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30 11:54:5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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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的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输血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输血的管理制度

输血的管理制度1

  为加强医院对临床用血工作的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安全、合理、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最新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血液供应及管理

  1、输血科必须按照师市卫生局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号标记的血液。

  2、各临床科室用血必须从输血科申领。

  3、输血科必须保证血液储存、运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全血、红细胞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小板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0—24℃;输血科应当做好血液储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储血环境应当符合卫生学标准。

  4、输血科应与血液中心签订供血协议,做好用血计划(根据我院同年期临床手术用血量和科室常规治疗用血量的.三倍储备血液),库存血液应尽量在2周内周转。发血按照采血日期的先后依次发出。按照红细胞血型A、B、O、AB储存血液的比例为3:3:3:1。

  5、输血科必须保证入库,出库血量,库存血量账目清楚,认真保管,不得私自销毁。有关血液入库、核对、领发等登记资料需至少保存十年。

  6、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技术培训及考核,考核内容纳入科室质量考核。

  二、临床用血流程及管理

  1、临床科室用血必须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并记入患者住院病历中。

  2、临床用血申请实行分级管理,不得越级用血。

  3、临床用血治疗前,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及输注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名。《输血治疗同意书》归入患者病历。无家属的无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部(节假日或夜间报医院总值班)或者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4、凡需申请输血者,临床医师必须在输血前对受血者完善有关检查,内容包括血型、血常规、ALT、乙肝五项、抗—HCV、抗—HIV 1/ 2、梅毒,检验结果录入病历保存。急诊输血患者可在输血之前留取血标本,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留取血标本的时间及“结果未归”字样,待结果出来之后将报告单归入病历。

  5、决定输血前,应由临床经治医师开具交叉配血医嘱,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经上级医师审核后,连同贴有条码的受血者标本至少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一天送输血科备血;凡申请少量输血(50ml或100ml)、大量输血(超过1600ml)、保存期短(7 天内)的血、特殊血液成分,如Rh(D)阴性血或冰冻红细胞,至少于输血前3天送输血科,以便向血站预约。(急诊例外)

  6、输血科工作人员接受标本时,应逐项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标本进行备血。

  7、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对《临床输血申请单》进行审核,符合输血指征和申请资质者方可按《临床输血申请单》备血和发血,不符合者应耐心向申请医师解释其理由,解释无效仍须按医嘱执行,必要时向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汇报。

  8、输血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血液交叉实验操作规程进行交叉实验,必要时候复查血型,并观察全血、应无脂血、无溶血、血袋应密封,绝对无误,方可发出。9。临床医务人员取血时,应认真核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血型、血袋号、血液有效期、血液外观及交叉配血试验等输血单上的各项目,确认无误后与输血科发血者共同签字,方可将血液带离输血科。严禁患者及其家属取血。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10、取回的血液应尽快输用,一般取回的血液应在半小时内输注,血液发出到输血结束最长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输血的,应及时与输血科联系,不得自行在病区普通冰箱内贮血。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摇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

  11、输血前由两名护士(夜间一人当班时与值班医师)严格执行“三查十对”,严格查对输血记录单及血袋标签上的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实施输血,并观察2~3分钟后方可离开。输血时做到一次一人一份。

  12、输血过程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按照《输血严重危害控制预案》及时处理。输血科每月5日前,将上月医院所有临床输血反应情况填表报乌鲁木齐市兵团血液中心。

  13、输血后应在无菌条件下封闭血袋,在2—4℃温度下保留24小时后集中销毁。

  14、临床医务人员有责任开展无偿献血知识、自身输血或亲友互助献血等的宣传教育。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中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15、为挽救患者生命,赢得手术及其他治疗时间而必须施行的紧急输血按照《紧急输血处理流程》执行。

  三、临床用血评价

  1、临床输血后,临床医师应通过实验室指标、临床表现等对输血后疗效及输血不良反应处理进行综合评价,并记录入患者住院病历中。

  2、输血管理委员会根据《最新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临床合理用血评价指标,定期对全院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临床规范、合理用血情况通过病历检查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医务处向全院公示,并按照专项病历质量管理奖惩标准执行奖惩。

  3、输血科定期对各科室及各级医师用血量进行统计、汇总,由医务处进行评价并公示。

  4、输血管理委员对临床用血评价中问题突出的个人,医务处可提交医院办公会讨论,限制其临床工作或手术权限。

  四、本规定由医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输血的管理制度2

  一、输血前的检查核对,是对患者生命安全的一项保障措施,科室全体人员要认真负责,确保血液输用前的最后关口。

  二、接到输血申请后,必须对患者进行输血前的各项检查,包括血型鉴定和抗体筛检,确保患者输血安全。

  三、配血前,必须对供血者血型进行复检,确保袋内血液血型准确无误。

  四、血浆融化过程中,必须严格对号,严防血浆标签贴错,造成错输异型血浆。

  五、交叉配血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改动操作过程,确保配血过程准确无误。

  六、输血前必须检测血清学指标,包括乙肝各项指标、丙肝抗体、hiv抗体、梅毒等,确保在发生输血感染疾病时查找原因。

  七、血液发出前,必须再次核对患者信息资料和血液信息资料,并与取血人员共同进行核对。

  八、血液发出前,再次对血液质量进行核对,确保质量合格后方可发出。

  九、出现异常情况的'血液,不准输血到临床。

  十、对于特殊情况下的血液,如出现冷凝集等,要对取血人员交代清楚,或直接通知临床注意输血温度、速度,确保临床输血安全。

输血的管理制度3

  一、输血原则

  (一)临床输血应当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二)积极鼓励通过患者自体输血及动员家属、亲友互助献血。

  (三)对血红蛋白在9克以上或手术用量在400ml以下者,除家属亲友互助献血外,原则上不得申请用血。

  (四)晚期肿瘤、脑死亡患者和慢性消耗性疾病、濒临死亡的患者,如家属要求输血,原则上由家属或亲友互助供血。

  (五)输血科必须优先、重点保证每次输血量在600ml以上的'大型手术用血或急救治疗用血。

  二、用血申请、审批

  (一)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家属说明同种异体输血的不良反应和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教科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记录入病历。

  (二)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不得缺项,同时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核并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三)急救用血,临床医师可先申请400ml以下的用血,再由上级医师签字(或补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供血;对于大量输血病人需提前对病人进行评估并将评估预输血情况通报输血科以便组织血源。

  (四)对择期手术者,应大力推行自体输血,如自体输血有困难者,可动员家属或亲友献血。

  (五)对特殊情况下的输血(如:异型输血等),需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同时应报医教科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记录入病历。

  (六)如遇一次输血3000ml的特大型输血按照《特大输血审批制度》执行。

  三、输血登记

  (一)所有临床输血(包括成分血)的出入库均严格按照《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进行登记统计工作。

  (二)每一季度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分析,向输血管理委员会及分管领导汇报。

  四、输血反馈

  (一)输血病人发生输血反应时,临床医生要根据病人反应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通知输血科,输血科根据具体情况协助处理,必要时通知血站协助处理。

  (二)临床医生在处理结束后需认真填写《输血反应记录》并送输血科,输血科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三)检验科每月对反馈意见汇总并进行分析,结果上报医教科、分管院长。

输血的管理制度4

  一、输血科(血库)是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直接实施医院输血管理、监督、检测的临床科室,全面负责血液质量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输血科(血库)各项工作制度:(1)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2)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和报告制度;(3)样品登记、各种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4)血液储存、运输、发放制度;(5)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职业暴露应急制度;(6)差错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7)污物处理制度;(8)血液报废制度;(9)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保养制度;(10)检验报告结果保密制度;(11)血液及血液成分登记、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12)工作环节查对、交接班制度;(13)消毒制度;(14)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及备案制度等。

  三、输血科(血库)建立完整的实验和仪器标准操作规程:(1)血液入库、贮存、发放规程;(2)血样采集和送检规程;(3)临床输血检测操作规程;(4)仪器使用操作规程;(5)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操作规程;(6)应急预案;等。

  四、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血液质量管理和输血安全意识,加强业务技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医院制定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和《输血科标准操作程序》开展工作,保证用血安全。

  五、输血科(血库)有职责和义务向临床医师提供输注血液和血液成分的咨询意见或建议,参与指导和协助临床输血和对输血反应的处理。

  六、医院统一使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及血液成分制品;对血站供应的血液做好核查工作;核查内容如下:(1)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2)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3)血液品种;(4)采血日期及时间;(5)有效期及时间;(6)血袋编号(或条形码);(7)储存条件;(8)血袋是否破损、血液是否存在凝块、溶血、气泡等。

  血液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应拒领拒收。

  七、对入库血液应及时做好登记,登记时必须核对血型、血量、采血时间及血液质量检查,并按血型、种类、时间有序存放在血液专用冰箱内,所备各型血液及血液制品,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检查储存血液的质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八、发放血液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同时检查血液质量包括外观及内在的质量,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不得出库;各科室应由医护人员取血,并配备专用血液运输箱贮存、运输血液,严格遵守《宁波市医疗机构血液冷链管理技术规范》要求;血液发出后原则上不得退回。

  九、在接收标本时要认真核查、签字。核查申请单上各项内容是否填写完整,号码是否一致。必须保证标本准确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通知病房重新留取,留样标本应在2-6℃冰箱保存7天以上备查。

  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血时,必须检测abo血型(正反定型)、rh(d)血型和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除盐水法外应加做酶法、聚凝胺法、微柱凝胶法或抗人球法等其中一种,对可疑结果应重复检查,并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汇报,与临床相关科室保持密切联系。

  十一、每日检查冰箱温度,同时观察血液质量,严格按照血液有效期限保存血液,发现质量可疑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避免血液过期。

  十二、加强消毒管理,并按照要求进行生物监测:(1)血迹、体液及时消毒;(2)物表、地面、空气每日消毒;(3)贮血冰箱内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4)消毒剂应进行有效浓度监测,消毒容器定期消毒;(5)消毒工作完整记录。

  十三、患者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相关疾病情况,并作详细记录,发现输血后感染相关疾病及较严重的输血反应要追踪查因,及时与供血机构联系,做好协调处理事项。

  十四、交接班工作有记录;每天下班前,检查室内用电情况,冰箱、冰柜等是否正常;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十五、加强输血科(血库)仪器管理,熟悉各种仪器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每天检查科内各种仪器设备是否完好、正常,并做好登记使用记录;定期检查及校正各种仪器,做好维护和计量工作。

  十六、每批新购进的试剂必须进行质量鉴定,符合要求才能用于试验;将室内质控、室间质评作为科室常规化、制度化的质量保证体制。

  十七、主动深入临床科室,分析临床各科的用血情况,对临床用血进行动态观察,加强输血质量的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安全。

输血的管理制度5

  1.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爱岗敬业,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法制意识浓厚,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

  2.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科室内设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科室内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测和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员应负责实验前、实验中、实验后的.质量监督工作。

  3.进入输血科(血库)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试剂必须有专人统一管理,有专人负责血液及试剂质量,科主任监督执行。

  4.定期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校验和检定。

  5.每天观察电热恒温水箱温度2次,观察储血冰箱、冰柜的温度4次,并作好记录。恒温水箱内保持清洁,解冻血浆时血浆漏出应及时消毒、换水,并防止交叉污染和职业暴露的发生。

  6.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临床输血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专门培训,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会议、学术交流和进修学习,定期进行业务考试和考核,并存入档案保存。

  7.临床输血申请、血样采集、送检、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液入库、核对、储存、发放、运输、输注、标本及血袋保留、病历书写等,必须按《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建立健全各项输血制度、标准操作规程,详细记录各种实验数据,原始资料完好保存至少十年。

  9.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活动,保证临床输血质量和安全。

  10.实行定期审核、评价和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解决,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1.建立输血信息反馈制度。及时了解临床输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科学分析,及时解决,不断改进和提高临床输血质量。

  12.有专人负责到血站领取血液,领血时必须认真核对。核对内容: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血液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

  13.送交叉配血标本时,临床医护人员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随同血标本一起交输血科(血库)。《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填写完整,字迹清楚,有执业医师签字和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血样标签粘贴牢固,标签上正规书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临床诊断、血型(已知时填写)等。

  14.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接收标本时,必须逐项认真核对,并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无误后,双方签字,方可接收登记。

  15.凡是《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填写有任何一项不符要求或有疑问时,均不能接收血标本。请临床科室重新验证后,重新抽取血标本,必要时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到床旁确认血型。

  16.严格执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复核制度。对多次输血者,要查对前几次血型,一致后才可接收血标本或配血。对于新入院病人,一定要两次抽血确认血型。交叉配血前一定要再次复查献血者和受血者血型。

  17.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进行,abo作正反定型,常规检测rh血型,交叉配血要用盐水相与非盐水相两种方法配血。

  18.凡出现输血不良反应,积极配合临床科室及时认真调查和处理。

  19.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有书面记录,在工作中有疑难问题应及时与科室其他同志协商,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科主任。

输血的管理制度6

  一、开展成份输血

  1、成分输血的目的

  (1)补充血容量,可以输用各类血浆制品,如新鲜冰冻血浆、白蛋白;

  (2)补充携氧能力可输用红细胞悬液、少白红细胞、洗涤红细胞等;

  (3)补充凝血因子纠正出血,可以输用浓缩血小板和新鲜血浆;

  (4)纠正免疫功能不全提高机体免疫力,可以输用转移因子、干扰素和丙种球蛋白等。

  2、成分输血的原则:

  (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血细胞破坏或造血功能障碍都可能需要输血,输血的数量和种类取决于患者对失去的血液成分的恢复能力,取决于输用成分血的寿命,取决于病情需要,决不可千篇一律都输全血,对可输可不输的患者坚决不输,禁止输安慰血;

  (2)适合输成分血的患者,决不给全血,临床80%的输血患者是需要某种成分,而不适合输全血;

  (3)各种成分血的输注剂量要符合标准治疗剂量,一次要给足才能达到预期疗效。

  3、成分输血的优点:

  一血多用,节约用血,制品浓度与纯度高,疗效好,最大限度地减少输血不良反应及输血性疾病传播。

  二、申请输血程序

  1、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2、申请成份输血或全血:全血申请量在200ml,需科副主任签字;全血申请量400ml,要由科主任签字,并输血科上报医务科批准;申请红细胞量超过15ü,要经分管院长批准,并通过医务科上报市中心血站。

  3、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长、院总值班人员或分管院领导同意,并记入病历。

  4、输血前应进行输血前相关检查。首次输血,应检查ABO血型和Rh(D)血型、和输血前检查(受血五项);曾输过血的患者,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血型和Rh(D)血型和受血五项结果,如上次输血超过7日,交叉配血出现疑难时,应进行抗体筛检。

  5、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6、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出血量在600ml以下者不输血,为维持血容量可输晶体液或胶体液代用品。

  三、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1、确定输血后,护理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与申请单联号相同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2、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针头后再将血液注入试管,以防溶血。

  3、血液采集后,由门、急诊、病区护理人员或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合格后输血科保存备用。

  四、交叉配血

  1、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日之内采集的,超过3日,必须重新采集。

  2、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五、取血

  1、配血合格后,由护理人员或科室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2、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供血者姓名、血型、血液量、采血日期、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4、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日,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六、输血

  1、输血前由两名护士或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外观质量是否异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输血时,负责输血的护理人员带病历到患者床旁,再次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5、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6、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 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与非盐水相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7、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输血完毕,将血袋送回输血科集中处理。

  七、自体输血与互助献血

  1、开展自体输血:对于择期手术患者,如果患者体质符合标准,要动员患者进行自体输血;手术患者如果符合稀释性自体输血标准,要实施稀释性自体输血;体腔内出血量较大的患者,可采取回收式自体输血,真正落实好血液保护措施。

  2、开展亲属互助献血:积极宣传和开展患者的家庭亲友互助献血工作,经治医师宣传动员需要输血的患者家属、亲友为其献血。

输血的管理制度7

  为进一步规范、指导医院科学合理用血,指导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合理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特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医院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制定输血工作计划,具体执行工作由血库负责。

  2、临床输血工作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卫生部下发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3、血库的设置执行卫生局颁布实施的《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试行)》,从人员配置、布局和设施、设备上加以完善。

  4、血库应制定血库负责人岗位职责、各级别技术人员岗位职责、相关人员岗位职责以明确职能范围,作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血库应制定技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程序,制定符合医院实际情况的输血专业技术操作规程,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切实建立室内质控标准。

  6、血库应在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协助下建立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输血不良反应反馈制度、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程序、防火安全制度、血液报废登记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报批医务科审批后严格实施,并在医务科协助下对相关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

  7、医务科负责建立《临床用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考核的范围和办法加以规定。

输血的管理制度8

  1、医生填写患者输血申请单及患者输血同意签字单后,护士核对原始血型、RH正反定性实验结果及患者姓名、病历号、家属同意书、采血样,并在配血单的指定处签名送血库备血。

  2、护士到血库取血时需与血库工作人员共同核对:

  2.1、受血者姓名、床号、病历号、血型、交叉相溶实验结果。

  2.2、供血者姓名、编号、血型及交叉相溶实验结果。

  2.3、血液库存日期,库存血在4℃冰箱中可冷藏保存2-3W,超过3W不能使用。

  2.4、检查血液是否有溶血现象:血浆颜色变红或混有泡沫,红细胞呈紫玫瑰色,红细胞与血浆界限不清等。

  2.5、核对完毕在指定处签名。

  3、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震荡,以免红细胞破坏引起溶血,库存血不能加温,以免血浆蛋白凝固变性,应在室温下放置15-20分钟,放置时间不能过长,以免引起污染。

  4、输血前由两名护士再次核对供血者血型、血液种类、编号、血袋号及受血者姓名、病历号、原始血型、交叉相溶实验结果和医嘱。

  5、至患者床前输血时,严格执行查对及无菌操作制度。

  6、输血应为独立静脉通道,使用专用静脉输血器,不能同时混输其它药物。输血前按医嘱应用抗过敏药物,用0.9%盐水冲管后再行输血,如同时输两位不同供血者的血时,两袋血之间应用盐水冲净输血器后再输另一供血者的.血,输血完成后要用0.9%盐水冲管。

  7、若发生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遵医嘱进行对症处理,保留输血器及血袋,并封存保管。

  8、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年龄调整输血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8.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8.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9、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9.1、核对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化验记录,与输血科联系,采取相关检验措施。

  9.2、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和血清胆红素含量。

  9.3、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性检验。

  9.4、尽早监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10、输血完毕2h后,患者无输血反应发生,按要求将输血袋保存24h后放入医用垃圾袋中再送焚烧。

  11、凡发生输血反应,医护人员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送还输血科保存。

输血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二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前交输血科备血。少量出血(出血量少于400毫升)者可以不输血,为维持血容量可输晶体液或胶体液代替品。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患者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入病历。申请血量超过20xx毫升者,填写大量输血申请表,报医务处批准;超过3000毫升者,需经主管医疗的院长批准,并通过医务处上报市卫生局。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后补。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首次输血,应做血型鉴定、抗体筛查和输血前检查4项指标;曾输过血的患者,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血型和rh血型,如上次输血超过3天,应进行抗体筛检;如本次新入院,应进行抗体筛检和输血前检查(血传性疾病4项指标: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门诊病人3个月进行1次输血前检查。

  第五条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六条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第七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贴好与申请单号相同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病房(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针头后再将血液注入试管,以防溶血。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输血申请单联号粘贴试管时,要注意将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输血科人员观察血样情况。

  第八条血液采集后,由门、急诊病区医护人员或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将受血者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非急诊病人输血前要先做血型鉴定,避免发生抽错血样,输血时重抽血样进行交叉配血。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合格后输血科保存备用。

  第九条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在输血前3天之内(包括血样采集当天)采集的,超过3天的必须重新采集。

  第四章交叉配血

  第十条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在输血前3天之内(包括血样采集当天)采集的,超过3天的必须重新采集,输注血小板患者每次输注都要采集血样。

  第十一条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配血操作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手术备血、有输血史、妊辰史、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收到患者血标本后,及时作抗体筛查。

  第五章取血(血液的发放管理)

  第十三条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或科室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到输血科取血,病人家属不得取血。

  第十四条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病房(门急症)、床号、血型、供血者姓名、血型、血液量、采血日期、有效期及配血实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发出。

  第十五条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发血: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第十六条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第十七条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第六章输血(输血管理)

  第十八条输血前有2名护士或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外观质量是否异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第十九条输血时,负责输血的医护人员带病历到患者床前,再次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第二十条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第二十一条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继续输注。

  第二十二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或记入病历。如无反应,将输血器材存放24小时后毁型消毒处理。

  第二十四条开展自身输血。对于择期手术患者,如果患者体质符合标准,要动员患者进行自身输血,手术患者如果符合稀释性自身输血标准,要实施稀释性自身输血;出血量较大患者,要采取回收式自身输血,真正落实好血液保护措施。

  第二十五条积极宣传和动员开展择期手术患者和家庭储血及互助储血工作。病房经主治医师宣传动员自己主管的并需要输血的平诊患者家属亲友为其术前献血。

  第七章输血不良反应管理

  第二十六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第二十七条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

  2、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查找原因、积极治疗抢救,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八条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好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实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实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实验),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标本、新采集的'受血者标本、血袋中的血标本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及交叉配血实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实验及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含量;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第二十九条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流程为: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换生理盐水、报告医生、遵医嘱给药、严密观察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填写输血反应报告卡、上报输血科、怀疑严重反应时、保留血袋、抽取患者血样、送输血科。

  第八章成分输血

  第三十条成分输血的优点:一血多用,节约用血,制品浓度与纯度高,疗效好,最大限度地减少输血不良反应及输血传染病。

  第三十一条成分输血的目的:

  1、补充血容量,可以输用白蛋白;

  2、补充携氧能力可输用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等;

  3、补充凝血因子纠正出血,可以输用血小板、新鲜血浆以及冷沉淀;

  4、纠正免疫功能不全提高免疫力,可以输用转移因子、干扰素和丙种球蛋白等。

  第三十二条成分输血的原则:

  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血细胞破坏或造血功能障碍都可能需要输血,输血的数量和种类取决于患者对血液成分的恢复能力,取决于输用成分血的寿命,取决于病情需要,决不可千篇一律都输全血,对可输可不输的患者坚决不输,禁止输安慰血;

  2、适合成分血的患者,决不给全血,临床90%的输血患者是需要某种成分,而不适合输全血;

  3、各种成分血的输注剂量要符合治疗标准剂量,一次要给足才能达到预期疗效。

输血的管理制度10

  1、输血治疗前,经管医生必须与病人或家属谈话,并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2、护士接到输血医嘱后,从电脑上打印标本采集单,正确准备试管,并将条码粘贴在经管医生填写好的《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试管上。

  3、护士根据医嘱,完善输血全套、血型、交叉配血等各项化验检查。

  4、凡申请输注红细胞、全血者,护士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条码的试管,医护2人至床旁核对患者的腕带,清醒患者请患者陈述自己的姓名,确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无误后方可采血。

  5、同时有二名以上患者需进行血型检查或交叉配血时,必须一人一次分别采集血标本,严禁一次采集两名或以上患者的血标本。

  6、护士采集标本并经2人核对签名确认后,由支助中心工作人员将血标本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核对并签名。

  7、输液科血液准备好后,支助中心工作人员凭《领血证》到输血科领取血液,采用冷链密闭式转运。

  8、输血前、输血时、输血后,均应严格执行输血“三查十对”制度,并做好签字交接工作。

  9、输血时应挂上具有醒目的`血型标识牌,并告知患者血型。

  10、输血时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血速度,注意听取病人主诉,严密观察有无输血不良反应。若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执行输血反应应急预案与流程,并按照输血反应报告制度上报输血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

  11、输血完毕,将血型及交叉配血报告单存入病历,将血袋放入专用的单独存放的黄色垃圾袋中,及时送输血科保存。

  12、做好输血相关的护理记录,包括输血时间、种类、量、血型以及有无输血反应等,认真填写《输血护理记录单》。

  13、定期进行输血安全知识培训,组织输血护理质量检查,确保输血安全。

输血的管理制度11

  1、科室布局合理,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标识明显。血液储存室、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

  2、清洁区必须每天三氧或紫外线密闭消毒30~60min,专人负责,有消毒记录。

  3、接受医院“院感”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积极配合定期抽样检查。清洁区达到Ⅱ类环境标准,空气细菌菌落数<200cfu/m3,物表菌落数<5cfu/m2,医务人员手指菌落数<5cfu/m2。随时保持环境清洁,每日清洁桌面、地面,被血液污染的台面用高效消毒剂及时处理。

  4、各个岗位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5、禁止自采自用血液,必须按规定从合法血站取血,确保用血安全。

  6、科学合理使用成分血,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

  7、做好输血前检查工作。

  8、使用的`医疗器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达到有关标准。

  9、工作人员上岗时,应随时警惕血源性的传染病的传播,作好自身防护,防止职业暴露。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按规定处理。

  10、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每周用消毒液清洁一次,每月对冰箱内空气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和霉菌,随时保持冰箱清洁卫生。

  11、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物等生物垃圾,必须分类收集,贴生物危害标记,进行无害化处理。一次性空针每天消毒清洗后如数交回供应室并签字,盛血试管每天送医院焚化炉毁型焚烧处理,血液洗涤水消毒后倒入下水道,进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12、各种消毒处理资料档案保存至少3年。

输血的管理制度12

  (一)交叉合血标本的采集

  1、确定输血后,责任护士遵医嘱采血。

  2、采集前检查输血申请单是否填写合格,若有漏填或差错,则不能采血。核对输血申请单与标本瓶上内容是否一致。

  3、认真核对病人信息:核对腕带上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年龄,核对检验报告单血型与试管标本上(条码试管)或输血申请单上是否一致,有任何疑问都不能采血。

  4、采血后在《输血申请单》上方及试管标签上正确填写采血日期、时间并签全名。

  (二)取血

  1、输血科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2、取血与发血双方必须共同进行“三查八对”并签名。“三查”:查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查对血袋有无破损渗漏;查血液颜色、质量是否正常;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科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等。核对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取血。无特殊情况1次只取1个病人的血。血液运输过程中应用专门容器盛放,避免剧烈震荡和高温,以防红血球破裂。

  3、注意鉴别外观不合格血液:

  ①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②血袋有明显破损、漏血;

  ③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④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⑤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⑥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上面出现溶血;

  ⑦红细胞呈紫红色;

  ⑧过期。

  (三)输血

  1、遵医嘱输血,输血前由两名执业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血浆有无浑浊,如有疑问应立即与血库联系。准确无误后方可输血。

  2、输血时,由两名执业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科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确认与交叉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和检查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并、两人执行后签名。

  3、取回的血应在30min内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任何药物,不得与其他药物共用静脉通道,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4、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5、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开始输血时速度宜慢,严密观察30min,再次进行“三查八对”,无不良反应后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输血反应常见症状有:

  ①发热、伴或不伴寒战;

  ②寒战,伴或不伴发热;

  ③输血部位疼痛,或胸部、腹部、腰部疼痛;

  ④血压变化,包括血压升高或血压降低;

  ⑤呼吸窘迫,包括呼吸困难、呼吸加快、哮喘、低氧血症;

  ⑥皮肤改变,包括荨麻疹、瘙痒、充血等;

  ⑦恶心、伴或不伴呕吐;

  ⑧尿色加深;

  ⑨出血或消耗性凝血功能障碍。

  输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①急性溶血反应;

  ②非溶血性发热反应;

  ③过敏反应;

  ④输血相关急性肺损伤;

  ⑤细菌污染;

  ⑥循环负荷过重;

  ⑦空气栓塞及一些迟发反应等。

  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①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②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再次核对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及受血者与供血者的血型,保留输血装置和血袋,作好护理记录,上报输血不良反应。

  ③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性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上报医师,并进行积极治疗和枪救。

  6、输血后,在医嘱上签执行时间、并双签名,血袋、不良反应回报单于24 h内送血库存留(血袋在40C冰箱保存24h),以备必要时查用,输血申请单应该保留在病历中。

  7、输血的观察和记录。

  1)若有输血反应,医护人员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将血袋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

  2)医护人员应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保存。

  3)输血的护理记录要求:

  ①输血的时间、血液成分、量、及血型。

  ②输血前与输血有关用药情况,输血中、后有无输血反应及其处理情况。

  ③生命体征:输血前、输血30分钟时以及输血结束时分别记录一次,有变化随时记录。

  8、护士长加强对输血规范的培训及管理,凡有输血病人,护士长应严格督促执行“三查八对”制度,亲自再次核对,及时巡视,确保输血安全。

输血的管理制度13

  1.为确保输血安全有效,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2.接收血液标本时,必须认真核对标本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血型和临床诊断等。检查血液标本是否有溶血、污染、血量不够等,不符合配血试验要求的标本拒收。

  3.配血前必须对病人及献血者血型两次确认,必须作正反血型鉴定,无误后方可配血。

  4.《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所填血型与标本管标示血型不符时,病人或家属对血型有异议时,立即通知临床科室重抽标本,复查血型,还有疑问时,立即床旁复查血型,再有疑问时,立即请示科主任处理。

  5.配血中发现主、次侧有一侧凝集,一律不得发血,立即报告科主任,作进一步检查。

  6.领血人必须是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发血前必须核对受血者姓名、年龄、血型、住院号,科别、床号、临床诊断等,以及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等,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

  7.如有群伤、需输血的病人太多,分轻重缓急配血,先配危重病人的血液,再配病情较轻病人的血液,并立即报告科主任请求援助。

  8.输血科(血库)必须储备一定量的血液,保证应急用血。

  9.认真做好输血前检查工作。

  10.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职业暴露的发生。

  11.正确合理使用化学试剂(药品),有毒有害物品专人保管,防止事故发生。

  12.正确处理医疗生物垃圾,防止交叉污染发生。

  13.做好水、电、气防火防灾工作。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不用的仪器、空调等用电器,关好水、气管开关,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14.定期检查通电线路,严防引发火灾,科室配备消防器材,强化消防意识,加强消防演练,人人警惕,消除隐患。一旦发现火源应立即进行消防处理,并立即报告医院保卫处(科)和119。

输血的管理制度14

  1、主管输血的副院长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医务科长、输血科负责人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委员会成员由医院部分临床及医技科室负责人组成;

  3、按照卫生部行政部门要求,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输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推动、促进、完善医院临床输血发展和管理;

  4、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每年1-2次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院内输血知识医学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医院医护人员输血和管理水平;

  5、监督指导临床科学、安全、合理用血;

  6、对医院输血管理与技术问题,随时进行监督和管理;

  7、开展全院范围内临床输血科研工作协作与交流;

  8、积极推广临床输血新技术、新材料、新业务;

  9、组织鉴定因输血而导致的`医疗纠纷(溶血反应、输血相关传染病等);

  10、每季度进行一次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

  11、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由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

  12、闭会期间,输血科和医务科负责执行输血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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