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标准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15 10:01:25 制度 我要投稿

作业标准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作业标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作业标准管理制度

作业标准管理制度1

  1、职责

  (1)工程部主管负责维修工作的组织、监督以及对公司制定的《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以外的报修内容进行收费评审。

  (2)客户服务部管理员负责具体记录报修内容,及时传达至工程部,并跟踪、督促维修工作按时完成并进行回访。客户服务部管理员下班后的报修由工程部值班员负责,并将报修单交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交客户服务部备案。

  (3)工程部维修人员负责报修内容的确认及维修工作。

  2、程序要点

  (1)园区各单位报修。

  ⑴.客户服务部管理员在接到园区各单位报修要求时,应立即填写《报修记录表》。

  ⑵.管理员在3分钟内将记录的报修内容(包括:园区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报修内容、预约维修时间等)填人《工程派工单》(一式三联)相应栏目,并在两分钟内通知工程部前来领取维修单,工程部领单人在《报修记录表》上签收,将《工程派工单》(第二、三联)领回工程部,第一联留客户服务部备存。

  ⑶.工程部主管按照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的工作:

  a)、如园区各单位报修内容属《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中的项目,园区各单位要求尽快前去维修的,应安排维修人员在接单后10分钟内带齐工具、备件到达维修现场;

  b)、报修内容属《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中的项目,园区各单位另有预约维修时间的,维修人员应按预约的维修时间到来前5分钟带好维修工具、备件到达维修现场;

  c)、对于不属于《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中的报修项目,由工程部主管在接单后15分钟内对维修的可行性和维修费用作出评审,回复园区各单位是否可以维修,经征得园区各单位对维修费用的认可及同意维修后,再按上述时效和维修要求安排维修人员前往维修。

  ⑷.工程部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轻叩门三下或轻按门铃,在有应答时,应使用标准语言:'我是管理处的维修工,这是我的工作证和您的报修单。在住户确认无误后,说:'我可以进来维修了吗',在园区各单位及住户同意后,换上一次性鞋套进入业主家中。

  ⑸.维修人员在维修时应首先对报修项目进行对比确认,不相同的,在《工程派工单》上如实填写实际的维修项目及收费标准,并向园区各单位及住户解释清楚。

  ⑹.维修人员向园区各单位出示收费标准、报修单位同意维修后开始维修;如报修单位不同意维修的应提醒单位考虑同意后再行报修,并及时返回工程部向工程部主管说明情况,与工程部主管一同在《工程派工单》上注明原因并签名确认后交还客户服务部备案。

  ⑺.如果维修材料是园区各单位及住户提供的,维修人员应对材料质量进行验证,并将验证结果('合格''不合格''质量不佳'等)填写在备注栏内。对于验证不合格的材料,维修人员应主动提示园区各单位使用不当材料的结果,但应注意尊重园区各单位的选择。

  ⑻.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应按《维修项目收费标准》在《工程派工单》上注明应收的各项费用金额。并请园区各单位以及住户试用或检查合格后,在《工程派工单》上签名确认。

  ⑼.维修人员将《工程派工单》(第二三联)交回工程部主管确认后将《工程派工单》(第二联)送还到客户服务部,工程部同时填写《维修收费登记表》后拿到客服部由收费员签字并开收据,由工程部维修人员将收据第二联送还到各单位或住户手中。

  (2)本规程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作业标准管理制度2

  一、目的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

  二、定义

  1、动火作业:指在厂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我公司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仓库、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化气瓶储存室、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三、职责

  1、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的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的部门,如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动火时,《安全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2、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及整改、预防措施。

  3、安全环保课:接受动火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检查动火作业的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改善。

  四、动火作业的分类

  1、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A级、B级、C级三类;

  2、A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程第二款第2条规定的区域。

  3、B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4、C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

  5、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C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的其它动火作业一律按A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五、安全操作规程

  1、 C级动火作业要求、B级和A级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担当部门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书》,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6)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丙烷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气瓶严禁在阳光下曝晒,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运输、储存、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气瓶倾倒。

  (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8)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2、 A级和B级动火作业特殊要求

  (9)A级和B级动火作业时,担当部门必须按规定负责组织办理《安全作业许可书》,严格落实“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安全作业许可书》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现场无人监护不动火;担当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动火监护人,动火监护人要严格履行看火职责,及时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10)B级动火作业由担当部门或操作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安全环保课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派人协助确认;A级动火作业必须经安全环保课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担当部门或操作人员协助确认,经安全环保课确认许可,落实《安全作业许可书》要求及有关防范措施后,操作人员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11)A级和B级动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清理现场,动火区域周围十米严禁放置任何油漆稀料、油品、气瓶、其它化学品等易燃品及包装材料、木料等可燃品,并明确监火人,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及水源,必要时应在动火区域洒水浸湿。动火作业时,火种可能进入涂装室、油库及其它高危区域时,应将该区域洒水浸湿。

  (12)A级动火作业时,担当部门应组织操作人员(外协承包方)进行危害辨识,制定安全动火方案,落实防火安全措施;A级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设施要保持良好,尤其是涂装场所、油库、气站等;在易燃易爆场所挥发性气体气味较浓时,严禁动火,应打开门窗,保持良好的通风置换,在无明显气味时方可动火。

  3、安全作业许可书

  (13)《安全作业许可书》由担当部门负责组织操作人员、外协承包方提出动火申请,经担当部门初审后,到安全环保课办理。安全环保课终审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

  (14)《安全作业许可书》一式两份,办证人员一份,安全环保课一份;办证人员持《安全作业许可书》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并将《安全作业许可书》交动火人;动火作业完毕后,《安全作业许可书》要交给担当部门存档保存。

作业标准管理制度3

  一. 会所正门、停车场

  1.绿化带、花草盆:无垃圾、无杂物,花草叶无枯萎和明显积尘,花草盆侧面及槽边无污迹、无积尘、无积水和异味,花草修剪整齐,摆放美观。

  2.所管区域道路和地面: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无青苔。

  3.阶梯: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

  4.扶手:无污迹、无水迹。

  5.墙面:无污迹、无乱张贴物。

  6.门户: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7.指示牌(包括会所招牌):无污迹、无积尘、

  8.消防栓:无污迹、无积尘。

  9.出入口栏杆:无污物、无杂物阻塞。

  二. 洗手间

  1.地面: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

  2.墙面:无污迹、无乱张贴物。

  3.天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4.光管罩: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5.窗户: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6.镜台: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7.洗手盆:表面光洁、无污迹。

  8.镜面: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9.排气口: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10.尿槽:表面光洁、无尿迹、无污迹、无水锈迹、无烟头、无杂物、无异味。

  11.厕座:厕盖及厕体内外表面光洁,其内无尿迹、无污迹、无水锈迹、无阻塞。

  12.厕纸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13.手纸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14.门户: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15.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聚、无堵塞。

  三.会所内

  1.地面: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

  2.墙面:无污迹、无乱张贴物。

  3.天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4.光管罩: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5.垃圾桶:垃圾不可超过桶盖。

  6.铜牌:无污迹、无积尘、无铜油迹。

  7.水牌及指示牌: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8. 桌、椅、沙盘、模型、装饰物:无污迹、无积尘。

  9.门户(办公室门、管井门、隔烟门、厕所门):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10.垃圾桶:桶体光洁无污迹、无痰迹;烟灰缸盖上无烟头、杂物;桶内垃圾不得超过桶口。

  四.露台(包括天台、平台、阳台)

  1.消防栓: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2.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聚、无堵塞。

  3.地面:无堆放杂物、无垃圾、无污迹。

  五.垃圾房

  无堆积垃圾。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好垃圾袋装化,将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点,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放垃圾;可做废品回收的垃圾,要另行放置;垃圾间保持清洁、无异味,经常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

作业标准管理制度4

  前期物业管理项目保洁作业标准

  (二)一 会所正门、停车场

  1.绿化带、花草盆:无垃圾、无杂物,花草叶无枯萎和明显积尘,花草盆侧面及槽边无污迹、无积尘、无积水和异味,花草修剪整齐,摆放美观。

  2.所管区域道路和地面: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无青苔。

  3.阶梯: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

  4.扶手:无污迹、无水迹。

  5.墙面:无污迹、无乱张贴物。

  6.门户: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7.指示牌(包括会所招牌):无污迹、无积尘、8.消防栓:无污迹、无积尘。

  9.出入口栏杆:无污物、无杂物阻塞。

  二 洗手间

  1.地面: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

  2.墙面:无污迹、无乱张贴物。

  3.天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4.光管罩: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5.窗户: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6.镜台: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7.洗手盆:表面光洁、无污迹。

  8.镜面: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9.排气口: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10.尿槽:表面光洁、无尿迹、无污迹、无水锈迹、无烟头、无杂物、无异味。

  11.厕座:厕盖及厕体内外表面光洁,其内无尿迹、无污迹、无水锈迹、无阻塞。

  12.厕纸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13.手纸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14.门户: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15.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聚、无堵塞。

  三会所内

  1.地面: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

  2.墙面:无污迹、无乱张贴物。

  3.天花: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4.光管罩: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无霉迹。

  5.垃圾桶:垃圾不可超过桶盖。

  6.铜牌:无污迹、无积尘、无铜油迹。

  7.水牌及指示牌: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8. 桌、椅、沙盘、模型、装饰物:无污迹、无积尘。

  9.门户(办公室门、管井门、隔烟门、厕所门):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10.垃圾桶:桶体光洁无污迹、无痰迹;

  烟灰缸盖上无烟头、杂物;

  桶内垃圾不得超过桶口。

  四露台(包括天台、平台、阳台)

  1.消防栓: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

  2.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聚、无堵塞。

  3.地面:无堆放杂物、无垃圾、无污迹。

  五.垃圾房无堆积垃圾。

  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做好垃圾袋装化,将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点,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放垃圾;

  可做废品回收的垃圾,要另行放置;

  垃圾间保持清洁、无异味,经常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

作业标准管理制度5

  在动火检修作业中,加热、熔渣散落、火花飞溅可能造成人员烫伤、火灾、爆炸事故,弧光辐射、触电等也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应做好以下防护措施:

  检修作业前,联系工艺人员将系统有效隔离,把动火设备、管道内的易燃易爆介质排净、冲洗、置换。

  分析合格后,办理《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分级审批;取样分析合格后,任何人不得改变工艺状态;动火作业过程中,如间断1小时以上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作业人员随身携带。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清楚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

  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持有相应的资格证;在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前,必须清除周围可燃物质,设置警戒线,悬挂明显标示,不得擅自扩大动火范围。

  动火作业应设监护人,备有灭火器;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动火现场。在甲类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项目负责人要按规定提前通知专业消防人员到现场协助监护。

  进行电焊作业时,要检查接头、线路完好,防止漏电事故。

  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气瓶与动火点距离应保持在5 m以上,检查气管完好。

  高处焊接、切割作业时,需安放接火盆,防止火花溅落;同时,要清除下方所有的可燃物,地沟、阴井、电缆等要加以遮盖。

  作业人员离开动火现场时,应及时切断施工使用的电源和熄灭遗留下来的火源,不留任何隐患。

  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作业标准管理制度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企业工业动火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分类等级及其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储运、油田基本建设和其他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工业动火hotwork

  在油气、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和油气容器、管线、设备或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使用焊、割等工具,能直接和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业。

  3、2

  置换displacement

  用清水、蒸汽、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将作业管道、设备内可燃气体替换出来的一种方法。

  3、3

  现场监督monitoring in fields

  在动火作业中,按照动火措施进行施工现场检查监督。

  4、总则

  4、1工业动火实行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制度。申请报告书应详细说明动火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交叉作业防范措施。

  4、2动火作业申请报告书只在签发的一个场所、一个作业班次有效。一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8h,如在动火作业本班不能完成,作业应在交接班时重新确认,进行技术交底,并由接班相应人员签字后方可持续有效。二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3d,三级、四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5d。

  4、3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应严格限制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应移到安全地方动火。

  4、4油气集输泵站进行多处动火时,相连通的各个动火部位不应同时进行。上一处动火部位的施工作业完成后,方可进行下一个部位的施工作业。

  4、5在动火作业准备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与生产单位密切配合,进行危害识别、制定动火方案、做好变更管理及应急预案。

  4、6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指定动火作业监督人和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并检查和确认动火措施的落实。

  4、7动火施工现场应根据动火级别、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车。

  4、8动火作业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5、工业动火等级划分

  5、1动火分级原则

  根据动火部位爆炸危险区域危险程度、影响范围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工业动火分为四级。

  5、2一级动火

  a)原油储量在10000m3以上(含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

  b)容量大于5000m3储罐(含5000m3,包括原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等)、容器本体及附件动火;

  c)天然气柜和容量大于400m3(含400m3)的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

  d)容量大于1000m3(含1000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

  e)直径大于426mm(含426mm)长输管线、在输油(气)干线上停输动火或带压不停输更换管线设备的动火;

  f)天然气净化装置、集输站及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的动火;

  g)天然气压缩机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动火;

  h)天然气井井口无控部分动火。

  5、3二级动火

  a)原油储量在1000m3~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

  b)容量小于5000m3储罐、容器本体及附件的动火;

  c)容量小于400m3石油液化气储罐的动火;

  d)容量小于1000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

  e)容量1000m3~100003原油库的原油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及原油、污油泵房的动火;

  f)铁路槽车油料装卸栈桥、汽车罐车油料灌装油台及卸油台、输油码头及油轮码头内外设备及管线上的动火;

  g)输油(气)站、石油液化气站内外设备及管线上以及液化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等的动火。

  5、4三级动火

  a)原油储量小于1000m3(含1000m3)的油库、集输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器动火;

  b)容量小于1000m3(含1000m3)的油罐和原油库的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污油泵房的动火;

  c)在油气生产区域内的油气管线穿孔正压补漏动火;

  d)采油井单井联头和采油井井口处动火;

  e)钻穿油气层时没有发生井涌、气侵条件下的井口处动火;

  f)输油(气)干线穿孔微正压补漏、腐蚀穿孔部位补焊加固的动火;

  g)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槽、瓶的动火;

  h)制作和防腐作业中,使用有挥发性易燃介质为稀释剂的容器、槽、罐等处的动火。

  5、5四级动火

  a)在天然气集输站(场)、输油泵站、计量站、接转站等生产区域内非油气工艺系统动火;

  b)钻井作业过程中未打开油气屋、试油作业未射孔前,距井口10m以内的井场动火;

  c)除一级、二级、三级动火外,其他非重要油气区生产和在严禁烟火区域的生产动火;

  6、工业动火审批程序及权限

  6、1一级动火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申请报告书(见图A、1),经二级生产单位主管安全技术的领导或其授权人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后上报,由局级安全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技术的局领导或其授权人批准。

  6、2二级动火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申请报告书(见图A、2),经二级生产单位生产技术部门、安全部门组织审查后,报二级生产单位主管安全技术的领导或其授权人批准。

  6、3三级动火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申请报告书(见图A、3),经二级生产单位技术、安全部门组织审查后,报二级生产安全技术部门批准。

  6、4四级动火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申请报告书(见图A、4),经生产单位上一级安全部门组织审查后,报生产单位上一级安全技术部门批准。

  7、动火条件

  7、1动火作业人员要求

  7、1、1参加动火作业的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7、1、2动火作业人员应遵守生产单位的动火作业安全制度。执行“申请报告书没有批准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的原则。

  7、1、3动火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2动火监护人员要求

  7、2、1动火监护人员有责任守护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

  7、2、2动火监护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7、2、3动火监护人员应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备消防知识,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知应急预案。

  7、2、4动火监护人员在接到动火申请报告书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7、2、5动火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动火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员停止动火,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7、2、6动火完工后,动火监护人员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方可撤离。

  7、3动火监督人员要求

  7、3、1动火监督人员应经过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动火监督时应佩戴明显标志。

  7、3、2动火监督人员应熟悉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7、3、3动火监督人员在接到动火申请报告书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7、3、4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申请报告书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动火监督人员有权制止动火。

  7、3、5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动火监督人员有权停止动火。

  7、3、6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动火监督人员有权收回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7、3、7动火监督人员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动火完工后,动火监督人员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方可撤离。

  7、4机具要求

  7、4、1采用电焊进行动火施工的储罐、容器及管道等应在焊点附近安装接地线,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施工现场电气线路布局与要求应符合GBJ50257的要求。

  7、4、2电焊机等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7、4、3各种施工机械、工具、材料及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指定安全区域内。

  8、动火作业要求

  8、1动火作业隔离要求

  8、1、1工业动火前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经检测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超过1h后,应对气体进行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8、1、2需动火施工的设备、设施和与动火直接有关阀门的控制由生产单位安排专人操作,作业未完工前不得擅离岗位。

  8、1、3应清除距动火区域周围5m之内的可燃物质或用阻燃物品隔离。

  8、1、4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

  8、1、5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点的上风作业,应位于避开油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采取围隔作业并控制火花飞溅。

  8、2动火作业气体测试要求

  8、2、1凡需要动火的储罐、容器等设备应进行内部和周围环境气体分析,气体分析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氧气和氮气浓度检测分析。分析报告单附在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上。

  8、2、2动火施工中,动火点及操作区域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若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其风向应与自然风向一致。

  8、2、3在动火施工全过程中,动火监护人应跟踪检测可燃气体浓度。

  8、3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要求

  8、3、1进入设备、设施及油罐内部动火应进行气体检测和复查,测试合格后方可入内。

  8、3、2所有可能影响该有限空间的物料来源都应被切断。

  8、3、3制定应急预案,并有专人监护。

  8、4高处动火作业要求

  8、4、1高处动火作业应具有有围栏和扶手的固定作业平台,并经专业人员确认;设立防落物设施;佩戴全身安全带,使用自动锁定连接、人造纤维绳索。

  8、4、2在架空管线及脚手架上施工的人员,应系安全带。

  8、4、3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不应进行高处动火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不应进行地面动火作业。

  8、5动火作业动土作业要求

  8、5、1动土作业应完成以下作业危险分析:所有地下管道、电缆、光缆应确定方位;地面堆土、堆物应加以控制,进行必要的支撑以防滑坡。

  8、5、2埋地管线动火施工,操作坑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如管径、埋深等)来确定,操作坑的深度,坡度应方便施工和动火作业人员逃生。

  8、5、3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不燃材料的安全绳。

  8、6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要求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中,由管道内泄漏出的可燃气体遇明火后形成的火焰,如无特殊危险,不宜将其扑灭。

作业标准管理制度7

  流程和作业标准

  标准条文

  组织应根据成本动量标准的要求制定、执行和保持文件化的流程和作业标准,并确保:

  a)流程和作业得到识别和定义;

  b)流程和作业实施的过程和要求得到规定;

  c)成本动量要求得到规定并与成本动量标准保持一致;

  d)必要时,得到测试和验证,以确认其有效性和稳定性;

  e)发布前得到评审和批准并发放到使用处(见4.3.3)。

  组织在执行流程和作业标准时应定期组织评审,评审的结果可能导致调整或修改标准的情况。组织应识别和实施这些调整或修改需求,并确保相关文件得到修改和相关人员获得已变更的信息。由调整或修改所引起的任何记录应予保持(见4.3.4)。

  目的和意图

  制定流程和作业标准是为了规范流程和作业,更好地控制成本动量发生的合理性和稳定性,充分发挥过程能力,实现预期的成本水平。

  本要素条款给出了制定流程和作业标准的要求。

  理解要点

  ●流程和作业标准是规范流程和作业的文件。组织应根据成本动量标准的要求制定、执行和保持文件化的流程和作业标准,并确保:

  a)在标准中应识别和定义流程和作业,如生产一种产品都需要哪些作业,他们的生产顺序是怎样的;

  b)在标准中应规定流程和作业实施的过程和要求(流程和作业应该如何实施);

  c)成本动量要求得到规定并与成本动量标准保持一致;

  d)必要时,对流程和作业进行测试和验证,以确认其有效性和稳定性;

  e)流程和作业标准在发布前应得到评审和批准并发放到使用处(见4.3.3)。

  ●组织在执行流程和作业标准时应定期组织评审,评审的结果可能导致调整或修改标准的情况(见4.3.3)。组织应识别和实施这些调整或修改需求,并确保相关文件得到修改和相关人员获得已变更的信息。由调整或修改所引起的任何记录应予保持(见4.3.4)。

  ●流程和作业标准也是组织其他管理(如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的基础工作。

  与其他要素条款间的相互关系

  本条款支持6.4成本动量标准条款。

作业标准管理制度8

  企业标准化――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1、目的

  加强对火源的管理,防范火警事故的发生。

  2、责任

  2、1、安全组负责执行本制度;

  2、2、动火作业部门履行本制度。

  3、适应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厂。

  4、内容

  4、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4、2、在厂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35(10米)在崇光电器制品厂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组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4、3、安全组在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之前,要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依据许可证上所列之项目逐条核对无误,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

  4、4、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筒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4、5、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4、6、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组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

  4、7、安全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4、8、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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