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9-11 10:02:1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华】工作方案模板集合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华】工作方案模板集合8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6号)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积极稳妥推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公平,把做好进程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前简称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工作,作为保障和改进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摆上议事日程。坚持积极稳妥、整体推进,充分考虑北京市作为特大城市的人口、资源、环境和教育资源承载能力,整体规划未来北京市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逐步构建以常住人口为对象的社会管理体制和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坚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尽可能地通过不断增加教育资源来逐步缓解升学压力,努力保障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北京市中考高考录取总体比例不受影响。

  二、进一步完善进程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抓紧研究出台与之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实施办法

  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不仅是一项教育改革,也是一项涉及就业、住房、社保、公共服务、人口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综合改革,更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力,在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居住、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综合因素,明确其随迁子女在京参加升学考试的资格条件和先后顺序,抓紧研究出台与之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并争取在20xx年出台。

  三、近期实行过渡期升学考试措施,千方百计为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提供多样化服务

  在北京市出台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办法之前和新办法公布后三年内,为了方便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实行如下过渡措施:

  (一)自20xx年起,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3年,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的,可以参加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其中来自农村的学生和学习涉农专业等符合相关规定的学生享有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学生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二)自20xx年起,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6年,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的,可以在北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学生从高等职业学校毕业后,可以参加优秀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推荐与考试录取。

  (三)自20xx年起,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及合法稳定住所,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的,可选择在京借考高考。北京市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经学生户籍所在省同意后为学生提供高考文化课在京借考服务,学生回户籍所在省参加高校招生录取。

  (四)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其随迁子女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和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报名参加北京市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高等教育、开放大学的考试录取。

工作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一)职业学校招生目标:市教育局下达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目标1100人,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市、区属职业学校20xx人。

  (二)各初中学校送培目标:根据市教育局下达我局目标及各初中学校实际分解送培目标(具体见附件2)。

  二、招生学校

  (一)招生学校

  1.区属职业学校。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下称第一职校)与市职业高级中学校(以下简称市职高)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第一职校保留艺术类专业,所招学生在第一职校校区就读,其余专业与市职高联合办学,所招学生在市职高校区就读。两校联合招生所招学生计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指标。

  2.市属职业学校。市辖区内20xx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所有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二):20xx年应(往)届初中毕业学生,高中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

  三、招生工作阶段安排

  20xx年中职招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阶段(20xx年3月至4月)

  3月:各中职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制作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合法真实准确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办学地址、招生专业、学制年限、实习时间、资助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其招生和宣传必须与公布信息一致。中职学校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审查(市属其它职业学校须报市教育局审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上注明“已经市教育局审查备案”后才能向社会公布。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学校和招生资料一律不得宣传、公布。

  3月—4月:各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职业教育发展的前景,广泛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惠民政策,加强办学特色、招生和就业优惠政策等宣传,吸引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引导鼓励初中毕业生选择填报中职学校。

  4月20日—26日:广一职校及市职高集中开展进校宣传,向学生发放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中职学校印制的招生宣传资料。

  4月27日—30日:其它市属中职学校开展进校宣传。

  各中职学校到初中学校进行集中宣传时不得影响初中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到每个初中学校集中宣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小时。

  (二)志愿填报阶段(20xx年4月至5月)

  1.各初中学校要确保送培计划落实,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普职不兼报、市区职业学校统筹安排的原则,指导学生填报志愿,鼓励支持学生就读区属职业学校和市直属职业学校,努力确保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就读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不低于45:55。

  2.对于希望就读职业学校较早开始职业教育的初三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全部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早于5月1日),可统一组织到中职学校学习和参加中考,也可由初中学校分层施教,提前渗透职业技术教育。提前到中职学校学习的,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好“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表”(附件4),并由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备案。各生源学校将汇总名单经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后报区教育局备案,作为学生管理移交的依据。

  3.中职学校在汇总名单签章后即表示已接收学生,接收学生后要做好课程衔接、教师协作、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精干教师授课,让学生以良好的成绩通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三)录取报到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

  1.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统一组织录取。各生源学校要把引导推荐毕业生到中职学校就读作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主动配合和协助职业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督促学生到中职学校及时报到,防止中考后学生外流,千方百计完成送培任务。

  2.各中职学校要主动及时与生源学校和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做好迎接新生的准备工作,切实加强管理,选派工作负责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对学生开展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及时对困难家庭的学生给予帮助,确保新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3.各中职学校在10月上旬前完成生源学校送培统计工作,及时沟通反馈信息,衔接落实相关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招生纪律。认真组织学习《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xx〕4号)精神,严禁未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或个人进校宣传招生;严禁招生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招生;严禁向个人支付生源组织费。所有进入区内初中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的学校,必须持有区教育局批准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手续,否则视为私自买卖生源,从严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落实奖惩制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xx〕4号)精神,对完成目标较好的初中学校予以奖励,所需资金由相应职业学校提供。完成较差的学校在目标考核中降低一个等级。

  (三)坚持学生自愿。在引导学生填报自愿过程中,凡未坚持学生自愿,采取强制手段借机“砍尾巴”,造成信访举报或造成学生流失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在质量考核中加大巩固率、参考率考核权重。

工作方案 篇3

  为有力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实施“两线一片”的城镇风貌整治要求,市整治办近期将实施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根据近期相关会议精神和遂宁考察经验,现将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内容

  由规划建设局和城管局共同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统一设计。采用整治前后效果图对比方式来指导实施。

  (一)建筑外立面包装整治

  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建筑外立面简单装饰(提供装饰部分的位置、尺寸、颜色、材质等)。

  (二)空调机位设计

  指定外机位置、尺寸、颜色、材质、外观样式。

  (三)店招和墙身广告统一规范

  1、取消所有楼顶广告。

  2、规范店招高度、宽度、出挑距离、底板颜色和材质。

  (四)城市园林绿化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整治

  1、清理挤占公共绿地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不完善的现象,对现有城市道路绿化、城市广场及绿地内绿化进行升级上档,增加绿量,丰富绿化景观层次。

  2、添加完善城市公共空间内的公共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创造更多人性的、舒适的、优美的公共空间。

  (五)城市主要道路及节点光亮工程整治

  对已经建设的光亮工程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和整改不符合城市光亮工程规划要求的项目。对城市重要节点应依据规划结合建构筑物增设光亮工程,确保城市光亮工程的整体性、系统性、艺术性,让城市夜景更加亮化、美化。

  (六)城市公共空间秩序整治

  对城市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宣传栏、标识标牌、占道经营点位、车辆停放等行为进行规范治理,做到整齐划一、秩序井然,体现泸州城市文明、有序的精神风貌。

  二、时间安排

  (一)整治方案完善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规划建设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和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进行统一设计。城管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广告位、店招、光亮工程进行统一设计。电力、电信、公交公司等职能部门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对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进行统一设计。4月30日前交由规划建设局统一组织审查。其余各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在4月30日前书面提出整治计划、时间进度交整治办。

  (二)前期动员和准备阶段(5月1日~5月30日)

  由市整治办确定28栋建筑的责任单位并召开整治动员大会,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关追责办法,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主动配合到该项工作中来。同时,市规建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违章建筑,市城管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店招和楼顶、墙身广告。各业主单位自行拆除不规范的防盗窗、雨棚等附着物。

  (三)实施阶段(6月1日~8月30日)

  各责任单位按审批的设计方案实施外墙清洗(包装)、空调机位统一安装、店招及户外广告制作、光亮工程等。园林、城管等部门实施人行道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改造。电力、电信等部门负责实施各自公共配套设施。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检查。

  三、组织机构保障

  由市规建局、市城管局抽借人员组织成立临时协调小组,负责指导上述地段业主单位实施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协调各项整治内容安排,协调部分整治资金落实,监督检查整治成果。

  四、部门职责

  (一)市规建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城镇风貌建筑规划及道路景观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牵头对该地段需要重新整体包装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包装整治;负责对该地段内园林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整治;负责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的预算上报;负责督促该地段城乡风貌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检查和验收整治成果。

  (二)市城管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建筑物光亮工程及市政设施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附着物进行拆除和规范;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秩序治理;督促各建设单位按规划整改和完善城市光亮工程。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市监察局: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和《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该地段沿线部门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效能问责;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行动迟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川办发〔20xx〕13号)、《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查处。

  (五)市公安局:负责对该地段所有路段交通标识标牌设置、标志线划定,车辆停放的指挥安排,并协助城管局对违章占道、建筑外附着物清理,保持城市道路交通畅通。

  (六)市工商局:协助市城管局做好该地段广告、店招、灯箱的清洁和文字规范工作,以及店铺临街面其他附着物的清洁和规范工作,保持规格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置高度一致和清洁整齐;负责规范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七)市商务局: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完善市场基础设施。

  (八)市环保局:负责该地段所有临街店面的油烟治理工作,杜绝临街面设置油烟排气筒(窗)。

  (九)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该地段城镇风貌专项治理资金。

  (十)市邮政局:负责对该地段的邮亭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一)市民政局:负责对该地段路名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二)泸州电业局:负责对该地段变、配电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三)电信公司:负责对该地段电话亭、电话交换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四)公交公司:负责对该地段公交站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五)江阳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动员该地段市民积极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的整治工作,协调整治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十六)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本单位建(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清洁、修补和规范工作;组织动员单位职工积极参与本地区、本单位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五、具体措施

  参照遂宁城镇风貌整治经验和我市实情,为确保该项工

  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23栋公共建筑由市整治办责成各栋建设业主自行按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资金自行协调解决。5栋居民住宅楼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50万元,由财政统一安排。

  (二)包装整治施工前期各业主单位应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店招、楼顶及墙身广告、防盗窗、雨棚、空调外机等与规划设计方案不相符的附着物。施工过程中矛盾协调由业主负责,江阳区政府配合。市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检查、督促。

  (三)城市道路绿化及市政设施改造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00万元。

  (四)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应由各自职能部门负责清洗或统一包装,资金自行协调解决。

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奋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保证全县大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强力推进,根据县委、县关于开展全县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整体部署,现就20xx年拆违控违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采取得力措施,对新增违法建筑和项目在征区域内的违法建筑,确保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任务,建立查违控违长效机制,全县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控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严打和控制违建势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廉洁拆违;妥善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有效地处理查违控违工作中的问题。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镇人民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责任区)内的查违控违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充分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配合拆违控违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违法建设的查处,应坚持以乡镇人民和《***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的县直职能部门为违法建设查处的实施主体,在程序上坚持自拆、助拆和强拆三个步骤。违法建设当事人不在规定的限期内自行及接受助拆的,依法组织强制。违法建设当事人对违

  法建设查处行为不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但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查处决定的执行。

  (三)坚持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有违法建筑的,必须主动带头自行,发挥表率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要建立县直单位拆违控违联系制度,协助所联系的村(居)做好拆违控违工作。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公布范围、重点、时限、进展情况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坚持“拆、建、管”并举的原则。城市违法建设后的绿化、美化工作,由住建局按工作职能具体组织实施;农村违法建设后的土地整理、复垦工作,由乡镇人民具体组织实施;后的.长效管理,由县住建(规划)、城管、国土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做到要突出重点,建设、整理、复垦要及时跟上,管理要落到实处,确保拆得了、建得好、管得住。

  三、拆违重点范围及工作步骤

  (一)拆违重点范围:

  县城规划区和乡镇规划区20xx年4月以来的新增违法建筑和项目在征区域内的违法建筑重点。

  (二)、工作步骤

  20xx年度拆违控违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4月份):采取会议传达、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暂行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二)调查摸底(5月底前):对城市规划区域和村(居)违法建设户数、违建位臵结构面积用途等调查摸清。县规划部门负责城区规划区域违法建设的认定的调查摸底工作,各乡镇负责本辖区违建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分村逐户建立违建档案。

  (三)违建(5-11月):对违法建设采取动员自拆、实施助拆、选择违建典型户依法强拆等方式,逐步推进。7月底前完成今年新增违法建设任务,11月底前完成20xx年度违法建设的任务。

  (四)督查考核(4-12月):县查违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采取定期不定期等方式对全县查违控违工作开展督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四、组织领导及防违控违运行机制

  (一)组织领导

  城乡拆违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量大而复杂,必须加强领导。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县拆违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同时成立督查督办组,由县领导牵头,加强对拆违工作的督促检考评。

  (二)运行机制

  1、建立和完善防违控违巡查机制

  各乡镇和相关责任单位组建专业查违控违执法队伍,每个村(居)配备一名查违信息员,划分责任区域并明确责任人,对新增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

  巡查人员每天开展巡查(含节假日),并作好巡查记录,于当日报所属乡镇或责任单位。未发现违法建设的,实行零报告。

  巡查人员发现在建的违法建设要当场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告知村(居)委会。村(居)委会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宣传政策,劝阻违建行为,并在执法工作人员到场之前进行守控。

  乡镇或责任单位接到巡查员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核实,确属违法建设的,责令当事人立即自行,不能自行的,应及时组织执法队伍强制。

  对未能及时发现已经建成的新增违法建设,由乡镇人民或相关责任单位立案查处,并在规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强制。

  各乡镇、各相关责任单位每周五把一周查违控违工作情况上报县查违办。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

  2、完善查违控违疏导机制

  县规划部门和各乡镇人民要加大城乡规划编制力度,科学合理地规划好村(居)民点,引导村(居)民依法有序建房。

  要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妥善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对工作中涉及的弱势群体和少数确有困难的特殊群众,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各项帮扶措施。

  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公民的规划法律意识。广泛宣传控违工作的重要性,揭示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引导群众支持和拥护控违工作。对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攻势,为控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三)完善查违控违奖惩机制

  推行控违量化目标管理。将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工作纳入县全年目标管理考核,由县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成绩突出的,县给予表彰奖励;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工作方案 篇5

  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好每一个学生,进一步做好“控辍”工作,从学困生抓起,课内关注与课外辅导相结合,让学生树立起学习的信心和勇气,克服自卑的心理,形成“赶、帮、超” 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每个学生学有所长,学有所用,提高学习成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开展三困生(专困生、文困生、德困生)帮扶活动。

  一、目标

  1、拉近师生之间的距离,增进互相之间的了解与沟通。

  2、培养学生的专业和文化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3、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学习水平有所提高,体验成功的乐趣。

  二、参加人员:

   全体教师

  三、帮扶对象:

  三困生(专困生、文困生、德困生)

  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五、具体措施

  1、树立正确的三困生观。

  首先教师要正确看待三困生,相信三困生不是什么都很差的学生,不是不可救药的学生,三困生也有他们一展才华的天空。为此,教师不要歧视三困生,与三困生建立平等的、和谐、民主的师生关系,正确评价三困生,平等对待三困生。要多把机会留给三困生,让他们感到教师期盼他的进步。

  2、用爱心温暖三困生。

  爱可以产生巨大的教育力量,“爱的效应”在三困生身上尤为明显。经常与三困生谈心,增加感情投资,用爱心温三困生,用心灵的温暖去医治他们心灵的创伤,用精神的甘露去洗涤他们精神的污染,使他们感到教师时刻关心着他,从而使他们树立信心,勇于与困难挑战,对学习充满热情。

  3、深入了解,对症下药。

  要更好地帮扶三困生,需要对他们进行深入的了解,把握每一个学生的特点,针对不同的三困生情况,尽量用他们喜欢的方式来对他们耐心辅导,“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一步一个脚印,逐步提高。

  4、捕捉亮点,正面教育。

  要用发展的眼光认识学生,善于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创设情境,挖掘他们的闪光点,并合理利用闪光点,保持正面教育为主,多激励,多表扬,少批评,要克服以“点”代面,正确评价,消除偏见。

  5、抓住时机、因材施教

  (1)对待三困生循循善诱,因势利导,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提高自我认识,促使自我反思,实行自我控制,使其内心深处认错,做到心悦诚服,乐于改正。

  (2)给三困生提出适当的目标。结合其实际情况,根据可接受性和发展性原则。由易到难,由小到大,由少到多,使之做到“跳一跳能摘到桃子”,发现进步及时表扬。

  (3)善于抓住契机,做好帮扶工作。契机恰当,感情融洽,学生才能敞开心扉,鼓励学困生大胆创新,多提宝贵意见和独立见解。这样教育才能收到预期效果。

  6、加强电访,促其转化。

  三困生的转化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必须求得学校、家庭、社会多方面的密切配合。定期与家长经常联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和家长共同商议教育方法,及时了解三困生学习思想动态,努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合力,以便与家长共同教育好学生。

  7、持之以恒,勤抓不懈

  转变三困生不是一蹴而就,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工作,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反复抓,抓反复”因势利导,使其始终保持不断前进的势头。

  8、建立三困生帮扶档案,善于反思,不断总结,以找到最佳效果的帮扶途径。

  六、奖励办法

  1、根据帮扶学生的期中和期末成绩,分别评出“学习进步奖”、对相应的帮扶教师评出“优秀指导奖”若干,给予表彰奖励。

  2、对进步特大的帮扶学生,给予“特别进步奖”,相应帮扶教师给予“特别优秀指导奖”,给予物质奖励。

工作方案 篇6

  为了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根据《关于印发〈xx英才(专项)计划〉的通知》(武人才[20xx]1号)精神,组建"教育名师工作室",实施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优秀人才成长培养机制,培养一批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专业素养、扎实教研能力的骨干教师队伍,促进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切实做好名师工作室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打造"教育家"型教师。以"名师工作室"为研究平台,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促进名师理论素养的再提高和实践经验的再升华,打造个人特色明显的xx名师群体,促进和引导"名师"向"教育家"的转变。

  (二)培养后备骨干教师队伍。以"名师工作室"为实践平台,吸纳中青年教师,建立名师与骨干教师合作互动的机制,加大对骨干教师培养力度,努力促使其向更高层次发展,使"名师工作室"真正成为骨干教师成长的阶梯。

  (三)完善骨干教师培养、选拔机制。以"名师工作室"为活动平台,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程开发、学术研究、巡回讲座、学术交流、支教援教等活动,加强档案管理、过程管理、绩效管理,完善全市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选拔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专业引领。研究探讨教育改革趋势和发展前沿,发挥专业引领作用。以坚定教育信念,提高师德修养,增进科研能力,提升教学水平,凸现教学风格为核心,积极开展教育学术研究,举办名师讲堂、专题研讨等活动,做到"带好一支队伍、抓好一项研究、出好一批成果"。

  (二)行动研究。每个工作室确定至少1所城区学校和1所农村偏远学校作为实验基地,开展对口交流,围绕各工作室的选题,组织开展高层次,高质量的学术交流活动或者组织开展公开展示活动,每个工作室每学期不少于2次。所有徒弟每学期须分别在校内和校外至少上1次公开汇报,撰写1篇教育教学案例。

  (三)题研究。每个工作室参与或承担题研究任务,根据所选的研究方向,提倡合作研究,合作攻关。题可立足堂教育教学研究,也可就基础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等专题调研并提交报告及建议案,为市教育局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意见和参考。各工作室应及时总结成果,形成研究报告或者论集。

  (四)物化成果。各名师工作室的学术活动,结合科研和教育教学,及时形成物化成果,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和总结,形成一套系统的资料结集。工作室工作周期内徒弟须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发表论不少于2篇,农村徒弟发表不少于1篇。

  三、组织管理

  (一)项目管理。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全面负责名师工作室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市继教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组织聘请专家团队,具体负责业务指导,跟踪考核,协调服务,与名师工作室研究、商议、布置工作任务,协调工作室之间各项具体活动以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资料汇集和整理,编写工作简报。

  (二)经费管理。市教育局将与名师签订"名师工作室资助协议书",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教学活动方面的开支,包括教学研讨、培训、图书资料购置、交通差旅等,由各区教育局负责监督使用管理。

  (三)过程管理。各名师工作室设立网站或博客,注重理论提升,专题研修,实践探索,自主发展。工作室多采取读书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上、说、评、发表论案例、题研究、出版著作、成果展示等方式开展活动,并做好详细的过程记录。建立包括工作室和个人的理念、计划目标、活动方式、内容、过程、结果在内的本(有条的影像)资料,并及时总结研究骨干教师成长规律,为全市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积累经验。

  (四)绩效管理。市教育局将组织教育专家对活动进行评点指导和考核。继教中心在每学期组织各个工作室进行一次总结交流,结束前进行综合评估,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每个名师工作室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方案、研究项目、活动安排和个人发展计划及时报给项目管理团队,每年要进行年度考核。

  (二)岗位承诺。根据市人才办岗位管理要求,"教育名师工作室"的名师应根据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要求,就岗位职责、在岗时间、岗位目标任务等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市教育局及专家管理团队的监督考核。

  (三)签订协议。各名师工作室徒弟要订出个人学习计划,签订"师徒协议书"并协助名师做好辐射的帮带工作。工作室徒弟要严格按照"师徒协议"条款规定,虚心向名师请教,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每月不少于2次向师傅汇报自己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进展情况。学期结束,撰写书面总结。

  (四)建立档案。各工作室要建立"培养对象发展档案"并与所在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档案相链接,项目管理团队要建立健全各工作室信息沟通和资料管理,加强对培养对象的跟踪考核和全面管理,为培养对象的成长创造条。

  (五)健全制度。原则上每个工作室每月召开1次例会,交流和研究工作;各名师工作室之间的交流每学期2次,由项目管理团队组织交流研究工作,管理团队尽可能参与各名师工作室举行的大型学术交流活动,便于提供支持和总结推广经验。

  (六)共享信息。各名师工作室活动及时报项目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和交流,形成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态势。并将其成果在更大范围内推广,让名师工作室效益最大化。

  五、日程安排

  (一)20xx年6月,明确名师工作室招徒工作事宜。

  (二)20xx年6—7月,完成工作室师徒的双向选择。

  (三)20xx年6月,名师工作室授牌、签约。

  (四)20xx年8——11月,名师工作室学术活动。

  (五)20xx年12月,名师工作室中期考核。

  (六)20xx年,名师工作室常规学术活动。

  (七)20xx年,名师工作室成果物化呈现。

  (八)20xx年6月,名师工作室工作总结。

  六、责任分工

  (一)教师工作处全面负责名师工作室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保证名师工作室的正常运行。

  (二)财务处负责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的落实,确保名师工作室工作经费的按时足额发放

  (三)市继教中心负责名师工作室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聘请专家团队,实施项目管理,组织考核评价。

工作方案 篇7

  为加强我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xx〕11号)和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安监发〔20xx〕140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健康、和谐”的社区理念,紧紧围绕“建设绿色国际港、打造航空中心核心区”的目标,进一步完善机制、整合资源,有重点、分步骤地在全区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发挥公共安全体系作用,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健康意识,提升社会管理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伤害的发生,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创建主体

  安全社区是指建立了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和程序,联络社区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事故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持续改进地实现安全目标的社区。

  我区安全社区创建的主体是19个镇政府、6个街道办事处和13个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创建单位”)。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安全社区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以及《北京市市级安全社区基本条件》,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试点工作。通过事故预防和持续改进的安全促进计划,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建设,构筑和健全社区公共安全体系,使群众的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得到普遍增强,各类伤害和事故逐步减少,社区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公众对社区治安的满意率不断提高。

  (二)阶段性目标。

  1.20xx年,全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全面启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其中,北小营镇、南彩镇、牛栏山镇、马坡镇、空港街道、旺泉街道首批6家试点单位获得北京市安全社区称号。

  2.20xx年底前至少50%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获得北京市安全社区称号。

  3.获得北京市安全社区称号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按照持续改进的要求,本着“成熟一家、创建一家”的原则,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争创工作,力争利用2-3年的时间,至少2家以上单位获得国家级以上安全社区荣誉称号。

  四、工作内容

  创建单位要运用规范的安全社区建设方法,提高社区安全绩效。

  (一)建立安全社区全员参与推进机制。创建单位要提出本地区安全社区建设目标,坚持政府引导,整合各类资源,形成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跨界合作的推进模式。组织社区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参与安全促进活动,形成全员参与机制,提高社区成员安全认同度和知晓率。

  (二)科学运用风险管理模式。创建单位要在相关行业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正确使用事故与伤害风险识别方法,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等方面的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三)逐步建立和完善事故与伤害监测机制。创建单位要规范生产、交通、消防、燃气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事故与伤害记录和统计工作。创建单位应依托专业部门,选择适用的伤害监测方法,为全面评估安全绩效提供依据。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目标和计划。创建单位要制定安全社区创建目标和计划,并结合引发事故与伤害的重点因素,制定事故与伤害预防控制目标以及相应计划。

  (五)策划实施安全促进项目。创建单位应结合社区安全情况和社区条件,有针对性地策划实施安全促进项目,通过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服务、安全设施和产品、安全工程等手段实现既定目标和计划。

  (六)加强社区应急能力建设。创建单位要针对社区潜在的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响应预案或处置方案,配备应急设施和器材,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使社区居民具备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级组织机构。

  顺义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安全社区创建的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具体创建实施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局)承担,同时设立教育培训、项目推进、专项督查考核和资金保障4个专项工作组。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创建单位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2)负责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创建单位及相关配合单位创建进展情况,并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

  (3)负责聘请专家组成指导评估组,指导创建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并定期对创建单位的安全促进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督;

  (4)负责对创建单位提出的创建申请和创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上报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提请专家评审;

  (5)负责对安全社区创建单位进行监督考核;

  (6)负责定期组织创建单位参与国内外安全社区建设的培训、交流等有关活动。

  2.专项工作组职责。

  (1)宣传教育培训组。由区安全生产监督局牵头,负责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理念,积极发动全区各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倡导人人都享受安全、人人都享受健康的权利;分层级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2)促进项目推进组。由区民政、卫生、教育、综治、公安、城管、气象等行业部门分别牵头,指导、监督、协助各创建单位实施安全促进项目。

  (3)专项督查考核组。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任务纳入各创建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查和考核。

  (4)创建资金保障组。由区财政局牵头,负责保障各创建单位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所需资金,监督管理资金使用情况。

  3.行业部门总体职责。

  (1)负责配合创建单位做好社区诊断工作;

  (2)负责向创建单位提供交通、火灾、治安、生产安全、医疗等伤害监测数据;

  (3)负责对照《顺义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确定的66项重点工程,指导、帮助创建单位做好相关促进项目;

  (4)创建单位完成社区诊断后,制定的安全促进项目需要相关行业部门配合实施的,行业部门要大力支持。

  4.主要行业部门职责。

  (1)区社会办:指导、监督创建单位开展好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

  (2)区教委:负责指导、监督创建单位辖区范围内的各类学校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等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学校开展学生应急疏散演练等应急处置教育培训活动。

  (3)区综治办:结合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指导、监督创建单位做好安全社区治安领域的促进项目实施工作,加强创建单位辖区内治安技防的投入和建设工作。

  (4)区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指导、监督创建单位做好生产安全领域的社区诊断、隐患排查治理和相关促进项目的实施;负责提供创建单位辖区内的生产安全相关伤害死亡事故监测数据。

  (5)区民政局:城市社区以“七型社区”建设为抓手,农村社区以典型示范社区建设为抓手,加大人防、技防、物防建设;负责提供创建单位辖区内的老年人相关监测数据,并指导创建单位开展好老年人安全促进项目实施。

  (6)区城管执法监察局:依托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机制,负责“城市管理模块”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7)区卫生局:负责提供创建单位辖区范围内传染病等重点监测数据。

  (8)区气象局:负责指导、监督创建单位开展好气象安全社区认证和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创建单位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相关措施。

  (9)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负责提供创建单位辖区内的道路交通伤亡事故、火灾事故、治安事件、人口分布状况等监测数据;负责指导、监督创建单位做好道路交通、消防、治安等领域的日常监管、社区诊断和相关促进项目的实施。

  (二)属地组织机构。

  1.成立属地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

  各创建单位要形成行政正职亲自抓、分管领导配合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安全社区建设格局。各创建单位要成立由行政正职为主任的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研究制定所在辖区安全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分阶段实施目标,并负责规划和目标的落实;负责与专业机构共同指导、落实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提出决策性意见;负责安全社区创建申报工作。

  2.成立属地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各创建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围绕生产安全、社会治安、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场所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儿童安全、残疾人安全、学校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场所安全、体育运动安全、涉水安全、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等安全健康促进项目,结合各社区实际,按照安全社区工作委员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开展安全社区具体创建工作。

  3.成立属地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组。

  (1)安全宣传教育组:由创建单位负责宣传工作的部门牵头,相关媒体配合,负责制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的实施项目,编制社区安全促进教育培训材料,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安全社区建设环境和氛围。

  (2)治安防范组:由创建单位负责综治工作的部门牵头,公安、司法、城建、信访、流管等部门配合,制定社会稳定方面的实施项目,巩固社区防范和网格巡控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和出租屋等重点部位的治安整治工作,提高治安防范水平,预防和减少社区各类刑事案件,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以及反恐等工作。

  (3)消防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消防工作的部门牵头,应急、安监、城建、文化等部门配合,负责消防安全实施项目制定,防火知识普及,火灾与爆炸预防,消防器材、设施维护管理,危险品安全使用和管理,火灾抢险救援与逃生等,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4)居家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社会建设工作的部门牵头,公安、司法、民政、卫生、妇联、残联等部门配合,负责制定居家安全方面的实施项目,反对家庭暴力,开展心理咨询,普及急救、健康生活知识等,确保老人、儿童的安全,关爱残疾人。

  (5)卫生健康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卫生工作的部门牵头,计生、流管等部门配合,负责制定卫生健康安全方面的实施项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社区卫生保健服务水平,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广泛开展全民安全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居民和流动人口健康水平。

  (6)生产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牵头,消防、商务、城建、文化、旅游、民防、人保、工商、经信等部门配合,负责制定生产安全方面的实施项目,开展安全检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等安全监管,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预防、减少社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7)食品药品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牵头,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实施项目,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8)环境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市政市容工作的部门牵头,城管、环保、水务、体育、环卫等部门配合,负责制定环境安全方面的实施项目,做好环境治理及涉水安全促进工作,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宜居环境。

  (9)交通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牵头,公路、公安交管等部门配合,负责制定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实施项目,健全完善社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管理设施、机动车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首都文明交通礼仪知识,维护社区内道路交通秩序,加强交通安全监管,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10)校园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教育的部门牵头,卫生、消防、交通等部门配合,负责制定校园安全方面的实施项目,开展校园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等区域,体育活动、校内外集体活动、网络交友、预防校园吸毒、暴力、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学校安全促进工作,向学生宣传卫生、消防、交通、应急防灾、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预防减少学生意外伤害。

  (11)体育运动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体育工作的部门牵头,教育、卫生等部门配合,负责制定体育运动安全方面的实施项目,开展包括体育用品安全、体育器械安全、运动场所安全、运动过程安全等内容的体育运动安全促进工作,预防减少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12)伤害监测组:由创建单位负责卫生工作的部门牵头,教育等部门配合,建立伤害监测机制,负责制定伤害监测方面的实施项目,指导开展伤害调查,指导医院建立伤害记录制度并做好各类伤害数据的采集、归纳、分析工作,建立完善的社区伤害监测档案,通过各种统计数据的对比分析,评价计划实施效果。

  (13)绩效评估组:由创建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业部门,建立完善的安全评估体系,对社区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结合社区工作开展情况与伤害监测结果,对社区安全进行综合评估;通过对各种统计数据的对比分析,为更加合理地配置资源、设立和优化安全促进项目、有效预防伤害提供可靠依据。

  (14)专家顾问组:由创建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聘请相关专家指导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各创建单位可在以上14个专项工作组的基础上,结合本辖区特点,增加或减少部分工作组。

  六、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

  1.组建属地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组。

  2.创建单位制定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4月底前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交创建申请。

  3.召开工作部署会,明确创建目标和工作职责。

  4.利用新闻媒体等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使公众广泛参与到安全社区的建设中来。

  5.组织全区创建单位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学习、交流、专项培训工作。

  (二)实施阶段。

  1.各创建单位编制社区安全促进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培训、社区安全基本情况调查,分析社区普遍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社区内的高危险人群、高风险环境和脆弱群体,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制定安全促进目标及计划。

  2.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实施安全社区促进项目。

  3.开展安全社区绩效评估与持续改进活动。

  4.编写安全社区工作报告。

  (三)申请认证阶段。

  各创建单位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向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递交申请材料,准备验收。

  (四)持续改进阶段。

  各创建单位在获得北京市安全社区称号后,不断持续改进,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争创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正职亲自主抓,明确负责部门和人员,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创建工作会议,专门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协商解决创建难题,要将安全促进项目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范畴,协调资金全力保障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资源整合,落实责任。

  各创建单位要充分调动和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社区居民、志愿者以及各界组织的作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好安全社区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使社会单位及社区居民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促进、自我提升”的安全社区建设新局面。

  (三)拓宽渠道,全员参与。

  各创建单位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社区居民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积极借鉴国内外安全社区建设的典型经验,定期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指导、培训。

工作方案 篇8

  为保障广场项目“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运行,保安部结合广场实际情况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特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如下:

  一、 节前安全准备工作

  1.召开部门全体人员安全保卫工作动员会议,明确“春节”期间各岗职责及工作重点;

  2.配合各部门分组对大厦进行安全大检查,详细记录检查内容整理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对需节前整改的内容马上整改;

  3.核实客户公司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留存客户公司封存钥匙,确认客户封存钥匙是否有效,以备应急时启用;

  4.客服部联系各公司节日期间到大厦值班、加班的人员名单,报保安部备案。

  二、节日期间人员、物品及车辆的进出管理规定

  1.节假日期间A座大厦东门24小时开启,西门关闭;B座大厦南门24小时开启,北门关闭;员工通道7:30—20:30开启,其它时间关闭;车场出入口22:00—6:00关闭,临时来往车辆另行开启,收费岗位人员不变动;

  2.按照各公司提供的节日加班值班人员名单核对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厦;

  3.对未在名单内的人员,对其身份必须核实清楚,是本大厦的员工登记进入,不是本大厦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大厦,到厦找人的联系后由被访人到一层确认清楚登记后进入;

  4.对节日期间各公司人员带出大件物品的,一律收取各公司部门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有效物品出门单,无有效的物品出门单时保安员禁止物品带出大厦;

  5.检查客户公司的房门是否锁好,发现未锁房门时应及时通知该公司安全负责人,请公司来人锁门,或者由保安部将未锁房门锁好;

  6.节日期间进出大厦顶层平台的,必须上报总值,经总值同意后方可进入;

  7.节日期间进出大厦的车辆,一律凭有效的停车证及车卡进出,无车证车卡的车辆禁止进入,特殊情况下经部门领导同意的允许进入。

  三、 巡视检查工作

  1.严格按照部门的巡视路线及巡视时间进行巡视,不得漏巡及倒签;

  2.对重点区域重点巡视,特别是施工区域、外围、至高点及各楼层机房的巡视;

  3.检查各楼层门户是否锁好,关闭楼层窗户及公共区域照明;

  4.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当日值班经理及部门领导;

  5.做好日报工作,每日晚19:00时用短信形式向部门经理、主管报平安,部门领导不定时到厦进行巡视检查工作;

  6.政府部门人员及公司领导(股份公司、人寿中心、养老金、国寿投)到广场检查工作或者来访时,必须核对身份,身份核对明确后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部门经理,后通知工程部值班人员,由值班领导或中控人员陪同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照相存档,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检查情况。

  四、人员管理

  1.驻场保安人员严格遵守保安公司及广场的各项规定;

  2.所有驻场人员外出必须请假,严格遵守请消制度,按时返回广场;

  3.年底人员更换比较频繁,所有新员工必须培训上岗,培训带领一段时间后方可一人值岗;

  4.禁止邀请朋友、亲人等人员到广场住宿、喝酒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员工与员工之间必须和睦相处,禁止发生互相挤兑、排斥、辱骂及打架等过激行为,人人监督发现类似问题及时上报部门领导;

  6.管好自己,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去的地不去;

  7.中控换班及加岗人员,服从领班的岗位安排,做好各岗岗位职责的各项工作。

  五、防火安全管理

  1.春节期间(年三十至正月十六)广场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发现燃放者将其劝离广场区域,A座、B座及公寓大堂临时增配灭火器各8具备用。

  2..发生火灾报警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火情确认;

  3.巡视检查消防设备的完好性,做好设备的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4.每日对重点区域的巡视检查不得少于三次,做好巡视记录,排除安全隐患。

  六、 钥匙管理

  1.做好公共区域钥匙的借用管理,并检查现场房门是否锁好;

  2.客户封存钥匙启用时,必须同时通知部门经理及客户公司负责人,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启用,启用后按照规定进行钥匙封存;

  3.顶层平台钥匙禁止外借,必须使用时经主管批准后值班人员到场开启,做好使用登记,人员离开后将门锁好。

  4.大通门禁卡使用时,必须经总务处领导及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启用,做好登记工作,人员离开后锁闭门户。

  七、 二装现场管理

  1.节日期间禁止动火作业,经部门批准的二装单位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动火操作程序,持证上岗,开据动火证,准备防火设备,设立看火人,不得动火与油漆同时交叉作业;

  2.严格检查施工人员的出入证,无证人员禁止进入,施工人员必须由指定通道进出大厦,只限在施工作业区域活动,不得到其它楼层;

  3.易燃易爆的施工设备及材料禁止放在大厦过夜,必须当日清离大厦;

  4.严格监管施工人员使用电梯情况及作业区域的成品保护,防止大厦设备被破坏,发现损坏设备时及时上报值班领导,做好赔偿的工作;

  八、 上访人员处理

  1.节日期间发现上访人员到大厦时,必须马上向总值领导汇报,并向部门主管级以上领导汇报;

  2.本着“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缓不可急,可顺不可逆”尽力劝导,耐心调解的处理原则;

  3.对待节日期间上访的人员,禁止其进入大厦,劝离大厦范围,请其在大厦正常办公时间内再来;

  4.对待不听劝阻,行为过激,调解不了的必须及时上报部门领导,请求帮助,不得与上访人员发生过激行为;

  九、 突发事件及处理

  1.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报总值和部门领导,并通知应急人员做好准备;

  2.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受伤人及重要物资,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3.做好现场的安全防范及围挡,疏导过往人员及车辆,保证人身财产的安全,保护现场,检查有无可疑人及可疑物;

  4.照相存档,留存证据备查,书写事故报告;

  5.及时报保险公司,做好理赔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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