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作文

时间:2023-08-13 19:44:51 话题作文 我要投稿

(集合)话题作文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话题作文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集合)话题作文6篇

话题作文 篇1

  又是花开的季节。橘红纯白的花编织了满树灿烂,海棠在风中轻轻摇曳,空气中飘散著含笑浓郁的芬芳……

  一年又一年。

  两个人共同拥有的花开时节,不知不觉中已忘了从何时开始。仿佛早已预料,风停了,落花满地。随手拂开落在肩上洁白的花瓣。

  谁曾和我一起看春天的樱夏天的雨秋天的枫叶冬天的雪……时间总是无情,再浓的'感情也有淡然的一天,毕竟爱情始终不是越沈越香的酒,安静的日子过得太久总让人有种想逃的感觉,也许,人,总是不甘沉寂的吧……距离太近反而让人看不清,看不清会让人恐惧,恐惧让人想逃避。

  不是不记得终于在一起时的幸福。含笑的芬芳和眼前人舞动的淡今长发,似乎在告诉我,风,又起了。花开季节花满天,却是再美的花也有凋零的一天……

  看了看窗外满树绚丽依然的橘红花,听不见的叹息消散于静止的空气。习惯真是可怕的东西。早已习惯刚在身旁的日子,突来的空洞竟让孤单来袭。飞鸟在天空划出透明的痕迹,飞得再累鸟儿也有个温暖的小窝。看一天过一天的日历,发现自己原来一直在数,数著没有你的日子……空虚因你的离开,孤单引来深深的思念,思念让我惆怅忧伤,但嘴角却轻轻勾起美丽的弧度。一如最初,亦至最後。

  冬去春来,转眼又是花开时。他们再次拥有彼此的人生。

  橘红纯白的花编织了满树灿烂,海棠在风中轻轻摇曳,空气中飘散著含笑浓郁的芬芳……

  花终究凋零,但来年绚丽依然。

  也许不需要轰轰烈烈,也许不需要海誓山盟,爱情,有时也不过是细水长流的幸福……

话题作文 篇2

  又是一个星期天,我和妈妈来到菜市场。

  我说:“妈妈,买鱼吧!”“好呀!”

  于是,我们来到鱼市,看见一家鱼铺前围满了人,我怀着好奇心,拉着妈妈跑过去,原来是鱼铺的主人和一位大腹便便的男人在吵架,“你赔,你赔,那是我花我一个月赚来的钱给我老婆的生日礼物。”卖鱼的男人说。“你哪只眼睛看见是我摔碎的?”那个男人大吼道。

  他们俩人就这样一直吵着,围观的人们都说:“报警吧,这样吵下去,啥时候是个头啊!”

  这时,卖鱼的男人指着一个小男孩说:“小朋友,你一定看到了,你说是不是这个叔叔摔碎了我的东西。”

  就在这时,那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对这个小男孩说:“儿子,我们走!”

  男主人傻了,可是小男孩用那双清澈的`眼睛看着男主人,用天真的童声说:“对不起,叔叔,是我爸爸不小心摔碎了你的东西,我代替我爸爸向你道歉。”

  小男孩的爸爸用凶狠的眼神看着小男孩,小男孩看着爸爸的眼睛,没有丝毫畏惧地说:“爸爸,你不是告诉我,做人要诚实吗?可是,这次您做错了,您撒了谎!”

  小男孩的爸爸听了之后,脸红了,对男主人说了一声:“对不起!”并且赔了男主人的钱,拉着小男孩慢慢地走了。

  小男孩回过头来,对男主人甜甜的一笑。

  男主人看见了,回以一个灿烂的微笑。

  诚实与谎言真是一对孪生兄弟啊!但是,谎言总是令人讨厌的,而诚实永远是那么受欢迎!

  对吗?我们要做个诚实的好孩子!

话题作文 篇3

  淡淡的文字,轻轻的述说,《城南旧事》将我带到老北京的城南街巷,向我娓娓道来英子的故事。全书以怀旧的基调,以清新自然的手法表现将书中的景与物,人与事无不紧密地联系起来,含蓄而幽雅,抒发了作者对童年的无比怀念之情,发人深省。其中每一个故事都真切感人,使我心头难以平静,久久不能自已。

  主人公英子,用她纯洁的眼睛观察着北平生活的点点滴滴,同样感受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胡同里的小伙伴,惠难馆的“疯子”,草丛里的“好人小偷”,美丽的兰姨娘,神出鬼没的德先叔,勤勤恳恳的宋妈,这便是英子小小的世界。英子的世界是无比单纯的,与她们的交往交往丝毫不受外界的干扰和影响。正因为如此,她能和“疯子”秀贞交上朋友,结下友情;能够聆听“小偷”的辛酸故事,并许下“我们去看海”的承诺;宋妈骑着小毛驴悲怆地离开,她也会伤心难过。透过她的双眼,我们也会体会到大人世界的悲喜与无奈。她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都会令我感慨感动,如一丝温暖的`细风拂过心田。

  每一篇结尾,主角都会离开英子,妞儿和秀贞,不知名的小偷,宋妈,最后连凄哀的爸爸也离她而去,爸爸的花儿落了,英子的童年也随之结束了。一切的一切,都如那驼队,轻轻得来,匆匆地走:一切的一切都如同流水,缓缓潺潺地逝去;一切的一切都使英子逐渐懂事,催着她块块成长。

  虽然,《城南旧事》读起来总感到辛酸,但每一件事都洋溢着亲情和关爱,与对温暖人间的希冀。这是一本有意义的书,读《城南旧事》,能使我明白甚多,感悟甚多。

话题作文 篇4

  人生是一个不断攀登的过程,每一个岁月,你会站在不同的台阶上看着这个世界,或美或丑,只在于你的心境,或悲或喜。“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却又“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菊花依旧,景随心变。每一次春风拂面,杨柳飞扬,我们都将再登上一层台阶。人的一生有多少台阶可以攀登,或长或短,无人知晓,也许,只有那掌管“生死簿”的阎王才会精通吧。

  在台阶在上艰难地攀登着,或许某一天,你会感觉到一阵轻雾缭绕,那是观音菩萨在指引你,踏进仙界的大门;又或许在某一天,你会感觉到脚踩空了,一下子就做自由落体运动,那是黑白无常在带着你,掉入地狱的虎口。

  我不管未来或入仙界或入地狱,我只想把握现在。我不想为了一个人生的尽头而小心翼翼,我只想要做自己,为了自己再多呼吸一点,不让自己的人生拥有遗憾。

  我,站在第十七个阶梯上,往下看,离地面越来越远,有些恐惧,向上看,阶梯若隐若现,有些迷茫。我只能埋头,学习牛牛的'务实与勤快,把曾经的后悔补上。

  曾经的我,总是嫌父母很烦,我觉得我已经懂事了,有能力处理好自己的一切。每天,我渴望着离开家,越远越好,于是我选择了住校,谁知?如今父母却因事业在外奔波,离我更远了。本来的我,应该窃笑才是,的确,刚住校时,确实带着一丝兴奋。看着英子经常因想家而以泪洗面,我觉得她不够坚强,人生本是分分合合,何必呢?久了,尝不到母亲的饭菜,有些思念;找不到和父亲游戏的欢笑,有些思念:看不到母亲忙碌的身影,有些思念……

  现在的我,只能在和父母相见的时间里,对父母好一点,不再任性。看着母亲的脸,雀斑爬上了她的脸颊,有些沧桑的印记,不免有些辛酸。每一次外出闲逛,我总会为母亲带点礼物,只希望母亲多笑笑。看这父亲那黝黑的脸庞,那杂乱的短发上已有银线缠绕,那是岁月的痕迹。我只想努力读书,让父亲感到欣慰点。

  曾经的我,总是很孤僻,无论做什么事,我总是独来独往。每天,我总是沉没不语,大家也不喜欢我,那种生活过得很辛苦,很孤独,但我不知道如何改变?我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我不允许别人瞧不起我,别人怎样对我,我就会冷漠对待每个人,封闭自己,这样才能让自己不受伤害,不被欺负。

  现在的我,不知什么时候学会了笑,面对每一个人,我总是笑,无论心里多不是滋味,我也会笑,我要让他们看见我很开心,让那些瞧不起的人嫉妒,嫉妒我过得比他们快乐。为了我自己,我也要多笑一点,凭什么他们能笑,我不能?我要比他们笑得更开心!我同样拥有这权利,不是么?

  人生的阶梯,有多长?无人知晓。我们只能把握现在,不要留下任何遗憾,把每一天都变得充实。我不要等到父母卧窗时,才来悔恨,我要把每一天都当做报答父母的时刻:我不要等到自己在死亡线上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从来没享受过笑的乐趣,我要每天都用微笑来迎接,让所有人嫉妒:我要站稳每一个台阶,让我的人生精彩、充实。

话题作文 篇5

  以前,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没有狼性的动物。你看他那贪婪的眼神,锋利的牙齿,真讨人厌!羊多温顺啊,毛摸起来也很舒服!

  前几天,翻开了沈石溪最吸引人的《狼王梦》,在狼的世界里奔跑,我如饥似渴地看着一个个紧张动人的情节。母狼紫岚失去了一个个孩子,媚媚又抛弃了她和卡鲁在一起。我读到这儿时,仿佛想起了什么,又飞跑地去网上看了那张狼的图片,好像是在看紫岚。我捂着嘴巴,伤心地哭了起来,为紫岚,为死去的.她的孩子,也为这狼道。紫岚在必要时侯,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助之手。狼儿们长大后,也不会像我们人类要回报父母,甚至可以杀掉他们。这样的狼道,未免也太残忍了!

  而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宁可不再结婚,连最英勇,帅气的卡鲁也放弃了。她要培养孩子们成为狼王,最后为了赶走威胁,为了保护快出生的子孙,也为了狼王梦的再次延续,紫岚奋不顾身地与金雕展开了一番殊死搏斗,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此时石洞里的媚媚产下的狼崽发出了第一声响亮的叫声。

  不知为什么,忽然改变了自己对狼的看法。一说到狼,啊!很可爱,他们为了子女,可以牺牲自己。其实羊外表温顺,一遇到危险就只顾自己活命了。

话题作文 篇6

  很久以前,在地球的东边,有一个偏僻而富饶的王国,里面的公民全都是鸟。

  有一天,国王要挑选一个飞得最快的鸟,目的是参加三个月后与其他国家的比赛。通告一发出去,全国都沸腾了。鸟儿们都知道,要是为国王赢了比赛,得到的`可是满车子的金子呀!他们为了这个荣誉和享不尽的荣华富贵,都争先恐后地到皇宫那报了名。

  三天后,选拔选手的比赛开始了。鸟儿们纷纷站在起跑线上,他们挤来挤去,为的就是占个好位子。“当!”裁判敲响了锣,比赛开始了。一开始,秃鹰抢到了先机,他奋力摆动着翅膀,冲到了最前头。但好景不长,两分钟后秃鹰放慢了速度,慢热型选手苍鹰顺水推舟,超过了秃鹰。不过这毕竟是长跑比赛,鹰们的冲刺只是陪衬。大雁发挥出了他平时练就的长跑能力,在最后关头超过了苍鹰,向终点飞去。

  胜利就在眼前了,大雁心里特别高兴,可“鸟算不如天算”。大雁在想入非非时,早已被身后的“黑马”选手孔雀给超过了,当他发现时,孔雀早就在终点开香槟,庆胜利了。国王把一件镶有蓝宝石的披风送给了孔雀,虽然很重,但穿起来威风极了……同时,孔雀立即成为全国母鸟追求的对象。

  从此以后的三个月,孔雀天天穿着那件披风在大街上游行。他的朋友拜访他时,他更是趾高气扬;稍微贫寒点的,他甚至对人家说:“走开,别影响我的身份!”

  但是很快,三个月过去了。与其他国家的比赛来临了。孑L雀信心百倍地站在起跑线上,可是他为了自己的形象,连披风都没脱。结果,他连全程都没有跑完就倒下了。孔雀的骄傲使他失掉了最终的胜利!直到现在,孔雀还一直拖着他那美丽而沉重的披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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