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04 20:02:45 制度 我要投稿

基建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基建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基建管理制度

基建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经研究决定制订本办法:

  一、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负责与有关单位和人员联系,组织实施现场的“七通一平”工作,并会同施工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现状图及其它原始记录,作为有关分项工程决算的依据。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严格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现场范围。

  三、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任何意图都需经过项目负责人。

  四、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

  五、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到场的各种材料、设备的质量,禁止不合格材料、设备用到工程上去。

  六、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及时做好隐蔽签证,不得事后补办签证手续。

  七、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各工种现场负责人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和各种形式的工程协调、联系会议,并做好记录,负责办理各种有关验收手续。

  八、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坚持维修回访制度,在保修终止前十天会同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回访,并填写回访单,对所存在的问题全部返修合格才能认为保修期已满,以签证后的回访单作为保修款之结算依据。

基建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第一节会议管理制度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

  公文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基建管理室行政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内容

  本规定所指行政管理包括会议管理、公文管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车辆管理制度等。第三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基建管理室全体员工。

  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对会议时间的控制,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范围

  本会议管理制度适用于基建管理室主办的各种行政办公会议第三条分类

  (一)日常办公会议

  基建管理室例会:每周一部门讲评会结束后召开,在主任或副主任的主持下,基建管理室全体员工参加。会议主要沟通、处理内部事务和工程施工一般性事项,分析协调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通报事项,宣布决定,学习业务文件等。

  (二)专业会议

  工程协调会:工程协调会根据需要适时召开,由基建管理室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基建管理室主任和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会议主要研究和通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及施工单位配合协作情况。

  监理例会:每周一召开一次,由总监主持,参加人员为基建管理室主任、副主任及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会议主要总结前一周的施工进度及质量安全问题,并对下一周的工作重点进行探讨,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出监理例

  会会议纪要,发文于甲方和施工单位。

  其他专业会议:如对项目地质勘查、设计、造价、法律服务等专业问题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由基建管理室主持。

  (三)临时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为解决某些重要问题而临时召开的会议。第四条会议纪要管理规定

  (一)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1、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指定专人整理成文。

  2、会议纪要起草人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的整理工作,并报基建管理室主任审核。

  3、会议纪要形成后,应填写签批单,请基建管理室主任和部门负责人签批意见。

  4、会议纪要签批完成后,起草人须请参会的其他部门人员签字确认。

  5、会议纪要请参会单位签字确认完成后应分类存档。

  (二)会议纪要的备忘

  会议纪要作为科室的重要文件,应发至科室全体成员,以便各成员及时了解工程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三)会议注意事项

  1、要求参加会议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

  2、实行会议人员签到制度。

基建管理制度3

  一、基建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依据国家基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秉公办事,投资额在50万以上的工程必须进入招标代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二、基建处每周一上午进行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布署本周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派驻各工地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各项目进度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内容要详实。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的落实。

  三、处里每半月组织全体人员对所有项目工地实施一次全面检查,对工程进度快、质量高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反之要批评,以此实施阳光作业,增加工作透明度。

  四、各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初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许使用,合格的才能取样送质量检测站检验,检验结果由派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共同取回,不得由材料供应商取回。

  五、各个建设项目的设计、用材如需变更时,应由工地代表、施工单位、监理人员共同提出,经基建处研究报校领导同意签署意见后,以所发书面通知为依据,否则,不得变更。

  六、所有建设工程应先作预算,经甲乙双方核对工程量后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决算并予审计,以审计结果和施工企业进行结算。

  七、所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预决算和审计结论等各类资料,经办人员必须及时转交资料员统一管理,严防泄露和遗失,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由资料员移交市有关部门和学校档案室。

基建管理制度4

  1依据和目的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立项工程并由基建办负责的基建项目

  3工作职责

  3.1根据公司建设需要,负责拟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年度计划。

  3.2负责编制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地质勘察、立项、报审、报建、招(邀、议)标、施工、验收、工程决算审计等基建过程的管理工作。

  3.3负责制定施工计划,督办、检查工程进度实施情况。

  3.4积极与工程监理方配合,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5负责处理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协调工作。

  4工作内容

  4.1工程管理制度

  4.1合同管理

  4.1.1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4.1.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4.1.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2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4.2.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施工单位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电器材料、装饰材料等,要抽检其供货发票、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施工单位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4.2.2严把材料价格关。检查审定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并具有最终否决权。

  4.2.3严把材料使用安装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电器、装饰等材料,督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4.2.4监督施工单位妥善管理好由其负责采购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

  4.2.5对外采购与业务洽谈,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关键设备采购要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成立公司采购工作组进行采购。

  4.3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

  4.3.1依据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

  4.3.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4.3.3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要责令承包人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赶回施工工期。

  4.3.4核定并签发施工中发生的临时计时工日。

  4.3.5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以免延误工期。

  4.4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4.4.1审核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设备和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质量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满足施工要求为止。

  4.4.2在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随时检查检验是否认施工单位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4.4.3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

  (2)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基建办必须在场)

  (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

  (7)组织竣工验收。

  4.4.4监督施工单位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4.5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4.4.6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公道、公平、公正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中,对被监督方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刁难,秉公办理。

  4.5工程资料管理

  4.5.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4.5.2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4.5.3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

  4.5.4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

  4.5.5监督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程记录和有关报告。决不允许有篡改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事情的发生。

  5相关记录

基建管理制度5

  一、学校重大基建、维修、装璜工程等,应进行事前论证,编制项目预算,经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镇政府批准。

  二、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按规定立项,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由市发展计划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项目由教育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下项目,由学校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通过。

  三、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按规定进行招标,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工程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0-50万元的工程项目在市教育采购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10万元的零星维修项目,由学校按规定进行组织招标。

  四、鉴于实行收支两条线后,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由镇政府扎口管理,由镇财政按结付工程款的现状,学校配合镇政府建管科进行竣工决算并审计。

  五、学校派指定人员负责工程的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督。

  六、由学校直接负责的零星维修项目,其立项批复、工程预算、招投标手续、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决算并审计、工程款支付等情况,要向教代会或校长办公会进行公开通报。

基建管理制度6

  一、总则

  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在确立承建(揽)单位后,必须签订商务(技术)合同。否则不得进入施工和开展业务。商务(技术)

  合同签订由基建部牵头,煤矿承办。

  二、合同签订

  1、签订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施工或承揽单位已经确定。

  (2)投资计划已经下达或投资已经落实。

  (3)合同价款或结算方式已经确定。

  (4)项目前期准备包括立项、可研及初步设计已经审定。

  2、签订原则

  (1)认真审核承建(揽)单位的资质。

  (2)严格合同条款审查。坚持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原则和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

  3、签订程序

  按集团公司现行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即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定,主管领导批示,总经理批示,最后加盖

  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的管理

  1、商务(技术)合同签字盖章后,具备法律效应。发包方与承建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基建部、煤矿要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将有关要求事项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有关领

  导。

  3、基建部、煤矿要明确专人,按项目、单位、工期、投资、价款支付办法等设立专项台帐。

基建管理制度7

  根据学校规模和学校长远规划,从实际出发,着眼发展,编制校园规划。学校基建应根据校园规划有计划进行实施。

  1、学校成立基建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产生。

  2、大型拆、扩建项目工程规划、设计均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充分论证。经基建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行政会议批准确定后,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大型工程均应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小型工程由学校基建领导小组邀请三家以上有资质的企业投标竟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施工前期准备,领取规划许可证和建设许可证,大型基建项目工程实行监理制,在施工招标前确定监理单位,委托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小型工程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对工程实行监理,以确保工程质量。

  对于招标工程的暂定价,一律由学校采购小组实行市场询价采购。对于工程确需变更的部分,须经过学校基建领导小组进行充分论证、研究决定。工程变更和暂定价的联系单资料包含:

  (1)会议记录,

  (2)相应的证明材料,

  (3)教师代表签字认定,

  (4)监理人员的签字认定。

  兴建、扩建项目施工,根据工程量大小,基建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做为校方施工代表,按设计要求检查监督。严把质量关,并填表写好施工日志。隐蔽工程要有多人验收签字,定期召开工程例会,确保顺利施工。

  基建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勘察、设计、规划、质监、消防、环保等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基建、扩建项目的财务工作,由总务处严格根据合同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付款,不得提前支付或透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决算,由分管校长向基建领导小组汇报,必要时要进行工程审计。

  竣工验收后将全部基建资料进行整理,建档并及时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学校校舍维修由总务处负责。总务处要经常检查校舍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维修项目和用工用料计划,经分管校长或校长同意后实施。

  校产维修采用承包方式时要认真审核工程预算,集体研究确定,防止偏差。严把工程质量关、验收关。临时请小工要确定工作内容,派人检查工作情况,记清工日,定期核对、结算。

  负责基建维修的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不徇私情。

基建管理制度8

  一、日常性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校园发展建设规划,负责组织申报建设项目的立项、计划等,办理工程前期报批手续。参与编制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配套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的招标工作。

  3.做好基建文书、新建和改建项目资料、图纸的建卡立卷归档等工作。

  4.负责处理及协调落实校内有关基建、大修工作的善后服务工作。

  5.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办公室工作、人事、劳动工资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技术性工作职责

  1.参与设计方案、扩初设计讨论,认真审阅图纸,组织设计图纸会审交底会。

  2.负责与使用单位共同拟定大修范围、标准及资金,负责拟定工程施工合同。

  3.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配合施工方进行临时房等搭建工作。

  4.负责工程设备和建筑材料的选择,以及对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

  5.组织每周由校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等单位参加的工程例会,对项目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拿出经以上几方认可的对策。

  6.负责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安全等协调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收集工程挡案资料和竣工图纸,配合处办做好归档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保修期间的维修工作。

  三、综合性工作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基建法规和财务法规,严格按各项制度办事。

  2.负责编制年度基建大修计划和用款计划并控制完成。

  3.负责编制年度基建大修统计报表。

  4.负责办理上级有关单位对基建拨款事项,办理与学校财务处的收、付手续,严格按合同拨款。

  5.严格规范基建大修项目投资,参与工程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定工作,负责工程项目预算工作并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决算工作。

基建管理制度9

  为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并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

  1、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保留原办公室印章壹套,包括:“ x办公室”公章壹枚,“x办公室财务专用章”壹枚。

  2、对外联络和日常工作使用的新的印章壹套,包括:“领导小组 ”公章壹枚,“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壹枚。

  二、印章管理

  1、印章实行专人专柜保管,按保密要求,保管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盖印章,不得私自随意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交由他人使用或拿走使用。

  2、设立用印登记册,主要登记用印时间、用印部门、用印事由。用印数量、用印批准人、经手人等。登记册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核查。

  三、使用办法

  经以下三种程序后印章保管人可按规定在文件资料上加盖印章。

  1、已经领导审签的文件资料,可直接加盖印章。

  2、未经领导审签的文件资料,用印经办人先填写“盖章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后加盖印章。

  四、财务专用章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

基建管理制度10

  一、改扩建项目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改扩建项目安全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改扩建项目中质量与安全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决定工程建设的关键,安全是为质量服务的,质量亦需以安全做保证。抓住质量与安全这两个环节,工程改扩建就能顺利进行,就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二、改扩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1、切实按照相关制度、标准检查、考核、验收改扩建现场,确保工程项目达到合格改扩建现场。

  2、做到无死亡重伤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倒塌事故,无重伤事故;创建文明工地。

  三、改扩建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1、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有序开展安全管理活动。基建总务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参与改扩建企业及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3)医院均需与各参与改扩建企业签定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2、安全教育

  对于新进入医院改扩建工地的企业,要求企业对各班组及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监理进行相关安全交底的相关资料检查,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

  3、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有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1)对生产全部过程、各个方位的全面安全状况的检查。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时,必须果断的消除。

  (2)在全面安全检查中,透过作业环境状态和隐患,对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差距。

  (3)检查安全生产是否常抓不懈,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教育是否到位。

  (4)检查工程技术、安全技术是否结合为统一体;检查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

  安全检查后的整改,必须坚持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定解决与改正的具体措施,限定消除危险因素的整改时间。

基建管理制度11

  根据公司对基建处进行“规范、监控、支持、引导、高效”的要求,和公司基建处管理步入正轨的需要,本着“部门职能专业化”和“业务流程规范化”的组织建设原则,编制出本管理制度,期望在公司领导的支持下,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化,最大程度地实现“规范、高效、高质、安全、节约”,在工程建设专业上充分体现出专业化、规范化、透明化管理,完善沟通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程质量,让我们的工程建设更好的满足总公司的要求。

  总公司目前初建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在对编制基建处岗位职责、奖惩制度、管理程序、管理流程等其它有关的管理制度中,并将在实施过程中予以增定和升级版中修正;

  工程规范管理目录

  一、总则…….………………………………………………….………....….……….….5页

  二、基建处员工守则..………………………………………..…….….…..……….…..5页

  三、基建处组织机构………………………………………..…….….….………..……..5页

  四、各岗位职能………………………………………..………………...….……….…..6页

  4.1总经理岗位职责………………………………………..…………..….....…..6页

  4.2总经理岗位奖惩制度…………………………………..………….……..…..7页

  4.3技术总监岗位职责………………………………………..… ………….......7页

  4.4技术总监奖惩制度………………………………………..………...………..9页

  4.5生产经理岗位职责………………………………………..………...………..9页

  4.6生产经理奖惩制度…………………………………....………….....…..…..10页

  4.7结构土建监理岗位职责…………………….…………….………..…….....11页

  4.8结构土建监理惩处办法…………………………………….....………..…..12页

  4.9电气专业监理岗位职责………………………………..……..………...…..13页

  4.10电气专业监理奖惩制度………………………………..…….…….…...…..14页

  4.11暖通给排水监理岗位职责………………………………..…….….…...…..14页

  4.12暖通给排水监理奖惩制度…………………………..…….….………...…..16页

  4.13采购部岗位职责………………………………..………………..……...…..16页

  4.14采购部奖惩制度………………………………..……………..….……..…..17页

  4.15预算员岗位职责………………………………..……………….…....……..18页

  4.16预算员奖惩制度………………………………..………………...…..……..19页

  4.17安全监理员岗位职责…………………………..……………....……...……..19页

  4.18安全监理员奖惩制度…………………………..………………..….….…….21页

  4.19设计员岗位职责…………………………..………………..….…….…....….22页

  4.20设计员奖惩制度………………………..………………..….…….……...…..22页

  4.21资料员及办公员岗位职责……………..………………..….….………...…..23页

  五、聘用劳动合同管理……………………..……………………………...........….….24页

  六、劳动纪律………………………..….……………………….…...….……....…..….24页

  七、上班天数及请假………………………..….…………..….……………..….…..…25页

  八、聘用人员管理……………………..……………………..…..…..……...…..…..…25页

  九、项目施工过程管理流程…………..……………………..…..………….….….…..25页

  9.1开工的管理……………………..………………….……..…..……...…....……26页

  9.2进度管理………………………………………………..…..…….………….…26页

  9.3技术管理………………………………………………..…..…….………….…27页

  设计变更管理…………………………………………..…….………...…..…..27页

  9.5施工技术管理………………………………..…..………………..………..…..28页

  9.6成本管理………………………………..…..……….……………………...…..28页

  9.7质量管理………………………………..…..……….……………….…..…..28页

  9.8过程监控………………………………..…..……….…….……………….…..28页

  9.9事后控制………………………………..…..…………………….………..…..29页

  9.10对监理单位的管理………………………………..…..………….…..…..…...29页

  9.1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31页

  9.12文件资料管理………………………………..…..……….…….……...……..31页

  9.13工程移交………………………………..…..……….…….….…………...…..31页

  9.14工程结算………………………………..…..……….………………....….…..31页

  十、工程合同管理制度…………………………………..…..………..……...…….…..31页

  10.1合同签订职能部门………………………………..…..………….…………..32页

  10.2工程合同的签订………………………………..…..……………..…….....…..32页

  10.3合同的变更、解除………………………………..…..……….….……….…..32页

  10.4合同的履行………………………………..…..…….……………….…….…..32页

  10.5合同的保管………………………………..…..…………………..……………...…….33页

  10.6工程合同审批表…………………………..…..…………………..……....…...33页

  十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34页

  11.1工程质量总则……………………..…..…………………..…………….…..34页

  11.2质量工作制度……………………..…..…………………..……….………………....34页

  11.3质量工作奖惩……………………..…..…………………..……….……………..…..34页

  十二、各项管理流程…………………..…..…………………..…………………..….....36页

  12.1招投标管理流程…………..…..…………………..………….……….…..36页

  12.2合同管理流程…………..…..…………………..………….….…........…..37页

  12.3施工管理流程………..…..…………………..………….….………....…..38页

  12.3.1开工准备管理………..…..…………………..………….….……........…..39页

  12.3.2图纸会审流程………..…..…………………..………….….…..….......…..39页

  12.3.3施工进度及计划管理流程………………..………….….………….……..40页

  12.3.4设计变更、洽商管理流程………………..………….….…………….…..41页

  12.3.5基础及主体结构验收管理流程………..………….….…………….…......42页

  12.3.6竣工验收管理流程..…..…………………..………….….…………….......43页

  12.3.7施工图设计管理流程..…..…………………..………….….………….…..44页

  12.3.8技术资料管理流程..…..…………………..………….….…………….…..45页

  12.3.9材料检验管理流程..…..…………………..………….….………….....…..46页

  12.3.10材料与设备采购招标管理流程………..………….….…… ……………..47页

  12.3.11质量缺陷修补及质量事故处理流程..………….….……….……………..48页

  12.3.12综合性验收及工程及移交流程..………….………..……………………..49页

  12.3.13费用签证管理流程..………….….……………………………….………..50页

  12.3.14工程结算支付管理流程..………….….……………………………….…..51页

  12.3.15履约保证金退还管理流程..………….….……………..………..…….…..52页

  12.3.4基建处工程费用支付审批表….….……………..…….. ………..….....53页

  12.3.5公司内部工作联系单..………….….………………………………...……..54页

  一、总则

  1根据总公司的建设目标,“以一盘棋的'思想”规范基建处管理,完善各部门、各岗位工作标准,岗位职责清晰,使各项工作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程质量,明确各部门工作内容与方向,完善责任制度。

  2、本管理适用于基建处各部门、各岗位。本管理自实施之日起,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职责和权限的分配原则及管理均应符合本管理的要求。

  二、基建部员工守则: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三、基建处组织机构

  各岗位职能

  4.1总经理岗位职责

  4.1.1.总经理作为公司基建处工程委托代表人,负责总公司实施的建设工程设计、工程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组织施工项目预(结)算审定、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日常

基建管理制度12

  为健全本集团内部管理机制,针对企业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对土建工程管理的要求,本着有效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宗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土建工程项目报批制度

  1、企业新建、扩建、技改的所有土建工程项目(造价在10000元以上)由待建单位做好项目概算计划报告书,报送集团总部审批。

  2、经总部审核批复后,企业才能依据批复报告内容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并报送总部存档。

  3、企业必须做好土建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前期的准备工作,为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提供充分人力、物力保证。

  二、建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根据土建工程项目的规模及企业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成立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在企业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由有关业务骨干,技术人员组成,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对集团董事长直接负责。

  项目组设置:(4~6人)

  组长:项目负责人一名(企业副总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一名(企业技术骨干担任)

  其他组员:

  质量监督员:一名以上(工程技术骨干组成)

  安全监督员:一名以上(业务骨干组成)

  核算员:一名(负责资料整理存档,签证核准)

  项目验收特派员:一名(项目改建所在单位负责人)

  项目组内部管理实行以组长为中心,在组长的带领下,制定各小组成员的工作目标及工作职责,协调相互之间的协作关系。小组成员按照所制定目标

  开展工作,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企业总经理要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并每两周向集团公司作书面汇报。

  三、项目工程发包制度管理

  1、建筑工程发包形式:工程项目有两种发包形式,一、包工包料;二、包工不包料。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适合以第一种形式,即以包工包料形式发包工程。对工程项目已做好施工图设计的,可选择总价包干的形式进行发包;对未进行图纸设计的工程,可选择以实施现场签证,以总价下浮方式最终确认工程造价的形式发包。

  2、招标方式:在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的详细预算的基础上,都应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工程发包,参加投标的工程单位应具备有相关资质及施工经验;公开招标的应聘请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招标;邀请招标的,公司成立评标小组,邀请三家以上施工单位参加进行招标。采取什么招标方式发包工程,由建改企业提出意见,报集团公司同意,并在集团公司的成员指导下进行招标。

  3、合同签定:发包后项目组要以合同或协议形式确定发包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由律师审核后签订.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合同签订建立逐级审批程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律师企业负责人。

  4、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统计及合同资料归档制度。

  5、项目发包过程中的进展情况须及时向董事长口头汇报,发包结果以书面形式向集团汇报,由集团存档。

  四、土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这是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投资额在100万元

  以上单项工程,应聘请专业的监理公司,项目部设置专职的工程质量监督员,负责项目的现场监督及指导,实行三级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施工队自检,质量员(监理工程师)常检及项目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抽检等工作;以确保项目质量达到设计规范要求。还要将工程质量管理的过程分为:

  (1)、事前控制:必须做到施工前组织施工图纸审核及技术交底工作。核实和补充对现场调整及收集的技术资料,应确保可靠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建立保证工程质量的必要试验设施。

  (2)、事中控制:即对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所有与施工有关方面的质量控制,也包括施工过程中的中间产品的质量控制。

  (3)、事后控制: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建设项目)及其有关方面(质量档案)的质量进行控制。

  2、项目进度管理制度

  为能使项目顺利按计划完成,必经严格按合同工作要求计划用工及材料调配工作,制定进度计划表,加强对施工队的协调工作,采取灵活,紧奏的穿扦交叉施工方法,做到有预见性,及时性随时调整进度计划,确保项目能按时保质完成。还必须进行目标进度管理:

  (1)、对于能分解建设工程项目,应根据尽早提供可动用单元的原则,集中力量分期分批建设,以尽早投入使用;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2)、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参考同类建设工程的经验来制定施工进度目标,避免只按主观愿望盲目确定进度目标,从而在实施过程中造成进度失控。

  (3)、合理安排土建与设备的综合施工。

  (4)、做好资金供应能力,施工力量配备、物资供应能力与施工进度的平衡工作,确保工程进度目标的要求。

  (5)、对外部协作条件的配合情况要有预见性。

  (6)、充分考虑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方面的限制条件。

  3、工程项目成本管理

  尽可能地按计划,按图纸预算的投资额进行控制管理。实施监控管理步骤有:

  (1)、现场工程项目签证管理;由项目组成员组成(三人以上)工程量签证组,对在施工过程中的超深、超出预算部分的基础及稳蔽工程量进行认真核测,由施工方、监理方及项目组成员共同在签证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工程结算原始认证依据;否则不予结算。

  (2)、进场材料验收管理

  对包工包料形式工程项目,项目组在施工方进场的主要原料(水泥、钢材)都必须由质量监督员审核材料的质量,产品规格,确认为合格品后方可使用。对包工不包料方式的进场建筑材料应由项目组成员负责采购验收材料数量、质量。严格按采购验收制度执行;施工队要有项目组成员签字的领料手续才能使用。

  (3)、对于一般市场浮动的包干工程项目材料价格按预算价格执行;浮动指标超过原定价格的10%以上时(不含10%)才能追加到工程造价内,审核手续也要按原始签证制度执行。

  (4)、工程款支付管理

  工程款的支付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进行控制;不主张开工备料款支付;工程预付款要按施工队已完成的工程量80%支付进度款,每笔进度款必须经过项目组成员逐级审核签字后才能支付,不能超支。留5%质保金,剩余工程款在最后完工通过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的造价结算书一次付清。

  (5)、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对项目组各种管理费用或间接费用开支建立逐级审批制度;项目组经费开支由企业总经理审批。

  4、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以人为本,安全生产是项目管理顺利进行的保证,除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范操作及管理以外,还必须设置专职的安全监督员,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全程检查监督每个生产环节及有安全隐患的部位,以防为主,进行必要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五、项目验收制度

  1、每完成一分项工程(如土方开挖、装模、钢筋绑扎、混泥土捣制等)都应由施工队申请项目组成员参加并组织有关设计、监理等有关技术员现场验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每完成一分部工程(如主体工程、扶灰工程、安装工程)都应由监理或项目组提出并组织设计、监理、质检等有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施工。

  3、每单位工程项目竣工后(如厂房、车间、仓库、宿舍等)都要由项目组提出由企业负责人、集团总部组织有关设计、监理、质检等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结算程序及设备安装工作。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

  (1)、建设项目按照工程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已全部施工完毕,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能够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

  (2)、交工工程达到窗明地净,水通灯亮及采暖通风备正常运转。

  (3)、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构成生产线,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产品。

  (4)、职工公寓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能适应生产的需要。

  (5)、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基建管理制度13

  学校基建处关于基建项目施工管理的办法暂行)

  一、施工前

  1、依据建筑工程立项计划、施工图说、施工合同、施工执照、施工技术规范、投资额,组织、管理工程的施工。

  2、施工管理的任务主要由基建处承担,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3、基建处施工科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配备各专业工地代表,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履行职责。工地代表应将工程质量做为首要管理目标,为建设高质量的工程尽职尽责。

  4、施工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依据设计确定的工程位置、标高,进行场地的“四通一平”。

  5、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的程度、要求建设的速度、施工条件的情况等,由施工科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综合科负责办理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

  6、施工单位选定后由施工科办理工程承发包合同的会签,经各科会签后,方可办理合同的正式签订。

  7、对施工单位进入现场人员的管理水平,施工技术水平,施工队伍的技术素质,工种的配备、设备情况等,施工科应做全面的了解,以便进行管理。

  8、单位工程原则上应该选择一个总包单位。若要分包,总包单位必须事先报告我方,经我方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

  9、为了把设计图纸的问题,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以利施工的顺利进行,在选定施工单位后,施工科应组织我方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单位审学图说,并提出审图意见。

  10、施工科负责组织设计交底,解决审图时提出的疑点。工程开工前,施工科督促施工单位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经工地代表审查、施工科审核同意,报基建处处长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准备工作,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技术指标,各分项用工、材料的采购、施工设备机具的进场、临建设施的搭设、物资的运输)计划,安全卫生措施等其中材料供应计划应由材料科审核同意)。

  二、施工阶段

  1、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施工科应通知施工单位到校保卫处办理入校、住校的具体手续。对施工现场的情况,施工科应书面通知保卫处,以便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2、施工单位应根据学校建设计划和合同工期,详细制订总施工进度计划和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并汇制计划网络图,报工地代表和施工科审核,同意后报主管处长批准。施工过程中,工地代表应严格按进度计划控制工期,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

  3、甲乙双方的管理组织机构应在工地现场挂牌公告,内容包括:甲方工地代表、材料员,乙方项目经理、施工队长、质量检查员、材料员等。

  4、工程开工后,工地代表要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统一评定标准、操作规程、验收规范和规程项目的具体设计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监督。

  5、施工科应定期组织施工调度会,重点解决施工的质量问题如有重大技术问题,应组织专业调度会解决)。协调各施工单位、专业工种之间的关系。会议由工地代表负责记录,必要时要写出会议纪要,发放相关单位。会议上提出的问题,由工地代表会后负责实施。

  6、工地代表在工程开工时要立即建立《施工日志》,并坚持每天记录,内容包括:质量检验记录,试块、试件的取样检验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甲乙双方办公会议记录初验及验收情况,质量返修,奖惩事项,天气情况,出勤和劳力组织情况等。该日志在竣工时作为施工技术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7、根据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建设文件和学校总体规划要求,由施工科组织勘测单位、施工单位和工地代表进行工程项目的定位、放线和确定标高。经检验后,组织规划建设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有关人员验线。方位、轴线、标高、控制桩、龙门桩标高等数据复核准确无误后,有关人员签证确认,方可开挖基槽。

  8、基槽开挖后,施工科组织工地代表和校审计处有关人员确定土石方的类别。对数量较大,地形复杂的土石方类别的确定,应报主管处长,共同研究确定,并由工地代表及时办理签证。

  9、基槽开挖后,应及时钎探,工地代表要跟踪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基槽进行初验,作质量评定。施工科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质检、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槽。如发现地基与勘察设计不符时,由设计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工地代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钎探、验槽和地基处理记录,各方人员签证。未经签证或基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准进行下道工序

  10、工地代表对沙浆、混凝土的配料,要经常进行检查验证,必须达到配比规定。

  11、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自检评定,然后由施工科组织设计、施工、质检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达到合格后及时办理签证手续,进行隐蔽。如发现未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而隐蔽,有关责任人必须负责。

  12、建筑工程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分部工程的质量,由施工科组织设计、施工、质检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及时办理验收签证。

  13、工地代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在未做出妥善处理之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4、重要问题和事故重大隐患,除通知施工单位外,应向科长汇报,必要时用书面文件通知和汇报。同时,施工科应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协助施工单位订出处理的措施,经处长同意后,由施工科负责监督实施。

  15、各专业工地代表应密切配合,协调各专业工种的施工程序,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水电暖卫工程的打洞、剔槽和预埋卡钩应在土建抹灰前完成,工地代表应检查是否牢固规范。

  16、装饰阶段开始前,工地代表要督促施工单位首先做出样板,由施工科组织有关人员对样板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计划创优工程必须优良)后,方可进行全面装饰。工地代表严格按样板标准,监督施工单位按程序施工。

  17、对工地发生停水、停电等由我方责任造成的停工现象,工地代表应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争取尽快解决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如不能及时解决,要按合同规定,予以签证。

  三、材料管理

  1、材料科要严把材料质量关,施工科工地代表应积极协助。

  2、工程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对材料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质量指标。

  3、工程所用的地材,市场采购的物资,材料科、工地代表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把关,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标准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

  4、对沙浆及混凝土,必须按规定留试块,材料科材料员、工地代表应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的沙浆、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和试压检验情况。

  5、为防止假冒伪劣建材进入施工现场,对于重要材料和现场不易检验辨别的半)成品材料,材料科必须派专人跟踪施工单位采购。

  6、所有进场材料必须“三证”合格证、准用证、出厂证)齐全,其中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重要原材料和成品,应同时具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7、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构配件仍应现场于是核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8、材料员和工地代表应仔细复验材料,一旦发现所用材料与图纸设计不符或存在疑点,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并立即汇报。

  9、材料检验要按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同批的材料要重新进行检验。

  四、工程完工

  1、工程完工后,工地代表应督促施工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验,合格后,提交“竣工报告单”,经工地代表和施工科长签证同意后,进行工程初验。

  2、初验由施工科组织,要求尽量详尽细致。主要部位要进行实测实量,装修安装工程要逐件项)检查,不放过任何细节。初验由工地代表做详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后再由施工科组织复验,复验合格后,正式向规划建设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工作由基建处组织,约请规划建设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单位及学校有关部门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科及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

基建管理制度14

  1总则:

  1.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基建程序,组织开展医院的基本建设工作。

  1.2加强基建队伍与人才建设,积极培训干部,提高基建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选择懂业务、懂技术、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正、干劲足、能吃苦、廉洁奉公的同志从事基建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2建设程序管理:

  2.1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的工作次序。

  2.2根据本院基本建设需要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提出拟建建设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3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正式批准后要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变动。必须更改变动时,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2.4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编制概(预)算报有关部门审批。

  2.5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建设项目要求,办理有关工程建设手续。

  2.6进行工程招标工作,优选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委托质量监督,申请开工。

  2.7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筹集建设资金,即可组织施工。

  2.8工程竣工后,编制竣工图、竣工决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

  3建设项目设计管理: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要按建筑工程的等级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资格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委托设计时,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工程设计招投标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单位,并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委托设计合同,不得委托无证单位或个人进行设计。

  3.1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严格以上级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结合医院特殊要求,认真听取专业用户意见,及时沟通设计与用户之间的信息,采用先进技术,合理确定设计标准。对节约用地、节约能源、布局合理、店构安全、建筑防火、环境保护等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措施,努力达到设计方案的最优化。

  3.2建设项目设计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

  3.3方案设计的总建筑面积私投资估算,不得超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建筑面积和计划投资额。设计方案要公开招标进行多种方案的比较筛选,以求得最佳的设计方案。方案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

  3.4初步设计的内容包括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部署、设备选型、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公用设施、建筑规模、总占地面积、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设工期、总概算等。初步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3.5施工图设计是建设项目最后设计阶段。应把初步设计中确定的设计原则和建设方案,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需要进一步具体化、精确化,以图样和文字加以确定。在设计内容上要求切合实际,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基本建设前期管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规划、消防、环保、人防、交警、绿化、防疫、电力、通讯、市政、供水、供气等职能部门的申报审批工作。

  5招投标管理:

  5.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5.2凡甲方负责的项目(不论设计、施工、材料)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公司招标。

  5.3招投标工作在萧山区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下进行。

  5.4招投标按萧财预〔2006〕207号和萧招管办〔2006〕14号执行。

  5.5执行中央七部委新颁发的条例,结合工程实际,遵循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择优选择中标人。

  6工程合同管理:

  6.1根据各行的建筑项目的需要,依据《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分别与有关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及其它有关合同,共同完成建设任务。

  6.2各种工程合同文本应使用国家工商局及建设部制定的统一版本。合同内容应符合实际情况,措词准确严谨,并经公证部门公证认可。

  6.3工程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范围、内容和施工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取费标准及优惠条件,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式及质量标准,资金的拨付形式和结算方式及奖惩条件等。

  7概(预)算、决算管理:

  7.1概(预)算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概(预)算应全面完整地反映建设项目自开工至建成的各单位工程造价,是控制和确定建设项目造价,编制基木建设投资计划,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和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7.2概(预)算审查的主要内容:

  a按定额计算规则确定工程量计算范围、核实工程量;

  b以定额综合项目的内容为依据,防止随意套项、增项、重项、生项;

  c正确套用定额单位估价表,审查定额单价和材料价差;

  d核实取费标准及其适用范围。

  7.3工程决算是反映基本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是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的依据,是全面考核工程建设计划、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所有项目竣工后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并填写施工图预(预)算审查表。

  7.4决算审查的主要内容:

  a以经过审查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审查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核实全部工程量;

  b核实套用定额和单位估价表;

  c核实材料用量、材差和调价系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适用时限;

  d核实取费计算基础、适用范围;

  e核实自供设备、材料价格以及提供设施等折价扣工程款;

  f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执行奖惩办法;

  g按规定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

基建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第一条 行政正职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并负责组织制定系统各项规章制度。

  2、行政正职是工程建设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监察和安全保障体系,配备足够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经常听取安监部门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制。直接领导安全监察部门。

  3、批阅上级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重要文件,并督促检查落实,及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4、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施工奖金投入,督促所属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建立安全奖励基金。

  5、定期主持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工程建设安全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每季主持召开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检查布置工作。

  7、组织制定或修订并督促实施系统防止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担任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

  8、主持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听取性质严重或典型事故的汇报,了解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二条 党委书记安全管理职责

  1、工程建设安全工作应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对电力工程建设安全工作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2、负责工程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的领导,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的政治思想和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和保证作用。

  3、定期深入基层了解施工安全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总结安全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做好影响安全的思想工作。

  4、责成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单位的政治思想工作,稳定职工队伍。

  第三条 分管工程建设副职安全管理职责

  1、分管工程建设副职是工程建设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和安全工作目标计划。

  2、严格贯彻上级有关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批阅上级有关重要文件,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安全施工考核制度;组织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推行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领导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定期听取工程建设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承发包安全施工相关事宜。

  5、主持工程建设安全工作会议和组织电力工程建设安全大检查。

  6、负责建立健全电力工程建设各项规程制度,组织开发推广施工安全管理新技术和新工艺。推进建设工程安全施工“六化”管理。

  7、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中,负责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以下简称“三同时” )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

  8、组织或参加建设施工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批重大事故报告书。

  9、组织制订并实施工程建设的重大人员伤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垮(坍)塌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第四条 其他行政副职安全管理职责

  1、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行政负责。

  2、参加安全委员会议和安全评比安全考核的审定工作。

  3、分管人事劳资部门的副职,副总师负责做好安全监督机构设置和人员的调配,员工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对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组织有害有毒作业人员的身体普查。贯彻落实奖惩办法,确保电力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奖金的提取和建立。

  4、分管消防保卫行政副职和副总师,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交通车辆管理、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并负责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线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与监督。

  5、负责物资供应商的资质审查,确保工程建设供应设备物资符合设计 和施工标准要求。

  6、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 工会主席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宣传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和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

  2、负责对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或解决的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

  3、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规章制度,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管理,维护员工在施工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4、参加安全委员会会议,定期派员参加安全大检查活动。

  5、利用职代会的形式,参与施工安全重大问题的研究,并就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内容提出意见,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民主监督体系。

  6、监督检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执行和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配置,提出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意见和建议,改善职工安全劳动条件,并督促执行。

  7、组织和参加电力工程建设安全劳动竞赛,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和表彰施工安全好的单位、集体和个人,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8、参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监督职业安全健康设施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实施,对电力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进行监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9、参加有关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伤亡家属的慰问、抚恤。

  第六条 纪委书记安全管理职责

  1、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情况,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督促指导基层党团组织及时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稳定施工队伍,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2、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责任者和负有事故责任的领导干部提出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3、在干部考核及政治工作评比中,把安全工作的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4、参加安全委员会的会议、安全分析会、安全大检查等重要活动。

  第七条 工程建设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

  2、负责领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部门、设计单位及电力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施工责任,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检查施工企业各项规程规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并组织整改落实。确保电力工程建设安全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规定要求。

  3、负责组织落实领导批阅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有关文件。

  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完整明确。

  5、督促项目法人、施工、监理单位做好现场施工的技术管理工作,建立起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定期听取施工企业的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问题。

  6、安排施工任务,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时,必须落实标书和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奖惩问题,并负责基层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考核。

  7、在审查工程项目概算中,应保证安全措施费用的计列和提取;组织“两措”计划执行;审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督促落实;在新建、改建或扩建、电网切改、电源接入工程建设中,组织落实事故防范措施,贯彻执行“三同时”原则。并检查使用情况。

  8、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和事故控制目标,经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9、组织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10、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责任,重大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每年巡视检查施工现场不少于2次。

  11、参加安全委员会和筹备工程建设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施工企业完成季节性安全大检查。

  12、参加工程建设有关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八条 行政事务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及时传达、传递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通知、指示送领导阅批和下达各有关单位部室贯彻落实。

  2、负责有关施工安全方面文件的催办,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负责工程建设安全工作总结、事故报告、事故统计报表等安全资料,文件的整理归档、保管、并随时提供查阅,协助办理安全快报,安全科技刊物的征订工作。

  4、工程建设安全施工情况要列为宣传部门的重要报导内容,及时做好安全简报、安全文件资料的打印传递工作。

  5、制定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应急处理的车辆调度使用。

  第九条 计划专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在编制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计划时,应按照安全施工有关规定要求,根据施工安全的需要,及时调整发展规划和项目计划。

  2、在前期规划、设计中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具体要求。

  3、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方案时应将落实职业安全康健和“两措”计划等措施的要求作为方案的重要内容,在新建、改进和扩建工程建设中,贯彻落实“三同时”的原则。

  4、组织规划、计划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查时,要充分听取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意见,设备造型应满足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运行的要求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5、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应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开支,并做到专款专用。

  6、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重、特大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监察体系所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确保符合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

  2、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培训、业绩考核的管理规定和制度并组织执行。

  3、配合安监部、基建部制定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4、配合教育培训部门做好职工(含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临时聘用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岗位技术培训工作。

  5、参加有关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及善后处理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第十一条 组织、宣传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2、认真抓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大力宣传电力工程建设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以推动企业安全施工健康发展。

  3、在企业简报和报刊上应常设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专栏,及时报道、反馈基层安全生产情况。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职工思想动态,收集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情况为企业制定安全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5、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指令,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战斗堡垒和模范作用。

  6、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青年职工的岗位培训,组织党团员开展“岗位技能和安全作业”劳动竞赛活动,全面提高职工作业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

  7、开展“青年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岗”活动,协助监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和遵章守纪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材料、设备供应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组织施工现场所需的物资设备、材料、安全工器具,消防器具等的采购,对所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保证两措计划要求及行业技术规定的落实,确保防洪防讯和事故应急处理物质的供应。

  3、负责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4、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5、做好施工机具,安全装备的存放和周期性检查试验。

  第十三条 安监部门负责人和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

  2、负责领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施工责任,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规定要求。

  3、组织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4、参加工程建设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施工企业完成季节性安全工作,组织系统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参加工程建设有关人员伤亡事故和其他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

  6、协助基层搞好安监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

  7、负责对本单位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企业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8、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和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业规章制度。

  2、参加工程建设安全工作会议和工程验收试运工作。

  3、参加公司组织的电力工程建设安全大检查。协助基建部门做好建设项目施工技能培训工作。

  4、参与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研制和试用的推广工作。

  5、参与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安全性评价、危险源分析和预控措施的研究。

  6、参与工程建设人身伤亡及其他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的制订。

  第十五条 工程建设部门安监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公司有关规程制度。

  2、负责编制各项规程制度的实施细则。编制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定期检查督促,并做好工作总结。

  3、及时提供施工企业安全信息和安全工作情况。

  4、传达安全指令、指示,并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和推动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网的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6、完成施工企业季节性安全检查;参与筹备安全工作会议,开好四次安全季度例会。

  7、协助基层搞好安监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参与施工企业领导的岗位考核。并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到位情况。

  8、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反措、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9、参加工程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和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的检查验收工作。

  10、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编写反事故技术措施。

  11、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统计、事故分析,健全技术档案。

  第二章 项目法人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 项目法人代表安全职责

  1、确定合理工期,按工程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

  2、组织招投标工作,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签订合同。

  3、负责向承包商提供符合工程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

  4、负责按规定向施工承包商提供现场安全措施补助费,并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

  5、负责向设计、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电力、邮电通信等地下管线及地质资料。

  6、负责向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及工程保险费和人身保险费,并不得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

  7、负责组建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聘用安全工程师并承担其费用。

  8、负责做好自营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9、参加承包商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对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承包商、项目经理或安监机构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的要求。

  11、对未能认真执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承包商,应按合同条款扣罚其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情况严重的,应中止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执行。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基本工作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的指示,决定工作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

  2、通过并发布现场各承包商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定。

  3、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间隔的解决议案。

  4、协调承包商之间涉及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关系。安全委员会应在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输变电工程的委会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安监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监督检查各承包商执行安全委员会决议的情况。

  2、对工程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

  3、负责建设项目有关安全方面的审查工作。

  4、监督检查并协调解决现场日常的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5、建立现场部门之间信息网络联系制度,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协调与安全监理工程师之间工作的配合。

  6、组织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有关安全标示,设施及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购置工作。

  7、提出对各承包商安全考核与奖惩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

  8、负责建立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档案,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和上报。

  9、完成安全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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