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出差制度

时间:2024-02-20 08:21:07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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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出差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务出差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务出差制度

公务出差制度1

  差旅费报销规定

  1、公出人员返校后一周内必须报销还款;

  2、报销时间为每周二全天,周三上午,周四全天;

  3、出差费用包括往返车费(不包含出租汽车),宿费(住宿费限额40元/每天,低于限额,据实报销。无住宿费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购票费;

  4、交通费开支

  (1)乘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超过6小时的,每人每夜加发一天伙食补助费;

  (2)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每人每天发市内交通费3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如开会则只负责往返交通费6元;

  (3)如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据报销

  5、出差伙食补助

  省外出差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

  省内直辖市出差一律15元;

  省内县(含县级市)及其以下出差一律12元;

  6、关于差旅费、会议费的几项特别规定

  (1)自带交通工具出差,不再报销任何车船费及外市交通补贴,司机的住宿费按一般工作人员的标准报销;

  (2)在交通工具(飞机、软卧除外)上连续乘座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人员,每超过12小时增加20元的伙食补助;

  (3)参加会议的出差人员在报销时必须提供会议通知原件或复印件;

  7、下列人员不予报销伙食补助

  会议通知上明确注明收取会议费且宿费另收的;

  被外单位聘请提供有偿劳务的;

  带工资外出进修或学习的(一个月以内的业务培训除外);

  在出差的同时发生业务招待费的';

  出差期间所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等直接差旅费之外的其他费用,需单独办理报销手续,不可与差旅费票据混在一起报销。

  工作人员出差及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工作人员出差的批准:

  1、一般工作人员在本省境内出差,须经系、部(办)领导批准。赴省外出差,须经主管副院长批准。

  2、中层干部省内外出差,须经主管副院长批准。

  3、副院长、顾问省内外出差,须经院长批准。

  4、院长出差须经西工大主管副校长批准并报董事长。

  5、工作人员出差,凡乘坐飞机公务仓或轮船二等舱,必须事先申请院长批准后,方可乘坐。

  6、工作人员出差前,应填制出差申请单,写明出差事由、出差地点、预计天数,经批准后,方可出发。

  二、差旅费用报销有关规定:

  1、出差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和住宿费标准:

  2、凡夜间乘火车超过6小时,白天连续乘火车超过12小时以上,可购同席卧铺票(定票费限额30元)。凡符合购卧铺条件而末购者:

  乘慢车或直快列车的按硬席座位票价的60%;乘特快列车的按硬席座位票价的50%;乘特快空调列车的按硬座票价的30%计算发给补贴。

  3、住宿费包干使用,提交住宿—费—发—票,按标准计发。未提交住宿发票者,按住宿费标准的一半发给。

  4、伙食补贴

  1)按实际出差天数(含途中)一般地区每人每天补助20元;在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地区每人每天补助30元。

  2)脱产到外地(西安市区以外)学习、进修人员,时间在30日内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31天以上至60天以内,每人每天补助5元。61天以上不计算补贴。

  3)赴外地招生,在原补贴标准上增加10元计算。

  4)会议伙食补贴:

  西安市内无伙食补贴;外埠会议,凡交纳会议费或资料费者,无伙食补贴,只计算往返途中伙食补贴。凡未交纳会议费、资料费的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计算。

  5、市内交通费

  1)工作人员外埠出差,每日发市内交通费5元。参加会议期间无市内交通费。

  2)副院长以上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应事先征得院长同意,可报销相关出租车费。

  3)本省境内凡乘坐学院提供交通工具出差,不发市内交通费。随同出差的专职驾驶员,日行车100公里以上者,发给10元行车补贴。

  6、出差期间的个例

  1)出差人员因病在外埠住院30日内按标准计算伙食补贴,但不计算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住院超30天以上停发伙食补贴。

  2)学生赴外埠实习或毕业设计,只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交通费。凡实习单位免费提供住宿的,不计发住宿费。住宿收费的,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控制,据实报销。

  3)出差人员丢失原始票据的,原则上不予报销。经同行人证明确属交通工具票据丢失。经领导批准,只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直通火车硬座票价。

  4)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在外埠不得发生招待费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确属工作需要,应事先请示院长同意,本着勤俭的原则,在院长批准的限额内报销。

  5)出差人员不得绕道或借出差游山玩水。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7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及时冲还借款。

  2、按照谁批出差,谁批准报销的原则,报销人应附出差申请单,原始单据,并填明报销人,经批准人签字后,由财会人员办理报销并付款。

公务出差制度2

  为保证公司出差人员能迅速高效的完成任务,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 出差流程

  (一)出差报批:员工出差填写《出差审批表》,注明出差任务、时间、地点、预计天数及预借款金额等,报总经理批准。

  (二)借款:出差人员凭《出差审批表》到财务办理预借款手续。

  (三)报销:出差人员返回后三日内,填写《经费报销单》,经领导审批后连同《出差审批表》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由财务部根据返回公司的票据核定返司日期。如不能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则应按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四)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出差,需报控投行政部备案。行政部依据《出差审批单》登记台帐,作为考勤的依据。

  第二条 出差规定

  部门安排员工出差时,应当面交待需办事项、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应做到:

  (一)出差期间不得有违法行为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出差期间不享受法定节假日。

  (三)出差期间应每日将工作情况向部门领导或总经理进行汇报,特殊情况及时汇报。

  第三条 差旅费报销:

  (一)出差人员往返路途乘坐车船、飞机,住宿按以下标准执行:

  1、一般人员:白天连续乘车超过 8 小时以上,夜间连续乘车超过 5 小时以上,可以乘坐火车硬卧。

  2、总监、子公司总经理、部门领导:连续乘车 5 小时以上可以乘坐硬卧。

  3、符合乘坐卧铺条件而未乘坐的人员,普通车按硬座票额的 50% 、空调车按硬座票额的 30% 发给个人补助。

  (二)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的`'交通、伙食补助实行包干制,不再另外报销。具体标准如下:

  1、交通费:

  一类地区(首都、直辖市和各省会城市): 30 元/人/ 天; 二类地区(各地级市): 20 元/人/天; 三类地区(县级及以下地区): 10 元/人/天。

  2、伙食费:

  一类地区(首都、直辖市和各省会城市): 30 元/人/天; 二类地区(各地级市): 25元/人/天; 三类地区(县级及以下地区): 20元/人/天。

  出差交通费、伙食费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住宿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3、自带车辆出差时,燃油费、过路费、存车费等凭票据实报销,不再享受路途乘坐车船、飞机的补助。

  4、下级陪同上级出差者,在交通、住宿方面执行上级标准。陪同公司领导出差实报实销者,不再另行补助。

  5、赴省内榆次、阳泉、忻州,市内清徐、古交、阳曲、娄烦等地出差当日可返回的,享受伙食补助 10 元/人/天。乘坐公交车辆的凭票据实报销。

  6、工作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不执行本差旅的标销标准,费用报销由总经理核准。

  7、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负担,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公司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雇。

  8、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或火车软卧必须经总经理事先批准。

  9、出差人员应在本规定标准限额内报销,超出标准范围的部分由本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