。正所谓“制度是银,落实是金”,制度有了,关键还要看执行。

  千万别拿制度当花瓶,有了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更糟糕。管理要令行禁止,公司才有生存和发展的希望。各项制度一旦建立起来,就要真真拿它当回事,做到认真执行,使之落实到位,从而发挥制度应有的'效力。

  执行要到位,责任先到位,确保每项工作执行到人,责任缺失,是制度无法执行与落实到位的重要原因。显然,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人,才能让每一项制度的执行有保障,从而提升管理的效力,增加制度的含金量。

  员工是公司制度的主要执行者,他们的执行力决定了制度的成效。为此要加强基层员工执行力的培训,打造

  落实型员工队伍,提升团队

  的胜任力,确保每项制度落到实处。

  用纪律强化规矩意识,引导大家养成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的习惯,不论是做人还是做什么,都要养成遵守纪律、按制度办事的好习惯。增强每个团队成员的规矩意识,不仅是领导有方的需要,也是让制度落地的关键。世上没有如果只有结果,这是最真切、最有效的,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必须跟每个人要“结果”。

  每位员工十分重视老板一直强调和即将检查的东西,因此制度颁发下去,管理者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事实上制度检查不仅是落实制度的需要,也是管理者发现问题和修正错误的机会。

  总而言之,通过这次集体学习让我对“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意识到规章制度是一个公司高效管理的法宝,立规矩定制度不是约束人而是求团队凝聚,制度的规范化会让公司管理更有效,达到了学习的预期目的。

  

公司规章制度6

  一、周例会内容:

  各部门全体员工参加,由总经理或指定人员主持会议并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不得无故缺勤,特殊情况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说明,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期检查,记入绩效考核中。

  (1)每周一次(暂定为每周六下午6:00),原则上不再另行通知,如遇特殊情况,召开时间可以调整,则另行通知。

  (2)每周一、三、x各部门负责人早8:10、晚5:00召开碰头会;对部门当日工作情况进行反馈;

  (3)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本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完成任务情况,提出需要公司领导解决的问题以及建议;

  (4)员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汇报本周的工作进展状况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提出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建议。

  二、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记录本周工作总结、下周的'工作计划以及建议。以电子版的形式,确实有困难的可以以书面方式递交。

  (1)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报告报送时间截止到周x15:00,员工的工作报告截止到周x下午17:30。

  (2)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报告汇总到办公室文秘处,由办公室文秘递交至总经理处进行审阅。员工的工作报告直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汇报。

  (3)工作报告因公外出的且确实无法及时发送报告的,可最迟递延到下周一发送,并电话通知收件人,防止遗漏。

  三、由办公室文秘做好会议纪要,每周一分发到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手里。

  由各部门负责人通知到每个员工,传达会议精神。

  北京市XX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xx年xx月xxx日

  批准:xxx

公司规章制度7

  第一章入职指引

  第一节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

  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18岁以上、学历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二节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

  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 12:00

  下午:13:30 — 18:00为工作时间

  12:00 — 13:30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8:30 — 12:00为工作时间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上级审查后可以实施。

  二、考勤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签到(午休不签到),不得代替他人签到。

  2、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2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 — 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假、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出差

  (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6、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

  7、加班

  (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签到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150 %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200 %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300 %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

  (5)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

  7、考勤记录及检查

  (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2)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2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公司规章制度8

  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的“法律”。

  是企业管理员工的重要手段,也是一个机构的基本规则。

  实践证明,企业通过建立完备的内部规章制度,可以有效加强企业自身规范运作,同时为处理企业与员工之间发生的纠纷提供必要的规范依据。

  从“雀巢案”看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11年至13年9月,郑某等6名雀巢公司员工为了抢占市场份额,推销配方奶粉。

  通过拉关系、支付好处费等手段,从兰州市多家医院医务人员那非法获取到产妇姓名、手机号等信息共计12万余条。

  三年后,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郑某等人拘役4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但事情并未到此结束!郑某等人以涉案行为属于单位犯罪等理由提出上诉。

  经过二审法院审理,法院认为单位犯罪是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之目的,在客观上实施了由本单位集体决定或者由负责人决定的行为。

  雀巢公司手册、员工行为规范等证据证实,公司禁止员工从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郑某等人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为提升个人业绩而实施犯罪属于个人行为。

  于是,二审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事件,对于雀巢公司来说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不幸”的是雀巢公司的商誉势必因此受到损害,但“万幸”的是雀巢公司通过其自身建立的规章制度,将员工的违法犯罪行为与公司行为做了一个有效的切割,从而避免了这家知名跨国企业陷入“单位犯罪”的不利境地。

  既然一个完善的规章制度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这么重要,那企业应该要如何制定规章制度呢?

  企业应该要如何制定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的`制定,看似很简单,但实际需要注意的点特别多:

  1. 内容一定要合法、合理,表述无歧义

  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法,是制度生效的前提条件,即要求其内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调整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

  如果企业难以判断施行的某些制度是否合法,最经济最简便的方法就是经过法律专业人员的审核与研究,甚至起草规章制度的工作就交由有企业服务经验的律师团队来负责。

  这样一方面可以控制未来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富有企业服务经验的律师团队可以提供先进的制度意见。

  2. 起草过程一定要经过民主程序,听取员工、工会意见

  可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就规章制度草案内容征求员工意见,并制作会议记录或签到表等。

  在这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留书面文件。

  3. 制定的规章制度一定要经过公示公告

  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

  ① 通过公示栏公告,并且将规章制度的公示现场以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备案;

  ② 进行培训,可以通过开会、讲座等方式,切记保存会议纪要、签到表、并对参会人员进行拍照或录像;

  ③作为劳动合同附件,需注明劳动者“已知悉规章制度并同意遵守”;

  ④发放员工手册,让员工签字:“已知悉规章制度并同意遵守”,同时保存该签字;

  ⑤ 可以进行相应规章制度的考试,并保留规章制度的试卷。

  从根本上说,员工遵守规章制度的意识才是最终决定企业合规成败的关键,如何综合企业和员工利益,尽早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防范风险,将成为今后各大公司一项重要的工作。

公司规章制度9

  1、严格执行签到规定,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午四次签到,违者每次赐予50元惩罚。

  2、全部在岗人员外出工作,必需由科长同意、分管经理批准、值班经理同时签字。警卫室凭此证方可放行。违者赐予100元的惩罚。

  3、严格出勤管理,对迟到、早退人员,每次赐予100元的惩罚,对旷工人员每次赐予200元惩罚,当月迟到早退次数累计超过5次或当月旷工超过三次的人员,只发生活费。

  4、上岗时间不允许串岗谈天,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中午一律不允许饮酒,否则,除扣罚当事人每人100元的工资外,赐予科室负责人每人50元的经济惩罚。

  5、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听从安排,不接受领导支配的工作,工作中消极怠工、酗酒上班、打架斗殴或犯有其它错误,被经理或分管经理停止工作的,停工一天扣除100元;停工一周以上的,每月只发基本生活费300元,停工期间到公司指定的地点学习待岗。

  6、请事假必需经科室和分管经理批准,副中层以上必需经理批准,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分管经理批准;一天以上的,由经理批准。特别状况可后补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

  7、病假每天扣发20元的工资,病假2天(含2天)以上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长期病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8、探亲、产假、婚丧嫁娶、工伤等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事假一天扣30元,当月累计4天的每天扣罚50元,超过15天的为长期事假,长期事假按停薪留职规定执行。

  10、旷工一天扣200元;五天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规章制度10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管理规章制度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宿舍管理规范化、程序化,特订本细则。

  一、员工申请住宿及入住

  1、员工为非本地居住者或员工在本公司所在地距离10公里以上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向办公室提出住宿申请。

  2、住宿批准获得办公批准后持入住通知单,到后勤助理处办理入住事务。员工宿舍执行统一管理。

  3、原则上副主任级以上人员可以申请单间住宿,组长级四人一间,且必须为晚上常住人员。临时休息不安排单独房间。普工为8人一间(前期以6人为基数安排)。

  4、收费标准:公司不收取房租,所有房间基本电费为10元/间,超出部分由住房人自己承担;员工可以申请夫妻房(单间),需提供相关证件,但需另交80元/月/间的房租,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二、员工宿舍指定专人管理,其工作任务如下:

  1、负责宿舍的管理工作,负责分配、调配宿舍,房间钥匙管理。个人领用物品的发放。

  2、后勤助理负责公共卫生的'清扫任务,检查保洁工作,维持秩序。管理水、电,及门户安全。

  3、监督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4、整理登记员工个人资料,如所在部门、紧急联络人、联系方式、血型等。

  5、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及时报告公司办公室、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直至总经理:

  5、1擅自留宿亲友者,男女宿舍混住者。

  5、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有外来侵扰时。

  5、3员工身体不适应时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上级主管并送医院治疗。

  6、员工宿舍每间宿舍制定舍长一名,主要负责:

  6、1协助公司宿舍管理人员进行宿舍管理。

  6、2在本宿舍内维护住宿员工的生活环境及生活秩序。

  6、3组织宿舍员工每周五进行宿舍大扫除。

  三、员工应付责任

  1、员工应保持宿舍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2、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电热水器、桌椅、风扇、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3、如发现设施损失、应立即向后勤助理报修,不允许私自拆卸宿舍内设施,损失照价赔偿。

  4、男工严禁随意进入女工宿舍;

  四、住宿员工必须遵守下列规范

  1、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不得随意装接电暖气、

  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

  2、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不当行为。

  3、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洗漱用品,需放置床底指定位置,并排放置。

  4、烟灰、烟蒂不得随意丢弃,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不得放置寝室。

  5、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或箱内。

  6、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7、收音机、手机等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妨碍他人休息。

  8、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探访应由门卫登记姓名及进出时间。

  10、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员工自行负责。

  11、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2、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值日清洁整理。

  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电热水器用毕即关闭。

  14、员工须严格执行此行为规范,服从公司宿舍管理人员管理,违反上述各条款者,由宿舍管理人员通知公司办公室开具违纪处罚单

  (每人次50~100元),并由办公室在公告栏张榜公布。情节严重者予以取消住宿资格直至公司除名处罚。

  五、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1、不服从后勤助理的管理、指挥者。

  2、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斗殴、偷盗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当理由每月在外住宿超过7日者。

  8、有偷窃行为者。

  六、考核

  1、公司将每周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宿舍卫生及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进行责令整改,并处以相应经济处罚。

  2、公司将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对员工宿舍进行抽查,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进行责令整改,并处以相应经济处罚。

  七、离职退房

  1、公司仅为在职员工提供宿舍,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保安负责跟进和监督;

  2、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公司宿舍管理人员检查。收拾房间时,需有保安员全程跟进和监督,直至离厂;

  3、经后勤助理检查相关宿舍设施完好时,员工交还房间钥匙,公文网后勤助理在离职清单上签署意见。

  4、保安有对以上管理规范执行状况检查和督促的职责。对违规行为,有履行不到位或经员工投诉未于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和解决的,追究后勤助理、保安人员及相应管理者的责任;严重者,承担相应损失或其它。

  八、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检查和考核,解释权归办公室。

公司规章制度11

  所需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机构代码证

  2、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资格证件(未发证的`发票)

  3、注册安全主任证件复印件(未发证的提供发票)

  4、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培训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的学习笔录、员工“三级”教育)和消防演习报告、消防演习附加相片及日期

  6、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未发证的提供发票)

  7、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8、20xx年劳动用品的发放登记表

  9、本年度工伤保险单(近几个月)

  10、20xx、20xx年度工伤事故情况记录(工伤报告表)

  11、机械操作规程

  注:1、资料只需提供复印件并盖上公章

  2、以上第五点,“三级”教育指公司级、车间级、岗位级

  3、以上第2、3、6项可以到公明成校报名培训。成校电话:27730928

  4、特种作业人员指:电工、焊工、叉车司机、锅炉工等

公司规章制度12

  经过自我理解和同事们在会上乐观的争论,让我对公司的制度有了更深的熟悉,意识到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也使我反醒到自己平常工作中对于制度方面做不不全面的地方,通过这次的培训让我的对规章制度的意识得到加强,达到了学习的预期目的。下面是我对这次教育活动的体会:

  自开展制度学习以来,我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会上仔细听取并做好笔记。通过学习,使我熟悉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自己与公司快速成长的保证,了解到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通过学习让我意识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严格要求自己,把学习规章制度深化到自己的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自己实际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在工作中严格根据各项规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通过这次学习,对比所学的制度,意识到自己在平常的学习和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的内容理解的不够深刻细致,平常不是很重视。二是每次做完工作,不擅长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阅历。三是对工作中不擅长自我创新,不进行深化的讨论。四是对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不能够做到很好的自我调整,导致有时工作态端不端正从而影响到工作。针对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以后的工作将实行如下改进措施:一是平常应加强对公司相关的业务与规章制度的学习,熟识和把握规定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及各项力量。二是仔细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勤总结勤回头看,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并在工作中要严格根据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做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三是平常应多了解一些有利于工作与公司进展的比较具有新奇的一些好的想法与看法。四是对于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应加强自我调整,在以后的工作坚决杜绝这种事情发生。

公司规章制度13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活动。上下班时间:

  夏时制:早上8:00—12下午2:30—6:00

  冬时制:早上8:00—12下午2:00—5:30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人员考勤由专人统一考,迟到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旷工,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先到单位办理签到手续,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后方能外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需通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以便考勤登记。

  4、考勤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涂改。月终汇总后张榜公布并依据考勤计算工资。

  (二)迟到及早退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日工资百分之十。

  (三)旷工

  1、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旷工。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的;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2、旷工按工资发放制度处理。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员工要有良好的工作态度,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服从组织安排,做到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玩扑克、麻将,不得酗酒、利用电话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聊,上网闲聊、玩游戏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公务接待除外),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下班要关闭门窗、办公电脑,切断电源。

  四、休假规定:

  正式员工全年休假(含法定节假日、公司统一安排休息)70天,公司在节假日等情况下统一安排休息40天,剩余30天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员工每月可申请休息三天,如工作忙未能休息,可在工作不忙的时候合并申请休息,七十天之内的休假只扣技能工资(日工资),超过七十天要扣技能工资、满勤奖励工资、年终奖等。

  五、加班规定

  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努力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交给的各项任务,如果非主观原因影响任务完成,为了公司大局和整体利益需要加班时,无论公司安排或个人要求均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室主任签字、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计算加班工资。

公司规章制度14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物流管理,妥善保管仓库库存物资,使采购物资入库及领用、产品出入库规范化,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包括产成品入库、销售、外协加工、采购物资入库、材料领用出库的相关管理。

  3、物流管理的要求

  所有物资应做到:每日清点、核对,持续帐、卡、物三一致,并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长期不用以及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清理,办理相关手续。

  3.1产成品

  3.1.1产成品的入库

  产品完工并经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车间核算员填写“产成品入库单”,要求把入库单位、日期、产品图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工时等填写齐全,经车间主任签字批准,检验部门加盖“检验合格”章后,仓库管理员核对实物、合格证验收入库。仓库保管员务必严格把关,对于手续不全或单据填写不完整,不允许物资入库。

  产品图号、产品名称、规格、工时一律按技术部带给的标准填写。

  入库单价一律按财务部带给的产值(不含税)价格填写。

  验收入库的产品按品种,按社会销货需要摆放整齐,做到合理、牢固、整齐、安全不超高。

  3.1.2产成品出库

  产品销售发出时,务必经质量检查部门认定无质量问题后,销售人员填写产品出库单及收发清单,财务部根据出库单开出门证,收发清单须购货单位签字或盖章后回到仓库,由仓库核对后返财务部。

  产品发货程序:第一步仓库保管员接到通知后,在仓库查看产品品种是否齐全,以备发货;第二步按销售员开具的出库单上的产品数量清点清楚发货;第三步提货人持产品出库单到财务部交款或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部开据出门证;第四步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后方可发货。

  对于社会零星销售的要先收款后发货,若销售价格低于公司规定最低价的,务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货。

  发出货物退回,由业务人员在货物退回当月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经质检部门检验签字,有质量问题的,应根据质检报告单写有关处理报告总经理批示后,交财务帐务处理。

  对于售后服务需用的'产品务必经总经理签批后,才能往外发货,同时经办人要求对方将旧产品回到,以旧换新,否则不予以发货。若是先发货的,售后服务人员要在当月负责追回旧产品,并办理退库手续。

  所有发出商品应在当月及时办理结算,若遇特殊状况,最迟在2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

  3.2委托加工材料委托加工材料的出入手续由生产部协助受托加工单位办理,并负责委托加工材料的收回。

  3.2.1委托加工材料出库

  应填领料单并填写齐全。资料包括:领料单位、时间、材料类别、材料名称、型号及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用途、领料人、发料人、批准人签字。

  领料单一式三份,仓库、财务、受托加工单位各一份。

  领料人持领料单到财务部开据出门证,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方可发货。

  3.2.2委托加工材料完工入库

  入库程序同材料入库程序相同,同时按入库数量减少委托加工材料数量

  仓库办理入库时,应核对原出库数量,完工回到入库的数量与出库数量不符时,属加工报废或者丢失的应填“委托加工赔偿清单”交受托单位签字确认后,随同发票和入库单、受托加工单位所持原出库时的领料单,返财务部。

  委托加工的成品入库价格应为:加工费加材料费,要求分别注明加工费、材料费,加工费按委托加工协议价格办理。

  委托加工材料要求当月回到,最长时间不能超过2个月,年终全部收回,若外协未完工而不能收回,应致函对方予以确认。

  3.3采购物资

  3.3.1采购物资入库

  仓库保管员根据采购员填制并经检验员盖章后的外购物资验收通知单核对实物,根据购货发票填写入库单,要求分清类别,资料完整,准确无误。

  无采购发票的物资可根据同类物资的账面价格或市场价格(采购员带给)办理估价入库,并在入库单上注明“暂估入库”,交采购员一份。开回发票后,先开红票冲原暂估,注明“冲×年×月×日暂估”,再办理正式入库。

  3.3.2采购物资出库

  生产物资由领料部门根据生产。

公司规章制度15

  一、公司规章制度的修改是否需要员工签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且应当将规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即公司修改处罚条例的内容,必须经过前述的民主程序和公示告知程序。

  如果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民主、公示程序已经履行完毕,那么即使员工不愿意签署,也不影响该规章制度的效力。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将员工签收作为向员工告知规章制度的一种方法,如果员工拒绝签收,那么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其他方法使员工知悉。

  二、公司规章制度怎样制定才合法有效

  1、规章制度的内容即要合法更要合理。

  规章制度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其中有关劳动基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及员工的其他福利待遇的规定,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标准。在实务中最常见的就是,很多用人单位规定,入职不满三个月的不能辞职。这样的规定与法律相冲突,即使制定了也不合法。劳动者辞职的,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正式用工期提前三十天通知即可。

  合理性就更容易理解了。例如,用人单位的员工手册规定,上班玩手机超过5分钟的即可辞退。辞退员工是一项严肃的事情,必须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才能辞退员工,仅玩手机5分钟就辞退员工,明显这一规定失去合理性。

  2、确定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履行协商的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规章制度的作用就是要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对于这种内容可能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不能任由用人单位说了算,否则这样制度的规章制度可能会严重侵害劳动者利益,让双方的利益严重失衡。因此,就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同工会、劳动者或劳动者代表进行协商,这是一个民主的程序。

  3、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要向劳动者公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实务中,公示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关键是如何保留公示的证据。例如,劳动者入职时,让劳动者仔细阅读规章制度,然后让劳动者在相同版本的规章制度页面签字,并保留好;或者组织学习规章制度的内容,保存好学习的签到表、时间、记录、考核规章制度的试卷。

  只有遵守上述三点,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才是合法有效的.。不过,目前在实务中,有的规章制度制定,没有第二项程序。但是,只要规章制度内容不违法,并且合理的,又向劳动者进行送达和公示的,正常情况下法院或仲裁委也会认可该规章制度的效力。

  三、如何制定公司规章制度

  1、明确目标

  制度就是公司的法律,制定制度是为了提高效率和范范风险,跟这两个目标无关的事宜都无需制定制度或规定流程,如前述一个小公司为桶装水制定一个制度除了装点门面和浪费精力无他好处。

  2、梳理公司各条线业务流程

  公司各部门的业务都有其最简便、规范和完整的业务流程(注意简便和完整的矛盾统一),制定制度之前就是要梳理好业务流程,最重要的莫过于人、财、物的管理,业务流程也围绕几个方面展开,梳理出人事招聘、任免、考勤等工作流程;资金的流转流程;商品或物料的管理流程。梳理业务流程的过程就是发现风险节点的过程,要找到可能发生风险的关节点;例如,人员招聘最易出现的风险是劳动合同是否签订,工伤保险是否生效,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双倍工资差额补偿的损失和员工刚上班尚未办理工伤保险却发生工伤的损失;资金流转上在公司资金的领取环节最易出现风险;商品物料的转移上,在交接环节可能出现交货却未取得合规的货物交收的书面凭证,如此等等,需要公司从自身业务实际出发去深入挖掘和发现风险点。

  3、完善业务流程

  在梳理流程的基础上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完善业务流程,例如招聘环节要经过几个部门的审批,并经逐项确认合同是否订立,保险是否生效等可能存在风险的事项;在公司资金管理上,应当做到收支分离,财务管理与现金管理的分离,账与实的管理分离;在商品物料流转上要求业务人员按规范取得收货凭证。

  4、根据确定完善的业务流程制定制度

  如果说流程是枝干,制度则是充实枝干的枝叶。在流程完善的基础上,需要对流程的执行做出具体的规定,例如,新员工招聘流程是面试—签约—入职的流程,就需要制定相应的员工招聘制度明确面试的具体要求、职能部门或负责人员,签订合同的时间选择、书面合同的审批、签约后合同的管理、签约后在什么条件下员工可以入职,例如对于危险性较高的行业应当规定在工伤保险生效后入职,避免无保险覆盖的风险。

  5、更新

  制度的更新是制度保持其持久性和生命力的源泉,公司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业务操作实际流程发生变化、法律环境发生变化等等基础的变化都要求公司制度做出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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