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管理制度

时间:2021-08-04 21:39:16 制度 我要投稿

库房管理制度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库房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库房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库房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库房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库房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库房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库房、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库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库房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库房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库房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库房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库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库房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库房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库房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库房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库房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库房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库房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库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库房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库房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库房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库房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库房以及其他大型物资库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库房,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库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库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库房,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库房管理制度2

  1 中心库是厂内各单位材料、产品的统一管理库,统一代保管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中心库必须严格执行物资纪律以及政策、规章、制度。

  2 中心库对各分厂、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分别独立建帐。

  3 材料的管理

  3.1 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材料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材料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3.2 各独立核算单位购回材料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料票,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3 为满足分厂生产现场需要,方便分厂使用,对中心库存放不便的材料,中心库管理人员与分厂材料管理人员共同点收、入库后,可由分厂材料管理人员领出,分厂自存。

  3.4 各独立核算单位用料时,填写一式两份用料单,经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消耗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中心库管理人员按生产计划和材料定额发放,用料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5 用料单必须有分厂材料消耗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3.6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料票不得积压突击出具,分厂自存的材料,用料后必须在一周内完善手续;每月底前对本月内使用的、未向中心库房出具料票的所有材料补签完所有手续。

  4 产品的管理

  4.1 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成品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成品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4.2 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经验收合格后,根据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由所在单位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入库单,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3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出库时,填写一式两份出库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出库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4 出库单必须有分厂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5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帐应与中心库的材料、产品帐,帐物相符。各分厂每季度小盘库,半年大盘库,年终总盘库,并与中心库核对,编制报表。中心库每季清查、清点所有帐务,年终总盘点,如有差误,应及时向分厂及厂领导提出,并查明、清理。

  6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库存不得超过厂定的限额标准。中心库发现超额时,应及时向厂领导反映。

  7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帐、中心库的厂保管帐作为厂财务科的汇总核算依据。

库房管理制度3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保持室内干燥清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库房管理制度4

  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二、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三、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四、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质期。

  五、定期打扫库房,整理物品,保持库房整洁。

  六、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七、及时处理掉不能继续使用的食品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一、严格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岗。

  二、严格开关门制度,对外来进出人员,严加控制,并做好登记手续。

  三、严禁买卖人员随意进出,并在校内大声叫喊,并管理好门前相应设施。

  四、严禁外来车辆随意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必须由校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内。

  五、保持值班室整洁,门前门后相关地域的清洁卫生,教师存车房,车辆摆放有序。

  六、配合门前“五包”管理人员,做好摊点的工作,严禁交摊位放置在校大门及校大门的两侧。

库房管理制度5

  一、干货库管理

  1、每个厨房都有其相应的干货库,库内要保持温度在16~21摄氏度,湿度在50-60%。该库存放厨房用烹饪原料,调料及其盛器,以及一定量的厨房周转用具,不得存放其他杂物。

  2、根据原料,调料的不同种类、性质,固定位置,分类存放。

  3、大件物品单独存放,小件物品及零散物品在盘、筐内集中存放;所有物品必须放在或架上,并至少离地面25CM,离墙壁5CM。

  4、塑料桶或罐装原料要带盖密封,玻璃器皿包装的原料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

  5、库存物品的存取要坚持“先存放,先取用”的原则,交替存货和取用。

  6、每天指定人员对干货进行清洁整理,每周一检查原料的保质期限,每周对干货库进行清理,保持其清洁卫生。

  7、控制有权进入干货库的人员数量,专人每月底盘店库存情况,并填写“年月盘存汇总表”,报告厨师长。

  二、冷藏库的管理

  1、厨房冷藏库的温度保持在0-10摄氏度,存放威望用烹调原料,调料及其盛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

  2、根据原料、调料的不同种类、性质,固定位置,分存放严格遵守下列保藏时间。

  新鲜鱼虾、肉、禽、蔬菜存放期限为2天,贮藏温度为0-10度之间;

  新鲜鸡蛋存放期为14天,贮藏温度为0-10度之间;

  熟料半成品存放期为7天,贮藏温度为-10-10度之间;

  水发类半成品存放期为7天,贮藏温度为0-10度之间;

  生料类半成品存放期为7天,贮藏温度0-5度之间。

  3、大件物品单独存放,小件物品及零散物品在盘、筐内集中存放;所有物品必须放在或架上,并至少离地面25CM,离墙壁5CM。

  4、半成品及剩余食品冷藏均须装入保鲜盒或保鲜膜包好后,写上日期放入食品盘,再分类放置货架上,冷藏库底部和靠近冷却管道的地方,以及冷藏库的门口温度较低宜放奶类、肉类、禽类

  水产类物品。

  5、库存物品的存取要坚持“先存放,先取用”的原则,交替存货和取用。

  6、每天定期由指定人员对冷藏库进行清洁整理,每周一检查原料的质量,每周对冷藏库进行清理,保持其清洁卫生。

  7、控制有权进入冷藏库人员数量,有计划,集中领货,养活库门开启次数,专人每月底盘点库存情况,报告厨师长。

  8、由墩头厨师每天上班之前检查冰箱温度,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温度偏差,应及时报告厨师长与设备部联系解决。

  三、冷冻库的管理

  1、厨房冷冻库的温度要保持在18摄氏度以下,只存放库房备用食品、原料及其盛器,不得存放其它杂物。

  2、坚持冻藏食品及原料必须处在冰冻状态进入冰库的原则,避免将已经解冻的食品及原料送放冻库。

  3、所有的冻藏仪器及原料必须注明入库日期,根据库寸食品原料的不同种类、性质,固定位置,分类存放。

  4、冻藏大件物品单独存放,小件物品及零散物品在盘、筐内集中存放;所有物品必须放在或架上,并至少离地面25CM,离墙壁5CM。

  5、冷藏品的存取要坚持“先存放,先取用”的原则,交替存货和取用。

  6、每天定期由指定人员对冷冻库进行清洁整理,每周一检查原料的质量,每周对冷库进行清理,保持其清洁卫生。

  7、控制有权进入冷冻库人员数量,有计划食品领货,减少库门开启次数,专人每月底盘点库存情况,报告厨师长。

  8、经常检查,保持冷冻库达到规定的温度,如发现有温度偏差,应及时报告厨师长与设备部联系解决。

库房管理制度6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目的是确保档案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

  一、 为了维护库房管理秩序,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二、 认真做好防高温高湿、防光、防盗、防霉、防虫、防暑、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震、防雷击工作。加强电源、消防器材管理。库内严禁吸烟、生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窗、门要及时关闭上锁。做好对平时温湿度测试和记录,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库房的温湿度。

  三、 对库房内档案的保管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抽查,每季进行一次大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

  四、 接收、移出、借阅、销毁档案资料和工作人员调动必须严格严格手续。档案资料要进行消毒、杀虫处理,定期更换防虫药物。建立档案资料、检索工具、设施设备的统计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五、 档案资料排放要整齐有序,调出的案卷入时入库、对号入座,不得放在办公室。保持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不准堆放公私杂物。

  六、 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失密、不泄密,不得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库外或摘抄有关内容。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一、查阅利用我馆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凭本人在工作单位或乡镇、村委会、居委会介绍信;查阅利用开放档案亦可凭本人身份证。

  二、查阅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填写查阅利用档案资料申请单。

  三、利用者领出、交还档案必须当面清点,并只能在查阅室查阅档案;不得抄阅与介绍信和申请单上无关的档案资料;不得将档案资料转给他人抄阅。

  四、查阅档案时不准在阅览室吸烟、喝茶、喧闹;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圈点、划线、折叠、抽页、裁剪;不准在档案原件和档案馆出示的档案证明上涂改。违者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摘抄、复制档案资料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并使用档案馆统一印制的档案史料摘录卡。制发档案证明由接待人员摘抄或复印,经核对无误后加盖业务专用章,否则不能作凭证使用。

  六、查阅机密性质的档案,必须经县委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接待。

  七、馆藏档案的公布、出版权属于我馆所有,未经我馆同意,任何机关和个人无权公布、出版。

  档案销毁制度

  一、 为了提高馆藏质量,有效地保护档案,对确认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应当进行销毁。

  二、 销毁档案必须经本馆鉴定小组严格鉴定后进行,严禁任何个人擅自销毁。

  三、 档案销毁前,必须造具销毁清册,输审批手续,报县委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销毁1949年以前的历史档案,必须同时报国家档案局批准。

  四、 销毁档案时,必须指定销毁地点,并派出两个以后监销人员实施。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员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五、 严禁将需要销毁的档案作废品卖给收购商,或作其它用途,严防泄密。

  六、 销毁清册应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考。

  “十防措施”

  为了切实做好防高温、高湿、防火、防光、防盗、防霉、防虫、防鼠、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雷击(含防震)工作,根据衡东气候特点及我馆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措施:

  一、库房温湿度常测记,适时通风和密闭,使用空调去湿机、使用木炭、化学吸湿剂。

  二、库内使用白炽灯,安装铁窗、铁门,报警器。

  三、建立消防安全队,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严禁烟、火,防止事故发生;库外设立安全区,消防器材和电源落实到人管理。

  四、建立值班责任制,加强巡逻保安全,库房管理设专人,无关人员不入内;接待查阅设专人,防止档案被盗、丢失、撕页、裁剪和涂改。

  五、柜内常换防霉防虫药,档案资料进馆先消毒;管理人员勤清扫、勤检查,防止霉菌、虫卵入库内。

  六、定期放鼠药,随时关门窗,防止老鼠入库内。

  七、库内、库外、查阅室清洁卫生常保持,档案资料、检索工具、档案用品常除尘。

  八、库房周围搞绿化,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有害气体。

  九、安装避雷设施,及时检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消防安全人员

  领导小组

  第一负责人:法人代表 局长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档案管理股股长

  消防安全员:档案管理股全体人员

  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行政管理制度规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抓好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防火安全教育,以增强全员法制观念和防火安全意识。

  三、组织制订防火安全制度,并认真部署贯彻。

  四、认真组织防火检查、监督,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五、按消防安全法规,配备和管理好消防安全设施,定期组织消防训练,丰富全员消防安全知识,以达到自防、自救、自卫和自治的需要。

  六、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群众加以扑救,并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库房管理制度7

  1. 目的

  对幼儿园的物资、食品进行管理,保证幼儿安全、减少浪费、提高效率。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幼儿园对物资、食品使用的控制。

  3. 职责

  3.1 仓库管理员

  ——负责物资、食品的仓库管理工作。

  3.2 其他部门

  ——负责物资、食品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4. 管理制度

  4.1 幼儿园的仓库分为:物资库、食品库。

  4.1.1物资库管理的物资包括:办公用品、教材、教具、幼儿用品、设备、工具、备品、配件等。

  4.1.2食品库管理的物资包括:粮食、食用油、酱油、醋、调料、蔬菜、干菜等。

  4.2 物资入库及入库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4.2.1物资入库

  a) 物资采购回来后,由采购人员填写《入库单》(蔬菜除外)一式三联(库管联、财务联、采购联),连同采购物资交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签字确认,交库管员进行验收,验收后签字确认,并保存库管联。

  b) 依据《入库单》,由库管员在物资台帐上进行进帐处理,必要时填写物资卡片。

  c) 采购人员在报销时,《入库单》上必须有库管员、检验员签字,财务人员方可给予报销。

  4.2.2 根据物资分类,管理员对物资入库情况(包括:物资名称、规格、类型、数量、单价、金额等)建立台帐。

  4.3 物资标识

  a) 管理员负责在仓库内设立标识(可以插牌、划定区域等)

  b)状态标识

  ——合格区;

  ——不合格区。

  c) 物资标识

  ——建立物资卡片,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出入库记录等

  4.4 物资防护

  4.4.1 物资存放仓库的基本条件:

  ——窗明库净,无蜘蛛网(每周清扫不得少于一次);

  ——通风良好(每天通风);

  ——光线充足;

  ——防雨、防潮、防鼠、防虫等;

  ——具有足够的摆放架。

  4.4.2 对易燃、易爆、挥发性强的物资应单独设置仓库或隔离存放,并应注意:

  ——无明火、远离热源;

  ——摆放在地下;

  ——配备灭火器;

  ——保持包装完好;

  ——库房结构坚固,门窗封闭牢固;

  ——仓库门内开;

  ——对于有毒有害物资,应实行“双人双锁制”进行管理。

  4.4.3 易发霉、生锈的物资:

  ——注意通风;

  ——放置在有防潮设施的仓库内。

  4.4.4 易碎、易损的物资:

  ——体积较小的物资,应放置在货架的底层或地上;

  ——体积较大的物资,应靠墙立放,物资上方不能有悬挂物资;

  ——有胶垫保护。

  4.4.5 食品:

  ——防鼠、防虫、防蛀、防潮;

  ——先进先出的原则;

  ——严禁贮存过期食品;

  ——所有食品必须分类、上架摆放;

  ——所有盛装容器、袋子必须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每次使用完后进行清洗,保持外观干净;

  ——对于易发生霉变的食品,包括米、面、干菜等,尽可能计划采购,并定期晾晒。

  4.5 出库手续的办理

  a) 物资领用人应凭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领料单》到仓库办理物资出库手续;

  b) 管理员根据《领料单》上所列物资,逐一发放;

  c) 管理员根据《领料单》内容登记仓库物资台帐;

  d) 对于有毒、有害物资,还应在《有毒、有害物资登记表》上进行记录;

  e) 管理员应于每日下班前,将《领料单》汇总后核对,并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

  f) 管理员按照物资分类负责建立并填写《物资借用登记表》,在物资借用时,经借用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4.6 定期盘点工作

  4.6.1 每学期末,管理员应对仓库内物资进行逐一清点;

  4.6.2 根据清点结果,填写《库存物资盘点表》;

  4.6.3 管理员应将库存物资台帐的余额和盘点表上的实物进行核对:

  4.6.4管理员应在放假前,将学期《库存物资盘点表》送交财务室审核,并上报园长。

  4.6.5 财务室应于放假前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样或全部核对,并将核对结果上报园长。

  4.7 记录管理

  依据《记录控制程序》财务室、仓库管理员负责对记录进行收集、整理、编目、归档。

  5. 记录

  5.1 JL.G05-01 有毒、有害物资登记表

  5.2 JL.G05-02 库存物资盘点表

  5.3 JL.G05-03 物资借用登记表

库房管理制度8

  一、适用范围及人员职责

  (一)适用范围:员工餐厅库房,包括冷冻库、冷藏库。

  (二)人员职责

  1.xxxx负责餐厅库房的管理。

  2.餐饮团队设置专职库管员一名,负责对所辖库房的日常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有效地管理库房,具体负责餐厅各类物品的保管和供应工作。

  负责物料及食品的入库验收工作,入库时,对进仓物品必须严格根据采购单按量验收,并根据发票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金额填写验收单或收据,不符合的货物退回,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严格把好质量关。

  验收进库物资,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需填写验收报告,呈餐厅项目主管、xxxx审批,交采购部提出处理意见。

  验收后的物资,必须按类分别,据物品的性质、数量、固定位置堆放,合理使用仓位,做到整齐美观,并注意留有通道,便于收发、检验、盘点、清查并填写货物卡,把货物卡挂放在显眼的位置。

  物料和食品进出库,要做到先进先出、后进后出,防止变质、霉坏,尽量减少损耗。

  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根据库房的环境、通风条件、气温变化,调节干、湿度和恰当的温度。要勤检查、勤倒垛、勤晾晒,防止虫蛀鼠咬霉烂变质。

  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每日汇总票据,按期登记明细账,定期盘点,按时填写报表,做到账表清楚,账物相符。

  熟悉物料和食品,明确负责保管物品的范围。

  严格执行库房的安全制度,库内严禁吸烟,上下班前后,对库房的门窗、货垛、电源、消防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库房和物资的安全。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不擅离职守,负责做好库房的清洁卫生工作。

  二、日常管理规定

  (一)物资验收入库

  1.无论是直拨还是入库的采购物资都必须经库管员验收;

  2.库管员验收是根据订货的样板,按质按量对送货单核对验收。验收完后要在送货单上签名或发给验收单,然后需直拨的按手续直拨,需入库的按规定入库。

  3.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送货单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送货单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根据不超实际需要量的原则按实验收;

  ③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对购进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4.验收后,要根据送货单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和金额填写验收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库房,第二联交采购员报销,第三联交材料会计。

  (二)入库存放

  1.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库保管;

  2.进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三)保管与抽查

  1.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库管员要经常对所管物资进行抽查,检查实物与卡片或记账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时查对;

  ②xxxxx也要经常对库房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四)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须提前做计划,报库管人员准备;

  ②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厨师、档口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部门、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联,领料单位留第一联,班组负责人凭单验收;库管员留第二联,凭单入账;会计留第三联,凭单记明细账;

  ④发货时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出、后进的后出。

  (五)盘点

  1.库房物资要求每周初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2.将盘点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会计审核;

  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六)物品、原材料的盘查

  物品、原材料、物料在盘点中发生的溢损,应对自然溢损和人为溢损分别作出处理。

  1.自然溢损:

  物品、原材料、物料采购进仓后,在盘点中出现的干耗或吸潮升溢,如食品中的米面及其制品、干杂货等,在升损率合理的范围内,可填制升损报告,经主管审查后,视“营业外收入”或“管理费用”科目内处理;

  超出合理升损率的损耗或溢余,应先填制升损报告书,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报部门经理审查,按规定在“营业外收入”或“管理费用”科目内处理。

  2.人为溢损:

  人为溢损应查明原因,根据单据报项目主管审查,按有关规定在“待处理收入”或“待处理费用”科目处理。

  (七)物品、原材料损耗的处理

  1.物品及原材料、物料发生变质、霉坏,失去使用(食用)价值,需要作报损、报废处理。

  2.保管人员填报“物品、原材料变质霉坏报损、报废报告表”,据实说明坏、废原因,并经项目主管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报xxxxx审批。

  3.对核实并核准报损、报废的物品、原材料的残骸,由库管人员送交废旧物品库房处理。

  4.报损、报废由项目主管会同厨师长审查,提出意见,并呈报xxxxx审批。

  5.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处理报损、报废的损失金额。

  (八)库存管理

  各项物料、食品均应制订最低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库管员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采购部根据请购数量进行订货,有效控制库存。

  三、库房管理标准

  (一)库管员须每年体检一次,持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二)库房保持通风良好,温度适宜,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做倒“三勤”:勤清扫、勤通风、勤整理。

  (三)库房实行分库、分类保管,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隔墙离地,码放整齐,便于收发、检验、盘点、清仓。

  (四)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要经常检查食品质量。

  (五)散装易腐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密封。发现变质、有异味、发霉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要立即处理,不得继续储存。

  (六)库房应无蚊蝇、无蟑螂、无老鼠,有防“四害”措施,做到“五防”: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防损坏、防过期失效。

  (七)肉类、水产品、禽蛋、水果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严格掌握冷藏温度(冷藏:0℃—10℃,冷冻:-18℃以下),杜绝食品腐烂变质,有气味食品要妥善保存,防止串味。

  (八)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气足。

  (九)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十)严禁食品库房内存放有毒有害物品,防止污染。

  (十一)食品出库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做好记录。

  (十二)库房物品搬运遵守轻拿轻放原则,避免损坏。

  (十三)库房保管员负责设立每种原料的存货卡,对各种原料的进、存动态作出明细而完整的记录。

  (十四)库房内严禁吸烟,并设置防火设施。

  四、安全管理

  (一)库房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库房。

  (二)因工作需要需进入库房的人员,在进入库房时,必须先办理登记手续,并要有库房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库。进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库时应主动请库管人员检查。

  (三)库房内不准会客,不准带人到库房范围参观。

  (四)库房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库。

  (五)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试用试看库房商品物资。

  (六)库房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一切进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库。

  (八)库房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1.库房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保证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库房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库房内保持通风。

  3.库房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水、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库房管理制度9

  1、库房设专职保管员,主要负责食堂食品成品或关成品以及佐料、炊事器械等的保管工作。

  2、把好验收关,不仅要防止物品缺斤少两,更要杜绝霉烂变质物品入库。

  3、严格出库手续,领用与借用物品一律及时签名登记。

  4、对库存物资及食堂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建立帐目,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5、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毒工作,库房内禁止吸烟,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

  6、勤俭节约,物尽其用,防止浪费。

  7、库房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提前备货,确保食堂物资的正常供应。

  8、库房要经常通风、保持库内干燥,冷库要加强温度控制,设温度计,各类食品应挂牌,标明进货日期,做到先进先出,建立卫生制度,定期打扫制度,定期打扫除,搬运食品出入库时应穿工作服。

  9、配备灭鼠、灭蟑螂等相应设施,做好灭蝇、灭蚊、灭鼠工作。

库房管理制度10

  一、入库和验收

  (一)供货商所送货物入库时,库管人员需仔细核对物品种类、质量、数量、单价是否符合本公司订货要求,按有效送货单验收,核对完全无误后,开具《入库单》,将物品入库存放。

  (二)工程维修部所用的光源电器、维修材料送货时,库管人员可会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验收物品的种类、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等是否符合本公司使用要求。对于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物品,可采取直接退货并安排补货。

  (三)对于采购人员零星购回后直接交付使用的物品,库管人员也需核对实物数量、种类、金额,验收实物。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再由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办理领用手续。

  (四)直接送货到各项目上的各类物料,由项目小区主任开具验收单,其中“品名”、“规格”、“送缴”、“实收”、“单价”、“金额”、“项目名称/领用部门”、“填单人”、“验收人”、“领用人”、“小区主任签名”各项内容应填具完备。

  二、领用

  (一)物品的领用严格按已核有效申购计划数量领用。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例外。

  (二)物品领用一律须填制规范《领料单》,领用部门的主管或领班必须清楚、准确填写物品名称、单位、请领数量、工作辖区、领用人签字,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生效。如出现手续不完全、项目不清楚,库管人员有权拒发。库管人员核对后,填写实发数量,予以发放。

  三、库存物资的管理:

  (一)根据物料的用途分为:办公用品、清洁用具、清洁用品、劳保用品、服装、光源电器、维修材料、印刷品、闲置物品、已报损回收物品等类别。物资管理人员应按类别,分门别类码放物品,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确保各类物料不得误发或混用,合理有效地使用库容,保证出入方便、整齐有序。物品发放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

  (二)库房应保持清洁,确保库房及库存物资的安全完整和库容整洁,注意通风、防潮、防火、防盗,配备消防设施,要做到“八防四检”。

  四、物资管理人员岗位纪律

  (一)八防: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鼠、防尘、防爆、防漏电。

  (二)四检:

  1. 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 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它不安全隐患。

  3. 经常检查库内温度、湿度,保持通风。

  4. 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三)物资管理员应严格遵守仓库保管工作纪律

  1. 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

  2. 未经库房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出入库房。

  3. 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

  4. 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5. 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品。

  6. 严禁在仓库内谈笑、打骂。

  7. 严禁随意挪动仓库的消防器材。

  8. 严禁在仓库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

  五、物资的盘点及报表的编制

  (一)每月15日,由财务主管对库房实物进行盘点,做到帐目与实物数量相符。盘点当日,库房一律不进出物品。每月20日库房管理员完成当月《盘点表》。

  (二)库房依据《领料单》完成当月《物料月度消耗表》,与财务部进行当月用于支付购置物料的资金消耗量对帐,完成《物料出-入库统计表》,做到库存物资的数量、金额与财务资金帐目帐实相符。

  (三)统计当月公司新增资产,于每月25日完成《新增资产月报表》。

库房管理制度11

  一、一般规定

  (一)消防工作要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爆炸物品储存库负责人应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公司经营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

  (二)爆破器材储存库成立消防安全小组,爆炸物品储存库主任任组长,综合管理部经理任副组长,部门指定1名兼职消防员。

  (三)消防安全小组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易燃易爆物资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对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职工,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

  6.进行季节性和专业性防火检查,监督执行防火制度,督促解决火险隐患。

  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四)根据不同场所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器材的性质,按规定选用和配备各种类型、规格的手提灭火器,配备的数量要求如下(以面积为单位):

  1.办公室、值班室和临时动火作业场所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1个。

  2.易燃易暴物品库、爆破器材临时堆放场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

  二、消防器材管理

  (一)指定专人保管,严禁他用,如有违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种消防器材用于扑救火灾,用完后立即整理放回原处,如有损坏,应报综合部,并报损重新配发。

  (三)消防器材一律由公司综合部统一购置,按各部门需用实际数量和预计施工现场的需要配发,需用部门必须事先提出下一年度的需用计划,否则不予配发。

  (四)凡配发各门的`消防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要定期检查、保养,冬季要做好保温工作,使各种消防器材经常处于完好状况。

  (五)严禁对消防器材乱拿乱放,严禁动用消防栓、严禁埋压、圈占、堵塞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

  三、防火管理措施

  (一)库房和库区,必须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语牌。

  (二)严禁使用各种明火,禁止吸烟,不得携带火种及其他引火物进入库区,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要与烟火明火作业场所及高压架空线保持适当的防火距离。

  (三)仓库区域内,必须能使消防车通畅。

  (四)非工作人员,不得私制进入库内,必须进库时,要经过本库保管员同意方可。

  (五)库区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应设有适当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库房管理制度12

  第一条:库房是公司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各种物资周围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第二条:库房设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库房管理水平。

  第三条:物资入库,库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并作好物资交接手续、签字确认。

  第四条:物资入库,应先入待检区,经检验未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生产使用。

  第五条:材料验收合格,库管员凭发票所开据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验收就位。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交财务记账。

  第六条:不合格品,应隔堆放,严禁投入生产。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库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第七条: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上级和经办人处理。托收单到而货未到,或者货已到而没票据,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

  第八条:物资的存储管理,原则上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存储区域,;凡是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定位编号。

  第九条: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法,根据货物特点,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垒放整齐。

  第十条:库房库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富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库房物资若有损失、贬值、报废、仓库盘点盘盈、盘亏等,库管员应及时报考物控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库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第十一条:保管物资要根据自然属性,考虑存储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加以处理,加强保管制度,达到“十不”要求,务必使公司财产不发生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余地。

  第十二条:保管物资,未经主管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主管批准。

  第十三条:库房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库房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库房库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去器材,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识。

  第十四条:按“推陈出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库管员要负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领料单要填明材料名称、规格、领料数量、型号、材料名称用途、核算员和领料人员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已超费的领料人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发料。

  第十六条:调废材料,库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金额,盖有财务科收款章方可发料。发现价格不符、货款少收等,应立即通知开票人更正后发货。

  第十七条:对于专项申请的材料,除计划采购员用做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部门领用。常备用料,凡属于可以分割折零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折零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第十八条:各车间指定固定领料负责人,发料时库管员必须与领料人在库房指定位置办理手续,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第十九条:所有发料凭证,库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第二十条:记账要字迹清晰,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要及时。

  第二十一条:允许范围内的磅差、合理的自然损耗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要上报,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第二十二条:创造“五好库房”是每个库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库房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库房”活动的开展。

  第二十三条:库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物控主管见证,双方各执一份,部门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库房管理制度13

  1、产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产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产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4、产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5、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6、产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产品有明显标志。

  7、贮存产品,应在外包装上标明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8、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产品过期、变质。及时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

  9、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定期通风换气。

  10、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11、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物资储存场所的消防器材配置,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安排专人维护和保养。

  第四条 严格执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窃等工作。

  第五条 在仓库、堆垛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六条 仓库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第七条 仓库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物品入库验收制度和物品发放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质量、数量、包装。无产地、铭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第八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证。具有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性质和懂得防护、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物资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库内物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无能力整改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确须在露天存放时,必须做好防火、防晒等措施。规定禁止在露天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在露天存放。

  第十二条 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十三条 库内储存化学品的面积和间距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堆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 平方米。

  (二)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 米;堆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 米;堆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 0、3 米。

  (三)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 米。

  (四)装有照明灯的仓库,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 米。

  第十四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化学品的仓库及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报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五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装置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库房管理制度15

  一、库房设专人管理,并做到责任落实。

  二、入库验收,对入库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行验收,其验收内容包括:

  1、对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卫生许可资格进行查验;

  2、货物有无随货同行的化验单或合格证;

  3、对入库食品进行感官检查,查验有无异常或变质;

  4、食品馐上标识是否完整、清楚;

  库房管理员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应拒绝入库。

  三、食品验收入库时做好入库食品的验收记录,供货方提供的化验单、合格证等与验收记录一起妥善保存以备查。

  四、入库食品应存放在货架上,隔地、离墙,分类存放,标签立卡。

  五、库房保持良好通风,无蝇、无鼠害、无虫害。

  六、库存食品应定期检查,发现霉变、生虫、变质或超过保持期的食品要及时废弃处理并做好记录。

  七、库房应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工作,并应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八、有毒、有害物品严禁存放于食品库房中。

【库房管理制度15篇】相关文章:

1.库房管理制度

2.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3.手机管理制度

4.校园管理制度

5.林场管理制度

6.应急管理制度

7.教师管理制度

8.仓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