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制度

时间:2023-11-07 15:47:49 制度 我要投稿

联席会议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联席会议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根据浙江省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职责的通知》和宁波市政府《关于调整宁波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职责的通知》要求,xx区于近日建立了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分管领导黄新山副区长任召集人,区各部门为成员。联席会议职责有以下8点: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宁波市消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xx区消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等消防工作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落实区政府对消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分析全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三)督促、检查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四)组织对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部门落实年度消防工作目标情况的考核。

  (五)研究确定省、市、区级重大火灾隐患,协调、督促有关整改工作。

  (六)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审议xx区消防专项规划。

  (八)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联席会议召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遇有重大、突发性事项时,联席会议召集人有权决定随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季度向区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简要报告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工作形势和工作情况,并在年初报告上年情况和本年度工作安排与部署。

联席会议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有效协调解决治安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和针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为推进全县"金色教育"战略保驾护航,县综治委研究决定,在切实加强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设置

  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是县综治委;召集人是县综治委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团县委、教育局、公安局、工商局、文体影视局、住建局、卫生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公路段、消防大队、交警大队、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各成员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会议安排任务的落实和日常联络工作。

  二、联席会议的职责

  1、了解掌握各成员单位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

  2、定期不定期通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联席会议安排、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3、协调解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安排部署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分解阶段性工作任务;

  5、研究整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和隐患;

  6、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改专项活动。

  三、联席会议有关规定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全体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

  2、每次召开联席会议时,各成员单位确定的分管领导不得无故缺席,确有急事要向县委分管领导请假,并指派联络员参加;

  3、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4、对于联席会议分配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得推诿扯皮,要认真研究解决,并将办理结果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归纳整理后及时报县综治委;

  5、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平安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

联席会议制度3

  为开展XX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建立XX县XX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个工作阶段召开一次,由联席会主任、副主任组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及时印发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形成的意见,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贯彻落实,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反馈有关情况。

  扶贫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扶贫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其他部门统一行动,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总结分析扶贫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研究提出加强和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措施的政策建议。

  纠风部门负责对各有关主管部门和乡(镇)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查促纠,针对危害资金安全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贪污、骗取、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特别是由此引起群众群体性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事)件。

  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扶贫、发展改革和民族工作部门开展扶贫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扶贫资金是否符合投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配合指导仍有挂账历年在建项目的.部门做好清理工作,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审计部门要积极配合扶贫、发展改革和民族工作部门开展扶贫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项目资金的审计和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使用效率和水平。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以工代赈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研究提出完善监管措施的政策建议。

  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完善监管的政策措施。

  金融部门负责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资金拨付的监管。

  XXXXX领导小组

  20xx年6月22日

联席会议制度4

  一、会议的范围和内容

  1、村级财务预算安排和决算情况。

  2、村集体经营所得及村集体企业收益分配及使用方案,镇统筹,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方案。

  3、村集体资产的租赁,承包方案。村集体和村集体企业的重大投资方案。

  4、土地征用方案,征用费管理,使用情况和劳力安置分配方案,村大额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村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安排及承包方案。

  5、村干部报酬和交际招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标准及管理办法,村级救济、养老金、社会保障和合作医疗等福利事业的安排方案。

  6、村民宅基地的使用方案、村计划生育、义务兵役实施方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合作社章程,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

  7、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或讨论决定的村务执行情况,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项。

  二、会议规则

  1、由村支委、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准备提交审议的报告,材料和研究提出具体方案。

  2、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负责召集,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妥善保管,并做好归档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5

  为充分发挥校长在学校领导集体中的领头作用,推进学校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促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确保学校工作科学高效运作,经研究决定,制定党政工班子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参会人员

  学校党政工班子联席会议由学校党、政、工领导构成,必要时可请有关人员参加。

  二、联席会议的议事内容

  1、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国家法令法规、与上级党委与行政部门的决议、决定的意见、措施与办法。

  2、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原则与教育教学中的重大问题。

  3、学校的进展规划,学年与学期工作计划。

  4、学校综合改革方案,重大改革措施,教育、教学、教研重大事项。

  5、学校机构设置、调整,学校办学规模的确定。

  6、学校权限内人事问题的决定。含中层领导干部竞聘、推荐与使用,后备干部的培养,学校教职工的录用聘任及调配,教职工违纪问题的处理等。

  7、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决定与实行。

  8、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

  9、学校大额资金的管理及使用,重要维修及新建工程项目的确定与预算、工程验收及决算、重要设施,器材的.购置与变动。

  10、教职工奖惩、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案。

  11、教职工对学校工作提出的提案、意见与建议的研究。

  12、其他应由领导集体决定的事项。

  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重大事项,实施前还须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三、联席会议的议事方法

  1、党政工领导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党政工领导要经常沟通,主持人应尽可能在会前征求其他领导对会议议题的意见。

  3、联席会议议题由党政一把手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学校有关职能处室需提交党政工会议讨论的事项,事先应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然后由分管领导提出,经审定同意后列为议题。

  4、联席会议举行时务必在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参加的情况下才能举行。

  5、联席会议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作出的决议决定,务必获得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对意见分歧较大,难以作出决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行调研、论证、修改后提交下次会议再议。

  四、决议决定的实施及监督

  1、学校在涉及重大采购事项时,要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报教育局审核汇总后,呈报有关单位依法定程序进行政府招标采购。

  2、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与决定的事项要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及时抓落实,在各部门职责范围内完成。凡是需要协同配合或者全力以赴完成的中心工作与突出任务,应当相互协商、支持、配合,较大问题及时通气,防止各行其是。

  4、凡决定的事项在贯彻实施中遇到新的问题,并确实对贯彻实施带来难度或者因情况有重大出入而难以贯彻实施的,应及时提出复议,在紧急情况下,由校长临时决定并提交下次会议通过后执行。

联席会议制度6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组织办公室、宣传办公室、统战办公室、工会、团委、妇联等组成。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和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乡(镇)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

  2、听取乡(镇)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及重大事项的汇报,通报前一阶段党建工作情况,对下一阶段党建工作进行部署;

  3、对乡(镇)党的建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交流经验,并指导开展工作;

  4、研究制定党建工作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方案,加强对乡(镇)党建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分类指导;

  5、研究解决乡(镇)党的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

  三、联席会议的组织形式

  1、联席会议在乡(镇)党委领导下,由党委有关领导召集,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各单位凡需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可事先与分管同志联系,议题确定后,提前告知各成员单位,并提交联席会议研究。

  2、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临时召开,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3、对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加以落实,并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通报工作进展或完成情况。

  4、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办公室,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7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71号),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配合,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经国务院同意,建立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制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计划;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新闻办)、高法院、高检院、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版权局)、统计局、林业局、法制办、中科院、国防科工局、xx装备发展部、贸促会等3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知识产权局为牵头单位。

  国务院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协助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国务院副秘书长和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知识产权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国务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联席会议制度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街道全面工作,密切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积极探索新时期各专项工作的新路子,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地区环境,促进街道整体建设,根据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街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街道工作联席会议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城市街道管理的发展要求,以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增进工作的合力为目标,由街道工委、办事处牵头组织,上地地区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负责人参与服务管理的一种协调机制。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三条街道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研究贯彻上级精神,研究辖区发展。

  (二)对街道工作和街道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协调各方的行动。

  (三)讨论研究辖区工作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对街道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通报和交流成员单位工作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走访、考察等活动。

  第三章会议规则第四条根据街道党工委会议、街道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议题的需要,通知属地专业部门派驻机构的`负责人列席会议,参与讨论涉及本辖区、本单位的社会服务管理的议题。

  第五条属地专业部门需要街道协调统筹辖区的重要事项或帮助解决本专业部门遇到的重大问题,本部门负责人应以面谈或书面汇报形式,报告街道工委或办事处,街道根据议题确定会议形式并通知参会部门单位。

  第六条专题联席会议由街道召集或委托召集的部门主持,定期召开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会议同意后印发有关部门,同时抄报街道工委、办事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七条街道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请假等制度。

  第八条联席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平等协商、民主讨论、集思广益的办法,充分尊重地区单位的意见。对未达成共识的问题,不写入会议决议。

  第九条每次会议后及时起草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各与会单位。下一次会议,各单位应报告本单位执行会议纪要的情况。

  第五章工作要求第十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负责专业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实推动地区行政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9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与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便于沟通情况,协调工作,推动法院与政府、检察院的良性互动,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根本大法和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商讨全市重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互通情况,交流意见,加强相互间的联系与沟通;

  市法院与政府、检察院互通主要工作安排;对法院、检察院准备提交市政府论、决定的重要议题进行商议;

  对拟提请市人大会审议表决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提前进行通报;

  对市法院代表所提出的重要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进行安排和部署;

  其他需要协调、沟通的事项。

  第三条

  会议召开的时间由市政府领导会议决定。会议议题由市政府会议、检察院或法院提出,由市政府会议确定。

  第四条

  会议由市政府召集并主持,也可以由委托法院、检察院领导任主持。

  第五条

  会议原则上每年上半年举行一次,遇有全市性的紧急工作或任务时可临时召开。

  第六条

  法院办公室与政府、检察院办公室之间要加强工作联系,进一步强化相互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为法院与政府、检察院联席会议召开做好准备工作。

  第七条

  出席会议人员为市政府、副,党组成员;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八条

  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九条

  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

  第十条

  联席会议举行会议,一般应在会议举行前五天,由市政府办公室将会议日期、建议议程的通知及有关材料,送交与会人员。临时召集的会议,临时通知。

  第十一条

  联席会议举行会议时,与会人员应依时出席。因病因事不能出席会议的要提前书面向会主任请假。会议期间需请假的,应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第十二条

  联席会议召开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会议纪要。对会议形成的意见,各单位应认真遵照执行。

联席会议制度10

  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制度

  (草案)

  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全面落实,健全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 (简称职代会)制度,促进xx公司决策民主化的进程,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公司职代会联席会议是在职代会闭会期间,为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经xx公司工会或公司行政提议,由北京中远物流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的会议。

  第三条 xx公司职代会联席会议的成员由xx公司工会委员会和职代会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组成。可以根据会议议题,邀请公司党政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有业务专长的职工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四条 联席会议职权

  一、审议、决定职代会职权范围内、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1、审议属于改革和生产经营中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同意或否决分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劳动保护措施和重要规章制度的试行方案。

  3、职代会闭会期间,听取、审议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专门委员会关于民主评议干部的情况、职工意见及评议结果,并根据评议结果提出反馈意见和奖惩、任免干部的建议。

  4、根据职代会的授权,处理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其它重要问题。

  5、行政和工会认为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问题。

  二、研究处理职代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讨论制订召开xx公司职代会的方案和大会议题的建议。

  2、根据职代会授权,处理已经职代会原则同意,但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的重大问题的决议和方案。

  3、研究布置职代会精神和各项决定、决议的落实方案,检查落实情况,协调处理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

联席会议制度11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企业上市工作中具体问题的协调解决力度,支持上市公司提高质量,建立福建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

  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作为召集单位,省经贸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外经贸厅、国资委、工商局、地税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福州海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银监会福建监管局、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等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上市办”)承担。

  二、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在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协调解决我省企业改制上市和上市公司发展中遇到的须由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企业在改制上市或上市公司发展中遇到需要由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帮助解决的问题,可提交给联席会议研究;

  (二)相关职能部门对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提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申请,认为存在障碍,需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的;

  (三)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提出企业改制上市或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需提交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

  (四)承担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需协商、协调解决的事宜。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省发改委副主任、省上市办主任主持;

  (二)根据联席会议协调的事项,可以请全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也可以请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出席会议,确有需要时,还可邀请非成员单位、设区市、县(市、区)政府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三)联席会议协调或审议的事项,一般由出席会议的有关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形成解决方案。对部分确实无法协商一致的事项,提交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四)联席会议协商一致的事项,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能尽快组织落实;对部分虽然在联席会议上未达成一致,但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已作决定的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应按领导小组的决定尽快做好落实工作;

  (五)省上市办负责跟踪、督促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和省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的落实,并把落实情况向省政府领导反馈。

联席会议制度12

  一、为了认真贯彻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指导方针,增强行政部门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促进教职工队伍稳固,推进教育健康进展,根据学校校务公开的要求及市区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支部、行政与工会相互联系与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工会参政议政、从源头上保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调动与保护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与建设的积极性、制造性的重要途径。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与重要问题,经提早协商可随时召开。

  三、联席会议坚持保护行政权威与尊重群众意见相统一的原则,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与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学校行政要紧领导与工会主席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共同研究确定。出席联席会议的人员,根据每次会议研究的具体内容,通常由与议题有关的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工会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的会务安排,由校长办公室筹办。联席会议由书记主持。

  五、联席会议由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向工会通报学校的重要工作部署与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由工会通报围绕全区大局开展工作的情况与教职工队伍情况,听取工会对制定有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与措施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有关工会组织建设、活动设施、经费财产、工作部署等问题,并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协商,提出解决措施。

  六、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由书记校长书记签发,工会主席会签。对会议纪要确定的事项,行政及工会应认真贯彻落实,并分别督促检查。会议纪要落实情况要在下次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

  七、联席会议视其情况可邀请教师代表、社区代表、家长代表旁听。

  八、工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会小组的工作汇报,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及呼声,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努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力军作用。

联席会议制度13

  为切实加强我街消防安全工作,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加”的消防工作新格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国发[20xx]15号101号)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消防工作的通知》(粤府[20xx]101号)精神,参照《xx市消防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结合我街的实际情况,街道办事处决定建立天河区消防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以下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由街道分管消防工作的副主任为第一召集人,街道综治办主任、xx派出所副所长任召集人。

  二、联席会议成员由区各街道综治办、xx派出所、城管中队、xx工商所、科技工商所、司法所、街道民政科、街道城管科、文化站、xx三骏集团、各社区居委、出租屋管理中心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要设立一名工作人员为联席会议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提高抗御火灾综合能力,防止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为目标,组织开展全街消防安全工作。具体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部署,审议和制定消防工作计划。

  (二)通报全街消防安全形势和各成员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情况,及时分析火灾事故特点,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督促各社区居委会和辖内重点单位建立健全落实本辖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抓好本辖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对各社区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评。

  (四)督促各社区居委会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各社区、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

  (五)部署开展全街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和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治理,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四、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者成员单位请求,经第一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五、联席会议会务组织工作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收集各成员单位拟题交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六、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草拟联席会议纪要,按程序报批后印发至各社区居委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时,办公室要严格做好会务考勤。

  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相互配合,并按照下列分工,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一)xx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指导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火灾预防、消防科普等活动;实施消防安全监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派出所要负责对义务消防队组织培训和业务辅导;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及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的信息沟通,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形势及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指导xx三骏集团、各社区居委及辖内各单位抓好消防工作,组织消防隐患的排查行动。

  (二)街道综治办:支持配合派出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积极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综合性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对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送公安消防部门处理;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对重大火灾隐患查处。

  (三)xx三骏集团、各社区居委会,辖内重点单位要参照本制度建立本辖区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领导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

  (四)xx工商所、科技工商所: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监督、指导辖内的市场、商场等营业性场所落实消防责任制,并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和街道安委办的建议,对违反消防安全而拒不整改或无法整改的营业场所依法吊销证照;对消防产品及消防相关产品的销售实施监管,对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及消防相关产品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五)xx城管中队,要严格按照《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等有关规定,负责对占道经营、违法建设或违章搭建妨碍消防通道正常工作的现象进行整治。

  (六)街司法所:参与依法治理和维护稳定及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协调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全街消防法律法规宣传。

  (七)民政科:将消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社区管理综合服务体系,督促社区居委开展消防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组织的主体作用,动员各方面广泛参与消防建设;负责发生火灾事故受在居民的应急庇护、救治救助等工作。

  (八)城管科:负责协调职能部门对辖内违章建设,占用消防通道的处理。

  (九)文化站:配合派出所、街道安委办监督、指导辖内娱乐场所、网吧等营业性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存在消防隐患而拒不整改或无法整改的单位和场所报送上级文化部门依法吊销证照。

  (十)出租屋管理中心:负责对辖内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消防隐患拒不整改的出租屋,报送有关部门取消其出租资格。

联席会议制度14

  1、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由机关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组成。

  2、 共驻共建工作中的大事必须经过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付诸实施。

  3、 联席会议设主任1名,由社区共驻共建单位推选,副主任3名,一般在机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中产生,成员由社区党组织成员和机关党组织负责人组成。

  4、 联席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若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时间上具体定在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12月份。

  5、 联席会由社区党支部牵头组织,共建单位有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由联席会主任和副主任主持。

  6、 遇到重要的共建活动,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临时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由提议方提出并由社区党支部与其它单位协商确定。

  7、 共驻共建联席会议主要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共驻共建的文件精神,分析社区党的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确定下阶段共建工作任务,讨论研究社区党的建设的有关重大事项,沟通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经验。

  8、 每次召开会议前15天,各参会方均应向社区提出协商议题,由社区协调各方后,确定突出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作为重点议题并报告主任、副主任。

  9、 每次召开联席会议,社区党支部指定专人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10、 各共驻共建单位党组织要指派一名正式党员担任联络员,负责单位党组织之间的工作联系,不定时深入社区并向本单位领导和党员大会汇报有关情况。

联席会议制度15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学校安全管理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涉及多个科室的重大问题,强化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字〔20xx〕11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在校长的领导下,分析研究学校安全管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等情况,提出合理建议;督促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教育局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有关重大决策;按照科室分管业务必管安全的一岗双责要求,审议各有关科室提出的`安全管理工作议题,协调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三、室设在学校后勤管理处。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协调、督促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组织对安全管理的重大议题进

  行调研。

  四、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

  五、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科室要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理结果。

  六、联席会议各成员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涉及分管系统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会议提议。

  七、联席会议各成员科室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八、联席会议各成员科室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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